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2024-05

2023会务人员管理规章制度3篇【完整版】

| 来源:网友投稿

会务人员管理规章制度1  (一)按照准备充分、严密组织、服务周到、确保安全的要求,切实做好会务工作。  (二)负责会务安排。会务安排前切实做到“八清楚”,即会名、会期、与会人数、会场布置要求、是否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会务人员管理规章制度3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2023会务人员管理规章制度3篇【完整版】

会务人员管理规章制度1

  (一)按照准备充分、严密组织、服务周到、确保安全的要求,切实做好会务工作。

  (二)负责会务安排。会务安排前切实做到“八清楚”,即会名、会期、与会人数、会场布置要求、是否用餐及标准、筹办会议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根据需要确定会场,作出安排,并放置会议指示牌。

  (三)做好会场布置。根据会议要求,检查落实会标和检查话筒、音响、灯光、空调、茶水供应等准备情况,同时按照筹办单位的要求,注重做好周围环境的布置工作。

  (四)负责会务工作人员提前到达会场,同时,做好会议期间的服务工作。会议结束后检查好各项善后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根据要求注意保密。

会务人员管理规章制度2

  (一)认真做好各类会议接待服务工作,根据要求提前布置好会标、席签、话筒,合理摆放花卉,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二)认真做好会议室的音响、灯光等设备检查、调试,发现异样,立即检修处理,确保正常运转。会议结束后,清理好话筒等器具,关闭电源。

  (三)做好各会议室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桌、椅、台面无灰尘、无污渍,地毯清洁,室内无蜘蛛网。

  (四)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服从指挥,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仪表仪容端庄。

  (五)做到热情周到,面带微笑,用语礼貌,及时续水和更换毛巾,服务规范。

  (六)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对茶具、毛巾等用品消毒符合卫生标准,做到一客二消毒。

  (七)爱护设备设施,经常维修保养,若有缺损,应及时添补、修复。

  (八)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共同做好防火警、防盗窃、防漏水等工作,保证会议中心的安全。

  (九)强调安全保密工作,坚持内外有别,不泄露内部情况。


会务人员管理规章制度3篇扩展阅读


会务人员管理规章制度3篇(扩展1)

——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3篇

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1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进一步完善企业分配制度和建立新型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人事管理体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竞争与激励机制,积极吸引、开发、保留各类高素质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电力公司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聘用的各类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社会通用工种人员。其中包括:

  1、按照用人单位的需要接收的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培养的全日制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适用专业毕业生;

  2、按照用人单位的需要接收的适用于社会服务性岗位、工种和特殊技能岗位、工种的中专、技校应届毕业生;

  3、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必须接收录用的复转军人;

  4、按照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并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招聘的其他适用人员。

  三、管理权限

  1、电力公司对公司所管辖的企业按照本办法聘用的各类人员实行计划管理,聘用指导,控制监督的原则;

  2、遵循“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各用人单位负责被聘用人员的选聘、使用、考核、培训、劳动合同、薪酬支付等聘用管理;

  3、遵循对被聘用人员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实行人事关系代理制的原则。聘用人员本人需委托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电力公司分部,对其人事关系等实行人事代理。

  四、劳动用工及工资计划管理

  1、各用人单位每年11月底前应根据本企业下年度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特殊人才的用工需求预测,在本单位内部无法满足用人需求、确有空岗的情况下,向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报送下年度本企业《聘用人员需求计划》。计划中应列明聘用的岗位、工种、专业、人数、期限等,公司在下年度一季度末之前下达劳动用工计划时,审批下达聘用人员计划。

  2、对各用人单位因工作任务急需,聘用期限不满一年的临时用工,可根据工作任务的性质和紧迫程度,追加劳动用工计划和聘用人员计划。

  3、对已达到或超过劳动定员或暂定人数的电力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定员人数的基础上下达工资计划,实行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即不另行增减聘用人员工资计划。

  4、对未达到劳动定员或暂定人数的电力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原核定主业人数的基础上下达工资计划,实行增人增资,即根据实际聘用人数另行核增聘用人员工资计划。但工资总额不得突破定员人数的工资计划。

