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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制定和实施支部工作条例的意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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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和实施支部工作条例的意义(17篇)制定和实施支部工作条例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制定和实施支部工作条例的意义(17篇),供大家参考。

制定和实施支部工作条例的意义(17篇)

篇一:制定和实施支部工作条例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的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出台背景

  2018年9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1]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要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

  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要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2]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第三条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

  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

  (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二章组织设置第四条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第五条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第六条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第七条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八条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第三章基本任务第九条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

  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第十条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

  (一)村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贫困村党支部应当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社区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

  (三)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

  (四)高校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六)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七)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事业单位中发挥领导作用的党支部,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

  (八)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九)流动党员党支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对组织关系不在本党支部的流动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况,应当通报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

  (十)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引导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一条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第十二条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第十三条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第十四条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第五章组织生活第十五条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第十六条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

  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第十七条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第十八条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第十九条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

  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章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第二十条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第二十一条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

  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二十二条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第二十四条上级党组织应当结合不同领域实际,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

  村、社区应当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党支部书记。对没有合适

  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优秀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指导、帮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建强党支部、推动中心工作、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任务。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

  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一般从管理层中选任党支部书记,应当注重从业务骨干中选拔党支部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支部书记。

  加强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注意发现优秀党员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培养,建立村、社区等领域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库。

  第二十五条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

  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地方、行业、系统一般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

  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注意统筹安排,防止频繁参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工作。

  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培训应当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注重发挥优秀党支部书记传帮带作用。

  第二十六条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和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培养树立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对优秀党支部书记给予表彰表扬。

  第二十七条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对存在换届选举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严肃处理。

  第七章领导和保障

  第二十九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第三十条党委组织部门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党委一般应当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纳入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第三十一条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第三十二条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应当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第三十三条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增强村、社区党支部运转经费保障能力,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经费支持。加强村、社区和园区等领域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积极运用现代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

  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党支部,重点支持贫困村党支部、困难国有企业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开展党的活动。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村、社区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按照本条例执行。第三十五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第三十六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党支部的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3]。

  内容解读解读一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当前,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4]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4]

  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

  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网络等媒介,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条例》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4]解读二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意义十分重要。[2]

  通知强调,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网络等媒介,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条例》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5]解读三

  遵循原则在《条例》制定工作中,我们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等一系

  列新精神新要求。二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党支部主体作用,着眼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明确党支部的职责任务。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求解思维,针对党支部建设在功能定位、组织设置、工作运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制度建设层面补齐短板、形成规范。四是体现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传承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历程中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经验,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抓基层打基础强支部的成功经验,固化为法规制度。五是贴近基层实际操作需要,既回应不同领域党支部特点,又力求规定明确、简便可行。[6]

  主要内容《条例》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一是明确了党支部的功能定位,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并提出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二是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明确党支部设立范围、条件和程序,对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作出规定。三是提出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强调村和社区党支部要全面领导隶属本村、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四是完善了党支部的工作机制,对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职责和运行方式等作出规范。五是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

  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细化内容和程序。六是强调了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规范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任期和选举,提出党支部书记任职条件和选拔渠道等。七是压实了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责任,明确为党支部开展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等。[6]

  职责体现党的十九大对党章作出重要修订,其中增写了2条内容,有一条就是党支部的职责。党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条例》将这一规定体现在总则中,以此统领全篇。在具体规定中,从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到基本任务,从工作机制到组织生活,从党支部委员会建设到领导保障,《条例》都着眼教育管理监督好党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好群众,既给党支部明任务、压担子,又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为党支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以指导、帮助、促进党支部切实担负起党章赋予的职责。[6]设置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近年来,各地适应经济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等的变化,积极探索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覆盖。《条例》弘

  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总结基层成功经验,着眼巩固完善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在规定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的同时,区别不同情况,提出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主要明确了4类情形:一是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二是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三是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四是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6]

  重点任务《条例》作出这样的规定,既本着严格遵循党章的原则,又着眼各领域党支部的具体实际,充分体现《条例》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基层党组织8项基本任务。《条例》根据党章规定,结合党支部基本职责,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细化延伸,提出了党支部的8项基本任务,既与党章衔接,又符合党支部工作特点。

  《条例》以党支部8项基本任务为基准,对村、社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高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流动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等领域和群体的党支部,分别提出不同的重点任务。如对村和社区党支部,强调全面领导隶属本村、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强调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对高校中的党支部,强调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强调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对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强调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对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强调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对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强调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对流动党员党支部,强调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强调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等。这些重点任务,体现不同领域和群体特点,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核心职责,既是任务清单,也是工作标准,对各类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6]

  工作机制设计党支部开展工作,包括组织领导、议事决策、日常运行等,必须要有相应的机构和健全的机制。《条例》总结历史

  传统、现实经验,将党支部工作机制主要设计为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及其会议、党小组及其会议。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同时,《条例》对各个会议召开的频次、职权和任务、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有了这个机制,党支部日常工作运行就有了一个基本遵循。

  《条例》明确了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同时,为充分发挥村、社区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策作用,明确规定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为保证党支部党员大会质量,《条例》明确规定,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另外,《条例》首次在党内法规中,以专条的形式对党小组作出规定,明确了党小组的划分原则、工作任务和职责、党小组组长的任命及产生方式、党小组会的召开等。

  组织生活质量组织生活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支部组织生活,提出参加支部生活是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强调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并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为全党作出表率。《条例》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规定了“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并对其频次、内容、程序等作出具体规范,确保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够经常开展、取得实效。在这里还要说明,《条例》对党支部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体现了从严从实的要求,提出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同时充分考虑党员实际,明确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队伍建设措施《条例》的总体设计,体现了对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的重视,以专章9条的篇幅作出规范,包括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任期、产生方式、党支部书记的选拔和对党支部委员会的监督管理等,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的措施。关于党支部的任期。十九大党章对基层组织任期作出修订,支部委员会任期由原来的2年或3年修改为3至5年。今年6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依据党章,区分村、社区和其他基层单位,对党支部任期分别规定为5年和3年。《条例》将这一规定上升为党内法规,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和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对本地

  区工作和基层治理的领导,同时便于统筹安排基层党委和党支部换届工作。

  抓支部关键要抓书记。《条例》针对党支部建设薄弱环节和党员群众呼声,对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作出具体规定。一是规范了党支部书记选任条件,明确了村、社区,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党支部书记的选拔渠道,以拓宽视野、严格标准,把优秀的党员选拔为党支部带头人。二是提出了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和激励措施,明确规定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在激励方面,提出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和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三是强化了对党支部书记的管理监督,明确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

  责任规定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任务,一刻不放松地抓在手上。《条例》对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委组织部门抓好党支部建设作出明确规定。一是强调了各级党委(党组)抓党支部建设的主体责任,提出党委(党组)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建立党支

  部工作联系点,县级党委每年要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等。二是规定了党委组织部门的具体责任,强调要经常对党支部建设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同时,作出一条重要规定,即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这既有利于发挥党支部熟悉党员、了解党员的重要作用,同时也强化了党支部在组织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三是强化了对抓党支部建设的监督问责,提出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明确把抓党支部建设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四是加强了对党支部开展工作的保障措施,强调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并对落实村和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经费支持等作出规定。

  贯彻落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按照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利用多种传播媒介,加大宣传力度,

  促进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要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集中研读、逐条逐段学习,掌握《条例》内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党支部工作。要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工作。要将《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中央组织部将举办学习贯彻《条例》示范培训班,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篇二:制定和实施支部工作条例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党课

  全面提高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质量10月28日,党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既传承“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又体现党支部建设新做法新经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时代感,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深入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制定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新时代组织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制度保障。学习贯彻《条例》,关键是吃透贯穿其中的基本精神,理解把握《条例》制定的目的和意义,切实增强把《条例》规定落到实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条例》的基本精神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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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条例》开篇即鲜明提出,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条例》对党支部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支部委员会建设及领导和保障等规定,都立足于严,贯穿了严密、严肃、严格、严明的要求,推动党的建设严到基层,党支部工作严在经常、严出质量,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

  ——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习近平总书记对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提出明确要求,强调不断适应新形势,拓宽基层党建的领域,做到党员工作生活在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哪里。《条例》在组织设置形式、基本任务规定、组织生活要求等方面,坚持“支部建在连上”这一重大建党原则,适应新形势新情况,作出明确规定,推动党支部的组织和工作对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覆盖,努力实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群众哪里就有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

