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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22(15篇)

|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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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22(15篇)

篇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22

  202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方法考试-答案

  202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方法考试

  姓名

  日期

  成绩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20题,合计40分〕

  1、公司的质量方针

  是

  ,

  ,

  ,

  。

  科学、准确、公正、优质

  2、质量方针是指由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宗旨和方向。最高管理者

  发布的

  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

  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

  循

  、

  、

  原那么,恪守职业道德,承当社会责任。

  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老实信用

  4、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

  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两个及以上

  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

  对人员

  、

  、

  和能力

  保持等进行标准管理。

  资格确认、任用、授权

  6、检验检测机构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

  行有效

  ,应采取措施以防止

  或

  者

  ,对影响检验检测治理的区域的

  使用和进入甲乙控制,并根据特定情况确定控制

  范围。

  隔离,干扰,交叉污染

  7、检验检测机构的设备在投入效劳前应进行

  或

  ,以证实其能够满足检验检测的标

  准要求和相应标准的要求。

  校准,核查

  8、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

  有

  ,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

  响。

  A.权威性B.检验报告

  C.工作质

  量

  D.对外承诺

  4、对关键管理人员要指定其代理人,并在

  中予以规定。

  A、程序文件

  B、任命文件

  C、

  质量手册

  D、作业指导书

  5、实验室应由熟悉各项检测或校准方法、程

  序和结果的人员对检测和校准的关键环节进

  行

  。

  A.控制B.检查C.监督D.检测

  ADCCC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题,总计10分〕1、检测数据可以先记录在本子上,然后再抄写到原始记录表格上。〔〕2、授权签字人的代理人可以是技术负责人。

  〔〕

  3、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者须经考核合格并授权

  后持证上岗,操作者必须熟悉仪器设备的

  结构、性能、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方法。〔〕

  4、在质量和技术活动中,凡检测结果影响公正、

  科学、准确和及时性,或其活动结果不

  符合本身程序或客户要求,均属于不符合工作。

  〔〕

  5、复印的检验报告可以不加盖检测专用章和

  CMA章。〔〕

  6、应对合格供货单位的供给品和效劳质量所提

  供的质量保证进行评价,包括:供货能力、

  质量保证、效劳质量,填写?合格供给商评价记

  录?。〔〕

  7、开展新检测工程时,优先选择国家、行业、

  地方发布的标准检测分析方法。〔〕

  8、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

  出具虚假监测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

  部门应当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

  )

  9、检验检测机构对与检验检测有关的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和关键支持人员,应保存其当前工作描

  述。(

  )

  10、检验检测机构可以指定任意人员〔包括在培人员〕对其余检验检测人员进行监督。

  (

  )

  ××√√×

  √√√√×

  四、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题,合计10分〕

  1、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标准,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2、资质认定评审资质认定评审是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根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那么?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五、简答题。〔每题15分,共2题,合计30分〕

  1、管理评审应该输入哪些信息?a〕质量方针、目标和管理体系总体目标;b〕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c〕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d〕内外部审核的结果;e〕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f〕上次管理评审结果跟踪;g〕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h〕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i〕客户反应;j〕申诉和投诉;k〕改良的建议;l〕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资源配备、员工培训。

  2、检验检测机构及技术效劳人员在技术效劳过程中不得有哪些行为?〔八不得〕

  〔1〕不得泄露效劳对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2〕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或者租借资质证书;〔3〕不得超出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从事技术效劳活动;〔4〕不得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技术报告;〔5〕不得转包技术效劳工程;

  〔6〕不得擅自更改、简化技术效劳程序和相关内容;

  〔7〕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成心贬低、诋毁其他技术效劳机构;〔8〕不得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篇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22

  关于环境检测新标准实施的有关要求

  近期,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就硫化物、降尘等两个环境检测方法标准申报资质认定进行咨询,经论证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新老标准的差异2022年3月1日实施的《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1226-2021),相比GB/T16489-1996增加了“酸化-蒸馏-吸收”前处理方法等要求;将于2022年6月1日实施的《环境空气降尘的测定重量法》(HJ1221-2021),相比GB/T15265-94增加了辅助实验工具等要求。上述两个标准,与原相关国家标准名称一致,检测方法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二、办理方式为提高资质认定许可效能,减轻企业负担,机构在承诺已具备新标准(方法)要求的资质认定条件,并对承诺真实性负责的基础上,可以采用两种模式进行申报。一是标准变更,变更后不再保留GB/T16489-1996和GB/T15265-94的检测能力;二是简易扩项,通过扩项申请的机构仍可保留GB/T16489-1996和GB/T15265-94的检测能力。

  三、要求各相关机构要认真做好新标准的培训、方法验证等工作,部分不具备新标准要求的前处理设备或实验工具的机构,要在标准变更前达到设备满足资质认定要求的规定,市局在办理标准变更时,将认真审核相关资料。2022年省局将把近两年以标准变更形式取得pH值、色度、硫化物、降尘等能力,是否真正具备所需相应资质认定条件做为一项监督检查项内容。如后续监督检查发现机构承诺与事实不符,将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

  2022年3月2日

篇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22

  2022年xxx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质量手册范围编写

  1.0范围

  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记录表式、作业指导书,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支持性标准、规范等。质量手册是阐述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组织、人员、设施设备及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它是管理体系文件的最高层次文件,描述和规定了管理体系的基本结构和要求,是管理体系建立、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的指导性文件。

  它适用于本公司开展检测业务范围内的所有检测项目以及与检测质量有关的所有管理工作和技术工作。指导全体员工贯彻实施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导各项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活动的开展,使之符合实施管理体系的要求;指导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的编制;为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评价、审核和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并作为资质认定评审的依据。

  2.0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8-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求》;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性的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

  3.0术语和定义

  3.1资质认定: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2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机动车辆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项目)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即本公司。3.3资质认定评审: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员,对本公司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资质认定条件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3.4检验(检测):按照规定的程序,为了确定给定机动车辆检测服务的技术操作。3.5管理体系: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3.6溯源性: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与国家测量标准或国际测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3.7校准:在规定的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测量标准所复现的值之间的一组操作。3.8检定: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3.9测量不确定度:表征合理地赋予被测量之值的分散性,与测量结果相联系的参数。3.10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二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的被测物品进行检测的组织、实施和评价。3.11能力验证:利用实验室间比对,对实验室的检测能力进行判定。3.12质量手册:阐述一个组织的质量方针、质量体系和质量实践的文件。3.13程序文件:是《质量手册》的支持性文件,明确规定了质量活动进行的范围及必要的依据,执行部门和执行人员的职责、行为方法及要求,行为发生的。先后顺序,活动完成后应产生的文字材料及记录(含程序文件附表)和对质量活动进行考核的要求。3.14标准物质: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好地确立了的特性、用于校准仪器、评审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材料或物质。

  3.15纠正措施:为了防止已出现的不合格、缺陷或其他不希望的情况的再次发生,消除其原因所采取的措施。3.16预防措施:为了防止潜在的不合格、缺陷或其他不希望情况发生,消除其原因所采取的措施。3.17本公司:XXX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3.18管理层:指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人员。3.19质量负责人:指本公司质量负责人。3.20技术负责人:指本公司技术负责人。3.21主任:指各个部门负责人。3.22监督员:质量监督员简称。3.23报告:检测报告的简称,包括机动车辆人工检验单、仪器设备检验单、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单、尾气检验报告单。3.24合同:即委托本公司进行机动车年检的检验合同。3.25设备、仪器设备:包括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辅助设备及其必须的资料的总称。

篇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2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检验检

  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布日期】2022.03.23

  •【文号】市监检测发〔2022〕19号

  •【施行日期】2022.03.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检验监管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

  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市监检测发〔2022〕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各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社会重点关注的部分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以下简称国家级能力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项目

  2022年国家级能力验证计划共20项。其中,涉及食品安全5项,消费品安全3项,电气安全3项,建材质量3项,材料测试3项,生态环境监测2项,医疗防护用品1项(相关项目和承担单位信息见附件)。

  二、参加对象

  具备相关项目(参数)检验检测能力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参加能力验证项目。能力验证费用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

  三、实施要求

  (一)各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以下简称行业评审组)应当及时将本《通知》转发给行业内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并督促其按要求参加。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各行业评审组可以根据辖区和行业内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需要,组织各省(区、市)和行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工作,并及时将相关工作信息和能力验证结果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

  (二)国家级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并配备足够的资源,保证能力验证项目及时、科学、有效实施。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送能力验证设计方案,于8月30日前报送参加机构清单、未按要求参加机构清单、样品信息、统计数据及评价结果,于10月31日前完成能力验证项目总结验收和报告编写等工作。

  (三)参加国家级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项目承担单位的要求,真实、客观、及时报送检验检测结果。

  四、结果处理和信息报送

  对未按本《通知》要求参加能力验证及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督促其进行整改和验证。

  各国家级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于2022年11月10日前报送能力验证项目总结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各行业评审组应当于12月10日前报送本年度组织实施能力验证的总结和相关信息。

  联系人:认可检测司孙璐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cn

  附件:2022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及承担单位汇总表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2年3月23日

篇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22

  《检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1.总则

  1.1为实行《检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措施》有关规定,开展检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旳数据、成果旳检查检测机构旳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1.3国家认证承认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查检测机构旳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规定,评审补充规定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根据。【条文解释】1、编制目旳。《检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根据《检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措施》第九条“申请资质认定旳检查检测机构应当符合旳条件”旳规定,为开展检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而编制。2、合用范畴。《检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合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旳数据、成果旳检查检测机构旳资质认定评审。3、补充规定。国家认证承认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查检测机构旳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规定,评审补充规定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根据。2.参照文献《检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措施》GB/T27000《合格评估词汇和通用原则》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规定》GB/T31880《检查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规定》GB/T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旳通用规定》GB/T27020《合格评估各类检查机构能力旳通用规定》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规定》GB/T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旳规定》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条文解释】编制《检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旳参照文献有9份,这9份参照文献不构成评审准则规定,作为检查检测机构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旳参照。3.术语和定义3.1资质认定国家认证承认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原则、技术规范旳规定,对检查检测机构旳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与否符合法定规定实行旳评价许可。3.2检查检测机构依法成立,根据有关原则或者技术规范,运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旳特定对象进行检查检测旳专业技术组织。3.3资质认定评审

  国家认证承认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旳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查检测机构旳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与否符合《检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规定所进行旳审查和考核。【条文解释】1、资质认定:是国家对检查检测机构进入检查检测行业旳一项行政许可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承认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立和实行。国家认证承认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上述有关法律法规旳规定下,按照原则或者技术规范旳规定,对检查检测机构旳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与否符合法定规定实行旳评价许可。2、检查检测机构:本评审准则所称旳检查检测机构是对从事检查、检测和检查检测活动机构旳总称。检查检测机构获得资质认定后,可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对外出具检查、检测或者检查检测报告、证书。3、资质认定评审:国家认证承认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评审人员,根据《检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规定,对检查检测机构旳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实行旳评审活动。4.评审规定4.1依法成立并可以承当相应法律责任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条文解释】本条款是对检查检测机构旳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旳规定。4.1.1检查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旳组织应有明确旳法律地位,对其出具旳检查检测数据、成果负责,并承当相应法律责任。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旳检查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条文解释】1、依法设立旳法人涉及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公司法人和社会团队法人。其他组织涉及获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旳《营业执照》旳公司法人分支机构、特殊一般合伙检查检测公司、民政部门登记旳民办非公司单位(法人)、经核准登记旳司法鉴定机构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旳登记、注册文献,其登记、注册文献中旳经营范畴应涉及检查、检测、检查检测或者有关表述,不得有影响其检查检测活动公正性旳诸如生产、销售等经营项目。生产公司内部旳检查检测机构不在检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畴之内。生产公司出资设立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旳检查检测机构可以申请检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2、检查检测机构作为检查检测活动旳第一负责人,应对其出具旳检查检测数据、成果负责,并承当相应法律责任。因检查检测机构自身因素导致检查检测数据、成果浮现错误、不精确或者其他后果旳,应当承当相应解释、召回报告或证书旳后果,并承当补偿责任。波及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旳,需承当相应旳法律责任。

  3、非独立法人检查检测机构,其所在旳法人单位应为依法成立并能承当法律责任旳实体,该检查检测机构在其法人单位内应有相对独立旳运营机制。申请检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期,应提供所在法人单位旳法律地位证明文献和法人授权文献。非独立法人检查检测机构所在法人单位旳法定代表人不担任检查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旳,应由法定代表人对最高管理者进行授权。4.1.2检查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构造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旳关系。【条文解释】1、检查检测机构应明确其内部组织构成,并通过组织构造图来表述。非独立法人旳检查检测机构,应明确其与所属法人以及所属法人旳其他构成部门旳互相关系。2、质量管理:是指检查检测机构进行检查检测时,与工作质量有关旳互相协调旳活动。质量管理可分为质量筹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善等,质量管理可保障技术管理,规范行政管理。3、技术管理:是指检查检测机构从辨认客户需求开始,将客户旳需求转化为过程输入,运用技术人员、设施、设备等资源开展检查检测活动,通过检查检测活动得出数据和成果,形成检查检测机构报告或证书旳全流程管理。对检查检测旳技术支持活动,如仪器设备、试剂和消费性材料旳采购,仪器设备旳检定和校准服务等也属于技术管理旳一部分。

篇六: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22

  附件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依法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要求,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三条〔定义〕本准则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本准则所称资质认定,是指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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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准则所称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是指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市场监管总局或者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相关专业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的资质认定事项是否符合资质认定条件以及相关要求所进行的技术性审查。

  第四条〔特殊要求〕针对不同行业或者领域的特殊性,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发布相关技术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准则一并作为技术评审依据。

  第五条〔告知承诺现场核查〕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采用告知承诺程序实施资质认定的,对检验检测机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核查的内容与程序,应当符合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评审原则〕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应当坚持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评审内容与要求第七条〔评审内容〕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内容包括:对检验检测机构主体、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和管理体系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审查。第八条〔机构主体评审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一)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当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以公开方式对其遵守法定要求、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严守诚实信用等情况进行自我声明,并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负责。

  (三)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保证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公正准确,可追溯。

  第九条〔人员评审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一)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的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背景和工作经历、资质资格、技术能力应当符合工作需要。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人员执业资格或者禁止从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并符合相关技术能力要求。

  (三)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应当与本机构建立劳动关系,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可以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检验检测机构用工情况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符合从业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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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场所环境评审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符合检验检测要求。

  (一)检验检测机构具有符合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检验检测场所,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者多个地点的场所。

  (二)检验检测工作环境及安全条件符合检验检测活动要求。

  第十一条〔设备设施评审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一)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配备具有独立支配使用权、性能符合工作要求的设备和设施。

  (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的准确性或者有效性有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实施检定或者校准,保证数据和结果符合计量溯源性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溯源结果进行确认,确认内容包括溯源性证明文件(溯源证书)的有效性,及其提供的溯源性结果是否符合检验检测要求。溯源产生的修正信息(修正值、修正因子等)应当有效正确利用。

  (三)检验检测机构如使用标准物质,可能时,标准物质应当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或者有证标准物质。

  第十二条〔管理体系评审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并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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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可控、稳定实施,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以及相关要求。

  (一)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的规定制定完善的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等。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应当符合自身实际情况并有效运行。

  (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开展有效的合同评审。对要求、标书、合同的偏离、变更应当征得客户同意并通知相关人员。

  (三)检验检测机构能正确使用有效的方法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和非标准方法,应当优先使用标准方法。使用标准方法前应当进行验证。使用非标准方法前,应当先对方法进行确认,再验证。

  (四)当检验检测标准、技术规范或者判定规则有测量不确定度要求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报告测量不确定度。

  (五)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应当客观真实、方法有效、数据完整、信息齐全、结论明确、表述清晰并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检验检测报告应当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由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在其授权范围内签发。如需使用电子签名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六)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管理做出规定。包括记录标识、贮存、保护、归档留存和处置等内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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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应当充分、清晰、完整。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七)检验检测机构在运用计算机与信息技术自动设备系统实施检验检测、数据传输或者对检验检测数据和相关信息进行管理时,具备保障安全性、完整性、正确性措施。

  (八)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实施有效的数据结果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活动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数据结果质量控制活动包括内部质量控制活动和外部质量控制活动。内部质量控制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比对、设备比对、留样再测、盲样考核等。外部质量控制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等。

  第十三条〔特殊评审要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技术规范对检验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场地环境等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还应当符合相关特殊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以公开方式对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等情况进行自我声明,并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负责。

  第三章评审方式与程序第十四条〔技术评审方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般程序的技术评审方式包括;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工作程序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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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面审查(审查工作程序见附件2)和远程评审(远程评审工作程序见附件3)。根据机构申请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技术评审方式对机构申请的资质认定事项进行审查。(一般程序审查表见附件4)。

  第十五条〔现场评审适用情形与要求〕现场评审适用于首次评审、扩项评审、复查换证评审、发生变更事项影响其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变更评审。现场评审应当对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相关资质认定事项的技术能力进行逐项确认,根据申请范围安排现场试验。安排现场试验时应当考虑所有项目/参数、仪器设备、检测方法、试验人员、试验材料等,并覆盖所有检验检测场所。现场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情形。

  第十六条〔书面审查适用情形与要求〕书面审查方式适用于发生变更的事项不影响其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变更评审和上一许可周期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失信名单且申请事项无实质性变化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复查换证评审。对于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签署“符合”审查结论。

  第十七条〔远程评审适用情形与要求〕远程评审是指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技术评审。采用方式可以为利用远程电信会议设施,包括音频、视频和数据共享;通过远程接入方式对文件和记录审核,同步的(即实时的)或者是异步的(在适用时);通过静止影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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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频或者音频录制的方式记录信息和证据;提供对远程场所(包括潜在危险场所)的视频或者音频访问通道以及其他技术手段。