  5、对暂未核定定员的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各专业公司的聘用人员,在电力公司每年核定暂定人数的基础上,下达新增聘用人员计划。按照增人增资,减人减资,分类核算,统一管理的原则,将聘用人员的工资纳入各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范围内管理。电力公司每年下达工资计划时,将根据各用人单位实际聘用人员情况,适当核增聘用人员的工资计划。下达增人计划而实际未新聘用人员的,不予核增相应的工资计划。

  6、电力公司每年对各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合同到期的情况进行核查。对合同期满的聘用人员无论是否在岗,均直接核减劳动用工计划。对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各专业公司,还需相应核减工资计划。

  7、各企业按公司下达的计划进行聘用的复转军人,按规定相应增加工资计划。

  五、聘用原则

  根据各用人单位的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对有志于开创、发展、建设电力事业,符合聘用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按本管理办法进行聘用,并遵循三项用人原则:

  1、公*、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选才原则;

  3、量才使用,择优聘用,人尽其才的适用原则。

  六、聘用条件

  被聘用人员必须具备所从事岗位的各项聘用条件,其中: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政治上同*保持一致;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无党纪、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罚的记录;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具有履行所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6、文化程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7、对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生产岗位或特殊工种岗位和社会通用工种岗位,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8、被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应控制在: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40岁以下,生产岗位35岁以下。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9、已证明,拟聘人员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10、经批准,已自谋职业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原电力公司系统职工不得聘用;

  11、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自定。

  七、招聘程序

  1、用人单位根据公司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含聘用人员计划),在公司系统内无法满足用人需求、确有空岗的情况下,即可制定外部招聘方案,经电力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通过媒体广告、设摊招聘、他人引荐或网络查询等形式对外开展招聘活动。

  3、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材料进行分类整理、资格审查筛选,确定应试人员名单。

  4、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工作性质以及应聘人员个人经历等,选择恰当的考试、考核方式。一般应有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察等方式。

  5、由用人单位负责组成招聘考试工作小组,组织并参加对应聘人员的考试考察工作。

  6、经招聘考试合格初步确定的人选,视情况应作深入、有效的背景调查。

  7、应聘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合格后,还必须到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出具医院体检证明,以确保应聘人员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8、完成上述招聘工作之后,用人单位必须将招聘工作全部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电力公司报告,同时上报《应聘人员录用意向报告书》。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对各单位招聘工作的程序及其合规性、有效性进行核实,审查被录用人员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上岗条件,确定录用人选,分类报批并公布结果。

  9、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根据电力公司审批意见,对被录用人员发录用通知单,并限期报到,签订初聘人员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

  10、初次聘用的应届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及复转军人均需到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电力公司分部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方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若不能实行委托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初次聘用的其他人员可暂不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待续聘时再予以办理。

  11、各用人单位必须严把外系统进人录用关,对不按招聘程序和上岗条件录用人员的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辞退被录用人员,由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同时将严肃处理该单位主管领导及有关经办人员。

  八、初次聘用人员的管理

  1、初次聘用期间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对初聘人员均应进行试用或培训,坚持双向选择、优胜劣汰的原则。

  2、初聘期限分别为:

  (1)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为6个月;

  (2)适用于特殊技能工种的应届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为3个月;

  (3)适用于社会服务性通用工种的应届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为30———45天;

  (4)复员军人培训期一般为一年;

  (5)转业干部适应期最长为2年。

  (6)对于直接引进的特殊人才或高层管理人员,经电力公司批准后,确定初次聘用期限。

  (7)其他人员一般为1———6个月。

  3、初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必须按规定与企业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初聘期满后,双方重新确立劳动关系。

  4、初聘期间,聘用人员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其专长及工作需要,分别规定见习程序及培训方式,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

  5、聘用人员初聘期满由各用人单位对其道德品质、业务水*、操作技能、遵守规章制度、敬业精神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鉴定(大专以上人员应附实习报告),确认其是否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发书面通知予以辞退;考核合格者,可按有关程序办理续聘手续。无论续聘与否均及时向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

  6、聘用人员在初聘期间违反国家及企业有关规定的立即予以辞退,由各用人单位即行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报备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

  九、续聘合同的管理

  1、对初聘期满考核合格需续聘的人员,必须先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或续办人事代理委托手续后,方可与用人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书》、《聘用协议书》。若不能实行委托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不得聘用。

  2、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所有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聘用协议书》,必须按《劳动法》、《电力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合同、协议各一式3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人事代理机构执一份。

  3、续聘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期限:

  (1)续聘人员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或项目为期限两种,一次最长不超过5年。所有聘用人员在同一企业内续签劳动合同最多不超过2次。

  (2)聘用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2~5年。

  (3)急需聘用的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执业资格或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2~3年。

  (4)聘用的应届大专毕业生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1~3年。

  (5)聘用具有特殊技能的应届中专、技校毕业生初次续签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6)聘用社会服务性通用工种人员,均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初次续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7)聘用的复员军人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1~2年,转业干部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2~3年。

  4、续聘合同终止与再次续签

  (1)所有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行终止劳动关系。

  (2)无论何种期限劳动合同,都应按有关规定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及赔偿办法。

  (3)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应依据《劳动法》、《电力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4)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当时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聘用员工在合同期内的考核结果,依照择优的原则,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并经电力公司批准劳动用工计划后,可再续签2~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具体期限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5、《聘用协议书》的签订

  (1)各类聘用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时,还必须在《劳动合同书》内明确规定签订《聘用协议书》。

  (2)《聘用协议书》主要条款应明确:聘用人员的岗位和聘用期限,聘用期间双方应履行的主要职责和义务、享有的权益,聘用协议终止条件等,双方应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签字生效。

  (3)《聘用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书》应同时生效,期限一致,其主要条款应相互对应,协调一致,互为补充,要避免互相矛盾的条款和文字。

  (4)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工作需要在企业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时,还需签订补充聘用协议,作为聘用协议的变更证明。

  (5)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书》时,也应重新签订《聘用协议书》。不再重签劳动合同时,即视为聘用协议到期,自动解聘。

  6、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与被代理人签订的《聘用协议书》,必须由人事代理机构鉴证。

  十、聘用人员的人事代理

  1、根据自治区人事厅人事代理制度的规定,各用人单位委托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的主要内容有:

  (1)办理用人单位聘用人员的合同鉴证手续;

  (2)办理代理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业务,接受、保存、调转其人事关系,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传递及材料续整;

  (3)为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出具代理人员的公证、结婚、离婚、独生子女、档案工资记载、求职升学、出国政审、因私出境护照及需要从档案材料中出具的各类证明材料;

  (4)办理聘用人员的工资收入记载、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考试报名等手续;

  (5)接转代理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

  (6)代理机构具备条件的,可代委托单位和个人办理代理人员社会保险业务;

  (7)办理双方协商的其他有关事项。

  2、人事代理必须由聘用人员自行委托。人事代理委托人均应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协议,明确代理对象、代理期限、代理内容,确定代理费用和交纳的方式等。代理费用可由用人单位承担。

  3、根据企业工作性质、聘用期限和被聘用人员自身条件,对聘用人员分别实行全过程人事代理制和阶段性人事代理制。

  (1)对企业聘用社会性通用工种人员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或项目为聘用期限的人员,无论初次聘用还是续聘,在聘用期间均实行全过程的人事代理制。

  (2)对企业聘用的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在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及以内的,在聘用期间实行全过程的人事代理制。在劳动合同期限为连续3年以上的,在聘期满3年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继续委托人事代理机构进行人事代理;也可结束人事代理的委托,经电力公司批准,由聘用单位负责办理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转入手续,将其纳入电力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范围。

  (3)对由电力公司管理、企业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初次续聘期间实行全过程的人事代理制。经电力公司批准,对再次续聘期限为2年以上的,应由电力公司负责及时办理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转入手续,将其纳入电力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范围。

  (4)对企业急需聘用的特殊专门人才,在初次续聘期间实行全过程的人事代理制。在再次续聘期限为2年之内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或继续委托人事代理,或结束人事代理委托,经电力公司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其人事档案转入手续。对再次续聘期限为2年以上的,须经电力公司批准,由聘用单位负责办理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转入手续,将其纳入电力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范围。

  4、各用人单位对拟结束人事代理委托、转为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的聘用人员必须从严掌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5、各用人单位每年应及时向人事代理机构统一转移已形成且需归档的聘用人员的各类材料。

  十一、聘用期间的管理

  1、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管理和考核,从签订《聘用协议书》、《劳动合同书》之日起对聘用人员实行全过程考核制度,建立业绩考核档案,记录奖惩情况,每年一小结;合同期满,做出总体评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业绩考核档案及相关手续有用人单位及时转入人事代理机构。