  ——提升党支部组织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力量来自组织。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必须更加注重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把党员组织起来,把人才凝聚起来,把群众动员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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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根据党章相关规定和党支部职责,明确提出了党支部的8项基本任务,并从理顺工作机制、激活组织生活、建强带头人队伍、强化工作保障等方面,推动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在基层工作中唱好主角、吹响“集结号”,抓好重大任务落实,成为党员和群众的主心骨。

  ——突出党支部政治功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党支部是政治组织,抓好政治建设、增强政治功能是第一位的。《条例》总则第一条明确提出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5条原则,贯穿其中的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条例》通篇内容都鲜明体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要求,着力推动党支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落实到基层,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上强调,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要在明确标准,重在全面规范。《条例》针对党支部建设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党支部的设立、担负的任务、运行的机制、自身的建设等作出规范,既有实体内容,也有程序要求,为各级党组织抓支部建设提供了标尺。

  2深刻认识党支部功能定位和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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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功能定位,是整个《条例》规定和党支部建设的逻辑起点。依据党章规定,《条例》第二条用“4个是”界定了党支部的功能,即:“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这“4个是”彰显了党支部在党的组织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和党的工作中的基本职能。从这一定位出发,《条例》阐明,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这一职责表述,内在地规定了党支部的基本属性,表明了党支部和党员的关系、党支部和群众的关系。《条例》正是以此统领全篇,对党支部建设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

  党支部履职尽责、开展工作,时刻保证方向正确、目标明确,就必须有纲纪、有原则。《条例》第三条明确了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就是“五个坚持”。这五条原则,基于党支部功能定位和承担的职责,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对党支部开展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强调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强调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调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强调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严肃党的纪律,增强生机活力;

  -4-

  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支部各项工作的谋划安排和推动,都要遵循这些原则,落实这些要求,使党支部更加坚强有力,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3准确把握《条例》的重点内容《条例》内容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对《条例》的学习掌握,要准确把握以下重点内容。一是规范党支部设置方式。《条例》着眼巩固完善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在规定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的同时,区别4类情况,提出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1)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2)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3)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4)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篇三:制定和实施支部工作条例的意义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感悟心得5篇

  篇一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担负着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能起到政治思想引导、组织协调、服务指导的作用。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其影响重大,意义深远。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助推全面从严治党。众所周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党支部是最基层的党组织,党的一切方针政策都要依靠基层党组织去落实执行,因此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就显得迫切而重要。《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给党支部建设提供遵循依据,对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遵循。不容忽视的是,现如今确实存在部分党支部软弱涣散、组织

  生活不严肃不认真,党支部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政策不彻底。此次《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贯彻

  落实《党章》的根本要求,对党支部工作作出更加全面系统规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条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而要以提高执行力为抓手,要把《条例》贯穿于支部组织设置、组织生活、工作机制等全过程和各方面。要聚焦政治功能,聚焦组织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组织优势、组织力量、组织功能,动员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篇二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认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制定和实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意义十分重要。

  看了这篇新闻报道,我不由地感慨万千。自从习近平同志执政以来,尤其是十八大以后,党中央对于党支部的建设高度的重视。就拿我工作的社区来说,这几年的改变就非常明显。以前,大家对于党支部的建设不是非常重视,甚至觉得可有可无。现在,从区委,区政府到办事处,再到社区,都把这项工作当成是重中之重来抓。为此,上级单位还制定了一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从履行领导责任,加强思想建设,履行推动责任,深化作风建设,坚决反对腐败,履行失责责任六个方面全面而具体的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大家对照责任清单,把相关条款和细则都进行了学习,并且落实到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现在,这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当中。

  作为一名在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我们一定要深入领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掌握《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内容,增强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社区及社区党支部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一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篇三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出自宋代著名教育学家朱熹之手,渠之清,非得治理有道,而是因为在它的水源处有源源不断的活水涌现出来,这才保持了渠之清。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由此可见,党支部扮演的是那一潭水,党扮演的是那一条渠,要想使渠一直清澈见底,必须从源头上入手,那就势必要加强对党支部的管理和教育。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为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党的十九大继续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国先治党,治党必从严”作为这一时期乃至于以后一段时期的主抓对象,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之后,我深刻感觉到党

  和国家持续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心,不管是思想上还是行动上都时刻紧抓这一基础环节。

  紧抓履职尽责的着力点。“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小蜜蜂辛勤劳动,只为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人也该如此。履职尽责作为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作为政府人员也应当履行好为人民谋利益的职责。习近平同志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古往今来,无数教诲回荡在心间,铸就了共产党人担当尽责的精神丰碑。在历史的进程中涌现出了无数优秀共产党员,比如:李大钊、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等等,他们在不同的岗位上把履职尽责这一角色演绎得活灵活现,是我们新时代学习的楷模。因此,在党支部问题上更要抓住这个着力点,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将履职尽责这一时代使命进行到底。

  紧抓党风廉政的关键点。“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棵草去。”这句话常用来形容那些在教育事业上“两袖清风”之人。他们甘愿默默奉献自我,只愿“花”开得更美,“路”变得更长,“思”变得敏捷,“材”成长为大梁,喜欢赋予“泥土”以生命的这样一个过程。在从严治党过程中我们也需要这样一种“喜欢”,这样一种“只愿”,这样一种“清廉”。这势必要求强抓思想建设,将从严治党贯彻到党建工作全始终,加强对反腐纠风工作重

  大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在这一环节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失责必究的精神,将一切腐败淹没在“思想”的海洋。

  紧抓基础建设的支撑点。古语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党支部人生最宝贵的是生命,人生最需要的是学习,人生最愉快的是工作,人生最重要的是友谊学习如果想有成效,就必须专心。学习本身是一件艰苦的事,只有付出艰苦的劳动,才会有相应的收获来说,“规矩”对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来说具有夯基垒台、强基固本的作用。因此,党支部必须要拥有一项基本的完善的工作制度,用以保障日常各项工作的开展,积极为党建工作谋发展思路,解决与党建工作相关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建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以切实保障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党的号召下,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对党支部进行强有力的管理和教育,在履职尽责、党风廉政、基础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始终维护好“渠”与“水”的关系,紧握从严治党的“水龙头”,切实保障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共产主义持续推进。

  篇四

  早在三湾改编时我党就采取了“支部建在连上”的做法,提高了党组织对军队的领导力,提高了部队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重视基层党建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之一,需要不断坚持和发扬。当前我国步入了新时代,面对新的发展情况和新的矛盾,面对“两个百年”奋斗目标,需要凝聚力量团结一致来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要塑造强有力的党组织就要重视基层组织的建设,党支部作为党的最基层组织,担负着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等重要工作,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条例中提出的五条基本原则是指导性原则,必须学习和践行。首先第一条是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党的支部建设,说明了支部建设的指导思想。第二条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指明了政治导向。第三条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指明了支部要践行党的宗旨践行群众路线,按照党的要求推进建设。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指明了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和党的纪律要求。第五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

  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指明了党组织要服务重点工作,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动做为,在政策部署中坚持正确方向和原则。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出台为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依据,条例中清楚写明了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领导和保障,内容全面、指导性强是进行支部建设、开展支部生活的指导性文件,作为组工干部更应该带头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将支部工作条例学好吃透,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人生最宝贵的是生命,人生最需要的是学习,人生最愉快的是工作,人生最重要的是友谊

  学习如果想有成效,就必须专心。学习本身是一件艰苦的事,只有付出艰苦的劳动,才会有相应的收获

  篇五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发布,对于党员们的党支部建设有重大的最近作用,也促进了社会了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

  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而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作为基层党组织,我们更应该严格按照《条例》加强党支部建设,深刻认识党支部建设的重大意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社会稳定发展。通过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我认为要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着力:

  一、常补“精神钙”,充分认识党支部建设重要性

  “扬汤止沸,沸乃不止,诚知其本,则去火而已矣。”如今我们处在一个物质丰硕、高速发展的时代,一不留神便会被利益冲昏了头脑,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忘记了自己曾有过的抱负,忘记了自己的信念和理想,因此,我们党员需要学会自律和他律,严格要求自己,而在他律之中,我们党支部的建设尤为重要。周恩来曾说过:“所谓支部生活,并不是仅仅开会听政治报告、交纳党费就算完事,最要紧的是讨论当地的政治问题、工作问题”。从践行群众路线到倡导“三严三实”,从推动“两学一做”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都显示了我们党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的理念,从而进

  一步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

  二、健全党支部工作机制,修葺“精神驿站”

  作为党支部建设,不仅要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和党的纪律制度的学习,还要抓住关键少数,选好“带头人”,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的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们要以改革精神补齐制度短板,完善工作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健全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抓好违纪违规的问责惩处,修葺好党支部这个“精神驿站”,推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加强作风建设,不断融洽干群关系