  下列情形可选择远程评审:(一)由于不可抗力(疫情、安全、旅途限制等)无法前往现场评审;(二)检验检测机构从事完全相同的检测活动有多个地点,各地点均运行相同的质量管理体系,且可以在任何一个地点查阅所有其他地点的电子记录及数据的;(三)已获资质认定技术能力内的少量参数扩项;(四)现场评审后需要进行跟踪评审,但跟踪评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情形。第十八条〔告知承诺现场核查程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和有关规定实施。现场核查应当对检验检测机构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核查表见附件5)。告知承诺的现场核查程序参照一般程序的现场评审方式进行。第十九条〔告知承诺现场核查要求〕告知承诺现场核查应当由资质认定部门组织实施,现场核查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结论。核查结论分为:“承诺属实”、“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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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基本属实”、“承诺严重不实/虚假承诺”三种情形。并根据相应结论,作出限期整改,或者建议资质认定部门撤销相应许可事项。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评审行为规定〕专业技术评价机构以及相关评审人员在技术评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二十一条〔施行时间〕本准则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2016〕3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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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程序

  1目的本程序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资质

  认定技术评审要求制定,目的是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技术评审工作。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包括材料审查、现场评审实施、跟踪验证及评审材料上报等全过程。告知承诺的现场核查程序参照现场评审工作程序进行。

  现场评审方式适用于首次评审、扩项评审、复查换证评审、发生变更的事项影响其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变更评审。

  首次评审:对未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其建立和运行管理体系后提出申请,资质认定部门对其人员、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以及机构主体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审查。

  扩项评审: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增加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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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资质认定部门对其人员、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以及机构主体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审查。

  复查换证评审: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申请办理证书延续,资质认定部门对其人员、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以及机构主体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审查。

  变更评审: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其组织机构、工作场所、关键人员、技术能力等依法需要办理变更的事项发生变化,资质认定部门对其人员、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以及机构主体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审查。3实施部门

  3.1资质认定部门受理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事项申请后,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技术评审需要和专业要求,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相关专业评审人员实施资质认定技术评审。

  3.2组建评审组3.2.1评审组组成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事项的检验检测项目和专业类别,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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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覆盖、随机选派的原则组建评审组。评审组由1名组长、1名及以上评审员或者技术专家组成。评审组成员应当在组长的组织下,按照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下达的评审任务,独立开展资质认定评审活动,并对评审结论负责。

  3.2.2职责1)评审组长职责a.带头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准则,要求评审组成员的行为符合有关规定,对评审组成员进行必要的指导,对评审组成员的现场评审表现做出评价;b.带领评审组开展现场评审工作,并对现场评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及评审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c.代表评审组与检验检测机构沟通,协调、控制现场评审过程,裁决评审工作中的分歧和其他事宜;d.协调评审组与资质认定部门派出的监督人员的联系;e.负责现场评审前的策划,包括:文件审查、评审日程安排、向评审组成员分配任务、明确分工要求和提供评审背景信息、策划现场试验项目、准备现场评审记录表单、填写评审的前期准备记录以及评审前应当准备的事项等;f.现场评审首次会议前,向评审组介绍评审的有关工作内容和要求;g.根据检验检测机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现场评审工作,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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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关注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结合评审组成员的意见,形成评审报告,提出现场评审结论;

  h.组织对检验检测机构整改情况的跟踪验证;i.负责评审资料的汇总和整理,并及时向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报告评审情况和结论以及报送评审资料。2)评审员职责a.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准则,服从评审组长的安排和调度,按照评审计划日程和评审任务分工完成评审工作,对其评审内容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b.按照评审组的分工,做好评审前的信息收集,协助评审组长组织现场试验考核,开展检验检测能力确认工作,及时记录评审活动信息,完成评审报告中相关记录的填写;c.及时与评审组长沟通,处理评审中发现的疑难问题;d.协助评审组长完成对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的评审考核;e.完成评审组长安排的其他任务。3)技术专家职责a.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准则,服从评审组长的安排和调度,按照评审计划日程和评审任务分工完成评审工作,对其评审内容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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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按照评审组的分工,协助评审组长或者评审员组织现场试验考核,协助评审员开展检验检测能力确认工作,及时记录评审活动信息,完成评审报告中相关记录的填写;

  c.及时与评审组长沟通,处理评审中发现的疑难问题;d.协助评审组长完成对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的评审考核;e.完成评审组长安排的其他任务。4工作流程4.1材料审查评审组长应当在评审员或者技术专家的配合下对检验检测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以及机构主体等方面进行了解,并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应的技术标准,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文件符合性审查,并予以初步评价。4.1.1审查要点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及附件的审查要点a.审查检验检测机构的法人地位证明材料,审核其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检验检测的相关表述,并符合公正性要求;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提供了所在法人单位的授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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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是否具有产权证明或者租用合同;

  c检验检测能力申请表中的项目/参数及所依据的标准是否正确,是否属于资质认定范围;

  d.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的填写是否正确,所列仪器设备是否符合其申请项目/参数的检验检测能力要求,并可独立支配使用;

  e.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职称和工作经历是否符合规定;f.申请项目类别涉及的典型报告是否符合要求。2)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查要点a.管理体系文件应当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行业特殊要求等相关规定;b.管理体系描述清楚,要素阐述简明、切实,文件之间接口关系明确;c.质量活动处于受控状态;管理体系能有效运行并进行自我改进;d.需要有管理体系文件描述的要素,均被恰当地编制成了文件;e.管理体系文件结合检验检测机构的特点,具有可操作性;f.审查多场所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文件时,应当注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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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体系文件应当覆盖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的所有场所,各场所与总部的隶属关系及工作接口应当描述清晰,沟通渠道应当通畅,各分场所内部的组织机构(适用时)及人员职责应当明确。

  4.1.2审查结果评审组长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反馈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材料审查的结果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实施现场评审当材料审查符合要求,或者材料中虽然存在问题,但不影响现场评审的实施时,评审组长可建议实施现场评审。2)暂缓实施现场评审当材料审查不符合要求,或者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影响现场评审的实施时,评审组长可建议暂缓实施现场评审,由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通知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材料补正。3)不实施现场评审当材料审查不符合要求,或者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影响现场评审的实施且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或者经确认不具备申请资质认定的技术能力时,可做出“不实施现场评审”的结论,建议不予资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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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审查的结果由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通知检验检测机构。

  4.2下发现场评审通知材料审查合格后,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向检验检测机构下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通知书》,同时告知评审组按计划实施现场评审。4.3现场评审前准备4.3.1评审组长应当保持与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的良好沟通,获得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信息和资料。4.3.2评审组长应当与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良好沟通,了解其基本状况以及可能对评审过程产生影响的特殊情况等。4.3.3评审组长应当编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日程表》,明确评审的日期、时间、评审范围(要素、技术能力)、评审组分工等。4.3.4评审组长应当与评审组成员联系,并组织策划现场评审方案;组织评审组成员对检验检测能力申请的表述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核,拟定现场考核项目。4.4实施现场评审4.4.1预备会议评审组长在现场评审前应当召开预备会,全体评审组成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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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参加,会议内容包括:1)说明本次评审的目的、范围和依据;2)评审组长声明评审工作的公正、客观、保密、廉洁要求;3)介绍检验检测机构文件审查情况;4)明确现场评审要求,统一有关判定原则;5)听取评审组成员有关工作建议,解答评审组成员提出的疑问;6)确定评审组成员分工,明确评审组成员职责,并向评审组成员提供相应评审文件及现场评审表格;7)确定现场评审日程表;8)需要时,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提供与评审相关的补充材料9)需要时,组长对新获证评审员和技术专家进行必要的培训及评审经验交流4.4.2首次会议首次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召开,评审组全体成员、检验检测

  机构管理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评审组认为有必要参加的所申请检验检测项目相关人员应当参加首次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1)组长宣布开会,介绍评审组成员;检验检测机构介绍与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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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评审组长说明评审的任务来源、目的、依据、范围、原则,明确评审将涉及的部门、人员;

  3)确认评审日程表;4)宣布评审组成员分工;5)强调公正客观原则、保密承诺和廉洁自律要求,向检验检测机构作出评审人员行为规范承诺,并公开许可部门监督电话和邮箱;6)澄清有关问题,明确限制要求和安全防护措施(如洁净区、危险区、限制交谈人员等);7)检验检测机构为评审组配备陪同人员,确定评审组的工作场所及评审工作所需资源。4.4.3考察检验检测机构场所首次会议结束,由陪同人员引领评审组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的办公及检验检测场所。现场考察的过程是观察、考核的过程。有的场所通过一次性的参观之后可能不再重复检查,评审组应当利用有限的时间收集最大量的信息,在现场考察的同时及时进行有关的提问,有目的的观察环境条件、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检验检测的要求,并做好记录。4.4.4现场考核1)考核项目的选择首次评审或者扩项评审的现场考核项目需覆盖申请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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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类别、参数或设备。复查换证评审和地址变更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减少。考核方式有报告验证和现场试验。

  2)报告验证积极采信申请参数的能力验证结果及有效的外部质量控制结果。3)现场试验a.现场试验考核的方式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现场试验考核,可采取见证试验、盲样考核、操作演示;也可采取人员比对、仪器比对、留样再测等方式。样品来源包括评审组提供和检验检测机构自备。b.现场试验考核结果的应用原则上现场试验除操作演示外须提供全部原始记录及必要的检验检测报告;当采用电子记录时,应当关注电子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安全性。在现场考核中,如结果数据不满意,应当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分析原因;如属偶然原因,可安排检验检测机构重新试验;如属于系统偏差,则应当认为检验检测机构不具备该项检验检测能力。c.现场试验的评价现场试验结束后,评审组应当对试验的结果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采用的检验检测方法是否正确;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的表述是否规范、清晰;检验检测人员是否有相应的检验检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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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设施的适宜程度;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是否规范;检验检测设备、测试系统的调试、使用是否正确;检验检测记录是否规范等。

  4.4.5现场提问现场提问是现场评审的一部分,是评价检验检测机构工作人员是否经过相应的教育、培训,是否具有相应的经验和技能而进行资格确认的一种形式。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各管理岗位人员以及评审组认为有必要提问的所申请检验检测项目相关人员均应当接受现场提问。现场提问可与现场考察、现场试验考核、查阅记录等活动结合进行,也可以在座谈等场合进行。现场提问的内容可以是基础性的问题,如对法律法规、评审准则、管理体系文件、检验检测方法、检验检测技术等方面的提问;也可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尚不清楚的问题作跟踪性或者澄清性提问。4.4.6查阅记录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质量记录,以及检验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技术记录是复现管理过程和检验检测过程的有力证据。评审组应当通过对检验检测机构记录的查证,评价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以及技术活动的正确性。对记录的查阅应当注重以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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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1)文件资料的控制以及档案管理是否适用、有效、符合受

  控的要求,并有相应的资源保证;2)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运行记录是否齐全、科学,能否

  有效反映管理体系运行状况;3)原始记录、检验检测报告格式内容是否合理,并包含足

  够的信息;4)记录是否清晰、准确,是否包括影响检验检测数据和结

  果的全部信息;5)记录的形成、修改、保管是否符合管理体系文件的有关

  规定。4.4.7填写现场评审记录对检验检测机构现场评审的过程应当记录在《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评审报告》的评审表中。评审组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评审的同时,应当详细记录基本符合和不符合条款及事实。

  4.4.8现场座谈通过现场座谈考核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基础知识、了解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对管理体系文件的理解、交流现场观察中的一些问题、统一认识。检验检测机构的以下人员应当参加座谈会:各级管理人员、检验检测人员、新增员工及评审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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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必要参加的相关人员。座谈中应当针对以下问题进行提问和讨论:

  1)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理解;2)对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文件的理解;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管理体系文件在实

  际工作中的应用情况;4)各岗位人员对其职责的理解;5)各类人员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6)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以及需要与检验检测机构澄

  清的问题。4.4.9检验检测能力的确定确认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能力是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的核心环节,每一名评审组成员都应当严肃认真的核查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为资质认定行政许可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结论。1)建议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必须符合以下条件:a.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具备正确开展相关检验检测活动的能力;b.检验检测活动全过程所需要的全部设备的量程、准确度必须符合预期使用要求;对检验检测结果有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应当实施检定或者校准,保证数据和结果符合计量溯源性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溯源结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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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确认,确认内容包括溯源性证明文件(溯源证书)的有效性,及其提供的溯源性结果是否符合检验检测要求。溯源产生的修正信息(修正值、修正因子等)应当有效正确利用;

  c.检验检测方法应当使用有效版本。应当优先使用标准方法,使用标准方法前,应当进行验证;使用非标准方法前应当先进行确认,再验证,以确保该非标准方法的科学、准确、可靠,符合预期用途;

  d.设施和环境符合检验检测活动要求;e.能够通过现场试验或者报告验证有效证明相应的检验检测能力。2)确定检验检测能力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a.检验检测能力是以现有的条件为依据,不能以许诺、推测作为依据;b.检验检测项目按申请的范围进行确认,评审组不得擅自增加项目,特殊情况需报资质认定部门同意后,方可调整;c.检验检测机构不能提供检验检测方法、检验检测人员不具备相应的技能、无检验检测设备或者检验检测设备配置不正确、环境条件不符合检验检测要求的,均按不具备检验检测能力处理;d.同一检验检测项目中只有部分符合方法要求的,应当在“限制范围”栏内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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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检验检测能力中的非标准方法,应当在“限制范围”栏内予以注明:仅限特定合同约定的委托检验检测。4.4.10评审组确认的检验检测能力的填写评审报告中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表,应当按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分类规范表述。4.4.11评审组内部会在现场评审期间,每天应当安排时间召开评审组内部会,主要内容有:交流当天评审情况,讨论评审发现的问题,确定是否构成不符合项;评审组长了解评审工作进度,及时调整评审组成员的工作任务,组织、调控评审过程;对评审组成员的一些疑难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最后一次评审组内部会,由评审组长主持,对评审情况进行汇总,确定建议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形成评审结论并做好评审记录。4.4.12与检验检测机构沟通形成评审组意见后,评审组长应当与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层进行沟通,通报评审中发现的基本符合情况、不符合情况和评审结论意见,听取检验检测机构的意见。4.4.13评审结论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4.4.14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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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组长负责撰写评审组意见,意见主要内容包括:1)现场评审的依据;2)评审组人数;3)现场评审时间;4)评审范围;5)评审的基本过程;6)对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和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检测的评价;7)人员素质;8)仪器设备设施;9)场所环境条件;10)验检检测报告的评价;11)对现场试验考核的评价;12)建议批准通过资质认定的项目数量;13)基本符合、不符合情况;14)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以上评审内容完成后形成评审报告,评审组成员和检验检测机构有关人员分别在评审报告相应栏目内签字确认。4.4.15末次会议末次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召开,评审组成员全部参加,检验检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末次会议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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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评审情况和评审中发现的问题;2)宣读评审意见和评审结论;3)提出整改要求;4)检验检测机构对评审结论发表意见;5)宣布现场评审工作结束。4.5整改的跟踪验证现场评审结束后,评审结论为“基本符合”的检验检测机构对评审组提出的整改项进行整改,整改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4.5.1检验检测机构提交整改报告和相关见证材料,报评审组长确认。4.5.2评审组长在收到检验检测机构的整改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组成员完成跟踪验证。4.5.3整改有效、符合要求的,由评审组长填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中的整改完成记录及评审组长确认意见,向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上报评审相关材料。4.5.4整改不符合要求或者超过整改期限的,评审结论为“不符合”,上报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4.6评审材料汇总上报评审结束,整改材料验证完成后,评审组应当向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上报评审相关材料,包括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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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整改报告、评审中发生的所有记录等。4.7终止评审以下情况,评审组应当请示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

  技术评价机构,经同意后可终止评审:1)检验检测机构无合法的法律地位;2)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严重不足;3)检验检测机构场所严重不符合检验检测活动的要求;4)检验检测机构缺乏必备的设备设施;5)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严重失控;6)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或被列入经营异常

  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7)检验检测机构不配合致使评审无法进行;8)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材料与真实情况严重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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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书面审查工作程序

  1目的本程序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资质

  认定技术评审要求制定,其目的是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书面审查工作。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资质认定书面审查工作。

  书面审查方式适用于发生变更的事项不影响其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变更评审及上一许可周期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失信名单且申请事项无实质性变化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复查换证评审。3书面审查程序

  3.1检验检测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可靠,申请人不存在欺诈、隐瞒或者故意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的行为,包括但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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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1)申请资料与事实不符;2)同一材料内或者材料与材料之间多处出现自相矛盾或者

  逻辑错误;3)与其他申请人资料雷同。3.2变更评审3.2.1适用于书面审查的变更评审为发生变更的事项不影响

  其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变更,包括下列情形:1)检验检测机构名称、法人性质发生变更;2)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报告

  授权签字人变更;3)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取消;4)检验检测方法发生变更但不涉及技术能力的变化;5)依法需要办理变更的其他事项。3.2.2由资质认定部门核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并审查是否符

  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给出审批意见。3.3复查换证评审3.3.1适用于书面审查的复查换证评审为上一许可周期内无

  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失信名单且申请事项无实质性变化的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的复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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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2由资质认定部门核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并审查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给出审批意见。

  3.4当因受书面审查方式限制而导致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确认存在疑点或者不充分的情况时,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视风险情况,追加现场评审或者远程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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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工作程序

  1目的本程序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资质

  认定技术评审要求制定,其目的是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工作。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工作。

  远程评审方式适用于涉及实际技术能力变化的变更、扩项申请,以下情形可选择远程评审:由于不可抗力(疫情、安全、旅途限制等)无法前往现场评审;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从事完全相同的检测活动有多个地点,各地点均运行相同的质量管理体系,且可以在任何一个地点查阅所有其他地点的电子记录及数据的;已获资质认定技术领域能力内的少量参数扩项;现场评审后需要进行跟踪评审,但跟踪评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3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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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定实施部门,组建评审组的程序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4工作流程

  4.1材料审查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4.2下发评审通知材料审查合格后,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向检验检测机构下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通知书》,同时告知评审组按计划实施评审。4.3远程评审前准备4.3.1评审组长应当保持与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的良好沟通,获得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信息和资料。4.3.2评审组长应当与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良好沟通,了解其基本状况以及可能对评审过程产生影响的特殊情况等。4.3.3评审组长应当编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日程表》,明确评审的日期、时间、评审范围(要素、技术能力)、评审组分工等。4.3.4评审组长应当与评审组成员联系,并组织策划远程评审方案;组织评审组成员对《检验检测能力申请表》的表述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核,拟定现场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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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5远程评审前,评审双方应当对远程评审所需的信息和通信技术的软硬件配置的适宜性、相关人员的信息和通信技术能力、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等是否符合实施远程评审条件进行确认,若不符合,则不能实施远程评审。