  2、各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聘用协议书》的有关条款,在对现有机构、岗位设置进行定编、定员、定岗、定责工作基础上,制定聘任人员任期考核管理办法。

  3、聘用人员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所从事工作的工作标准和岗位职责,忠于企业,保守企业秘密。

  4、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在培训、使用、奖励、提拔和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应与本单位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同等对待。

  5、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时,按有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理,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6、根据工作需要,被聘用人员可在用人单位内部调整工作岗位,但不得在公司系统内各用人单位之间直接调遣。在各用人单位之间的流动必须遵循本办法中“聘用程序”所规定的办法办理,并及时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7、企业对违纪的聘用人员,经劝告、教育、警告而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聘用人员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享有辞职的权力。

  8、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聘用人员和原用人单位均应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离职工作移交手续,减少因员工离职造成的对企业工作上的损失。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需将其保管和领用的文件、资料及公共财务向原聘用单位有关部门移交,避免因此造成的责任不清或无法追索责任的后果。凡未办理手续擅自离职者,企业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9、聘用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企业可予以除名或开除。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国家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2)泄露企业机密,影响内部团结,损害企业形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并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因刑事犯罪被*机关拘留逮捕者;

  (4)无故旷工连续7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

  10、用人单位应对辞职和被解聘、辞退、除名、开除的聘用人员及时填写《人员变动登记表》,并向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同时,将上述人员介绍到人事代理机构进行登记。

  11、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聘用人员,原聘用单位必须及时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十二、工资报酬及相关待遇

  1、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应遵照有关规定,按时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聘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以及为其建立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

  2、聘用人员工资报酬实行档案工资与执行标准相分离的原则。聘用人员岗位发生变动时,其收入和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

  3、初聘期间工资报酬与福利待遇

  (1)初聘人员的工资由聘用单位发放,其工资标准参照下列标准执行:

  ①中专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450元;

  ②大专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650元;

  ③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850元;

  ④双学士本科应届毕业生工资为1100元;

  ⑤硕士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1200元;

  ⑥博士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1500元;

  ⑦对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人才的,可参照上述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以不高于30的幅度适当提高。

  (2)对初聘期限内被辞退者,仅支付实际工作或劳动期间的工资,不另支付其他费用。

  4、续聘期间工资报酬与福利待遇。

  (1)聘用的社会通用工种人员的工资,用人单位可参照本地区当年劳动力市场相关专业岗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标准,按照本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状况,结合被聘用人员的岗位和业绩考核结果,分高、中、低三档价位执行。

  (2)聘用的生产专业技术及各类管理人员的工资,用人单位可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状况,结合被聘用人员的岗位和业绩考核结果,按照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工资结构,自行决定工资水*及分配方式。

  (3)对聘用的其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可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项目)定酬、按业绩(科技成果)定酬的多种分配办法。对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实行重奖,其奖励可在企业技术开发费中据实列支。奖励办法有:

  ①项目成果奖励;

  ②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商品化的新增净利润提成;

  ③技术转让以及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所得净收入提成;

  ④关键技术折价入股和股份奖励、股份(股票)期权分配。

  (4)对聘用的营销人员,其收入一是可依据完成的销售收入量确定,二是可与销售经营的实际回款额挂钩。对推销新产品和库存1年以上积压产品或回收逾期1年以上货款效果显著的人员应给予奖励,其奖励可在销售费用中据实列支。

  5、聘用人员属特殊专业人才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聘用期间,可享受本单位住房政策;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做出重大贡献的,可享受奖励住房的政策(国家或自治区房改政策已明确执行商品住房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6、其他聘用人员在履行短期劳动合同期间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但不享受本单位福利分房或福利购房待遇。

  7、各用人单位必须为聘用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8、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可按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连续工作满3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9、转为全员劳动合同制的聘用人员,在享受各种待遇上与本单位原职工同等对待。

  10、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其生活补助或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法》及国家、自治区*等有关规定执行。

  11、聘用人员不实行企业内部退养制度,不执行电力公司职工自谋职业的有关规定。

  1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其工资与相关福利待遇随之取消。

  十三、其他

  1、本办法对聘用人员未明确的事宜,均参照电力公司现行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2、本管理办法由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本管理办法自xxx年x月xx日起试行。