  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是保持良好的干群关系的重要前提和纽带。党支部应以多形式、多渠道的方式搭建党群、干群连心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用真心、真情倾情帮助群众,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切实转变干部作风。

  习总书记曾指出:“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必须建立一支宏达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因此,

  在日后的工作中,我必将牢牢的遵循和践行《条例》的要求,通过自身的努力不断推动我院党支部的建设,让党支部成为党员干部提高党性、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的“能量站”。

篇四:制定和实施支部工作条例的意义

  浅谈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认识

  XX年9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作为一名基层党组织书记,我首先要带着感情学,做为学习的先行者,认真落实好《条例》的各项规定,只有深入学习了解《条例》,才能熟练的掌握运用。我将当好领头雁,切实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我将《条例》的学习列入“三会一课”、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党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的目标。积极开展主题党日的主要内容,引导党员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

  二、我必须带着问题去思考,我将在如何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如何选树典型,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上下功夫,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广大党员创先争优。

  三、我要带着责任去干,我要以已为榜样,起模范带头作用,亲力亲为地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选好人,用好人,发挥党支部书记、委员、小组长的作用,提高工作新高度,以红色引擎共筑党建,牢记使命奉献社区,引导每一名党员以提高居民幸福感为着力点,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大力打造志愿服务事业,积极投身和谐、文明的社区建设中来,为居民营造出一个舒适美丽、和谐安宁的幸福家园。

篇五:制定和实施支部工作条例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问答

  1.制定党支部工作《条例》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制定党支部工作《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

  2.党支部工作职责是什么?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3.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

  (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篇六:制定和实施支部工作条例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出台,对支部和党员的意义?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群众的核心,是攻坚克难的堡垒。可见,它的作用“不可小觑”,必须抓紧抓实抓牢。

  《条例》的出台,让新时代的党支部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使党建工作思路更清晰,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支部工作无头绪、越忙越乱的景象。以前,很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对党务知识懂得不多,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上心,党员活动日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全面,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长久下来,党建工作与业务性工作相脱节,甚至搞成了“两张皮”。殊不知,党建工作是全党的大事,是政治上的大事,党建工作搞好了,基层组织强了,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条例》把支部工作晒在了阳光下,在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中更加透明,支部书记不得不学习、推进、抓实基层支部建设。

  《条例》的出台,让广大党员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自觉履行职责和义务。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党员紧跟时髦:“一切向钱看”,尤其是一些农村党员,召开党员大会支部给工钱就积极参加,不给酬劳就躲得远远,这样的党员与普通群众没有什么差别,早把入党的初心忘得一干二净。《孟子·离娄上》有这样一句话:“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有了《条例》中的条条框框,对党员来说起到了“提壶灌顶”的作用,既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自身综合素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又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

  可见,《条例》的出台,划出了党支部和党员不可碰触的底线,意义重大。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向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覆盖,必须抓好党支部建设。

篇七:制定和实施支部工作条例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学习重点内容

  一、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

  制定党支部工作《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

  二、党支部工作的职责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三、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

  (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四、党组织设置的主要方式

  (一)、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条例》要求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二)、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三)、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四)、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五)、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六)、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五、党支部成立的程序

  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六、党支部调整或撤销的条件及程序

  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七、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八、党支部按其不同领域划分为哪些类别?重点任务是什么?

  (一)村党支部。

  村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贫困村党支部应当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社区党支部。

  社区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

  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

  (三)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作一流业绩。

  (四)高校中的党支部。

  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

  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六)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

  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七)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

  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事业单位中发挥领导作用的党支部,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

  (八)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九)流动党员党支部。

  流动党员党支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对组织关系不在本党支部的流动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况,应当通报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

  (十)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

  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引导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

  九、党支部工作的相关规定

  (一)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三)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个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

  (四)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

  (五)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六)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1次。

篇八:制定和实施支部工作条例的意义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10月28日,党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既传承“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又体现党支部建设新做法新经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时代感,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深入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

  制定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新时代组织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制度保障。学习贯彻《条例》,关键是吃透贯穿其中的基本精神,理解把握《条例》制定的目的和意义,切实增强把《条例》规定落到实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条例》的基本精神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条例》开篇即鲜明提出,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条例》对党支部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支部委员会建设及领导和保障等规定,都立足于严,贯穿了严密、严肃、严格、严明的要求,推动党的建设严到基层,党支部工作严在经常、严出质量,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

  ——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习近平总书记对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提出明确要求,强调不断适应新形势,拓宽基层党建的领域,做到党员工作生活在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哪里。《条例》在组织设置形式、基本任务规定、组织生活要求等方面,坚持“支部建在连上”这一重大建党原则,适应新形势新情况,作出明确规定,推动党支部的组织和工作对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覆盖,努力实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群众哪里就有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

  ——提升党支部组织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力量来自组织。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必须更加注重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把党员组织起来,把

  人才凝聚起来,把群众动员起来。《条例》根据党章相关规定和党支部职责,明确提出了党支部的8项基本任务,并从理顺工作机制、激活组织生活、建强带头人队伍、强化工作保障等方面,推动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在基层工作中唱好主角、吹响“集结号”,抓好重大任务落实,成为党员和群众的主心骨。

  ——突出党支部政治功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党支部是政治组织,抓好政治建设、增强政治功能是第一位的。《条例》总则第一条明确提出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5条原则,贯穿其中的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条例》通篇内容都鲜明体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要求,着力推动党支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落实到基层,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上强调,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要在明确标准,重在全面规范。《条例》针对党支部建设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党支部的设立、担负的任务、运行的机制、自身的建设等作出规范,既有实体内容,也有程序要求,为各级党组织抓支部建设提供了标尺。

  2深刻认识党支部功能定位和工作原则明确功能定位,是整个《条例》规定和党支部建设的

  逻辑起点。依据党章规定,《条例》第二条用“4个是”界定了党支部的功能,即:“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这“4个是”彰显了党支部在党的组织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和党的工作中的基本职能。从这一定位出发,《条例》阐明,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这一职责表述,内在地规定了党支部的基本属性,表明了党支部和党员的关系、党支部和群众的关系。《条例》正是以此统领全篇,对党支部建设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

  党支部履职尽责、开展工作,时刻保证方向正确、目标明确,就必须有纲纪、有原则。《条例》第三条明确了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就是“五个坚持”。这五条原则,基于党支部功能定位和承担的职责,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对党支部开展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强调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强调把

  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调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强调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严肃党的纪律,增强生机活力;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支部各项工作的谋划安排和推动,都要遵循这些原则,落实这些要求,使党支部更加坚强有力,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得到更好发挥。3准确把握《条例》的重点内容

  《条例》内容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对《条例》的学习掌握,要准确把握以下重点内容。

  一是规范党支部设置方式。《条例》着眼巩固完善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在规定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的同时,区别4类情况,提出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1)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2)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

  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3)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4)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篇九:制定和实施支部工作条例的意义

  学习如果想有成效,就必须专心。学习本身是一件艰苦的事,只有付出艰苦的劳动,才会有相应的收获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出自宋代著名教育学家朱熹之手,渠之清,非得治理有道,而是因为在它的水源处有源源不断的活水涌现出来,这才保持了渠之清。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由此可见,党支部扮演的是那一潭水,党扮演的是那一条渠,要想使渠一直清澈见底,必须从源头上入手,那就势必要加强对党支部的管理和教育。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为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党的十九大继续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国先治党,治党必从严”作为这一时期乃至于以后一段时期的主抓对象,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之后,我深刻感觉到党和国家持续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心,不管是思想上还是行动上都时刻紧抓这一基础环节。

  紧抓履职尽责的着力点。“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小蜜蜂辛勤劳动,只为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人也该如此。履职尽责作为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作为政府人员也应当履行好为人民谋利益的职责。习近平同志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古往今来,无数教诲回荡在心间,铸就了共产党人担当尽责的精神丰碑。在历史的进程中涌现出了无数优秀共产党员,比如:李大钊、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等等,他们在不同的岗位上把履职尽责这一角色演绎得活灵活现,是我们新时代学习的楷模。因此,在党支部问题上更要抓住这个着力点,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将履职尽责这一时代使命进行到底。

  紧抓党风廉政的关键点。“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棵草去。”这句话常用来形容那些在教育事业上“两袖清风”之人。他们甘愿默默奉献自我,只愿“花”开得更美,“路”变得更长,“思”变得敏捷,“材”成长为大梁,喜欢赋予“泥土”以生命的这样一个过程。在从严治党过程中我们也需要这样一种“喜欢”,这样一种“只愿”,这样一种“清廉”。这势必要求强抓思想建设,将从严治党贯彻到党建工作全始终,加强对反腐纠风工作重大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在这一环节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失责必究的精神,将一切腐败淹没在“思想”的海洋。