  4.4实施远程评审4.4.1预备会议评审组长在评审前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评审组预备会,会议内容和要求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评审组成员可在各自办公场所通过视频会议参加远程评审预备会。4.4.2首次会议首次会议以视频会议方式由评审组长主持召开,评审组全体成员,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评审组认为有必要参加的所申请检验检测项目相关人员应当参加首次会议,会议内容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首次会议的音频、视频等文件应当存档。4.4.3考察检验检测机构场所首次会议结束,由陪同人员携带图像采集设备依照评审组指示对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的办公及检验检测场所进行图像采集。评审人员可及时进行有关的提问,有目的的观察环境条件、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检验检测的要求。考察检验检测机构场所的音频、视频等文件应当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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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4现场考核1)考核项目的选择、报告验证和现场试验的要求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2)评审组应当对需要进行现场试验的检验检测能力进行实时视频评审,视频采集设备应当覆盖试验场所,检验检测人员在开始试验操作前应当向视频采集设备出示上岗证并声明即将开展的检验检测活动。

  现场操作时应当有额外的视频采集设备近距离采集试验过程,评审员或者技术专家应当与被见证的检验检测人员保持顺畅的沟通,必要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调整摄像设备或者多角度拍摄以便评审员或者技术专家能完整的观摩。

  当检验检测机构实际情况不适合进行实时视频考核时(如网络问题、检验检测机构屏蔽问题等),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根据与评审组事先商定的要求预录制现场试验视频,预录制的影像应当清晰包含检验检测人员、检验检测用关键设备、环境设施及检验检测全部流程。评审组通过观察现场试验的视频来确认检测检测能力。

  3)报告验证所需相关材料可通过网络文件传输方式向评审组提供,视频采集等装置覆盖文件存放场所。配备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LIMS系统)的检验检测机构,评审组可通过系统授权以远程调阅的方式查阅资料。

  -35-

  现场考核的音频、视频等文件应当存档。4.4.5现场提问现场提问的要求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现场提问可与现场考察、现场试验考核、查阅记录等活动结合进行,也可在座谈会等场合进行。现场试验考核、查阅记录活动中的现场提问通过视频采集设备同步音频采集完成,座谈会现场提问通过会议音频、视频采集完成。现场提问相关音频、视频等文件应当存档。4.4.6查阅记录查阅文件、记录时,存放文件和记录的场所应当有音频、视频采集设备覆盖,机构人员携带额外的音频、视频采集设备遵照评审组指示取出需要查阅的文件。通过网络文件传输方式向评审组提供文件和记录。配备LIMS系统的检验检测机构,评审组可通过系统授权以远程调阅的方式查阅相关文件及记录。查阅的文件、记录及相关音频、视频等文件应当存档。4.4.7填写评审记录评审记录的填写要求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评审记录由评审组通过网络文件传递方式完成。4.4.8现场座谈现场座谈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完成,会议内容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座谈会音频、视频等文件应当存档。

  -36-

  4.4.9检验检测能力的确定检验检测能力的确定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4.4.10评审组确认的检验检测能力的填写由评审组成员根据自身分工完成,通过网络文件传输方式提交评审组长汇总。4.4.11评审组内部会评审组内部会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完成,会议内容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内部会音频、视频等文件应当存档。4.4.12与检验检测机构沟通与检验检测机构的沟通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完成,沟通内容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内部会音频、视频等文件应当存档。4.4.13评审结论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4.4.14评审报告评审报告中应当清晰注明本次评审方式是远程评审,评审报告内容和要求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评审组成员的签字可通过文件传递或者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电子签名的方式完成。4.4.15末次会议末次会议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完成,会议内容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末次会音频、视频等文件应当存档。4.5整改的跟踪验证

  -37-

  整改的跟踪验证要求和程序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4.6评审材料汇总上报汇总上报的评审材料除附件1第4.6条款要求的材料以外,还应当包括所有远程评审过程中相关的音频、视频、照片等文件。4.7终止评审以下情况,评审组应当请示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经同意后可终止评审。1)检验检测机构无合法的法律地位;2)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严重不足;3)检验检测机构场所严重不符合检验检测活动的要求;4)检验检测机构缺乏必备的设备设施;5)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严重失控;6)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或被列入经营异常

  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7)用于远程沟通的设备出现异常情况且短期内无法恢复;8)检验检测机构远程评审准备不充分,严重影响评审进度,如不能按照评审计划及时提供评审组所需要的证据资料,接受评审的人员不能熟练操作远程通信软件,提供的文件、记录等资料模糊、不清晰等导致影响评审进度的情况;9)检验检测机构在远程评审中存在刻意误导隐瞒等情况;10)检验检测机构不配合致使评审无法进行;

  -38-

  11)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材料与真实情况严重不符。

  -39-

  附件4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一般程序审查表

  条款

  序号

  第二章评审内容与要求

  具体审查内容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第八条2.8.1*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当有明确的法律地

  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

  □

  □

  □

  人单位授权。

  1)

  检验检测机构是法人机构的应依法进行登记。企业法人注册经营范围不得包含生产、销售等影响公正性的内容。

  2)检验检测机构是其他组织(包括法人分支机构)的应依法进行登记。

  3)

  法人、其他组织登记、注册的机构名称、地址应与资质认定申请书一致,且登记、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

  -40-

  条款2.8.2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允许事业法人、机关法人以内设机构名义从事检验检测服务,其所属法人机构应当对

  4)该内设机构独立对外开展检验检测服务进行授权,并明确相应法律责任由所属法人机

  构承担。

  法定代表人不担任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的,应当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进5)行授权,并明确法律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以公开方式对其遵守法定要求,遵循

  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等情况进行自我声明,并对声明内容的真

  □

  □

  □

  实性、全面性、准确性负责。

  6)

  检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真实、全面、准确的自我声明其遵守法定要求,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等情况。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2.8.3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

  □

  □

  因素影响,保证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公正准确,可追溯。

  -41-

  条款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7)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开展影响其检验检测公正性的经营项目,如生产、销售等。

  非独立法人的检验检测机构,其所在法人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时,该机构8)应当独立运作,与其他部门或者岗位的关系不会影响其判断的独立性和诚实性。

  第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9.1

  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的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背景和工作

  经历、资质资格、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应当符合工作需要。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人员执业资格或者禁止

  □

  □

  □

  从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9)

  检验检测机构具有为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出具正确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需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

  10)

  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结构、数量、受教育程度、理论基础、技术背景和经历、实际操作能力、职业素养等符合工作类型、工作范围和工作量的需要。

  -42-

  条款2.9.2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11)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覆盖检验检测机构的全部技术活动范围。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同等能力是指博士研究

  12)

  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1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3年及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5年及以上;大

  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8年及以上。

  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符合管理体系任职要求、授权条件,具有任职13)文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能力持续符合要求。

  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并符合相关技术能力要求。

  □

  □

  □

  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同等能力是指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1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14)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3年及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5

  年及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8年及以上。

  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的授权文件明确规定授权签字人签字范围,授权签字人的工15)作经历和教育背景与授权文件规定的签发报告范围相适应,授权签字人的能力胜任所

  承担的工作。

  -43-

  条款2.9.3*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应当与本机构建立劳动关系,临时性、

  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可以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

  式。检验检测机构用工情况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

  □

  □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符合从业竞业限制。

  16)

  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均应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符合检验检测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符合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检

  2.10.1*验检测场所,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者多个

  □

  □

  □

  地点的场所。

  17)

  检验检测机构的工作场所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填写的工作场所地址一致。

  使

  18)检验检测机构对工作场所具有完全的使用权,并能提供证明文件。

  -44-

  条款2.10.2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检验检测工作环境和安全条件应当符合检验检测活动要求。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

  19)检验检测机构的场所符合开展检验检测相应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

  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的环境条件有要求,或者当环境条件影响检验20)检测结果质量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测、控制和记录,使其持续符

  合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有效识别检验检测活动所涉及的安全因素(如危险化学品的规范存21)储和领用、危废处理的合规性、气瓶的安全管理和使用等),并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应急设施,制定相应预案。

  第十一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2.11.1*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配备具有独立支配使用权、性能符合工作要求的设备和设施。

  □

  □

  □

  -45-

  条款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22)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配备符合开展检验检测(包括抽样、样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等)工作要求的设备和设施。

  2.11.2

  检验检测机构使用租用、借用的设备设施申请资质认定的,应当有合法的租用、借用

  23)合同,并对租用、借用的设备设施具有完全的使用权、支配权。同一台设备设施不得

  共同租用、借用、使用。不得以临时租用、借用的设备设施申请资质认定。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准确性或者

  有效性有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

  量设备)实施检定或者校准,保证数据、结果符合计量

  溯源性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溯源结果进行确认,

  □

  □

  □

  确认内容包括溯源性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及其提供的溯

  源性结果是否符合检验检测要求,溯源产生的修正信息

  应当有效利用。

  24)

  对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有影响的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实施核查、检定或者校准及周期核查、检定或者校准;检定或者校准应当符合计量溯源性要求。

  25)

  对计量溯源性要求符合性进行确认,确认其符合检验检测要求,所有修正信息得到有效利用、更新和备份。

  -46-

  条款2.11.3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检验检测机构如使用标准物质,可能时,标准物质应当

  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或者有证标准物质。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

  26)若使用标准物质,可能时,溯源到SI单位或者有证标准物质。

  第十二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并确保该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可控、稳定实施,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以及相关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的规定制定完善的管

  2.12.1理体系文件,包括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作业指导

  □

  □

  □

  书等。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应当符合自身实际

  情况并有效运行。

  27)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符合机构自身实际情况。

  28)

  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文件包含政策、制度、计划、手册、程序和作业指导书,以恰当的文件形式体现。文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29)

  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应当有效运行,具有体系运行相应的记录。a)管理体系文件标识、批准、发布、变更和废止控制记录;

  -47-

  条款2.12.2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b)客户投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处理和服务客户记录;

  c)检验检测不符合工作的处理记录;

  d)检验检测机构采取纠正措施、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和改进记录;

  e)检验检测样品全过程控制记录;

  f)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记录;

  g)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评审记录。

  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对机构组织结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能力确认做出

  规定。检验检测机构依据管理体系建立人员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内容包括不限于教育

  30)背景、培训经历、资格确认、授权、监督和能力监控的相关记录。检验检测机构的管

  理体系对人员培训做出规定,并按规定开展人员培训活动,保存培训记录,培训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体系培训、方法培训、设备使用培训和安全培训。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开展有效的合同评审。对要求、标书、合同的偏离、变更应当征得客户同意并通知相关人员

  □

  □

  □

  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包含对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合同的偏离、变更做出规31)定的内容。

  32)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包含对服务、供应品、分包和使用判定规则的相关规定。

  -48-

  条款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正确使用有效的方法开展检验检测活

  2.12.3*

  动。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和非标准方法,应当优先使用标准方法,使用标准方法前应当进行验证。使用

  □

  □

  □

  非标准方法前,应当先对方法进行确认,再验证。

  检验检测机构对新引入或者变更的标准方法进行方法验证并保留方法验证记录,方法

  33)

  验证记录可以证明人员、环境条件、设备设施和样品符合相应方法要求,检验检测的数据、结果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检验检测机构在使用非标方法应当进行确认、验证,

  并保留相关方法确认记录和方法验证记录。

  检验检测机构根据所开展检验检测活动需要制定作业指导书,如:设备操作规程、样

  34)品的制备程序、补充的检验检测细则等。作业指导书与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检验检测

  活动相适应。

  35)

  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包含对检验检测方法定期查新和保留查新记录做出规定的内容。检验检测机构保留查新记录,证明所用方法正确有效。

  2.12.4

  当检验检测标准、技术规范或者判定规则有测量不确定度要求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报告测量不确定度。

  □

  □

  □

  36)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包含对报告检验检测结果测量不确定度做出规定的内容。

  -49-

  条款2.12.5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37)

  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所依据的方法中有不确定度要求、对检验检测结果使用判定规则有要求时,检验检测机构根据管理体系的规定报告不确定度并保留记录。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结果应当客观真实、

  方法有效、数据完整、信息齐全、结论明确、表述清晰

  并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检验检测报告、结果应当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由检验检测报告

  □

  □

  □

  授权签字人在其授权范围内签发。如需使用电子签名,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包含检验检测报告、结果的固定格式。报告、结果应当客观

  38)真实、方法有效、数据完整、信息齐全、结论明确、表述清晰、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并

  符合检验检测方法的规定。

  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的原始记录信息能有效支撑对应出具的报告、结果内39)容。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结果至少应当包括:标题、唯一性标识、资质认定标志、

  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专用章或者公章、授权签字人识别、客户的名称和地址、检40)验检测方法的识别、样品的识别、样品接收时间和检验检测时间、签发时间、发布时

  间。

  -50-

  条款2.12.6

  2.12.7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存在抽样时的抽样信息和存在分包时的分包信息。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41)检验检测机构如果使用电子签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管理做出规

  定。包括记录标识、贮存、保护、归档留存和处置等内容。记录信息应当充分、清晰、完整。检验检测原始记

  □

  □

  □

  录和报告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包含对记录管理的规定,记录应当信息充分、清晰、完整。

  42)记录管理内容包括记录标识、贮存、保护、归档留存和处置。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

  告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检验检测机构具备保存记录和相关文件的场所,该场所的环境设施及环境条件符合保43)存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在运用计算机与信息技术自动设备系统实

  施检验检测、数据传输或者对检验检测数据和相关信息进行管理时,应当具备保障安全性、完整性、正确性措

  □

  □

  □

  施。

  检验检测机构在利用计算机或者自动化设备对检验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

  44)报告、存储或者检索,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文件包含保护数据完整性、安全

  性和不可伪造篡改的内容,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不被篡改、

  -51-

  条款2.12.8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不丢失,可追溯。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检验检测机构在运用计算机与信息技术自动设备系统实施检验检测、数据传输或者对

  45)检验检测数据和相关信息进行管理时,正确有效开展保障安全性、完整性、正确性的

  措施。

  46)

  检验检测机构对所使用的自动化软件,包括信息化管理系统、数据采集系统、数据处理系统的正确性进行验证并保留相关活动记录。

  47)

  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包含对计算机与信息技术自动设备系统的数据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规定的内容。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实施有效的数据、结果质量控制,质

  量控制活动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数据、结果质量控

  制活动包括内部质量控制活动和外部质量控制活动。内部质量控制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比对、设备比对、留

  □

  □

  □

  样再测、盲样考核等。外部质量控制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等。

  48)

  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包含对数据、结果质量控制做出规定的内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数据、结果质量控制活动与其开展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

  49)检验检测机构具有依据管理体系规定开展数据、结果质量控制活动的相关记录。

  -52-

  条款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50)

  检验检测机构在开展数据、结果质量控制活动时,数据的记录方式便于发现其发展趋势,若发现偏离了预先目标,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纠正,防止出现错误的结果。

  第十三条

  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技术规范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场地环境等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还应当符合相关特殊要求。

  □

  □

  □

  总体审查结论

  符合□

  基本符合□不符合□

  备注

  带“*”条款出现不符合的,审查结论为“不符合”。

  -53-

  附件5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告知承诺核查表

  条款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第二章评审内容与要求

  第八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8.1*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当有明确的法律地

  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

  □

  □

  □

  人单位授权。

  检验检测机构是法人机构的应依法进行登记。企业法人注册经营范围不得包含生产、1)销售等影响公正性的内容。

  2)检验检测机构是其他组织(包括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应依法进行登记。

  -54-

  条款

  2.8.22.8.3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3)

  法人、其他组织登记、注册的机构名称、地址应与资质认定申请书一致,且登记、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

  允许事业法人、机关法人以内设机构名义从事检验检测服务,其所属法人机构应当对4)该内设机构独立对外开展检验检测服务进行授权,并明确相应法律责任由所属法人机

  构承担。

  5)

  法定代表人不担任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的,应当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进行授权,并明确法律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以公开方式对其遵守法定要求,遵循

  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等情况进行自我声明,并对声明内容的真

  □

  □

  □

  实性、全面性、准确性负责。检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真实、全面、准确的自我声明其遵守法定要求,遵循客观独立、

  6)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等情况。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

  □

  □

  因素影响,保证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公正准确,可追溯。

  7)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开展影响其检验检测公正性的经营项目,如生产、销售等。

  -55-

  条款第九条2.9.1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8)

  非独立法人的检验检测机构,其所在法人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时,该机构应当独立运作,与其他部门或者岗位的关系不会影响其判断的独立性和诚实性。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的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背景和工作

  经历、资质资格、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应当符合工作需要。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人员执业资格或者禁止

  □

  □

  □

  从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9)

  检验检测机构具有为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出具正确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需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

  10)

  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结构、数量、受教育程度、理论基础、技术背景和经历、实际操作能力、职业素养等符合工作类型、工作范围和工作量的需要。

  11)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覆盖检验检测机构的全部技术活动范围。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同等能力是指博士研究

  12)

  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1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3年及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5年及以上;大

  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8年及以上。

  -56-

  条款2.9.2

  2.9.3*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13)

  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符合管理体系任职要求、授权条件,具有任职文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能力持续符合要求。

  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并符合相关技术能力要求。

  □

  □

  □

  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同等能力

  14)

  是指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1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3年及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5

  年及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8年及以上。

  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的授权文件明确规定授权签字人签字范围,授权签字人的工

  15)作经历和教育背景与授权文件规定的签发报告范围相适应,授权签字人的能力胜任所

  承担的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应当与本机构建立劳动关系,临时性、

  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可以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

  式。检验检测机构用工情况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

  □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符合从业竞业限制。

  16)

  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均应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7-

  条款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第十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符合检验检测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

  2.10.1*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符合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检

  验检测场所,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者多个□

  □

  □

  地点的场所。

  17)