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2

  仪容仪表要求制度

  一、上班必须按规定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号牌,统一发型,只准穿肉色。(黑色袜男员工)。

  二、女服务员:上班要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超过眼睛,头发不准染色,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

  三、男服务员: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勤修面。

  四、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

  五、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六、工作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

  七、上班前不准吃大蒜,大葱,槟榔等刺激性,带异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过高的事物,饮料。

  八、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九、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

  十、凡违反以上规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卫生工作制度

  a、个人卫生

  一、勤洗澡、勤换衣、勤洗头发、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异味。

  二、工作服要勤洗、勤换、不得有油渍、皱痕和异味。

  三、大、小便后要洗净、擦干。

  b、区域卫生

  一、地面无杂物、桌椅按要求摆放整齐美观。

  二、桌面无油渍、无尘灰,餐具无破损、无油渍、无灰尘、无水滴、无茶渍,餐具必须消毒。

  三、工作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托盘、水壶要干净、无污渍。

  四、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能随地吐痰。要随手捡拾地面杂物,讲究公共卫生。

  五、门窗、墙壁要保持光亮,无灰尘、无油渍、无蜘蛛网。

  六、卫生间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七、各班组卫生分片包干到人,每天派人轮流值班,保持卫生清洁。每周六搞大扫除。

  八、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5——20元。

  劳动纪律

  一、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二、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三、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四、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拉椅让座。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客人慢走,并诚心欢迎客人下次光临,使用礼貌用语(送客至门口),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五、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酒店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六、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20—200元并后果自负。

  七、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罚款20元/每次。

  八、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餐厅、包厢、公共场所大吼大叫、大声说话,违者视情节轻重罚1—5元。

  酒店财产:

  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1/4坏,当事人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部门处理。

  出勤:

  1、员工必须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签工卡。

  3、员工上班下班忘*卡,但确实能证明上班的,将视情节,每次扣除不超过当天50%工资。

  4、严禁替他人签卡,如有违反,代签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5、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主管认可,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工卡遗失,立即报告人事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补发新卡。

  7、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合理有效地发挥管理人员的才干,打破终身制,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机制,规范和完善公司管理人员考核聘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部门主管以上的所有管理岗位,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副总经理以上的主要经营岗位(包括承包经营者)。

  第三条本规定本着“公*、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管理人员的选拔、考核和择优聘用,以及管理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凡公司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人员的选拔、聘任

  第四条凡公司现已有的经营管理岗位(原经营管理者的聘期届满的,或不能胜任的),或因业务需要新增设的经营管理岗位,均采用竞聘上岗。

  第五条公司将需竞聘的岗位的"标准和要求公开公布,并在公布之日起,十日内接受竞聘者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第六条在接受报名的同时,由公司相关部门选出的代表组成临时评选委员会,负责对竞聘者资格审核和担任整个考评工作。

  第七条凡参加竞聘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带好所需具备的材料到公司人事部门报名,参加初选。

  第八条公司将符合标准的初选人员及相关材料统一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五日内,接受公司员工对竞聘者的资格进行评议和质疑,凡评议不合格,或被发现使用虚假材料的竞聘者,将被取消竞聘资格。

  第九条初选合格的竞聘者,将参加笔试和竞聘演说后,由评选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并统一公布各竞聘者的得票结果。得票最高的前二名竞聘者参加复试。

  第十条复试由公司领导(或委托人事部门)对竞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后,由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人选,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人)聘任,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者,由第二名自动接替,前者解聘。

  第三章管理管理人员的考评

  第十一条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接受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每年的民主评议工作,一般在每年的第一个季度内完成。

  第十二条管理人员的民主评议是对其上一个年度的工作表现进行评议,主要集中在政治思想觉悟、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

  第十三条每年的民主评议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安排,由公司领导、各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和群众推举出的职工代表,参加对管理人员的评议工作。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是由公司各部门通过民主选举出的,代表所在部门的职工行使对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的权力。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应在广泛征求和汇总所在部门职工对管理人员的意见后,再行使对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的权力,确实真正做到代表职工的利益。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考评的程序:

  1.首先由被考评的管理人员对上一年度的工作述职,和简要陈述新一年工作的计划安排;

  2.回答评议人员的询问;

  3.根据被考评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的工作表现、新年的工作计划和问答的满意度,由评议人员对其进行信任投票;

  4.对通过信任投票的管理人员进行评分投票;