  紧抓基础建设的支撑点。古语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党支部

  人生最宝贵的是生命,人生最需要的是学习,人生最愉快的是工作,人生最重要的是友谊

  学习如果想有成效,就必须专心。学习本身是一件艰苦的事,只有付出艰苦的劳动,才会有相应的收获

  来说,“规矩”对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来说具有夯基垒台、强基固本的作用。因此,党支部必须要拥有一项基本的完善的工作制度,用以保障日常各项工作的开展,积极为党建工作谋发展思路,解决与党建工作相关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建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以切实保障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党的号召下,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对党支部进行强有力的管理和教育,在履职尽责、党风廉政、基础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始终维护好“渠”与“水”的关系,紧握从严治党的“水龙头”,切实保障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共产主义持续推进。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心得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担负着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能起到政治思想引导、组织协调、服务指导的作用。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其影响重大,意义深远。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助推全面从严治党。众所周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党支部是最基层的党组织,党的一切方针政策都要依靠基层党组织去落实执行,因此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就显得迫切而重要。《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给党支部建设提供遵循依据,对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遵循。不容忽视的是,现如今确实存在部分党支部软弱涣散、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党支部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政策不彻底。此次《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章》的根本要求,对党支部工作作出更加全面系统规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条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而要以提高执行力为抓手,要把《条例》贯穿于支部组织设置、组织

  人生最宝贵的是生命,人生最需要的是学习,人生最愉快的是工作,人生最重要的是友谊

  学习如果想有成效,就必须专心。学习本身是一件艰苦的事,只有付出艰苦的劳动,才会有相应的收获

  生活、工作机制等全过程和各方面。要聚焦政治功能,聚焦组织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组织优势、组织力量、组织功能,动员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早在三湾改编时我党就采取了“支部建在连上”的做法,提高了党组织对军队的领导力,提高了部队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重视基层党建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之一,需要不断坚持和发扬。当前我国步入了新时代,面对新的发展情况和新的矛盾,面对“两个百年”奋斗目标,需要凝聚力量团结一致来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要塑造强有力的党组织就要重视基层组织的建设,党支部作为党的最基层组织,担负着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等重要工作,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篇十:制定和实施支部工作条例的意义

  详细解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

  1.《条例》制定的背景和过程的重要意义重视和加强党支部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

  《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了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按照党中央有关部署,2016年7月,我们着手开展党支部制度建设专题研究。《条例》的制定是一个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过程,先后形成230多万字的理论历史研究资料和40个课题研究报告,到151个党支部蹲点调研,访谈861名党支部书记,发放调查问卷3万份,并开展专家研讨。

  《条例》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部门单位的意见。2018年8月以来,《条例》稿先后报经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稿。10月28日,中央印发《条例》。

  《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

  二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党支部主体作用,着眼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明确党支部的职责任务。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求解思维,针对党支部建设在功能定位、组织设置、工作运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制度建设层面补齐短板、形成规范。

  四是体现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传承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历程中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经验,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抓基层打基础强支部的成功经验,固化为法规制度。

  五是贴近基层实际操作需要,既回应不同领域党支部特点,又力求规定明确、简便可行。

  3.《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

  一是明确了党支部的功能定位,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并提出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

  二是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明确党支部设立范围、条件和程序,对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作出规定。

  三是提出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强调村和社区党支部要全面领导隶属本村、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

  四是完善了党支部的工作机制,对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职责和运行方式等作出规范。

  五是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细化内容和程序。

  六是强调了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规范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任期和选举,提出党支部书记任职条件和选拔渠道等。

  七是压实了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责任,明确为党支部开展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等。

  4.党章明确了党支部的职责,《条例》是如何体现的党的十九大对党章作出重要修订,其中增写了2条内容,有一条就是党支部的职责。党章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近年来,各地适应经济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等的变化,积极探索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覆盖。《条例》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总结基层成功经验,着眼巩固完善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在规定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的同时,区别不同情况,提出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主要明确了4类情形:

  一是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二是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三是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四是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6.《条例》规定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同时又明确了各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如何考虑

篇十一:制定和实施支部工作条例的意义

P>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解读一、《条例》制定的背景、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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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视和加强党支部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了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条例》主要遵循的原则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等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二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党支部主体作用,着眼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明确党支部的职责任务。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求解思维,针对党支部建设在功能定位、组织设置、工作运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制度建设层面补齐短板、形成规范。四是体现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传承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历程中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经验,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抓基层打基础强支部的成功经验,固化为法规制度。五是贴近基层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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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需要,既回应不同领域党支部特点,又力求规定明确、简便可行。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一是明确了党支部的功能定位,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并提出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二是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明确党支部设立范围、条件和程序,对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作出规定。三是提出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四是完善了党支部的工作机制,对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职责和运行方式等作出规范。五是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细化内容和程序。六是强调了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规范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任期和选举,提出党支部书记任职条件和选拔渠道等。七是压实了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责任,明确为党支部开展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等。

  四、党章有关党支部的职责规定在《条例》中的具体体现

  党的十九大对党章作出重要修订,其中增写了两条内容,有一条就是党支部的职责。党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条例》将这一规定体现在总则中,以此统领全篇。在具体规定中,从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到基本任务,从工作机制到组织生活,从党支部委员会建设到领导保障,《条例》都着眼教育管理监督好党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好群众,既给党支部明任务、压担子,又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为党支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以指导、帮助、促进党支部切实担负起党章赋予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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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经济社会发展对党支部设置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条例》在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方面的有关规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近年来,各地适应经济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等的变化,积极探索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覆盖。《条例》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总结基层成功经验,着眼巩固完善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在规定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的同时,区别不同情况,提出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主要明确了4类情形:一是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二是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三是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四是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六、《条例》规定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同时又明确了各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

  《条例》作出这样的规定,既本着严格遵循党章的原则,又着眼各领域党支部的具体实际,充分体现《条例》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基层党组织8项基本任务。《条例》根据党章规定,结合党支部基本职责,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细化延伸,提出了党支部的8项基本任务,既与党章衔接,又符合党支部工作特点。

  《条例》以党支部8项基本任务为基准,对村、社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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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流动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等领域和群体的党支部,分别提出不同的重点任务。其中,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强调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对流动党员党支部,强调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强调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等。这些重点任务,体现不同领域和群体特点,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核心职责,既是任务清单,也是工作标准,对各类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七、党支部有序有效运行是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条例》对党支部工作机制的具体设计

  党支部开展工作,包括组织领导、议事决策、日常运行等,必须要有相应的机构和健全的机制。《条例》总结历史传统、现实经验,将党支部工作机制主要设计为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及其会议、党小组及其会议。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同时,《条例》对各个会议召开的频次、职权和任务、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有了这个机制,党支部日常工作运行就有了一个基本遵循。

  《条例》明确了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同时,为保证党支部党员大会质量,《条例》明确规定,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另外,《条例》首次在党内法规中,以专条的形式对党小组作出规定,明确了党小组的划分原则、工作任务和职责、党小组组长的任命及产生方式、党小组会的召开等。

  八、党支部是党员锤炼党性的熔炉,《条例》对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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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生活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支部组织生活,提出参加支部生活是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强调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并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为全党作出表率。《条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规定了“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并对其频次、内容、程序等作出具体规范,确保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够经常开展、取得实效。《条例》对党支部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体现了从严从实的要求,提出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同时充分考虑党员实际,明确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九、“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条例》在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过硬措施。

  《条例》的总体设计,体现了对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的重视,以专章9条的篇幅作出规范,包括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任期、产生方式、党支部书记的选拔和对党支部委员会的监督管理等,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的措施。关于党支部的任期。十九大党章对基层组织任期作出修订,支部委员会任期由原来的两年或三年修改为三至五年。2019年6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依据党章,区分村、社区和其他基层单位,对党支部任期分别规定为5年和3年。《条例》将这一规定上升为党内法规,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和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对本地区工作和基层治理的领导,同时便于统筹安排基层党委和党支部换届工作。

  抓支部关键要抓书记。《条例》针对党支部建设薄弱环节和党员群众呼声,对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作出具体规定。一是规范了党支部书记选任条件,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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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社区,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党支部书记的选拔渠道,以拓宽视野、严格标准,把优秀的党员选拔为党支部带头人。二是提出了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和激励措施,明确规定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三是强化了对党支部书记的管理监督,明确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