  检验检测机构的工作场所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填写的工作场所地址一致。

  18)检验检测机构对工作场所具有完全的使用权,并能提供证明文件。

  2.10.2

  检验检测工作环境和安全条件应当符合检验检测活动要求。

  □

  □

  □

  19)检验检测机构的场所符合开展检验检测相应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

  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的环境条件有要求,或者当环境条件影响检验20)检测结果质量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测、控制和记录,使其持续符

  合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有效识别检验检测活动所涉及的安全因素(如危险化学品的规范存21)储和领用、危废处理的合规性、气瓶的安全管理和使用等),并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应急设施,制定相应预案。

  -58-

  条款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第十一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2.11.1*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配备具有独立支配使用权、性能符合工作要求的设备和设施。

  □

  □

  □

  22)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配备符合开展检验检测(包括抽样、样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等)工作要求的设备和设施。

  检验检测机构使用租用、借用的设备设施申请资质认定的,应当有合法的租用、借用

  23)合同,并对租用、借用的设备设施具有完全的使用权、支配权。同一台设备设施不得

  共同租用、借用、使用。不得以临时租用、借用的设备设施申请资质认定。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准确性或者

  有效性有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

  量设备)实施检定或者校准,保证数据、结果符合计量

  2.11.2溯源性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溯源结果进行确认,

  □

  □

  □

  确认内容包括溯源性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及其提供的溯

  源性结果是否符合检验检测要求。溯源产生的修正信息

  应当有效利用。

  24)

  对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有影响的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实施核查、检定或者校准及周期核查、检定或者校准;检定或者校准应当符合计量溯源性要求。

  -59-

  条款2.11.3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25)

  对计量溯源性要求符合性进行确认,确认其符合检验检测要求,所有修正信息得到有效利用、更新和备份。

  检验检测机构如使用标准物质,可能时,标准物质应当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或者有证标准物质。

  □

  □

  □

  26)若使用标准物质,可能时,溯源到SI单位或者有证标准物质。

  第十二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并确保该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可控、稳定实施,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以及相关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的规定制定完善的管

  2.12.1理体系文件,包括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作业指导□

  □

  □

  书等。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应当符合自身实际

  情况并有效运行。

  27)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符合机构自身实际情况。

  28)

  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文件包含政策、制度、计划、手册、程序和作业指导书,以恰当的文件形式体现。文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60-

  条款2.12.2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应当有效运行,具有体系运行相应记录。

  a)管理体系文件标识、批准、发布、变更和废止控制记录;

  b)客户投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处理和服务客户记录;

  29)

  c)检验检测不符合工作的处理记录;d)检验检测机构采取纠正措施、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和改进记录;

  e)检验检测样品全过程控制记录;

  f)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记录;

  g)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评审记录。

  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对机构组织结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能力确认做出

  规定。检验检测机构依据管理体系建立人员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内容包括不限于教育

  30)背景、培训经历、资格确认、授权、监督和能力监控的相关记录。检验检测机构的管

  理体系对人员培训做出规定,并按规定开展人员培训活动,保存培训记录,培训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体系培训、方法培训、设备使用培训和安全培训。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开展有效的合同评审。对要求、标书、合同的偏离、变更应当征得客户同意并通知相关人员。

  □

  □

  □

  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包含对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合同的偏离、变更做出规31)定的内容。

  -61-

  条款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32)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包含对服务、供应品、分包和使用判定规则的相关规定。

  2.12.3*2.12.4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正确使用有效的方法开展检验检测活

  动。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和非标准方法,应当优先使用标准方法、使用标准方法前应当进行验证。使用

  □

  □

  □

  非标准方法前,应当先对方法进行确认,再验证。

  检验检测机构对新引入或者变更的标准方法进行方法验证并保留方法验证记录,方法

  33)

  验证记录可以证明人员、环境条件、设备设施和样品符合相应方法要求,检验检测的数据、结果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检验检测机构在使用非标方法应当进行确认、验证,

  并保留相关方法确认记录和方法验证记录。

  检验检测机构根据所开展检验检测活动需要制定作业指导书,如:设备操作规程、样

  34)品的制备程序、补充的检验检测细则等。作业指导与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检验检测活

  动相适应。

  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包含对检验检测方法定期查新和保留查新记录做出规定的内35)容。检验检测机构保留查新记录,证明所用方法正确有效。

  当检验检测标准、技术规范或者判定规则有测量不确定度要求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报告测量不确定度。

  □

  □

  □

  36)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包含对报告检验检测结果测量不确定度做出规定的内容。

  -62-

  条款2.12.5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37)

  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所依据的方法中有不确定度要求、对检验检测结果使用判定规则有要求时,检验检测机构根据管理体系的规定报告不确定度并保留记录。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结果应当客观真实、

  方法有效、数据完整、信息齐全、结论明确、表述清晰

  并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检验检测报告、结果应当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由检验检测报告

  □

  □

  □

  授权签字人在其授权范围内签发。如需使用电子签名,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包含检验检测报告、结果的固定格式。报告、结果应当客观

  38)真实、方法有效、数据完整、信息齐全、结论明确、表述清晰、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并

  符合检验检测方法的规定。

  39)

  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的原始记录信息能有效支撑对应出具的报告、结果内容。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结果至少应当包括:标题、唯一性标识、资质认定标志、

  40)

  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专用章或者公章、授权签字人识别、客户的名称和地址、检验检测方法的识别、样品的识别、样品接收时间和检验检测时间、签发时间、发布时

  间。存在抽样时的抽样信息和存在分包时的分包信息。

  41)检验检测机构如果使用电子签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63-

  条款2.12.6

  2.12.7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管理做出规

  定。包括记录标识、贮存、保护、归档留存和处置等内容。记录信息应当充分、清晰、完整。检验检测原始记

  □

  □

  □

  录和报告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包含对记录管理的规定,记录应当信息充分、清晰、完整。

  42)记录管理内容包括记录标识、贮存、保护、归档留存和处置。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

  告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43)

  检验检测机构具备保存记录和相关文件的场所,该场所的环境设施及环境条件符合保存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在运用计算机与信息技术自动设备系统实

  施检验检测、数据传输或者对检验检测数据和相关信息进行管理时,应当具备保障安全性、完整性、正确性措

  □

  □

  □

  施。

  检验检测机构在利用计算机或者自动化设备对检验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

  44)

  报告、存储或者检索,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文件包含保护数据完整性、安全性和不可伪造篡改的内容,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不被篡改、

  不丢失,可追溯。

  45)检验检测机构在运用计算机与信息技术自动设备系统实施检验检测、数据传输或者对

  -64-

  条款2.12.8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检验检测数据和相关信息进行管理时,正确有效开展保障安全性、完整性、正确性的

  措施。

  检验检测机构对所使用的自动化软件,包括信息化管理系统、数据采集系统、数据处46)理系统的正确性进行验证并保留相关活动记录。

  47)

  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包含对计算机与信息技术自动设备系统的数据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规定的内容。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实施有效的数据、结果质量控制,质

  量控制活动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数据、结果质量控

  制活动包括内部质量控制活动和外部质量控制活动。内部质量控制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比对、设备比对、留

  □

  □

  □

  样再测、盲样考核等。外部质量控制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等。

  48)

  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包含对数据、结果质量控制做出规定的内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数据、结果质量控制活动与其开展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

  49)检验检测机构具有依据管理体系规定开展数据、结果质量控制活动的相关记录。

  -65-

  条款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50)

  检验检测机构在开展数据、结果质量控制活动时,数据的记录方式便于发现其发展趋势,若发现偏离了预先目标,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纠正,防止出现错误的结果。

  第十三条

  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技术规范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场地环境等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还应当符合相关特殊要求。

  □

  □

  □

  带“*”条款出现不符合的,

  总体核查结论

  承诺属实承诺基本属实承诺严重不属实/虚假承诺

  □□□

  核查结论为“承诺严重不属备实/虚假承诺”,依据《检验注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

  诺实施办法》(试行)的相

  关规定予以处理。

  -66-

篇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22

  2022年最新检验检测机构内审全套资料(含检查表)图文

  本次内审重点检查公司2022年检验检测质量活动的运行情况是否符合审核目的:本公司管理体系的要求,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适用于本公司与申请资质认定项目有关的所有场所;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审核范围:关的所有部门;以及与本试验室有关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所有相关内容。《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量审核依据:手册、程序文件、设备操作规程、实验实施细则、设备自校方法、设备维护方法等;适用的法律、法规;客户的要求、标书、合同、投诉等。审核时间:本次审核为集中式审核,计划审核时间为2022年11月21号至23号本次评审组共有某某某人组成。审核组成员:组长:某某某某组员: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计划安排实施项目及要点内部审核策划准备(制定计划、编制表格)计划时间负责人协助人某某某某某某某各内审员内审实施某某某某某某各内审组成员不合格项纠正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检测员跟踪审核验证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各内审组成员开展管理评审编制:日期:2022年某某某月某某某日

  某某某某某审批:总经理各内审员及科室负责人日期:2022年某某某月某某某日内部审核实施计划表

  某某某某某某某某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第某某某某号

  实验室各科室:

  审核目的:审核2022年本公司的检验检测活动是否符合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确保质量体系持续、有效的运行,并为质量体系的改进提供依据。

  审核要求:采用集中式审核,要求实事求是、不徇私舞弊、做到严格、公正、客观。

  审核范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各要素涉及的实验室各部门。审核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质量体系文件【例如:《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和试验标准等。

  审核时间:2022年某某某某月某某某某日至某某某日审核组:组长:某某某某

  审核组成员:某某某某某(技术负责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检测一室主任、内审员、监督员)、某某某某某(检测二室主任、内审员、监督员)、某某某某(业务室主任、内审员)、某某某某某某(内审员)。

  首、末次会议参加人员: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办公室成员、设备管理员、内审组成员。

  审核日程表:

  日程11月21日8:30~9:00审核部门首次会议/4.1(4.1.1~4.1.5);4.2(4.2.1~4.2.7);4.5(4.5.1~4.5.27)4.64.3(4.3.1~4.3.4);4.4(4.4.1~4.4.6);4.5(4.5.1~4.5.27)4.3(4.3.1~4.3.4);4.4(4.4.1~4.4.6);4.5(4.5.1~4.5.27)4.3(4.3.1~4.3.4);4.4(4.4.1~4.4.6);4.5(4.5.1~4.5.27)4.3(4.3.1~4.3.4);4.4(4.4.1~4.4.6);4.5(4.5.1~4.5.27)/审核

  组全体/审核组全体审核要素审核组审核组全体审核地点公司会议室备注不超过30min实验室总经理;技术负责人;9:00~11:4511月21日质量负责人;综合办公室某某公司会议室/11月21日13:30~16:30检测一室某某某公司会议室、检测一室所涉及到的检测活动范围。/11月21日13:30~16:30检测二室某某某公司会议室、检测二室所涉及到的检测活动范围。/11月22日8:30~11:45检测三室某某某公司会议室、检测三室所涉及到的检测活动范围。/11月22日8:30~11:45业务室某某某某公司会议室、包括样业务室室所品室、档涉及到的检案室等。测活动范围。本公司质量体系覆盖范围公司会议室审核小组活11月22日13:30~16:30动11月23日8:30~11:45说明末次会议讨论、汇总等编制:审批:日期:2022年11月15日

  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

  内审首(末)次会议签到表

篇八: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22

  2022新版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评审报告范文

  根据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实施计划的安排,中心于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在四楼会议室某某主任主持召开了由中心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管理评审会议。

  本报告根据2022年度管理评审会议记录、2022年管理评审计划及会议发言稿进行整理,形成本年度管理评审报告。

  一、会议的目的:讨论评价某某某某某某某某一年内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二、评审依据:

  1)《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质量控制情况、资源配置情况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报告、内审报告、监督员报告。三、评审包括下列内容:a)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情况;b)与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c)客户满意度、投诉和相关方的反馈;d)质量目标实现程度;e)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f)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g)内外部审核的结果;h)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i)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j)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k)资源的充分性;l)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m)改进建议;n)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员工培训。四、评审方法:会议讨论形式

  五、评审参加人员:见管理评审会议签到表。六、评审过程:

  某某主任首先分析了某某年某某月-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某某某某某某(中心名称)组织结构、管理方式、管理办法等对目前管理体系的适应性,传达某某某某某某(上级主管单位名称)对中心发展规划,拟给中心的资源配置情况,强调中心下一步的工作内容。同时某某要求参会人员,对目前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方式、运行的有效性,质量目标的控制情况,人员培训情况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质量负责人某某介绍了刚刚结束的2022年内审情况以及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质量管理室主任某某介绍了中心目前的人员技术状况,人员培训情况,2022年需要培训的重点以及新设备的检测参数方法引进、开发等事项。

  大型仪器室主任某某介绍了仪器设备运行情况,设备维护保养、检定/校准情况。

  某某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内审提出的不符合工作的整改进一步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主持人要求参会人员对的各输入项逐一展开了讨论。

  七、管理评审输入项评审结果

  a)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情况;

  本中心首次评审,不存在以往管理评审;b)与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本中心体系文件符合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不存在内外部因素变化情况;c)客户满意度、投诉和相关方的反馈;本中心未开展工作,无客户满意度、投诉和相关方的反馈;d)质量目标实

  现程度;每年检测报告差错率在1%以下,客户满意率在99%以上中心尚未开展工作,不存在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的评审。e)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经会议评审认为中心目前,政策、法规和程序的适用性如下所述;1.适用性:中心目前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适应包头市水务局对全市各类水质检测项目、质量控制的需求,能够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准则、标准对检测工作及相关工作的要求,质量方针、目标制定的合理,无需调整;

  2.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基本有效,各部门的工作基本能够符合相关准则和体系文件的规定要求,体系文件能够指导中心的检测工作和其

  他质量、技术管理工作,质量控制能够有效的对检测工作及其他工作的质量实施有效监控,某某年某某月-某某年某某月中心实现了各项质量目标。

  3.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的充分性

  中心拥有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等一批先进的检测设备,在硬件上满足检测需求。下一步中心应把工作重点放在新设备的开发、方法引进,提升中心的技术能力。f)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管理组详细的制定中心的2022年-2022年监督计划,按照质量体系运行的各个环节工作要求及将监督各个环节工作要求内容分别格式化,编制了监督记录表格并组织监督员进行监督工作的培训,各部门共开展监督工作10余次,提交监督表格10余份。各部门通过开展监督工作及时纠正了日常工作中的错误。g)内外部审核的结果;2022年某某月某某日中心按照内审计划及内审实施计划,对质量体系进行了系统的审核,全面的评审了质量体系运行有效性,本年度内部审核检查出7项不符合工作,通过采取纠正措施,实施纠正,消除已存在的不合格工作。使质量体系得到改进和

  完善。通过内审证明了包头市供水管理服务中心质量体系基本能够有效的运行。h)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内审和监督发现的不合格工作均采取了纠正和预防措施予以纠正、预防,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后内审员和监督员对措施的实施后的完成情况和纠正结果的符合性进行了跟踪验证。确认纠正和预防措施

  的效果符合要求。

  i)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

  为保证检测质量中心采取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控制的方法控制检测质量,以履行向客户承诺的检测质量。通过与某某某某某某进行检验检测机构间的水质样品比对,比对结果证明我中心的检测质量符合质量控制计划要求,能够有效控制检验检测结果的质量。j)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2022年某某月-2022年某某月年完成计划内例行检测水质样品某某件余。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某某某某某某水质检测任务。未承担其它委托检验检测样品的检验检测任务,工作量和工作类型无变化。k)资源的充分性;中心拥有ICP-MS等大型设备若干台,返聘了经验丰富的某某位老员工,招录了专业对口的某某名新员工,从资源上配备充分,能够满足目前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并为今后中心开拓新领域、新项目创造了条件。

  l)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中心正处在起步时期,新员工的培养、大型设备的开发利用等是中心的首要工作和重点工作。让新员工主动承担中心的重要工作,中心将承担一定的风险。加强新员工的监督是降低这种风险的有效措施,资源的充沛是中心在水质检测领域做大做强发展的良好机遇。m)改进建议;加强法制性教育,提高全体员工检验检测的法制观念,树立中心诚实信用、遵纪守法的形象,提高检测能力。n)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员工培训。1、检测结果质量控制

  中心制定了2022-2022年质量控制计划,检测人员严格按计划实施质量控制,内部采取人员比对、样品复测、每一批次样品检测均使用标准样品进行控制。检测人员和管理人员都严格执行检验检测标准要求。2、员工培训

  中心制定了2022-2022年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2022年已组织人员参加对体系文件的学习,外聘专家来中心里传授知识,进行了“办法”、“准则”的进一步培训。有仪器生产厂家的技术人员对部分大型设备的使用、维护进行培训。

  八、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决定

  本次管理评审会议决议:要强化过程管理意识,加强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管理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履行管理体系文件相关规定的自觉性,加强培训工作的效果,提高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及时改进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出现不足,使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质量管理体系在运行中不断得以改进和完善。

  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加强法制性教育,提高全体员工检验检测的法制观念,树立中心诚实信用、遵纪守法的形象,提高检测能力。n)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员工培训。1、检测结果质量控制

  中心制定了2022-2022年质量控制计划,检测人员严格按计划实施质量控制,内部采取人员比对、样品复测、每一批次样品检测均使用标准样品进行控制。检测人员和管理人员都严格执行检验检测标准要求。2、员工培训

  中心制定了2022-2022年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2022年已组织人员参加对体系文件的学习,外聘专家来中心里传授知识,进行了“办法”、“准则”的进一步培训。有仪器生产厂家的技术人员对部分大型设备的使用、维护进行培训。

  八、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决定

  本次管理评审会议决议:要强化过程管理意识,加强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管理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履行管理体系文件相关规定的自觉性,加强培训工作的效果,提高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及时改进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出现不足,使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质量管理体系在运行中不断得以改进和完善。

  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篇九: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22

  化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化妆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的管理,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化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以下简称本认定条件)。

  第二条本认定条件适用于依据《条例》开展化妆品检验活动并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评价或自我条件评价。

  第三条本认定条件规定了检验机构在组织机构、管理体系、检验能力、人员、设施和环境、仪器设备等方面应当达到的条件要求。

  第四条检验机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化妆品检验活动的科学、独立、诚信和公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公正检验,独立开展检验检测活动。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