  5.公布评分结果,向被考评管理人员反馈意见。

  第十七条信任投票分为信任票、不信任票和弃权票三种。信任票数超过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为评议合格;信任票数未能达到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者,为评议不合格。

  第十八条对评议合格的管理人员,在政治思想觉悟、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进行评分,评分分为优秀(90-100分)、称职(80-89分)和基本称职(60-79分)三种;在评分统计时,采取去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均分。

  第十九条对评议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其职务自动解聘,该岗位按第一章之规定重新竞聘。

  第二十条对需要整改的管理人员,应在三个月内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如在限期内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未采取任何措施)的管理人员,可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其进行留岗查看三个月或解职处分。给予解职的,该岗位按第一章之规定重新竞聘。

  第四章管理岗位的任期与解聘

  第二十一条管理岗位的任期,一般为二年(或三年,最低不少于一年),连聘可以连任,但任职期限不得超过其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二条管理人员的任职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职务自动解聘:

  1.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的;

  2.任期届满,不再续聘的;

  3.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

  4.在任期内,因身体原因(或三个月内)不能履行其职务,并由他人接替其岗位的;

  5.民主评议不合格的;

  6.第十四条规定,被总经理办公会议解职的;

  7.其它被解职的情况出现的。

  第五章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三条被聘任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在公司赋予的权限内,行使经营管理权;

  2.受总经理委托,对下属人员进行聘任或解聘;

  3.在职权范围内,有权调动人员的岗位工作;

  4.有权选择下属工作人员。

  第二十四条被聘任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2.自觉执行公司的各项决定,维护公司利益;

  3.努力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

  4.协助上一级领导的工作;

  5.不得假公济私和有损害公司的行为。

  第六章管理人员的奖罚

  第二十五条被评议为优秀管理人员的,公司除通报表扬外,一次性奖励其一个月的工资收入(按上一年度十二月份应发工资计算)作为奖金。

  第二十六条连续三年被评议为优秀管理人员的,除给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奖励外,按同岗位上调一个标准的岗位津贴工资。

  第二十七条管理人员在留岗查看期间,按同岗位下调一个标准的岗位津贴工资(或已在同岗位标准一的,按标准一的85%发放)。

  第二十八条被解聘的管理人员,不再享受原岗位工资待遇,按新聘岗位待遇发放。

  第二十九条对犯有下列行为者,可对其进行留岗查看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解聘:

  1.不执行公司决定的;

  2.不履行自己岗位职责、或不履行义务的;

  3.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不能以身作则的;

  4.工作中搞不好团结,经常制造矛盾,在职工中影象很坏,群众反映强烈的;

  5.不服从公司管理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以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会务人员管理规章制度3篇(扩展2)

——仓库人员管理规章制度3篇

仓库人员管理规章制度1

  一、目的

  通过制定仓库的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规定,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对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起到激励作用。

  二、适用范围

  仓库的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仓库主管负责仓库一切事务的安排和管理,协调部门间的事务和传达与执行上级下达的任务,培训和提高仓库人员行为规范及工作效率。

  仓管员负责物料的收料、报检、入库、发料、退料、储存、防护工作。

  仓管员负责单据追查、保管、入账及原材料的摆放、归整。

  仓管员、品质管理部、采购共同负责对原材料的检验、不良品处置方式的确定和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四、仓储管理规定

  1、原材料收货及入库

  需严格按照“收货入库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采购员将“客户送货单”与“质检单”送至仓库后,仓库需将此物料放在指定的检验区内,作好防护措施。

  仓库收货时需“客户送货单”及“质检单”两项单据,没有时需追查,直到拿到单据为止,仓库人员有追查和保管单据的责任。

  仓库收货时的原材料必须与计划部门提供的采购订单要求相符,否则拒绝收货。

  仓库人员与采购共同确认送货单的数量和实物,如不符由采购人员联系供货商处理,并由采购人员在送货单签字确认实收数量。

  仓库人员对质检员检验的合格的原材料开具“质检单”,并经仓库主管签字确认后办理入库,对不合格原材料进行退货。

  仓库原则上当天送来的原材料当天处理完毕,做到日清日结。

  仓库对已入库的原材料进行分区分类别摆放,不得随意堆放,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当天内规整完毕。 仓库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放在指定的退货区,由仓库主管、采购共同确定退货。