  十、党支部要靠各级党委(党组)来抓,《条例》在抓好党支部建设的责任方面的规定

  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任务,一刻不放松地抓在手上。《条例》对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委组织部门抓好党支部建设作出明确规定。一是强调了各级党委(党组)抓党支部建设的主体责任,提出党委(党组)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县级党委每年要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等。二是规定了党委组织部门的具体责任,强调要经常对党支部建设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同时,作出一条重要规定,即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这既有利于发挥党支部熟悉党员、了解党员的重要作用,同时也强化了党支部在组织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三是强化了对抓党支部建设的监督问责,提出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明确把抓党支部建设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四是加强了对党支部开展工作的保障措施,强调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并对落实村和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经费支持等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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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的具体部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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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按照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利用多种传播媒介,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要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集中研读、逐条逐段学习,掌握《条例》内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党支部工作。要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工作。要将《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一、制定工作条例,突出党支部建设重要性

  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的思想阵地前沿,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最贴近人民群众的组织机构,其组织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基于此,制定和实施《条例》,就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具体来说:

  党支部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桥头堡。党支部建设是党的建设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承载着对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职责。党员党性强不强、作用发挥好不好,党支部最关键;一个单位党建工作抓得实不实、基层组织战斗力强不强,在党支部建设上反映得最充分。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它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因此,只有把党支部的基础打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才能得到新提升,党员队伍素质能力才能得到新加强,从严治党要求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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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是党组织建设的前沿阵地。党支部处于党组织的最前沿阵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关键在支部,抓好党内基本制度的落实也在支部。“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出现滑坡、产生“病变”,有其“总开关”没拧紧的自身原因,也与党支部阵地失守,日常工作流于形式、有效制度得不到落实有关。因此,必须牢牢守住党支部这一阵地,切实把党支部基础工作做扎实,构筑起坚强的战斗堡垒。

  党支部是展示党组织形象的窗口。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党支部是党密切联系干部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了解干部群众愿望和要求的主要渠道,是干部群众认识和了解党的窗口。从一定意义上说,党支部影响和带动干部的能力就是党执政能力的基础。因此,基层党支部必须切实增强政治自觉、责任意识、主动意识,积极营造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良好氛围。

  二、制定工作条例,突出党支部建设大背景

  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我们要不断加强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抓住部分弱化支部和支部书记这一特殊群体,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让基层组织由软变硬,由弱变强。

  制定工作条例针对教育管理“弱化”。一是党性教育时间难保证,党性教育的相对独立与业务工作忙碌存在矛盾,党员接受党性教育存在以会代训的现象。二是教育内容匮乏,一些基层党支部每两个月过一至两次组织生活,内容一般包括当前形势任务、上级精神传达贯彻及本支部安排主题活动,仅有的1-2次党课教育基本由领导进行发言,一般是报刊选读、文件精神学习。三是教育党员的单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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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干部采取说教、灌输或提醒较多,党员往往处在被动听、被动接受的状态。

  制定工作条例针对保障作用“虚化”。一是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抓业务投入更多,抓党建精力不足。思想上存在认识偏差,党建工作责任制未完全落实到位。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没有很好地融为一体。二是党支部工作内容贫乏、方式方法单一,对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不够,没有认真研究党员的思想实际,没有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和新途径。三是党支部工作方法简单、活动形式单一、活动内容单调,缺乏有效的载体和抓手。

  制定工作条例针对工作方式“边缘化”。一些基层党组织出现空缺、空转等现象,有的党务工作无人管、没人抓。有的党支部工作缺乏经费等相关方面的保障,部分党员认为党支部缺乏解决党员实际问题和具体困难的能力,不愿把自己思想上、生活上的问题和实际困难及时反映给党支部,使党支部的感召力逐渐减弱。

  三、制定工作条例,突出党支部建设新要求

  按照支部工作条例要求,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必须紧紧抓住提升组织力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党支部建设规范化为引领,推动党支部强化功能,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

  一是突出党支部政治功能。党支部姓“党”,政治功能是党支部最核心、最本质的功能。贯彻新条例,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党支部建设规范化全过程,严明政治纪律,强化政治引领。教育党员干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不懈学党章用党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党支部的政治本色,在各领域党支部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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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代党员群众讲习所,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真正把党的声音传递到最基层,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二是强化党支部组织功能。习近平总书记把党组织与其他组织的关系比喻为“众星拱月”,“月”就是党,“众星”就是党领导下的各类组织,这要求党支部必须发挥好组织优势、组织力量。贯彻新条例,要坚持以党支部建设规范化带动其他各类组织建设,健全党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民主协商、群团带动、社会参与等机制,强化党支部在各项事务中的主导权、在各类群体中的话语权,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组织和群众动员起来,共同做好思想引导、化解矛盾的工作。通过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成效,增强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同感,把各类群团组织和基层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围绕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探索实施以“红色基因、红色阵地、红色头雁、红色纽带、红色名片”为内容的“红色堡垒工程”,坚持以支部建设带动群团建设,积极探索“组织对接、目标同向、资源共享、活动联办”工作模式,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三是落实党支部服务功能。服务是党支部建设永恒的主题,只有强化服务功能,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才会有生命力。贯彻新条例,要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求落实到党支部,深入实施“共产党员先锋工程”,通过设定先锋岗、划定责任区、组建服务队等,动员组织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在改革发展稳定的主战场上当先锋、创佳绩,使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抓得更实在、更有成效。把维护群众利益、满足群众需求作为基本职责,强化服务理念、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等活动,支持和鼓励党员参与志愿服务,帮助困难群众、服务弱势群体,使为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党支部联系群众、凝聚人心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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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功能。基层党支部战斗力强不强,关键时刻显本色,紧要关头看担当。贯彻新条例,要注重强化阵地意识、堡垒意识,努力使每个党支部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使每个党员都成为战斗员。注重把脱贫攻坚作为党支部建设的主战场,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大规模选派干部到基层工作,使党支部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主心骨,确保2019年全面实现小康。注重引导党支部在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冲锋在前、勇于奉献,筑牢第一道防线,以实际行动彰显党的战斗力。

  四、制定工作条例,突出党支部建设好方法

  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加强党支部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着眼当前、立足长远、狠抓落实,真正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坚强集体。

  一是不断提高认识水平。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支部,只有每一个基层党支部都健全而充满活力,整个党的组织才能坚强有力、朝气蓬勃。基层党支部既是深化改革的“先锋官”,也是保持稳定的“稳压器”。越是在改革攻坚期、经济换档期、矛盾凸显期,越是需要每一个基层党支部都成为前沿的“战斗堡垒”,推进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只有把党的基层支部建设得生机勃勃、坚强有力,才能在严峻形势面前经受起任何风浪的考验,党的执政地位才会固若磐石。

  二是不断加强党支部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要健全基层组织,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创新活动方式,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要加强企业、农村、机关、事业单位、社区等各领域党建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增强党对各类各级社会组织的领导。要探索加强新兴业态和互联网党建工作,扩大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和凝聚力。要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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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那些政治上不合格、想混入党内捞好处的人,一个都不能要。要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格组织生活,加强理论教育、形势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三是不断提高支部班子履职能力。加强党支部建设,必须选好配强支部班子,提高一班人的履职能力。要创新选拔培养机制,采取上级选派、跟踪培养、群众推荐等方式,选拔党性强、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进支部班子。通过建立党建工作承诺践诺、目标考核、述职评议等机制,引导一班人牢固树立建设支部的“主业”意识。要围绕中心抓党建,切实找准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发挥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要强化党支部班子教育培训,采取以老带新、以会代训、现场交流、定期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党支部的履职能力、带动能力和创新能力。要强化支部作风建设,把党支部打造成为单位作风建设的“示范基地”,把党员培养成作风建设的领路人。

  四是不断提升“三会一课”质量。基层党支部要运用好“三会一课”这一有效载体,明确“三会一课”的内容和时间要求,严格按时、定时召开好“三会一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全流程管理,做到会前实行报告制度,会中严格流程标准,会后收集好资料,推行痕迹管理。组织部门要做好“三会一课”全流程管理的督导、指导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通报,不断改正提高。要开动脑筋,换位思考,不断创新“三会一课”的形式,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采取互动式、情景式“三会一课”,让党支部书记台上愿意讲、普通党员台下愿意听,使“三会一课”真正火起来、活起来、红起来。

  五是不断强化党员队伍素质。紧紧抓住思想建设这一灵魂,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落实到对党忠诚上,落实到勇于担当上,落实到严格自律上。强化广大党员求真务实、忠于职守、勇于争先的责任意识,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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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想信念,自觉在工作中做到实事求是,真抓实干,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自己的言行带动和影响周围的群众,真心诚意地为群众做好服务。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注重在工作中培养党员的先进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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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制定和实施支部工作条例的意义