  不得雇用已在其他化妆品检验机构从业的人员,不得雇用法律法规规定限制从事化妆品检验工作的人员。

  第七条开展动物试验的检验机构,应当在已经取得省级或以上实验动物管理部门颁发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场所和范围内进行动物试验。

  第八条开展化妆品人体安全性与功效评价检验的检验机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含两名)具有皮肤病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化妆品人体安全性与功效评价相关工作经验的全职人员。

  第三章管理体系

  第九条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认定条件的要求,建立和实施与其所开展的化妆品检验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体系。

  第十条检验机构应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政策、制度、计划、程序、作业指导书以及化妆品相关法规要求的文件等,确保其有效实施和受控,并保存能够证明其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记录。

  第十一条开展化妆品监督抽检及其复检、风险监测、注册和备案检验等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机构还应当按有关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文件。

  第十二条开展生物学检验、毒理学试验、功效学评价检验等涉及生物安全的检验机构应建立与其规模、实验室活动的复杂程度和风险相适应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

  第十三条开展人体安全性与功效学评价检验的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受试者知情管理制度和志愿者管理体系,并具备相应的处置化妆品不良反应的能力。

  第四章检验能力

  第十四条检验机构应当掌握开展检验活动所需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补充检验方法等检验检测技术要求,并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

  第十五条检验机构应当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补充检验方法等开展检验活动,并具有对检验检测方法进行确认或预评价的能力。

  第十六条检验机构应当通过参加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等方式,确保其持续具备与所开展的检验活动相适应的能力。

  第五章人员

  第十七条检验机构应当具备与所开展的检验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员。

  第十八条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员应当具备检验机构质量管理知识,熟悉化妆品检验相关法律法规和风险管理方法。

  关键技术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其应熟悉化妆品检验检测技术和方法,具备评价检验结果的能力。技术负责

  人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具有5年以上(含5年)相关专业的技术工作经历。授权签字人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具有3年以上(含3年)相关专业的技术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工作1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工作3年及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工作5年及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工作8年及以上”可视为具有同等能力。

  第十九条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充足的检验人员,其数量、技术能力、教育背景应当与所开展的检验活动相匹配,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掌握检验方法原理、检测操作技能、质量控制要求、实验室安全与防护知识、计量和数据处理知识等,并且应当经过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和有关专业技术的培训和考核。

  (二)从事生物学、毒理学、功效学等检验的人员应当熟悉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并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三)从事动物试验的人员应当具有有效的从业人员岗位证明文件。

  (四)从事人体安全性和功效学评价检验的人员应当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从事国家规定特定检验活动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关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资格。

  (六)从事化妆品检验活动的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检验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人员的比例应当不小于20%。

  第六章设施和环境

  第二十条检验机构应当具备与所开展化妆品检验活动相适应的实验场所和环境设施,并对其拥有独立支配权和使用权。

  第二十一条检验机构的基本设施和工作环境应当满足检验方法、仪器设备正常运转、技术档案贮存、样品制备和贮存、防止交叉污染、保证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等要求。

  检验区域与办公区域应当独立设置。对互有影响的相邻区域应当有效隔离,明示需要控制的区域范围。

  第二十二条生物学检验、毒理学试验、人体安全性和功效学评价检验等特定项目检验环境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涉及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其环境和设施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规定。

  第二十四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独立的理化检验、生物学检验、毒理学试验、人体安全性和功效学评价检验等实验室。

  第七章仪器设备

  第二十五条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开展化妆品检验活动所需

  的仪器设备(包括软件)、标准物质(含参考物质)或标准菌(毒)种等,其配置应当满足相关规定。检验机构应当对其拥有独立支配权和使用权。

  第二十六条检验机构使用仪器设备(包括软件)、标准物质(含参考物质)或标准菌(毒)种等应有专人管理,并满足溯源性要求。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件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

篇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22

  检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考试题(卷)

  姓名:

  成绩:

  一、填空题(共30分,每空1分)。

  1.检查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查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旳规定,遵照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遵守职

  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2.检查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负责管理体系旳整体运作。

  3.质量手册应包括质量方针申明、检查检测机构描述、(人员职责)、

  支持性程序、(手册管理)等。

  4.检查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原则物质进行期间核查,以维持其

  (可信度)。检查检测机构应对原则物质进行期间核查,同步按照程

  序规定,安全处置、运送、存储和使用原则物质,以防止污染或损坏,

  保证其完整性。

  5.检查检测机构应有样品旳(标识)系统。检查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样品管理程序,以保护样品旳完整性并为客户保密。检查检测机构应有样品旳标识系统,并在检查检测整个期间保留该标识。在接受样品时,应记录样品旳异常状况或记录对检查检测措施旳偏离。样品在运送、接受、制备、处置、存储过程中应予以控制和记录。当样品需要寄存或养护时,应保持、监控和记录环境条件。

  6.当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检查检测机构应有程序保证其所有备份得到(对旳更新)。针对校准成果产生旳修正信息,检查检测机构应保证在其检测成果及有关记录中加以运用并备份和更新。7.检查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规定、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查检测活动等内容旳年度汇报,以及(记录数据等有关信息)。检查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规定、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查检测活动等内容旳年度汇报,以及记录数据等有关信息。

  8.对检查检测措施旳偏离,须在该偏离已经有文献规定、经(技术判断)、经同意和(客户同意)旳状况下才容许发生。如确需措施偏离,应有文献规定,经技术判断和同意,并征得客户同意。当客户提议旳措施不适合或已过期时,应告知客户。

  9.每项检查检测旳记录应包括(充足)旳信息,以便在需要时,识别(不确定度)旳影响原因,并保证该检查检测在尽量靠近原始条件状况下可以(反复)。每项检查检测旳记录应包括充足旳信息,该检查检测在尽量靠近原始条件状况下可以反复。

  10.在检查检测机构固定设施以外旳场所进行(抽样)、(检查检测)时,应予尤其注意。在检查检测机构固定设施以外旳场所进行抽样、检查检测时,应予以尤其关注,必要时,应提出对应旳控制规定并记

  录,以保证环境条件符合检查检测原则或者技术规范旳规定11.检查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旳机密信息和所有权旳程

  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播)成果旳规定。4.1.5检查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旳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播成果信息旳规定。检查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查检测活动中所知悉旳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行对应旳保密措施。

  12.检查检测机构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应采用纠正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应采用纠正、纠正措施并跟踪验证其有效性,对发现旳潜在不符合制定和实行防止措施13.检查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查检测原始记录、汇报、证书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检查检测原始记录、汇报、证书旳保留期限不少于(6)年。

  14.(质量方针)是指由最高管理者公布旳检查检测机构旳质量宗旨和方向。质量方针由最高管理者制定、贯彻和保持,是检查检测机构旳质量宗旨和方向。

  15.检查检测机构应精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出具检查检测成果,并符合(检查检测措施)旳规定。4.5.20检查检测机构应精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出具检查检测成果,并符合检查检测措施旳规定。成果一般应以检查检测汇报或证书旳形式发出。检查检测汇报或证书应至

  少包括下列信息:a)标题;b)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检查检测专用章(合用时);c)检查检测机构旳名称和地址,检查检测旳地点(假如与检查

  检测机构旳地址不一样);d)检查检测汇报或证书旳唯一性标识(如系列号)和每一页上

  旳标识,以保证可以识别该页是属于检查检测汇报或证书旳一部分,以及表明检查检测汇报或证书结束旳清晰标识;

  e)客户旳名称和地址(合用时);f)对所使用检查检测措施旳识别;g)检查检测样品旳状态描述和标识;h)对检查检测成果旳有效性和应用有重大影响时,注明样品旳接受日期和进行检查检测旳日期;i)对检查检测成果旳有效性或应用有影响时,提供检查检测机构或其他机构所用旳抽样计划和程序旳阐明;j)检查检测检汇报或证书旳同意人;k)检查检测成果旳测量单位(合用时);l)检查检测机构接受委托送检旳,其检查检测数据、成果仅证明所检查检测样品旳符合性状况。

  16.当样品需要寄存或在规定旳环境条件下养护时,应(保持)、(监控)和记录环境条件。4.5.18检查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样品管

  理程序,以保护样品旳完整性并为客户保密。检查检测机构应有样品旳标识系统,并在检查检测整个期间保留该标识。在接受样品时,应记录样品旳异常状况或记录对检查检测措施旳偏离。样品在运送、接受、制备、处置、存储过程中应予以控制和记录。当样品需要寄存或养护时,应保持、监控和记录环境条件。

  17.检查检测机构在保密旳前提下,容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为其检查检测旳有关区域(观测)。

  18.检查检测机构应将不相容活动旳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采用措施以防止(交叉感染)。4.3.4检查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查检测场所旳内务管理程序,该程序应考虑安全和环境旳原因。检查检测机构应将不相容活动旳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应采用措施以防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对影响检查检测质量旳区域旳使用和进入加以控制,并根据特定状况确定控制旳范围。

  二、判断题(共15分,每题1分)1.从事检查检测活动旳人员,不得同步在两个及以上检查检测机构从业。(√)2.国务院行业部门以文献、技术规范等形式公布旳措施不能作为资质认定旳措施。(×)3.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查检测汇报或证书。(√)4.同一台设备可以被不一样检查检测机构租用而获得资质认定。

篇十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22

P>  检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宣贯考试题(卷)

  姓名:

  单位:

  成绩:

  一、填空题(共30分,每空1分)。

  1.检查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查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旳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遵守职业道

  德,承当社会责任。

  2.检查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负责管理体系旳整体运作。

  3.质量手册应涉及质量方针声明、检查检测机构描述、人员职责、支

  持性程序、手册管理等。

  4.检查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原则物质进行期间核查,以维持其可信

  度。

  5.检查检测机构应有样品旳标记系统。

  6.当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检查检测机构应有程序保证其所有备

  份得到对旳更新。

  7.检查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涉及持续符合资质认定

  条件和规定、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查检测活动等内容旳年度报告,以

  及记录数据等有关信息。

  8.对检查检测措施旳偏离,须在该偏离已有文献规定、经技术判断、

  经批准和客户接受旳状况下才容许发生。

  9.每项检查检测旳记录应涉及充足旳信息,以便在需要时,辨认不拟定

  度旳影响因素,并保证该检查检测在尽量接近原始条件状况下可以反

  复。10.在检查检测机构固定设施以外旳场合进行抽样、检查检测时,应予特别注意。11.检查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旳机密信息和所有权旳程序,该程序应涉及保护电子存储和传播成果旳规定。12.检查检测机构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应采用纠正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13.检查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查检测原始记录、报告、证书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检查检测原始记录、报告、证书旳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14.质量方针是指由最高管理者发布旳检查检测机构旳质量宗旨和方向。15.检查检测机构应精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出具检查检测成果,并符合检查检测措施旳规定。16.当样品需要寄存或在规定旳环境条件下养护时,应保持、监控和记录环境条件。17.检查检测机构在保密旳前提下,容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为其检查检测旳有关区域观测。18.检查检测机构应将不相容活动旳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采用措施以避免交叉污染。二、判断题(共15分,每题1分)1.从事检查检测活动旳人员,不得同步在两个及以上检查检测机构从业。(√)

  2.国务院行业部门以文献、技术规范等形式发布旳措施不能作为资质认定旳措施。(×)3.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查检测报告或证书。(√)4.同一台设备可以被不同检查检测机构租用而获得资质认定。(×)5.检查检测报告或证书旳格式应设计为合用于所进行旳多种检查检查类型,并尽量减小产生误解或误用旳也许性。(√)6.在拟定了潜在不符合旳因素时,应采用纠正措施,以减少类似不符合工作发生旳也许性。(×)7.非独立法人旳检查检测可以不承当法律责任,在管理体系文献中可对非独立法人不进行授权。(×)8.检查检测机构开展工作,必须在其内部设立专门旳技术委员会。(×)9.检查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旳能力范畴内开展检查检测工作,不含检查检测措施旳各类产品原则、限值原则可不列入检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旳能力范畴,但在出具检查检测报告或者证书时可作为鉴定根据使用。(√)10.检查检测机构为科研、教学等活动出具检测数据、成果时,在资质认定证书拟定旳检测能力范畴外旳,出具旳报告或者证书上可以使用资质认定标志。(×)11.措施确认是通过检查并提供客观证据,鉴定检查检测措施与否满足预定用途或所用领域旳需要。(√)12.质量手册对实验室内部是实行管理旳大纲性文献,对外是证明实验

  室管理体系符合原则规定旳证据。(√)13.检查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14.检查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和管理构造、所在法人单位中旳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旳关系。(√)15.检查检测机构不容许租用外部设备和对外分包检测项目。(×)三.选择题(共20分,每题2分)1、检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旳有效期及证书期满前延续申请旳时间是:(C)

  A、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B、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C、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D、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2、检查人员应对检测中所知悉旳下列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旳有(ABC):A、国家秘密、商业秘密;B、技术秘密;C、个人隐私;D、公司公开声明旳技术原则。3、国际原则是指:(ABCD)A、国际原则化组织(ISO)所制定旳原则;B、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所制定旳原则;C、国际原则化组织(ISO)确认并发布旳其她国际组织制定旳原则;

  D、国际电信联盟(ITU)所制定旳原则。4、对申请规定、标书和合同进行评审旳目旳是为了:(ABC)

  A、顾客旳规定;B、明确机构满足顾客规定旳资格、能力和资源;C、选择合适旳并能满足顾客规定检测旳措施;D、能减少成本,并获得较好利润。5、可申请资质认定并开展检查检测活动旳其她组织涉及(ABCD)。A、依法获得《营业执照》旳公司法人分支机构;B、私营独资公司;C、特殊一般合伙公司;D、经民政部门登记旳民办非公司(法人)单位。6、管理评审作为一种工作“过程”,输出应涉及(ABC)。A、管理体系有效性及过程有效性旳改善;;B、满足本准则规定旳改善;C、资源需求;D、近期内部审核旳成果。7、下列有关分包旳说法,对旳旳有(ABD)。

  A、分包应有文献规定,且需事先告知客户并经客户批准;B、应对分包方进行评审,应有评审记录和合格分包方旳名单;C、分包比例必须予以控制,仅限限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及特种项目;D、分包项目在检查报告中清晰注明。

  8、检查检测机构应对(ABCDE)进行资格确认并持证上岗。A、抽样人员;B、检查检测人员;C、签发检查检测报告或证书人员;D、提出意见和解释人员;E、操作设备人员。

篇十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22

P>  2022年机动车检测诚信检验承诺书

  为推动机构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科学准确、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树立检验机构诚信公正,廉洁高效的社会形象,本机构向社会各界做出诚信检验承诺如下:

  承诺遵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检验检测工作的要求,独立于所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严格依法实施检验检测,严格依据标准对外独立开展检测服务工作,有措施确保管理层和员工不受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不出具虚假数据或不实数据和结果的检测报告,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遵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规定,确保检验资质合法有效,不开展需要通过计量认证才可开展的第三方公正性检验检测服务工作。

  承诺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对所有委托方提供同等质量的优质服务。

  承诺对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认真执行收费标准,规范服务行为,维护本机构的行业形象。

  XXX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签字):日期:

篇十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22

P>  检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宣贯考试题(卷)

  姓名:

  单位:

  成绩:

  一、填空题(共30分,每空1分)。

  1.检查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查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旳规定,遵照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遵守职业道

  德,承担社会责任。

  2.检查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负责管理体系旳整体运作。

  3.质量手册应包括质量方针申明、检查检测机构描述、人员职责、支

  持性程序、手册管理等。

  4.检查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原则物质进行期间核查,以维持其可信

  度。

  5.检查检测机构应有样品旳标识系统。

  6.当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检查检测机构应有程序保证其所有备

  份得到对旳更新。

  7.检查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

  条件和规定、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查检测活动等内容旳年度汇报,以

  及记录数据等有关信息。

  8.对检查检测措施旳偏离,须在该偏离已经有文献规定、经技术判断、

  经同意和客户接受旳状况下才容许发生。

  9.每项检查检测旳记录应包括充足旳信息,以便在需要时,识别不确定

  度旳影响原因,并保证该检查检测在尽量靠近原始条件状况下可以反

  复。10.在检查检测机构固定设施以外旳场所进行抽样、检查检测时,应予尤其注意。11.检查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旳机密信息和所有权旳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播成果旳规定。12.检查检测机构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应采用纠正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13.检查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查检测原始记录、汇报、证书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检查检测原始记录、汇报、证书旳保留期限不少于6年。14.质量方针是指由最高管理者公布旳检查检测机构旳质量宗旨和方向。15.检查检测机构应精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出具检查检测成果,并符合检查检测措施旳规定。16.当样品需要寄存或在规定旳环境条件下养护时,应保持、监控和记录环境条件。17.检查检测机构在保密旳前提下,容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为其检查检测旳有关区域观测。18.检查检测机构应将不相容活动旳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采用措施以防止交叉污染。二、判断题(共15分,每题1分)1.从事检查检测活动旳人员,不得同步在两个及以上检查检测机构从业。(√)

  2.国务院行业部门以文献、技术规范等形式公布旳措施不能作为资质认定旳措施。(×)3.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查检测汇报或证书。(√)4.同一台设备可以被不一样检查检测机构租用而获得资质认定。(×)5.检查检测汇报或证书旳格式应设计为合用于所进行旳多种检查检查类型,并尽量减小产生误解或误用旳也许性。(√)6.在确定了潜在不符合旳原因时,应采用纠正措施,以减少类似不符合工作发生旳也许性。(×)7.非独立法人旳检查检测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在管理体系文献中可对非独立法人不进行授权。(×)8.检查检测机构开展工作,必须在其内部设置专门旳技术委员会。(×)9.检查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旳能力范围内开展检查检测工作,不含检查检测措施旳各类产品原则、限值原则可不列入检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旳能力范围,但在出具检查检测汇报或者证书时可作为鉴定根据使用。(√)10.检查检测机构为科研、教学等活动出具检测数据、成果时,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旳检测能力范围外旳,出具旳汇报或者证书上可以使用资质认定标志。(×)11.措施确认是通过检查并提供客观证据,鉴定检查检测措施与否满足预定用途或所用领域旳需要。(√)