P>  遴选考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解读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

  一、《条例》制定的背景和过程的重要意义

  重视和加强党支部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了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按照党中央有关部署,2016年7月,我们着手开展党支部制度建设专题研究。《条例》的制定是一个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过程,先后形成230多万字的理论历史研究资料和40个课题研究报告,到151个党支部蹲点调研,访谈861名党支部书记,发放调查问卷3万份,并开展专家研讨。《条例》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部门单位的意见。2018年8月以来,《条例》稿先后报经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稿。10月28日,中央印发《条例》。

  《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条例》制定工作主要遵循原则

  在《条例》制定工作中,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等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二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党支部主体作用,着眼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明确党支部的职责任务。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求解思维,针对党支部建设在功能定位、组织设置、工作运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制度建设层面补齐短板、形成规范。四是体现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传承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历程中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经验,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抓基层打基础强支部的成功经验,固化为法规制度。五是贴近基层实际操作需要,既回应不同领域党支部特点,又力求规定明确、简便可行。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

  一是明确了党支部的功能定位,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并提出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

  二是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明确党支部设立范围、条件和程序,对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作出规定。

  三是提出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强调村和社区党支部要全面领导隶属本村、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

  四是完善了党支部的工作机制,对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职责和运

  行方式等作出规范。五是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

  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细化内容和程序。六是强调了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规范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任期和选举,提出

  党支部书记任职条件和选拔渠道等。七是压实了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责任,明确为党支部开展工作给予经费保障,

  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等。

  四、党支部的职责在《条例》中的体现

  党的十九大对党章作出重要修订,其中增写了两条内容,有一条就是党支部的职责。党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条例》将这一规定体现在总则中,

  以此统领全篇。在具体规定中,从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到基本任务,从工作机制到组织生活,从党支部委员会建设到领导保障,《条例》都着眼教育管理监督好党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好群众,既给党支部明任务、压担子,又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为党支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以指导、帮助、促进党支部切实担负起党章赋予的职责。

  五、《条例》在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方面的规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近年来,各地适应经济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等的变化,积极探索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覆盖。《条例》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总结基层成功经验,着眼巩固完善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在规定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的同时,区别不同情况,提出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主要明确了4类情形:

  一是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

  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二是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

  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三是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四是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

  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六、《条例》规定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同时又明确了各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如何考虑的?

  《条例》作出这样的规定,既本着严格遵循党章的原则,又着眼各领域党支部的具体实际,充分体现《条例》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基层党组织8项基本任务。《条例》根据党章规定,结合党支部基本职责,对有关内容进行

篇十三:制定和实施支部工作条例的意义

P>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抓实党支部工作意义重大

  2《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抓实党支部工作意义重大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抓支部建设,内容很多,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党支部书记建设。通过培养选拔、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打造一支讲政治、有能力的领头雁队伍。选优,要以村(社区)

  “两委”换届为契机,选好党支部书记。育强,要根据不同领域党支部书记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科学进行培训工作。管严,推行党支部书记星级管理,分领域制定考核评星办法,激发干事热情。二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立足于提高党性、增强活力、发挥作用,努力建设一支各方面都合格的党员先锋队伍。教育管理,探索在不同领域党员分类管理,深化“双育工程”,推广党员评星定级、党员群众教育培训讲习所等做法,增强教育管理针对性、有效性。发挥作用,通过社区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岗、党员服务窗口等形式,广泛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推行党员志愿服务经常化,深化一员多岗等活动。三是规范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确保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书记每年讲党课不少于四次。严格双重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省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对党员开展党性分析,把评议结果和评优评先结合起来,对不合格党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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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四:制定和实施支部工作条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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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汇总【5篇】

  1.《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发挥支部主体作用,直接管理服务党员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在直接管理服务党员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坚持打牢基础,坚持规范组织活动,才能够使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坚持把“带”的作用示范在支部。上级党委领导要把带头开展专题研讨、参加支部学习、过双重组织生活、指导支部联系点等作为学习教育重点任务,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树好标杆,特别是一把手更要带头到所在党支部领诵党章,带头谈认识讲体会,与普通党员一起学习、共同交流;带头深入包点支部,为基层党员讲专题党课,指导学习教育。压实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参加学习教育和推动学习教育双重责任。坚持把“学”的基础夯实在支部。突出党支部主阵地作用,坚持“全覆盖”“常态化”,以“三会一课”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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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为依托,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议,切实打牢思想根基。各支部按照内容、时间、方式、标准“四清”要求列出学习清单,并结合党员实际对每个研讨专题进行具体细化,切实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把“改”的要求落实在支部。聚焦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党员自身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边学边查边改、立知立行立改,以解决问题的成效推动和检验学习教育。各基层党支部充分发挥自我净化、自我提高作用,对照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一条一条查不足,一项一项定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使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每一个基层战斗堡垒都强起来。

  坚持把“严”的标准贯彻在支部。上级党组织要把力量沉到基层,重点放在支部,精准指导,从严推进,以经常性的督将“严”的标准贯彻到“末梢神经”。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区、两新组织等不同群体党员队伍实际,制定分类指导方案,推动基层党组织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推进学习教育,同时细化列出督导清单,对“督什么”“怎么督”“督成什么样”分别明确具体方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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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9月21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基层党支部建设、运行管理进行了细致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标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能仅仅就《条例》学《条例》,应该把《条例》的学习同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提升党支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此,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我第一时间进行了学习,获得了以下体会:一是支部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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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通过学习条例,我们可以感受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支部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支部条例具有重大意义。《支部工作条例》是基层党支部的定向规定,是第一个指导支部管理的党内文件,对于数百万基层党支部具有重要实践意义,必将使我党支部建设和党组织体系更加完善更加先进纯洁。

  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提升“五力”建强支部9月21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支部是党的组织体系中最为基础、最为核心、最为重要的单元。一方面,任何党员都以党支部为依托,受党支部领导及管理,必须参加党支部开展的各项组织生活;脱离了党支部超过一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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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身份也将随之剥离。因此党支部可谓是党员从始至终都不能离开的“家”。另一方面,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都是通过党支部为单位传导至每一位党员,党支部是党中央意志与精神落地生根的关键载体,党支部够不够坚强,将直接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够不够牢固。

  如今,新风扑面,新的难题也随之横亘在前,位于祖国大地各条战线上的党支部也将面临各类新的挑战。如在城镇化的道路上,大量农村变为了社区,农村党支部变为了社区党支部,定位的变化势必将影响支部指导方针、工作方法等全方位转变;又如随着思想解放和经济发展,新经济组织与新社会组织的数量与体量不断提高,此类“两新”组织党支部应建未建或已建未发挥作用的问题依旧突出;再如,新的时代,更加开放的社会将面临更多思想的交汇,党支部在引领所属党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决心方面,还不够有力等等。

  在此关头,党中央审时度势,依据实际,总结经验,以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为指导,以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为基础,集中审议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将新时代下党支部如何开展工作制度化,明确了党支部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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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国400多万党支部指明了未来的奋斗方向。从此次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来看,抓好党支部建设,

  发挥党支部作用,切实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党支部必须以提升“五力”为主要抓手。一要提升思想引领力。就是要强化政治功能,凸显政治属性,进一步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教育引导各级党员毫不动摇地听党话、跟党走,毫不动摇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旗帜鲜明,把党支部真正建设成为党员的精神家园。二要提升政策执行力。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一方面要执行政策不打折扣,不搞形式,不弄虚作假;另一方面,要结合实际推动政策执行,保证中央的大政方针落地落细落实。三要提升全面影响力。就是要提升党组织在社会各层面、各领域中的覆盖率与影响力,既要不断加强与巩固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也要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让党的领导更加全面,不留空白。四要提升组织动员力。就是要做好党员与群众的组织动员,在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做到“一呼百应”。五要提升责任落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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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责任上肩,要做好支部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作为考核评价党建工作的基本标准,亲力亲为,深入支部抓支部。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深入领会,全面掌握,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支部就是旗帜,就是堡垒。全体党员必须同心协力,把支部建设得更加坚强牢固,我们党才能更加有力地领导国家,带领各族人民走向美好未来。

  4.《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支部工作条例筑牢执政基础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实行一系列重大变革,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决改变管党治党管松软问题,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题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党的神经末梢,实现了管党治党全覆盖、无死角、零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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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支部作为党的最基本组织,党的组织体系的最基本单元,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全国近9000万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全国近14亿人民方面义不容辞、责无旁贷,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能够贯彻落实的关键因素,其地位和作用可见一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及时审议和适时出台,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夯实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最基层落地生根,意义重大、不容忽视。

  知行合一,贵在实践。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题会议已经召开,《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已经审议,关键就看落实了。各级组织部门应立即组织广大组工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此次专题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用支部工作条例指导、推动所属各个党支部工作不断向标准化、规范化迈进,为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添砖加瓦。

  抓主抓重,落细落小。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应用到工作中,就要动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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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心思、下力气抓重点工作和工作的关键环节。对于支部建设来说,各地应该因地制宜、因部而异,着眼所属支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根据《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提出的“巩固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不断扩大覆盖面”等一系列要求,结合地方特色,制定出台相关政策规定,拿出实实在在的推进举措,对所有支部进行拉网式排查、整顿、提升,确保一个不落、一个不少、一个不差。同时,针对存在个性问题、重点问题、关键问题的少数支部,采取“一支部一对策一台账”的整治措施,逐一整改、各个击破,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治到位,所有支部全部达标过关。

  5.《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会议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汇总【5篇】

  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党的十九大提出,要继续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国先治党,治党必从严”,党的坚强领导是中华民族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伟大飞跃的关键因素,所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国家的长治久安,繁荣昌盛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向往不懈奋斗。

  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只有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发挥应有作用,党的根基才能牢固,党才更有战斗力。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充分发挥全区13万多个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230多万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形成团结奋进、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为广西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夯实基层基础,让党支部的战斗力强起来。全面从严治党要真正落实到基层,就必须把支部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规范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汇总【5篇】

  “利器”,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围绕抓实基层基础,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星级化”管理,落实提升城市社区基础保障“五项任务”,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长效机制。要以改革精神补齐制度短板,指导基层党组织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工作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健全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抓好违纪违规的问责惩处,推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篇十五:制定和实施支部工作条例的意义

P>  【篇一】《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加强组织建设,就需要夯实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进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

  党的有力抓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程,要坚持不懈抓下去。各支部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

  制度,在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学习任务的同时,定期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学习。学习内容包括党章党规、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组织的重要政策文件等,极大地扩充丰富了学习内容。

  坚持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履行支部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紧抓党风廉政建设。定期

  组织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党建具体工作,层层落实到位。加强对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法

  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同时,不断吸收新鲜血液,主动与优秀年轻工作者接触、谈话,介绍党组织的先进性,许多年轻人主动向党组织靠拢,新成员的加入更加激活支部活力,支部力量进一步壮大。

  加强对支部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的掌握。党员之间互谈,支委分工与党员同志互谈、委分管领导与支委、部分党员同志互谈;谈心谈话采取一对一谈,面对面谈,分管领导、支委与单位、处室集体谈等形式;谈工作、谈思想、谈差矩、谈问题,将问题谈开谈透,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客观需求,也是服务群众的前提基础,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根本保证。

  【篇二】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2018-2022

  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习总书记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从而夯实基层工作,有力地促进经济社会蓬勃发展。

  自“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从上至下各阶层各领域纷纷投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的热潮中,对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化的要求,只有从严管治好党员领导干部,才能打造一批作风过硬、有责任勇担当、能干事创业的好党员、好干部,才能脚踏实地为基层、为老百姓谋事干事成事。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的根基,处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最前端,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丝毫不能懈怠,所以能不能把群众服务好,基层工作能不能做扎实关键在基层党组织是否先进,是否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干部要有共产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信仰。要将党的先进理念和先进模范事迹根植于他们的灵

  魂,把精神的“钙”补起来,这样人才有精气神,才有骨气与气节,才有为群众贴心服务的热心肠。

  其次,基层党建工作要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常学常思常新,勇于学习别处的典型先进,包括好的发展思路、模式,值得倡导的做法等等,如善于利用互联网、媒体等方式来加强党建工作,从而使其更富有朝气与活力。再次,基层党建要实现考责问责的制度化与规范

  化管理,同时并建立严明的奖罚体制机制,划分岗位,明确责任,让每个党员心中都揣有一本“清楚

  账”,时刻把责任担在肩上,时刻把群众的事放在首位,对于不履行责任或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党员干

  部不仅要问责,还直接与其工资挂钩,将扣的金额奖励予先进模范。看似是“紧箍咒”,实则把基层

  党建给搞活了,从而成为动态有效的管理模式。长此以往,这个“紧箍咒”就会成为党员干部的向前向上向合格党员,甚至向优秀党员目标奋进的不竭动力。

  从严管党治党不是一蹴而就的,基层党建更是,我们只有不断得把“学”与“做”牢牢地、紧

  密地结合起来,把责任勇扛起来,将“两学一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行动见实效,才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新时代党员干部的新风貌,新气象。

  【篇三】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基层党支部建设、运行管理进行了细致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标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能仅仅就《条例》学《条例》,应该把《条例》的学习同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提升党支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此,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我第一时间进行了学习,获得了以下体会:一是支部建设取得重大

  成就。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通过学习条例,我们可以感受到党的十八

  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

  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支部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支部条例具有

  重大意义。《支部工作条例》是基层党支部的定向规定,是第一个指导支部管理的党内文件,对于数百

  万基层党支部具有重要实践意义,必将使我党支部建设和党组织体系更加完善更加先进纯洁。【篇四】2018年9月21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对基层党支部建设、运行管理进行了细致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标准。对此,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和基层工作人员,我第一时间进行了学习,获得了以下体会:

  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

  自信”,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作为基层组织的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好

  这一要求,首当从履行好“四个职责”。履行好组织群众的指责,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

  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实现伟大梦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这一切,既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也离不开群众的积极拥护和支持。

  履行好服务群众的指责,服务群众是党员干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因此,作为直接面对群众的党支部,必需突出服务群众,建立并不断完善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矛盾,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最高标准提升基层党支部的服务水平。

  党支部要履行好“四个职责”,支部建设是关键。作为党支部建设,不仅要加强党的理论知识

  和党的纪律制度的学习,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还要抓住关键少数,选好支部书记这一“带

  头人”配强支部班子成员,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的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篇五】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支部要担负

  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

  培训规划》进行了审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党支部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干部成长的亲切关怀,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正是如此,会议认为,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意义十分重要。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我们必须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遵循,抓好党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作用。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巩固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不断扩大覆盖面、着力提高组织力和领导力,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党委(党组)书记要亲力亲为,深入支部抓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考核评价党建工作,切实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支部就是旗帜,支部就是堡垒。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中最为基础、最为核心、最为重要的单元,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发挥好旗帜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思想引领力、政策执行力、全面影响力、组织动员力、责任落实力,筑牢基层堡垒。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把《条例》的学习同《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提升党支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毫无疑问,制定和实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因为此,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要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

  学习培训,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总之,各级党委(党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同志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条例》为遵循,建强党建基础,筑牢组织堡垒。

  【篇六】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2018—2022

  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

  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

  显成效。会议指出,干部教育培训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制定实施好干部教

  育培训规划是全党的一件大事,对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促进农村党的建设,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农村党

  风廉政建设的好坏关乎到国家的稳定,社会的繁荣。我国是一个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党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因此加强农村地区的党风廉政建设,

  肃清基层党员的不良风气,对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着重要意义。【篇七】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1日召开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审议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对推动全面

  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制定与实施,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我们要抓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领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精神,全面掌握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内容,增强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要加强督促落实,确保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篇八】

  新《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仅发扬传承了“支部建在连上”

  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为党支部今后的工作明确了一系列的规定,这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这对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能仅仅就《条例》学《条例》,应该把《条例》的学习同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提升党支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支

  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通过学习条例,我们可以感受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

  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

  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支部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支部工作条例》是基层党支

  部的定向规定,是第一个指导支部管理的党内文件,对于数百万基层党支部具有重要实践意义,必将使

  我党支部建设和党组织体系更加完善更加先进纯洁。【篇九】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它

  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等。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正所谓正人先正己,党员领导干

  部需要严格自律“四个注重”。一要注重自觉同特权思想现象作斗争,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人管起,

  从最近身的地方构筑起预防和抵制特权的防护网。二要注重选人用人上把握好方向、守住原则,坚持

  党管干部原则,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三要注重防范被利益集团“围猎”,

  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坚持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四要注重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对当忠诚老实,党员、干部决不能以任何借口而拒绝监督,党组织也决不能以任何理由而放松监督。

  做政治的明白人,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头脑始终清醒、立场始终坚定。这是《条例》赋予我们的使命和要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促进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素质,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这既是党的一贯传统,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壮大,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篇十】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是