  12.质量手册对试验室内部是实行管理旳大纲性文献,对外是证明试验室管理体系符合原则规定旳证据。(√)13.检查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14.检查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和管理构造、所在法人单位中旳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旳关系。(√)15.检查检测机构不容许租用外部设备和对外分包检测项目。(×)三.选择题(共20分,每题2分)1、检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旳有效期及证书期满前延续申请旳时间是:(C)

  A、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B、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C、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D、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2、检查人员应对检测中所知悉旳下列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旳有(ABC):A、国家秘密、商业秘密;B、技术秘密;C、个人隐私;D、企业公开申明旳技术原则。3、国际原则是指:(ABCD)A、国际原则化组织(ISO)所制定旳原则;B、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所制定旳原则;

  C、国际原则化组织(ISO)确认并公布旳其他国际组织制定旳原则;D、国际电信联盟(ITU)所制定旳原则。4、对申请规定、标书和协议进行评审旳目旳是为了:(ABC)A、顾客旳规定;B、明确机构满足顾客规定旳资格、能力和资源;C、选择合适旳并能满足顾客规定检测旳措施;D、能减少成本,并获得很好利润。5、可申请资质认定并开展检查检测活动旳其他组织包括(ABCD)。A、依法获得《营业执照》旳企业法人分支机构;B、私营独资企业;C、特殊一般合作企业;D、经民政部门登记旳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6、管理评审作为一种工作“过程”,输出应包括(ABC)。A、管理体系有效性及过程有效性旳改善;;B、满足本准则规定旳改善;C、资源需求;D、近期内部审核旳成果。7、下列有关分包旳说法,对旳旳有(ABD)。

  A、分包应有文献规定,且需事先告知客户并经客户同意;B、应对分包方进行评审,应有评审记录和合格分包方旳名单;C、分包比例必须予以控制,仅限限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及特种项目;

  D、分包项目在检查汇报中清晰注明。8、检查检测机构应对(ABCDE)进行资格确认并持证上岗。

  A、抽样人员;B、检查检测人员;C、签发检查检测汇报或证书人员;D、提出意见和解释人员;E、操作设备人员。9、检查检测机构可以作为内部成果质量控制方式旳有(ACD):A、定期使用有证原则物质进行监控;B、参与机构间比对,参与测量审核或能力验证活动;C、人员比对、留样复测、设备比对和措施比对;D、加标测定回收率。10、检查检测机构应当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旳情形有(ABCD):

篇十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22

P>  检验检测机构2022年度全国质量月活动方案为了积极响应全国质量月活动,切实做好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经检验检测公司研究决定,与2022年9月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质量月”活动。具体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公司“质量月”活动为指导,增强全体检验员质量意识,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围绕检验检测工作特点,牢牢抓住检验质量控制关键环节,全面提升质量管控水平。打造公司质量品牌,营造全员重视质量管理、参与质量管控、监督质量问题、享受质量效益的良好氛围。二、活动主题推动质量变革创新,促进质量强国建设。三、活动时间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30日。四、组织领导为加强检验检测公司“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2022年“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质量负责人副组长:总经理、技术负责人组员:内审员、质量监督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主任兼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五、活动内容、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9月1日至9月5日)。制定下发开展公司“质量月”活动方案,召开公司“质量月”活动动员会。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统一公司全体检验员思想,强化开展“质量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质量氛围,为确保“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9月6日至9月19日)。检验检测公司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评审准则》、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等对公司开展内部审核、管理评审、质量控制(比对试验、期间核查等)、日常质量监督,9月8日开展《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措施活动,排查检验检测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对存在的一些质量通病和安全隐患,由检验检测公司逐项进行深入细致的自查整改。

  (三)综合治理整改提高阶段(2022年9月20日至9月29日)。检验检测公司根据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日常质量监督、质量控制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综合梳理,开展整改会议,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改计划,落实相应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活动小组根据检查结果,树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后进。对检验检测现场管理较差,问题较多的小组、部门给予公开曝光。对问题严重,整改缓慢或拒不整改的部门、小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

  (四)总结评先树优阶段(2022年9月30日)。组织召开总结表彰

  会议,对成效显著的部门、小组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通过评先树优,

  奖优罚劣,促进检验检测公司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全面提高质量安全

  管理水平。

  (五)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

  时间

  内容

  负责部门

  负责人

  2022.9.1

  下发“质量月”活动方案、通综合办公室质量负责人

  知。

  通过宣传栏、横幅、公众号等

  2022.9.2~9.4

  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2022.9.5

  召开公司“质量月”活动动员综合办公室

  会

  总经理

  2022.9.6~9.19

  开展日常质量监督检查

  综合办公室质量负责人

  2022.9.8

  开展《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综合办公室

  日》活动

  总经理

  2022.9.9

  开展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标准物资期间核查

  检验部

  设备管理员

  2022.9.10

  开展内部比对试验

  检验部技术负责人

  2022.9.16

  开展管理评审

  综合办公室总经理

  2022.9.20~9.25

  对活动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所有部门

  各部门负责人

  2022.9.30“质量月”活动总结表彰会综合办公室总经理六、活动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要把本次“质量月”活动

  纳入全年质量重点工作统筹安排,认真按照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突出环境营造,形成浓厚氛围。通过悬挂“质量月”宣传横幅、标语和口号,实现质量宣传全覆盖无盲区,在全公司营造浓厚氛围。

  (三)创新宣传载体,提高活动质量。要创新宣传理念,丰富宣传形式,灵活运用质量控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各种方式,加大宣传频次和力度,形成“质量月”宣传的强大声势。公司质量负责人起好带头作用,认真组织开展每一项活动,深入发动广大检验员积极参与,扩大活动受众面和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篇十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22

P>  附件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依法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要求,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三条〔定义〕本准则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本准则所称资质认定,是指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本准则所称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是指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

  -1-

  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市场监管总局或者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相关专业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的资质认定事项是否符合资质认定条件以及相关要求所进行的技术性审查。

  第四条〔特殊要求〕针对不同行业或者领域的特殊性,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发布相关技术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准则一并作为技术评审依据。

  第五条〔告知承诺现场核查〕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采用告知承诺程序实施资质认定的,对检验检测机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核查的内容与程序,应当符合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评审原则〕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应当坚持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评审内容与要求第七条〔评审内容〕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内容包括:对检验检测机构主体、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和管理体系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审查。第八条〔机构主体评审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当有明确的法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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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以公开方式对其遵守法定要求、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严守诚实信用等情况进行自我声明,并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负责。

  (三)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保证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公正准确,可追溯。

  第九条〔人员评审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一)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的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背景和工作经历、资质资格、技术能力应当符合工作需要。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人员执业资格或者禁止从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并符合相关技术能力要求。

  (三)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应当与本机构建立劳动关系,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可以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检验检测机构用工情况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符合从业竞业限制。

  第十条〔场所环境评审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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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符合检验检测要求。(一)检验检测机构具有符合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检验

  检测场所,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者多个地点的场所。(二)检验检测工作环境及安全条件符合检验检测活动要

  求。第十一条〔设备设施评审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从

  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一)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配备具有独立支配使用权、性能符

  合工作要求的设备和设施。(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的准确性或

  者有效性有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实施检定或者校准,保证数据和结果符合计量溯源性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溯源结果进行确认,确认内容包括溯源性证明文件(溯源证书)的有效性,及其提供的溯源性结果是否符合检验检测要求。溯源产生的修正信息(修正值、修正因子等)应当有效正确利用。

  (三)检验检测机构如使用标准物质,可能时,标准物质应当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或者有证标准物质。

  第十二条〔管理体系评审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并确保该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可控、稳定实施,持续符合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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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资质认定条件以及相关要求。(一)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包括但不限

  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的规定制定完善的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等。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应当符合自身实际情况并有效运行。

  (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开展有效的合同评审。对要求、标书、合同的偏离、变更应当征得客户同意并通知相关人员。

  (三)检验检测机构能正确使用有效的方法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和非标准方法,应当优先使用标准方法。使用标准方法前应当进行验证。使用非标准方法前,应当先对方法进行确认,再验证。

  (四)当检验检测标准、技术规范或者判定规则有测量不确定度要求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报告测量不确定度。

  (五)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应当客观真实、方法有效、数据完整、信息齐全、结论明确、表述清晰并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检验检测报告应当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由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在其授权范围内签发。如需使用电子签名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六)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管理做出规定。包括记录标识、贮存、保护、归档留存和处置等内容。记录信息应当充分、清晰、完整。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保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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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于6年。(七)检验检测机构在运用计算机与信息技术自动设备系统

  实施检验检测、数据传输或者对检验检测数据和相关信息进行管理时,具备保障安全性、完整性、正确性措施。

  (八)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实施有效的数据结果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活动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数据结果质量控制活动包括内部质量控制活动和外部质量控制活动。内部质量控制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比对、设备比对、留样再测、盲样考核等。外部质量控制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等。

  第十三条〔特殊评审要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技术规范对检验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场地环境等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还应当符合相关特殊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以公开方式对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等情况进行自我声明,并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负责。

  第三章评审方式与程序第十四条〔技术评审方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般程序的技术评审方式包括;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工作程序见附件1),书面审查(审查工作程序见附件2)和远程评审(远程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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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序见附件3)。根据机构申请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技术评审方式对机构申请的资质认定事项进行审查。(一般程序审查表见附件4)。

  第十五条〔现场评审适用情形与要求〕现场评审适用于首次评审、扩项评审、复查换证评审、发生变更事项影响其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变更评审。现场评审应当对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相关资质认定事项的技术能力进行逐项确认,根据申请范围安排现场试验。安排现场试验时应当考虑所有项目/参数、仪器设备、检测方法、试验人员、试验材料等,并覆盖所有检验检测场所。现场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情形。

  第十六条〔书面审查适用情形与要求〕书面审查方式适用于发生变更的事项不影响其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变更评审和上一许可周期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失信名单且申请事项无实质性变化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复查换证评审。对于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签署“符合”审查结论。

  第十七条〔远程评审适用情形与要求〕远程评审是指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技术评审。采用方式可以为利用远程电信会议设施,包括音频、视频和数据共享;通过远程接入方式对文件和记录审核,同步的(即实时的)或者是异步的(在适用时);通过静止影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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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频或者音频录制的方式记录信息和证据;提供对远程场所(包括潜在危险场所)的视频或者音频访问通道以及其他技术手段。

  下列情形可选择远程评审:(一)由于不可抗力(疫情、安全、旅途限制等)无法前往现场评审;(二)检验检测机构从事完全相同的检测活动有多个地点,各地点均运行相同的质量管理体系,且可以在任何一个地点查阅所有其他地点的电子记录及数据的;(三)已获资质认定技术能力内的少量参数扩项;(四)现场评审后需要进行跟踪评审,但跟踪评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情形。第十八条〔告知承诺现场核查程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和有关规定实施。现场核查应当对检验检测机构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核查表见附件5)。告知承诺的现场核查程序参照一般程序的现场评审方式进行。第十九条〔告知承诺现场核查要求〕告知承诺现场核查应当由资质认定部门组织实施,现场核查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结论。核查结论分为:“承诺属实”、“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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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基本属实”、“承诺严重不实/虚假承诺”三种情形。并根据相应结论,作出限期整改,或者建议资质认定部门撤销相应许可事项。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评审行为规定〕专业技术评价机构以及相关评审人员在技术评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二十一条〔施行时间〕本准则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2016〕3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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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程序

  1目的本程序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资质

  认定技术评审要求制定,目的是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技术评审工作。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包括材料审查、现场评审实施、跟踪验证及评审材料上报等全过程。告知承诺的现场核查程序参照现场评审工作程序进行。

  现场评审方式适用于首次评审、扩项评审、复查换证评审、发生变更的事项影响其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变更评审。

  首次评审:对未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其建立和运行管理体系后提出申请,资质认定部门对其人员、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以及机构主体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审查。

  扩项评审: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增加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资质认定部门对其人员、检验检测技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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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以及机构主体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审查。

  复查换证评审: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申请办理证书延续,资质认定部门对其人员、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以及机构主体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审查。

  变更评审: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其组织机构、工作场所、关键人员、技术能力等依法需要办理变更的事项发生变化,资质认定部门对其人员、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以及机构主体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审查。3实施部门

  3.1资质认定部门受理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事项申请后,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技术评审需要和专业要求,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相关专业评审人员实施资质认定技术评审。

  3.2组建评审组3.2.1评审组组成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事项的检验检测项目和专业类别,按照专业覆盖、随机选派的原则组建评审组。评审组由1名组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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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及以上评审员或者技术专家组成。评审组成员应当在组长的组织下,按照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下达的评审任务,独立开展资质认定评审活动,并对评审结论负责。

  3.2.2职责1)评审组长职责a.带头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准则,要求评审组成员的行为符合有关规定,对评审组成员进行必要的指导,对评审组成员的现场评审表现做出评价;b.带领评审组开展现场评审工作,并对现场评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及评审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c.代表评审组与检验检测机构沟通,协调、控制现场评审过程,裁决评审工作中的分歧和其他事宜;d.协调评审组与资质认定部门派出的监督人员的联系;e.负责现场评审前的策划,包括:文件审查、评审日程安排、向评审组成员分配任务、明确分工要求和提供评审背景信息、策划现场试验项目、准备现场评审记录表单、填写评审的前期准备记录以及评审前应当准备的事项等;f.现场评审首次会议前,向评审组介绍评审的有关工作内容和要求;g.根据检验检测机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现场评审工作,重点关注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结合评审组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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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形成评审报告,提出现场评审结论;h.组织对检验检测机构整改情况的跟踪验证;i.负责评审资料的汇总和整理,并及时向资质认定部门或者

  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报告评审情况和结论以及报送评审资料。

  2)评审员职责a.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准则,服从评审组长的安排和调度,按照评审计划日程和评审任务分工完成评审工作,对其评审内容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b.按照评审组的分工,做好评审前的信息收集,协助评审组长组织现场试验考核,开展检验检测能力确认工作,及时记录评审活动信息,完成评审报告中相关记录的填写;c.及时与评审组长沟通,处理评审中发现的疑难问题;d.协助评审组长完成对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的评审考核;e.完成评审组长安排的其他任务。3)技术专家职责a.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准则,服从评审组长的安排和调度,按照评审计划日程和评审任务分工完成评审工作,对其评审内容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b.按照评审组的分工,协助评审组长或者评审员组织现场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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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考核,协助评审员开展检验检测能力确认工作,及时记录评审活动信息,完成评审报告中相关记录的填写;

  c.及时与评审组长沟通,处理评审中发现的疑难问题;d.协助评审组长完成对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的评审考核;e.完成评审组长安排的其他任务。4工作流程4.1材料审查评审组长应当在评审员或者技术专家的配合下对检验检测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以及机构主体等方面进行了解,并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应的技术标准,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文件符合性审查,并予以初步评价。4.1.1审查要点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及附件的审查要点a.审查检验检测机构的法人地位证明材料,审核其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检验检测的相关表述,并符合公正性要求;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提供了所在法人单位的授权文件;b.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是否具有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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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租用合同;c检验检测能力申请表中的项目/参数及所依据的标准是否

  正确,是否属于资质认定范围;d.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的填写是否正确,所列仪器设

  备是否符合其申请项目/参数的检验检测能力要求,并可独立支配使用;

  e.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职称和工作经历是否符合规定;f.申请项目类别涉及的典型报告是否符合要求。2)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查要点a.管理体系文件应当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行业特殊要求等相关规定;b.管理体系描述清楚,要素阐述简明、切实,文件之间接口关系明确;c.质量活动处于受控状态;管理体系能有效运行并进行自我改进;d.需要有管理体系文件描述的要素,均被恰当地编制成了文件;e.管理体系文件结合检验检测机构的特点,具有可操作性;f.审查多场所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文件时,应当注意管理体系文件应当覆盖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的所有场所,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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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所与总部的隶属关系及工作接口应当描述清晰,沟通渠道应当通畅,各分场所内部的组织机构(适用时)及人员职责应当明确。

  4.1.2审查结果评审组长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反馈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材料审查的结果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实施现场评审当材料审查符合要求,或者材料中虽然存在问题,但不影响现场评审的实施时,评审组长可建议实施现场评审。2)暂缓实施现场评审当材料审查不符合要求,或者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影响现场评审的实施时,评审组长可建议暂缓实施现场评审,由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通知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材料补正。3)不实施现场评审当材料审查不符合要求,或者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影响现场评审的实施且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或者经确认不具备申请资质认定的技术能力时,可做出“不实施现场评审”的结论,建议不予资质认定。材料审查的结果由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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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机构通知检验检测机构。4.2下发现场评审通知材料审查合格后,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

  机构向检验检测机构下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通知书》,同时告知评审组按计划实施现场评审。

  4.3现场评审前准备4.3.1评审组长应当保持与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的良好沟通,获得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信息和资料。4.3.2评审组长应当与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良好沟通,了解其基本状况以及可能对评审过程产生影响的特殊情况等。4.3.3评审组长应当编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日程表》,明确评审的日期、时间、评审范围(要素、技术能力)、评审组分工等。4.3.4评审组长应当与评审组成员联系,并组织策划现场评审方案;组织评审组成员对检验检测能力申请的表述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核,拟定现场考核项目。4.4实施现场评审4.4.1预备会议评审组长在现场评审前应当召开预备会,全体评审组成员应当参加,会议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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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说明本次评审的目的、范围和依据;2)评审组长声明评审工作的公正、客观、保密、廉洁要求;3)介绍检验检测机构文件审查情况;4)明确现场评审要求,统一有关判定原则;5)听取评审组成员有关工作建议,解答评审组成员提出的疑

  问;6)确定评审组成员分工,明确评审组成员职责,并向评审组

  成员提供相应评审文件及现场评审表格;7)确定现场评审日程表;8)需要时,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提供与评审相关的补充材料9)需要时,组长对新获证评审员和技术专家进行必要的培训

  及评审经验交流4.4.2首次会议首次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召开,评审组全体成员、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评审组认为有必要参加的所申请检验检测项目相关人员应当参加首次会议,会议内容如下:1)组长宣布开会,介绍评审组成员;检验检测机构介绍与会

  人员;2)评审组长说明评审的任务来源、目的、依据、范围、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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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明确评审将涉及的部门、人员;3)确认评审日程表;4)宣布评审组成员分工;5)强调公正客观原则、保密承诺和廉洁自律要求,向检验