  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支部作用发挥的好坏,影响着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更影响着党员干部的基础教育。而在各种基础教育中,廉政教育有待加强。提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有利于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勤政为民、廉洁奉公。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切实发挥好监督委员会、纪检小组及各个民主监督岗的作用。各民主监督岗位作用的切实发挥,有利于为各项重点工作和便民服务事业提供保障,例如,理财小组每月一次的查帐,公共项目监督岗对工程的全程监督等一系列工作,保证了基层组织的规范化运作和勤政廉洁。再次,不断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二、进一步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民主生活会议制度、党员廉政承诺制度、村民代表集体议事制度、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各项制度,公布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坚持两委会联席会议制度和村委会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做到循序渐进,村干部和党员以身作则,两委关系和谐,团结协作,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搞特殊化,使党群、干群关系得到改善。

  三、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廉政意识。紧扣教育、培训和承诺三个环节开展宣传教育,推动工作落实。以党员远程教育为载体,在基层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规教育、宗旨意识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群众有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警示训诫谈话。

  四、在积极配合并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的同时,通过反面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警

  示教育,进一步树立“干净、干事”的好形象,坚持开展禁赌教育,严惩违法违纪行为等等。

  党风廉政教育有利于促进基层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认识提高了,工作思路开阔了,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大局的意识也增强了。

篇十六:制定和实施支部工作条例的意义

P>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会情况汇报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会情况汇报月日,xx支部结合“两学一做”开展了“筑牢新时代战斗堡垒”《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会主题党日活动。

  学习会采用了线上图解自测和线下讲解的形式,通过图讲解试题复习等深入浅出的方式,让党员们能够深入浅出的对于支部的功能定位作用意义建设路径党员义务行为目标有了一个清晰直观的认识和了解,尤其是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更快的帮助他们融入支部生活,提升思想理论水平和学习质量。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制定和实施,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在学习会上开展的自测结果表明,党员们都认真仔阅读了《条例》内容。

  在学习会上,支部书记周娟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要求,既弘扬支部扎根基层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

  她强调,要认充分识《条例》实施重要意义,突出党支部阵地作用,把学习与整改相结合,加强学习实践,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规定,要做到以下三个“坚持”:坚持把“带”的作用示范在支部。

  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都要做好党员示范模范。

  坚持把“学”的基础夯实在支部。

  以“三会一”等制度为依托,党员们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议,切实打牢思想根基。

  坚持把“严”的标准贯彻在支部。

  作为基层党支部,我们是党组织的“末梢神经”,我们必须发挥好堡垒作用。

  作为两新组织,不仅要切实履行好八项基本任务,更要强调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

  我们在学习《条例》的同时,要与《党》《党规》相结合,要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学深悟透弄懂《条例》内容,用《条例》指导工作实践,以工作实践推动《条例》贯彻落实。

  这是新时代党支部的应有担当,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的本质要求!我们是战斗在基层第一线的支部,所在的企业又是从事能领域,因此,支部党员应该带领职工群众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组织开展必备基本知识的学习,提高我们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

  通过学习,党员们纷纷表示,将提升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自觉性,在今后工作中用《条例》指导工作实践,以工作实践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为中国能市场的建设和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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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七:制定和实施支部工作条例的意义

P>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解读

  下面我给大家简单的解读一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2018年9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于2018年10月28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可以说既发扬了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和做法,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就主要从两个方面来介绍一下这部条例,一是分析条例实施的意义,二是解读一下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意义第一,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从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就全线展开,而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个工程体系,就其基本布局来看,就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延伸到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个党员。习总书记曾高度强调,只有落实到每个支部每个党员,才能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从而保障全面从严治党这个基础的稳固,持久和坚实。既然党支部的地位至关重要,全面从严治党要向基层延伸,那么必然就涉及到党支部建设、党支部工作的重要

  性等问题。所以说条例的制定实施,这本身就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深入的重大举措。通过党支部的建设,提升党支部的工作质量,保障每一个支部都按照基本规范有序运行,从而强化政治功能,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这是第一个方面的意义和作用。

  第二,条例的颁布和实施,还是党支部在基层工作中发挥主角作用的重要保证。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党支部建设。因为党支部就是整个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要发挥领导作用,在基层来讲,就必须发挥保障和推进党支部在基层组织、基层社会生活中的领导地位、领导作用,这就需要一系列的保障条件。而本次《条例》的颁布,正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着眼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突出党支部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的职责,明确的提出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的重点任务,能够推进党的每一个支部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作用,真正把党员组织起来,把群众动员起来,真正成为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坚强战斗堡垒。所以我们说本次《条例》的制定实施,是对党支部发挥在基层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例》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党支部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是一个严密的制度体系。而我们党要发挥应有的作用,达到党章党规确定的目的,很大程度上就要把党的各方面的活动,按照规则规范,以

  特定的标准、程序来固定下来,这样就能使得整个组织体系无论规模多么庞大,涉及的人数有多少,都能够井然有序,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本部《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建设的专门法规,这就标志着党支部的制度建设、规范化建设、程序化建设,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因为我们党支部建设有了直接的依据,基础性的主干法规,过去主要是依据党章的规定,党章能够为我们指明方向,明确目标和任务,但是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根本大法,它所规定的都是重大的、原则性的、方向性的内容,而支部运作要处理方方面面具体性的事务,这些具体事项、具体机制,谁来规定?通过什么的形式,把党章的这些基本原则具体化、程序化呢?这就要靠《党支部工作《条例》》来实现。所以我们说《党支部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把我们党支部的制度化建设推向了一个新阶段,真正实现了标准化、规范化。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共分为8章37条,从内容上看前七章基本涵盖了条例的全部内容,因为最后一章是附则部分,主要就是说明的一下条例实施的日期和解释权等,所以我们主要看一下前七章的内容。第一章是条例的总则,分别讲了立法的目的、动因,党支部的功能定位,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在这其中主要的内容是后两个部分也就是功能定位和工作原则。首先在功能定位上,它规定了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

  础。第二个方面在必须遵循的原则上提出了五大原则,第一个原则规定了党支部工作的指导思想。第二个原则讲的是党支部建设的首要的任务是什么?就是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第三个原则是工作原则,提出要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第四个原则是要求我们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第五个原则主要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上所说的功能定位和五大原则就是总章部分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是组织设置,党支部既然是个组织,就必然有设立设置的问题,怎么设置?依据什么?这就是条例第二章的内容。这一章的重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明确规定了党支部是以区域、单位为设立的主要范围依据,第二个是明确规定了要结合实际推进支部设置的创新,并且提出了支部设置创新的四种情况,第一种是,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第二,正式党员不足三人的单位,第三,为期六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第四种是针对流动党员。而针对这四种情况进行的创新设置实际上就是楼宇党支部,联合党支部,依托工程和工作项目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这种创新的设置实际上就为我们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奠定了基础。

  条例第三章的内容是规定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首先,《条例》是根据党章,明确规定了我们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同时,又针对不同党支部,它所处领域的不同,分别提出了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也就是说,在主要任务方面,条例主要是从两个层面

  上展开的,一是8项基本任务,二是十个领域各自的重点任务。这十个重点领域包括了比如说村党支部、社区党支部、高校中的党支部、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事业单位的党支部等等,条例明确规定了这十个领域分别承担的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总体来看这两个层面既遵循了党章原则,又切合了具体实际,可以说具有鲜明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条例》第四章的主要内容是介绍党支部的工作机制。这一章主要是通过对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职责和运行方式作出规范来完善党支部的工作机制。首先看党员大会,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条例规定了党员大会的职权,党员大会的召开的期限,党员大会的地位以及党员大会通过表决的程序规则。其次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需要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最后党小组主要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

  第五章是组织生活,这一章主要是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内容和程序进行细化。比如说“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怎么举行?组织生活会怎么开?民主评议党员,多久期限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怎么进行?都做了明确规定。另外还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而且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一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等。通过这样细化的规定,不仅能规范组织生活,也能保证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落实。

  第六章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的方方面面,一共是九个条文的规定,概括起来内容主要是规范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立、组成、任期和选举,比如在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立上,规定有正式党员七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通过选举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并且要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在任期上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除此之外,这一章还提出了党支部书记的职能、任职条件和选拔渠道等。

  条例第七章的内容专门讲的领导和保障,首先在领导上提出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其次在保障方面,实际上专门讲的是经费保障。条例明确指出了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尤其要增强村、社区党支部运转经费保障能力,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在经费这一块还特别讲到,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党支部,而且这种下拨要重点的,不是平均分配的,重点就是支持贫困村党支部、困难国有企业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等开展党的活动。

  最后一章是附则部分,主要规定了条例的实施日期和解释权以及要求各党支部按照本条例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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