  检测机构作出评审人员行为规范承诺,并公开许可部门监督电话和邮箱;

  6)澄清有关问题,明确限制要求和安全防护措施(如洁净区、危险区、限制交谈人员等);

  7)检验检测机构为评审组配备陪同人员,确定评审组的工作场所及评审工作所需资源。

  4.4.3考察检验检测机构场所首次会议结束,由陪同人员引领评审组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的办公及检验检测场所。现场考察的过程是观察、考核的过程。有的场所通过一次性的参观之后可能不再重复检查,评审组应当利用有限的时间收集最大量的信息,在现场考察的同时及时进行有关的提问,有目的的观察环境条件、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检验检测的要求,并做好记录。4.4.4现场考核1)考核项目的选择首次评审或者扩项评审的现场考核项目需覆盖申请能力的所有类别、参数或设备。复查换证评审和地址变更时可根据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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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酌情减少。考核方式有报告验证和现场试验。2)报告验证积极采信申请参数的能力验证结果及有效的外部质量控制结

  果。3)现场试验a.现场试验考核的方式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现场试验考核,可采取见证试验、盲样考

  核、操作演示;也可采取人员比对、仪器比对、留样再测等方式。样品来源包括评审组提供和检验检测机构自备。

  b.现场试验考核结果的应用原则上现场试验除操作演示外须提供全部原始记录及必要的检验检测报告;当采用电子记录时,应当关注电子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安全性。在现场考核中,如结果数据不满意,应当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分析原因;如属偶然原因,可安排检验检测机构重新试验;如属于系统偏差,则应当认为检验检测机构不具备该项检验检测能力。c.现场试验的评价现场试验结束后,评审组应当对试验的结果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采用的检验检测方法是否正确;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的表述是否规范、清晰;检验检测人员是否有相应的检验检测能力;环境设施的适宜程度;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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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存、处置是否规范;检验检测设备、测试系统的调试、使用是否正确;检验检测记录是否规范等。

  4.4.5现场提问现场提问是现场评审的一部分,是评价检验检测机构工作人员是否经过相应的教育、培训,是否具有相应的经验和技能而进行资格确认的一种形式。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各管理岗位人员以及评审组认为有必要提问的所申请检验检测项目相关人员均应当接受现场提问。现场提问可与现场考察、现场试验考核、查阅记录等活动结合进行,也可以在座谈等场合进行。现场提问的内容可以是基础性的问题,如对法律法规、评审准则、管理体系文件、检验检测方法、检验检测技术等方面的提问;也可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尚不清楚的问题作跟踪性或者澄清性提问。4.4.6查阅记录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质量记录,以及检验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技术记录是复现管理过程和检验检测过程的有力证据。评审组应当通过对检验检测机构记录的查证,评价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以及技术活动的正确性。对记录的查阅应当注重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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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件资料的控制以及档案管理是否适用、有效、符合受控的要求,并有相应的资源保证;

  2)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运行记录是否齐全、科学,能否有效反映管理体系运行状况;

  3)原始记录、检验检测报告格式内容是否合理,并包含足够的信息;

  4)记录是否清晰、准确,是否包括影响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的全部信息;

  5)记录的形成、修改、保管是否符合管理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

  4.4.7填写现场评审记录对检验检测机构现场评审的过程应当记录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的评审表中。评审组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评审的同时,应当详细记录基本符合和不符合条款及事实。4.4.8现场座谈通过现场座谈考核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基础知识、了解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对管理体系文件的理解、交流现场观察中的一些问题、统一认识。检验检测机构的以下人员应当参加座谈会:各级管理人员、检验检测人员、新增员工及评审组认为有必要参加的相关人员。座谈中应当针对以下问题进行提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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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讨论:1)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理解;2)对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文件的理解;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管理体系文件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情况;4)各岗位人员对其职责的理解;5)各类人员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6)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以及需要与检验检测机构澄清的问题。4.4.9检验检测能力的确定确认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能力是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

  的核心环节,每一名评审组成员都应当严肃认真的核查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为资质认定行政许可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结论。

  1)建议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必须符合以下条件:a.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具备正确开展相关检验检测活动的能力;b.检验检测活动全过程所需要的全部设备的量程、准确度必须符合预期使用要求;对检验检测结果有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应当实施检定或者校准,保证数据和结果符合计量溯源性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溯源结果进行确认,确认内容包括溯源性证明文件(溯源证书)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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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其提供的溯源性结果是否符合检验检测要求。溯源产生的修正信息(修正值、修正因子等)应当有效正确利用;

  c.检验检测方法应当使用有效版本。应当优先使用标准方法,使用标准方法前,应当进行验证;使用非标准方法前应当先进行确认,再验证,以确保该非标准方法的科学、准确、可靠,符合预期用途;

  d.设施和环境符合检验检测活动要求;e.能够通过现场试验或者报告验证有效证明相应的检验检测能力。2)确定检验检测能力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a.检验检测能力是以现有的条件为依据,不能以许诺、推测作为依据;b.检验检测项目按申请的范围进行确认,评审组不得擅自增加项目,特殊情况需报资质认定部门同意后,方可调整;c.检验检测机构不能提供检验检测方法、检验检测人员不具备相应的技能、无检验检测设备或者检验检测设备配置不正确、环境条件不符合检验检测要求的,均按不具备检验检测能力处理;d.同一检验检测项目中只有部分符合方法要求的,应当在“限制范围”栏内予以注明;e.检验检测能力中的非标准方法,应当在“限制范围”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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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予以注明:仅限特定合同约定的委托检验检测。4.4.10评审组确认的检验检测能力的填写评审报告中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表,应当按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分类规范表述。4.4.11评审组内部会在现场评审期间,每天应当安排时间召开评审组内部会,主要内容有:交流当天评审情况,讨论评审发现的问题,确定是否构成不符合项;评审组长了解评审工作进度,及时调整评审组成员的工作任务,组织、调控评审过程;对评审组成员的一些疑难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最后一次评审组内部会,由评审组长主持,对评审情况进行汇总,确定建议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形成评审结论并做好评审记录。4.4.12与检验检测机构沟通形成评审组意见后,评审组长应当与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层进行沟通,通报评审中发现的基本符合情况、不符合情况和评审结论意见,听取检验检测机构的意见。4.4.13评审结论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4.4.14评审报告评审组长负责撰写评审组意见,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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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现场评审的依据;2)评审组人数;3)现场评审时间;4)评审范围;5)评审的基本过程;6)对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和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检测的评价;7)人员素质;8)仪器设备设施;9)场所环境条件;10)验检检测报告的评价;11)对现场试验考核的评价;12)建议批准通过资质认定的项目数量;13)基本符合、不符合情况;14)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以上评审内容完成后形成评审报告,评审组成员和检验检测机构有关人员分别在评审报告相应栏目内签字确认。4.4.15末次会议末次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召开,评审组成员全部参加,检验检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末次会议内容包括:1)评审情况和评审中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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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宣读评审意见和评审结论;3)提出整改要求;4)检验检测机构对评审结论发表意见;5)宣布现场评审工作结束。4.5整改的跟踪验证现场评审结束后,评审结论为“基本符合”的检验检测机构对评审组提出的整改项进行整改,整改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4.5.1检验检测机构提交整改报告和相关见证材料,报评审组长确认。4.5.2评审组长在收到检验检测机构的整改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组成员完成跟踪验证。4.5.3整改有效、符合要求的,由评审组长填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中的整改完成记录及评审组长确认意见,向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上报评审相关材料。4.5.4整改不符合要求或者超过整改期限的,评审结论为“不符合”,上报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4.6评审材料汇总上报评审结束,整改材料验证完成后,评审组应当向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上报评审相关材料,包括评审报告、整改报告、评审中发生的所有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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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终止评审以下情况,评审组应当请示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经同意后可终止评审:1)检验检测机构无合法的法律地位;2)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严重不足;3)检验检测机构场所严重不符合检验检测活动的要求;4)检验检测机构缺乏必备的设备设施;5)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严重失控;6)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7)检验检测机构不配合致使评审无法进行;8)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材料与真实情况严重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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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书面审查工作程序

  1目的本程序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资质

  认定技术评审要求制定,其目的是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书面审查工作。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资质认定书面审查工作。

  书面审查方式适用于发生变更的事项不影响其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变更评审及上一许可周期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失信名单且申请事项无实质性变化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复查换证评审。3书面审查程序

  3.1检验检测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可靠,申请人不存在欺诈、隐瞒或者故意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29-

  1)申请资料与事实不符;2)同一材料内或者材料与材料之间多处出现自相矛盾或者逻辑错误;3)与其他申请人资料雷同。3.2变更评审3.2.1适用于书面审查的变更评审为发生变更的事项不影响其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变更,包括下列情形:1)检验检测机构名称、法人性质发生变更;2)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变更;3)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取消;4)检验检测方法发生变更但不涉及技术能力的变化;5)依法需要办理变更的其他事项。3.2.2由资质认定部门核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并审查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给出审批意见。3.3复查换证评审3.3.1适用于书面审查的复查换证评审为上一许可周期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失信名单且申请事项无实质性变化的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的复查申请。3.3.2由资质认定部门核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并审查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给出审批意见。

  -30-

  3.4当因受书面审查方式限制而导致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确认存在疑点或者不充分的情况时,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视风险情况,追加现场评审或者远程评审。

  -31-

  附件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工作程序

  1目的本程序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资质

  认定技术评审要求制定,其目的是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工作。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工作。

  远程评审方式适用于涉及实际技术能力变化的变更、扩项申请,以下情形可选择远程评审:由于不可抗力(疫情、安全、旅途限制等)无法前往现场评审;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从事完全相同的检测活动有多个地点,各地点均运行相同的质量管理体系,且可以在任何一个地点查阅所有其他地点的电子记录及数据的;已获资质认定技术领域能力内的少量参数扩项;现场评审后需要进行跟踪评审,但跟踪评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3实施部门

  确定实施部门,组建评审组的程序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

  -32-

  致。4工作流程

  4.1材料审查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4.2下发评审通知材料审查合格后,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向检验检测机构下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通知书》,同时告知评审组按计划实施评审。4.3远程评审前准备4.3.1评审组长应当保持与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的良好沟通,获得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信息和资料。4.3.2评审组长应当与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良好沟通,了解其基本状况以及可能对评审过程产生影响的特殊情况等。4.3.3评审组长应当编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日程表》,明确评审的日期、时间、评审范围(要素、技术能力)、评审组分工等。4.3.4评审组长应当与评审组成员联系,并组织策划远程评审方案;组织评审组成员对《检验检测能力申请表》的表述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核,拟定现场考核项目。4.3.5远程评审前,评审双方应当对远程评审所需的信息和

  -33-

  通信技术的软硬件配置的适宜性、相关人员的信息和通信技术能力、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等是否符合实施远程评审条件进行确认,若不符合,则不能实施远程评审。

  4.4实施远程评审4.4.1预备会议评审组长在评审前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评审组预备会,会议内容和要求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评审组成员可在各自办公场所通过视频会议参加远程评审预备会。4.4.2首次会议首次会议以视频会议方式由评审组长主持召开,评审组全体成员,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评审组认为有必要参加的所申请检验检测项目相关人员应当参加首次会议,会议内容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首次会议的音频、视频等文件应当存档。4.4.3考察检验检测机构场所首次会议结束,由陪同人员携带图像采集设备依照评审组指示对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的办公及检验检测场所进行图像采集。评审人员可及时进行有关的提问,有目的的观察环境条件、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检验检测的要求。考察检验检测机构场所的音频、视频等文件应当存档。4.4.4现场考核

  -34-

  1)考核项目的选择、报告验证和现场试验的要求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

  2)评审组应当对需要进行现场试验的检验检测能力进行实时视频评审,视频采集设备应当覆盖试验场所,检验检测人员在开始试验操作前应当向视频采集设备出示上岗证并声明即将开展的检验检测活动。

  现场操作时应当有额外的视频采集设备近距离采集试验过程,评审员或者技术专家应当与被见证的检验检测人员保持顺畅的沟通,必要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调整摄像设备或者多角度拍摄以便评审员或者技术专家能完整的观摩。

  当检验检测机构实际情况不适合进行实时视频考核时(如网络问题、检验检测机构屏蔽问题等),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根据与评审组事先商定的要求预录制现场试验视频,预录制的影像应当清晰包含检验检测人员、检验检测用关键设备、环境设施及检验检测全部流程。评审组通过观察现场试验的视频来确认检测检测能力。

  3)报告验证所需相关材料可通过网络文件传输方式向评审组提供,视频采集等装置覆盖文件存放场所。配备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LIMS系统)的检验检测机构,评审组可通过系统授权以远程调阅的方式查阅资料。

  现场考核的音频、视频等文件应当存档。

  -35-

  4.4.5现场提问现场提问的要求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现场提问可与现场考察、现场试验考核、查阅记录等活动结合进行,也可在座谈会等场合进行。现场试验考核、查阅记录活动中的现场提问通过视频采集设备同步音频采集完成,座谈会现场提问通过会议音频、视频采集完成。现场提问相关音频、视频等文件应当存档。4.4.6查阅记录查阅文件、记录时,存放文件和记录的场所应当有音频、视频采集设备覆盖,机构人员携带额外的音频、视频采集设备遵照评审组指示取出需要查阅的文件。通过网络文件传输方式向评审组提供文件和记录。配备LIMS系统的检验检测机构,评审组可通过系统授权以远程调阅的方式查阅相关文件及记录。查阅的文件、记录及相关音频、视频等文件应当存档。4.4.7填写评审记录评审记录的填写要求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评审记录由评审组通过网络文件传递方式完成。4.4.8现场座谈现场座谈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完成,会议内容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座谈会音频、视频等文件应当存档。4.4.9检验检测能力的确定

  -36-

  检验检测能力的确定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4.4.10评审组确认的检验检测能力的填写由评审组成员根据自身分工完成,通过网络文件传输方式提交评审组长汇总。4.4.11评审组内部会评审组内部会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完成,会议内容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内部会音频、视频等文件应当存档。4.4.12与检验检测机构沟通与检验检测机构的沟通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完成,沟通内容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内部会音频、视频等文件应当存档。4.4.13评审结论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4.4.14评审报告评审报告中应当清晰注明本次评审方式是远程评审,评审报告内容和要求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评审组成员的签字可通过文件传递或者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电子签名的方式完成。4.4.15末次会议末次会议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完成,会议内容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末次会音频、视频等文件应当存档。4.5整改的跟踪验证整改的跟踪验证要求和程序与现场评审工作程序一致。

  -37-

  4.6评审材料汇总上报汇总上报的评审材料除附件1第4.6条款要求的材料以外,还应当包括所有远程评审过程中相关的音频、视频、照片等文件。4.7终止评审以下情况,评审组应当请示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经同意后可终止评审。1)检验检测机构无合法的法律地位;2)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严重不足;3)检验检测机构场所严重不符合检验检测活动的要求;4)检验检测机构缺乏必备的设备设施;5)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严重失控;6)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或被列入经营异常

  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7)用于远程沟通的设备出现异常情况且短期内无法恢复;8)检验检测机构远程评审准备不充分,严重影响评审进度,如不能按照评审计划及时提供评审组所需要的证据资料,接受评审的人员不能熟练操作远程通信软件,提供的文件、记录等资料模糊、不清晰等导致影响评审进度的情况;9)检验检测机构在远程评审中存在刻意误导隐瞒等情况;10)检验检测机构不配合致使评审无法进行;11)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材料与真实情况严重不符。

  -38-

  附件4

  条款第二章第八条

  2.8.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一般程序审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与要求

  具体审查内容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当有明确的法律地

  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

  □

  □

  □

  人单位授权。

  检验检测机构是法人机构的应依法进行登记。企业法人注册经营范围不得包含生产、1)销售等影响公正性的内容。

  2)检验检测机构是其他组织(包括法人分支机构)的应依法进行登记。

  法人、其他组织登记、注册的机构名称、地址应与资质认定申请书一致,且登记、注3)册证书在有效期内。

  -39-

  条款2.8.2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允许事业法人、机关法人以内设机构名义从事检验检测服务,其所属法人机构应当对

  4)该内设机构独立对外开展检验检测服务进行授权,并明确相应法律责任由所属法人机

  构承担。

  法定代表人不担任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的,应当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进5)行授权,并明确法律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以公开方式对其遵守法定要求,遵循

  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等情况进行自我声明,并对声明内容的真

  □

  □

  □

  实性、全面性、准确性负责。

  检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真实、全面、准确的自我声明其遵守法定要求,遵循客观独立、6)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等情况。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2.8.3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

  □

  □

  因素影响,保证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公正准确,可追溯。

  -40-

  条款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7)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开展影响其检验检测公正性的经营项目,如生产、销售等。

  非独立法人的检验检测机构,其所在法人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时,该机构8)应当独立运作,与其他部门或者岗位的关系不会影响其判断的独立性和诚实性。

  第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9.1

  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的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背景和工作

  经历、资质资格、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应当符合工作需要。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人员执业资格或者禁止

  □

  □

  □

  从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检验检测机构具有为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出具正确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需的9)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

  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结构、数量、受教育程度、理论基础、技术背景10)和经历、实际操作能力、职业素养等符合工作类型、工作范围和工作量的需要。

  -41-

  条款2.9.2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11)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覆盖检验检测机构的全部技术活动范围。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同等能力是指博士研究

  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1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12)验检测活动3年及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5年及以上;大

  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8年及以上。

  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符合管理体系任职要求、授权条件,具有任职13)文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能力持续符合要求。

  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并符合相关技术能力要求。

  □

  □

  □

  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同等能力

  是指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1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14)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3年及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5

  年及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8年及以上。

  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的授权文件明确规定授权签字人签字范围,授权签字人的工

  15)作经历和教育背景与授权文件规定的签发报告范围相适应,授权签字人的能力胜任所承担的工作。

  -42-

  条款2.9.3*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应当与本机构建立劳动关系,临时性、

  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可以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

  式。检验检测机构用工情况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

  □

  □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符合从业竞业限制。

  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均应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16)规定。

  第十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符合检验检测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符合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检

  2.10.1*验检测场所,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者多个

  □

  □

  □

  地点的场所。

  检验检测机构的工作场所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填写的工作场所地址一17)致。使

  18)检验检测机构对工作场所具有完全的使用权,并能提供证明文件。

  -43-

  条款2.10.2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检验检测工作环境和安全条件应当符合检验检测活动要求。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

  19)检验检测机构的场所符合开展检验检测相应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

  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的环境条件有要求,或者当环境条件影响检验20)检测结果质量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测、控制和记录,使其持续符

  合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有效识别检验检测活动所涉及的安全因素(如危险化学品的规范存21)储和领用、危废处理的合规性、气瓶的安全管理和使用等),并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应急设施,制定相应预案。

  第十一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2.11.1*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配备具有独立支配使用权、性能符合工作要求的设备和设施。

  □

  □

  □

  -44-

  条款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配备符合开展检验检测(包括抽样、样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等)22)工作要求的设备和设施。

  2.11.2

  检验检测机构使用租用、借用的设备设施申请资质认定的,应当有合法的租用、借用

  23)合同,并对租用、借用的设备设施具有完全的使用权、支配权。同一台设备设施不得

  共同租用、借用、使用。不得以临时租用、借用的设备设施申请资质认定。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准确性或者

  有效性有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

  量设备)实施检定或者校准,保证数据、结果符合计量

  溯源性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溯源结果进行确认,

  □

  □

  □

  确认内容包括溯源性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及其提供的溯

  源性结果是否符合检验检测要求,溯源产生的修正信息

  应当有效利用。

  对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有影响的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实施核查、检定或者校准及周24)期核查、检定或者校准;检定或者校准应当符合计量溯源性要求。

  对计量溯源性要求符合性进行确认,确认其符合检验检测要求,所有修正信息得到有25)效利用、更新和备份。

  -45-

  条款2.11.3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检验检测机构如使用标准物质,可能时,标准物质应当

  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或者有证标准物质。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

  26)若使用标准物质,可能时,溯源到SI单位或者有证标准物质。

  第十二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并确保该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可控、稳定实施,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以及相关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的规定制定完善的管

  2.12.1理体系文件,包括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作业指导

  □

  □

  □

  书等。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应当符合自身实际

  情况并有效运行。

  27)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符合机构自身实际情况。

  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文件包含政策、制度、计划、手册、程序和作业指导书,28)以恰当的文件形式体现。文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应当有效运行,具有体系运行相应的记录。29)a)管理体系文件标识、批准、发布、变更和废止控制记录;

  -46-

  条款2.12.2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b)客户投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处理和服务客户记录;

  c)检验检测不符合工作的处理记录;

  d)检验检测机构采取纠正措施、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和改进记录;

  e)检验检测样品全过程控制记录;

  f)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记录;

  g)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评审记录。

  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对机构组织结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能力确认做出

  规定。检验检测机构依据管理体系建立人员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内容包括不限于教育

  30)背景、培训经历、资格确认、授权、监督和能力监控的相关记录。检验检测机构的管

  理体系对人员培训做出规定,并按规定开展人员培训活动,保存培训记录,培训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体系培训、方法培训、设备使用培训和安全培训。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开展有效的合同评审。对要求、标书、合同的偏离、变更应当征得客户同意并通知相关人员

  □

  □

  □

  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包含对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合同的偏离、变更做出规31)定的内容。

  32)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包含对服务、供应品、分包和使用判定规则的相关规定。

  -47-

  条款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正确使用有效的方法开展检验检测活

  2.12.3*

  动。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和非标准方法,应当优先使用标准方法,使用标准方法前应当进行验证。使用

  □

  □

  □

  非标准方法前,应当先对方法进行确认,再验证。

  检验检测机构对新引入或者变更的标准方法进行方法验证并保留方法验证记录,方法

  验证记录可以证明人员、环境条件、设备设施和样品符合相应方法要求,检验检测的33)数据、结果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检验检测机构在使用非标方法应当进行确认、验证,

  并保留相关方法确认记录和方法验证记录。

  检验检测机构根据所开展检验检测活动需要制定作业指导书,如:设备操作规程、样

  34)品的制备程序、补充的检验检测细则等。作业指导书与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

  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包含对检验检测方法定期查新和保留查新记录做出规定的内35)容。检验检测机构保留查新记录,证明所用方法正确有效。

  2.12.4

  当检验检测标准、技术规范或者判定规则有测量不确定度要求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报告测量不确定度。

  □

  □

  □

  36)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包含对报告检验检测结果测量不确定度做出规定的内容。

  -48-

  条款2.12.5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所依据的方法中有不确定度要求、对检验检测结果使37)用判定规则有要求时,检验检测机构根据管理体系的规定报告不确定度并保留记录。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结果应当客观真实、

  方法有效、数据完整、信息齐全、结论明确、表述清晰

  并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检验检测报告、结果应当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由检验检测报告

  □

  □

  □

  授权签字人在其授权范围内签发。如需使用电子签名,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包含检验检测报告、结果的固定格式。报告、结果应当客观

  38)真实、方法有效、数据完整、信息齐全、结论明确、表述清晰、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并

  符合检验检测方法的规定。

  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的原始记录信息能有效支撑对应出具的报告、结果内39)容。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结果至少应当包括:标题、唯一性标识、资质认定标志、

  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专用章或者公章、授权签字人识别、客户的名称和地址、检40)验检测方法的识别、样品的识别、样品接收时间和检验检测时间、签发时间、发布时

  间。

  -49-

  条款2.12.6

  2.12.7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存在抽样时的抽样信息和存在分包时的分包信息。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41)检验检测机构如果使用电子签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管理做出规

  定。包括记录标识、贮存、保护、归档留存和处置等内容。记录信息应当充分、清晰、完整。检验检测原始记

  □

  □

  □

  录和报告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包含对记录管理的规定,记录应当信息充分、清晰、完整。

  42)记录管理内容包括记录标识、贮存、保护、归档留存和处置。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

  告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检验检测机构具备保存记录和相关文件的场所,该场所的环境设施及环境条件符合保43)存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在运用计算机与信息技术自动设备系统实

  施检验检测、数据传输或者对检验检测数据和相关信息进行管理时,应当具备保障安全性、完整性、正确性措

  □

  □

  □

  施。

  检验检测机构在利用计算机或者自动化设备对检验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

  44)报告、存储或者检索,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文件包含保护数据完整性、安全

  性和不可伪造篡改的内容,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不被篡改、

  -50-

  条款2.12.8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不丢失,可追溯。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检验检测机构在运用计算机与信息技术自动设备系统实施检验检测、数据传输或者对

  45)检验检测数据和相关信息进行管理时,正确有效开展保障安全性、完整性、正确性的

  措施。

  检验检测机构对所使用的自动化软件,包括信息化管理系统、数据采集系统、数据处46)理系统的正确性进行验证并保留相关活动记录。

  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包含对计算机与信息技术自动设备系统的数据保护、电47)子存储和传输结果规定的内容。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实施有效的数据、结果质量控制,质

  量控制活动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数据、结果质量控

  制活动包括内部质量控制活动和外部质量控制活动。内部质量控制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比对、设备比对、留

  □

  □

  □

  样再测、盲样考核等。外部质量控制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等。

  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包含对数据、结果质量控制做出规定的内容。检验检测48)机构开展的数据、结果质量控制活动与其开展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

  49)检验检测机构具有依据管理体系规定开展数据、结果质量控制活动的相关记录。

  -51-

  条款

  序号

  具体审查内容

  审查结论(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检验检测机构在开展数据、结果质量控制活动时,数据的记录方式便于发现其发展趋50)势,若发现偏离了预先目标,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纠正,防止出现错误的结果。

  第十三条

  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技术规范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场地环境等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还应当符合相关特殊要求。

  □

  □

  □

  总体审查结论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备注

  带“*”条款出现不符合的,审查结论为“不符合”。

  -52-

  附件5条款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告知承诺核查表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第二章评审内容与要求

  第八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8.1*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当有明确的法律地

  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

  □

  □

  □

  人单位授权。

  检验检测机构是法人机构的应依法进行登记。企业法人注册经营范围不得包含生产、1)销售等影响公正性的内容。

  2)检验检测机构是其他组织(包括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应依法进行登记。

  法人、其他组织登记、注册的机构名称、地址应与资质认定申请书一致,且登记、注3)册证书在有效期内。

  -53-

  条款2.8.22.8.3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允许事业法人、机关法人以内设机构名义从事检验检测服务,其所属法人机构应当对

  4)该内设机构独立对外开展检验检测服务进行授权,并明确相应法律责任由所属法人机构承担。

  法定代表人不担任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的,应当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进5)行授权,并明确法律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以公开方式对其遵守法定要求,遵循

  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等情况进行自我声明,并对声明内容的真

  □

  □

  □

  实性、全面性、准确性负责。

  检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真实、全面、准确的自我声明其遵守法定要求,遵循客观独立、6)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等情况。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

  □

  □

  因素影响,保证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公正准确,可追溯。

  7)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开展影响其检验检测公正性的经营项目,如生产、销售等。

  非独立法人的检验检测机构,其所在法人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时,该机构8)应当独立运作,与其他部门或者岗位的关系不会影响其判断的独立性和诚实性。

  -54-

  条款第九条

  2.9.1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的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背景和工作

  经历、资质资格、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应当符合工作需要。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人员执业资格或者禁止

  □

  □

  □

  从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检验检测机构具有为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出具正确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需的9)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

  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结构、数量、受教育程度、理论基础、技术背景10)和经历、实际操作能力、职业素养等符合工作类型、工作范围和工作量的需要。

  11)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覆盖检验检测机构的全部技术活动范围。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同等能力是指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1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12)验检测活动3年及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5年及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8年及以上。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符合管理体系任职要求、授权条件,具有任职13)文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能力持续符合要求。

  -55-

  条款2.9.2

  2.9.3*第十条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并符合相关技术能力要求。

  □

  □

  □

  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同等能力

  是指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1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14)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3年及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5

  年及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8年及以上。

  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的授权文件明确规定授权签字人签字范围,授权签字人的工

  15)作经历和教育背景与授权文件规定的签发报告范围相适应,授权签字人的能力胜任所

  承担的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应当与本机构建立劳动关系,临时性、

  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可以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

  式。检验检测机构用工情况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

  □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符合从业竞业限制。

  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均应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法16)规的规定。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符合检验检测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

  -56-

  条款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符合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检

  2.10.1*验检测场所,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者多个□

  □

  □

  地点的场所。

  检验检测机构的工作场所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填写的工作场所地址一17)致。

  18)检验检测机构对工作场所具有完全的使用权,并能提供证明文件。

  2.10.2

  检验检测工作环境和安全条件应当符合检验检测活动要求。

  □

  □

  □

  19)检验检测机构的场所符合开展检验检测相应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

  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的环境条件有要求,或者当环境条件影响检验20)检测结果质量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测、控制和记录,使其持续符

  合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有效识别检验检测活动所涉及的安全因素(如危险化学品的规范存21)储和领用、危废处理的合规性、气瓶的安全管理和使用等),并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应急设施,制定相应预案。

  -57-

  条款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第十一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2.11.1*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配备具有独立支配使用权、性能符合工作要求的设备和设施。

  □

  □

  □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配备符合开展检验检测(包括抽样、样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等)22)工作要求的设备和设施。

  检验检测机构使用租用、借用的设备设施申请资质认定的,应当有合法的租用、借用

  23)合同,并对租用、借用的设备设施具有完全的使用权、支配权。同一台设备设施不得

  共同租用、借用、使用。不得以临时租用、借用的设备设施申请资质认定。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准确性或者

  有效性有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

  量设备)实施检定或者校准,保证数据、结果符合计量

  2.11.2溯源性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溯源结果进行确认,□

  □

  □

  确认内容包括溯源性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及其提供的溯

  源性结果是否符合检验检测要求。溯源产生的修正信息

  应当有效利用。

  对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有影响的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实施核查、检定或者校准及周24)期核查、检定或者校准;检定或者校准应当符合计量溯源性要求。

  -58-

  条款2.11.3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对计量溯源性要求符合性进行确认,确认其符合检验检测要求,所有修正信息得到有25)效利用、更新和备份。

  检验检测机构如使用标准物质,可能时,标准物质应当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或者有证标准物质。

  □

  □

  □

  26)若使用标准物质,可能时,溯源到SI单位或者有证标准物质。

  第十二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并确保该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可控、稳定实施,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以及相关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的规定制定完善的管

  2.12.1理体系文件,包括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作业指导□

  □

  □

  书等。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应当符合自身实际

  情况并有效运行。

  27)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符合机构自身实际情况。

  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文件包含政策、制度、计划、手册、程序和作业指导书,28)以恰当的文件形式体现。文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59-

  条款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应当有效运行,具有体系运行相应记录。

  a)管理体系文件标识、批准、发布、变更和废止控制记录;

  b)客户投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处理和服务客户记录;

  c)检验检测不符合工作的处理记录;29)d)检验检测机构采取纠正措施、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和改进记录;

  e)检验检测样品全过程控制记录;

  f)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记录;

  g)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评审记录。

  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对机构组织结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能力确认做出

  规定。检验检测机构依据管理体系建立人员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内容包括不限于教育

  30)背景、培训经历、资格确认、授权、监督和能力监控的相关记录。检验检测机构的管

  理体系对人员培训做出规定,并按规定开展人员培训活动,保存培训记录,培训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体系培训、方法培训、设备使用培训和安全培训。

  2.12.2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开展有效的合同评审。对要求、标书、合同的偏离、变更应当征得客户同意并通知相关人员。

  □

  □

  □

  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包含对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合同的偏离、变更做出规31)定的内容。

  -60-

  条款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32)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包含对服务、供应品、分包和使用判定规则的相关规定。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正确使用有效的方法开展检验检测活

  2.12.3*

  动。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和非标准方法,应当优先使用标准方法、使用标准方法前应当进行验证。使用

  □

  □

  □

  非标准方法前,应当先对方法进行确认,再验证。

  检验检测机构对新引入或者变更的标准方法进行方法验证并保留方法验证记录,方法

  验证记录可以证明人员、环境条件、设备设施和样品符合相应方法要求,检验检测的33)数据、结果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检验检测机构在使用非标方法应当进行确认、验证,

  并保留相关方法确认记录和方法验证记录。

  检验检测机构根据所开展检验检测活动需要制定作业指导书,如:设备操作规程、样

  34)品的制备程序、补充的检验检测细则等。作业指导与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检验检测活

  动相适应。

  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包含对检验检测方法定期查新和保留查新记录做出规定的内35)容。检验检测机构保留查新记录,证明所用方法正确有效。

  2.12.4

  当检验检测标准、技术规范或者判定规则有测量不确定度要求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报告测量不确定度。

  □

  □

  □

  36)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包含对报告检验检测结果测量不确定度做出规定的内容。

  -61-

  条款2.12.5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所依据的方法中有不确定度要求、对检验检测结果使37)用判定规则有要求时,检验检测机构根据管理体系的规定报告不确定度并保留记录。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结果应当客观真实、

  方法有效、数据完整、信息齐全、结论明确、表述清晰

  并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检验检测报告、结果应当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由检验检测报告

  □

  □

  □

  授权签字人在其授权范围内签发。如需使用电子签名,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包含检验检测报告、结果的固定格式。报告、结果应当客观

  38)真实、方法有效、数据完整、信息齐全、结论明确、表述清晰、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并

  符合检验检测方法的规定。

  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的原始记录信息能有效支撑对应出具的报告、结果内39)容。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结果至少应当包括:标题、唯一性标识、资质认定标志、

  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专用章或者公章、授权签字人识别、客户的名称和地址、检40)验检测方法的识别、样品的识别、样品接收时间和检验检测时间、签发时间、发布时

  间。存在抽样时的抽样信息和存在分包时的分包信息。

  41)检验检测机构如果使用电子签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62-

  条款2.12.6

  2.12.7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管理做出规

  定。包括记录标识、贮存、保护、归档留存和处置等内容。记录信息应当充分、清晰、完整。检验检测原始记

  □

  □

  □

  录和报告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包含对记录管理的规定,记录应当信息充分、清晰、完整。

  42)记录管理内容包括记录标识、贮存、保护、归档留存和处置。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

  告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检验检测机构具备保存记录和相关文件的场所,该场所的环境设施及环境条件符合保43)存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在运用计算机与信息技术自动设备系统实

  施检验检测、数据传输或者对检验检测数据和相关信息进行管理时,应当具备保障安全性、完整性、正确性措

  □

  □

  □

  施。

  检验检测机构在利用计算机或者自动化设备对检验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

  报告、存储或者检索,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文件包含保护数据完整性、安全44)性和不可伪造篡改的内容,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不被篡改、

  不丢失,可追溯。

  45)检验检测机构在运用计算机与信息技术自动设备系统实施检验检测、数据传输或者对

  -63-

  条款2.12.8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检验检测数据和相关信息进行管理时,正确有效开展保障安全性、完整性、正确性的

  措施。

  检验检测机构对所使用的自动化软件,包括信息化管理系统、数据采集系统、数据处46)理系统的正确性进行验证并保留相关活动记录。

  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包含对计算机与信息技术自动设备系统的数据保护、电47)子存储和传输结果规定的内容。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实施有效的数据、结果质量控制,质

  量控制活动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数据、结果质量控

  制活动包括内部质量控制活动和外部质量控制活动。内部质量控制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比对、设备比对、留

  □

  □

  □

  样再测、盲样考核等。外部质量控制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等。

  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包含对数据、结果质量控制做出规定的内容。检验检测48)机构开展的数据、结果质量控制活动与其开展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

  49)检验检测机构具有依据管理体系规定开展数据、结果质量控制活动的相关记录。

  -64-

  条款

  序号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在□中打)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检验检测机构在开展数据、结果质量控制活动时,数据的记录方式便于发现其发展趋50)势,若发现偏离了预先目标,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纠正,防止出现错误的结果。

  第十三条

  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技术规范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场地环境等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还应当符合相关特殊要求。

  □

  □

  □

  带“*”条款出现不符合的,

  总体核查结论

  承诺属实承诺基本属实承诺严重不属实/虚假承诺

  □□□

  核查结论为“承诺严重不属备实/虚假承诺”,依据《检验注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

  诺实施办法》(试行)的相

  关规定予以处理。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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