  2、原材料出库

  需严格按照“物料领料单”、“生产通知单”的流程进行操作。

  仓库的生产原材料出库依据是技术部门提供的材料清单,生产通知单中的生产数量,及厂部所规定的原材料损耗进行核料,并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方可出库。

  仓库出库物料的原则是同一原材料做到先进先出。

  仓库任何人员都无权给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原材料出库。

  3、退厂原材料的处理

  需严格按照“退厂物料通知单”进行操作。

  对采购来的不合格物料需要及时通知采购部,并由采购部给予处理意见且签名确认后,可暂放仓库,待

  采购部把原材料退与供应商。

  对于不合格原材料不可以办理出入库用续。

  4、原材料报废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发现仓库库存物料不合格时及时处理或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需要区别分开库存物料报废、不合格原材料、客户退回物料,并且分开保管。

  5、成品的收货及出库

  A。

  B。

  C。

  成品的收货及入库严格按照“成品入库单”进行操作。所有入库的成品必须为合格产品,并由质检部提供质检单方可办理入库,否则拒绝入库。入库成品随货提*品的数量,码数,颜色,型号,单价等信息的"送货单,对产品与单不符的不予办理入库手续。对合格产品且与送货单一致的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按要求存放好。成品的出货严格按照“成品出库单”进行操作。成品出库的依据是由营销部提供“客户货物配送单”,进行检货,并把检好成品进行包装。对于即将出库的成品通知营销部,由营销部签名确认,并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方可发货。成品的退货严格按照“成品退货单”进行操作由客户退回之不合格产品进行核对款号、颜色、型号、数量无误后,办理相关的退货手续。客户退回的不合格产品及时通知生产部进行维修,尽快返还客户。

  五、货物管理

  货物的品质维护:物料在收货、点数、入库、搬运、摆放、归位、存放、储存、发货过程中遵守安全原

  则,做到防损、防水、防蛀、防晒等安全措施。

  每天检查货物信息,如发现储位不对、账实不符、品质问题等及时反馈和处理。

  保持货物的正确标示,由仓管负责,对于错误标示及时更正。

  货物的单据、账由仓库记账人把电子档和手工单据一同交到财务。每月的单据由其分类保管好,原则上

  单据保管2年,在此期间不得销毁。做到账实一致。

  六、货物的盘点

  仓库货物盘点由财务、仓库以及主管部门拟定盘点计划时间表和盘点流程。

  盘点过程中需要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盘点期间暂停出入库办理。

  盘点时保证做到盘点数量的准确性、公正性,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过程中严禁更换不同的盘

  点人员,以免少盘、多盘、漏盘等。

  盘点后,所有的盘点表都需盘点人员签名确认。

  七、仓库的安全、卫生管理

  仓库每天都对仓库区域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的东西和坏的东西,并将仓库内的物料整

  理到提定的区域内,达到整洁、整齐、干净、卫生、合理的摆放要求。

  对仓库内货物摆放做出合理的摆放和规划。

  仓库卫生可以在仓库空闲的时间进行。

  仓库内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不可有堆积物,保证人员安全。

  仓库内严禁烟火,严禁非仓库人员非工作需要进入仓库。

  仓库内的规划区域要有明确标识(如:物料摆放区、安全通道、物料报废区、物料发放区、配料区、不合格物料存放区、待检物料存放区、消防设施摆放区、办公区等),其中物料摆放区内要分类分小区存放,且有清楚的标识。

  上下班关闭窗户及锁上仓库门。

  做好及时检查物货,如有异常或者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八、仓库人员的工作态度及作风

  仓库工作人员应该培养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仓库工作人员要求做事细心,认真,负责,诚实,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及职业道德。对于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按时按质完成。其他的工作制度和行为准则依厂部规定为准则。

仓库人员管理规章制度2

  一、仓储管理队伍

  仓储管理机构是存货控制管理和负责原材料物资收、发、存业务的职能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在生产副总的领导下配合生产部、工程部、销售部、采购部等部门,及时供应各部门所需的各类物资,以保证销售和生产的正常进行。同时负责存货的管理和安全,以加速存货的周转,节约资金,降低存储费用,避免存货损失,保障存货的安全和完整。为了完成上述任务,仓库必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装置。

  1.供应处根据仓库规模设立仓库主管、仓库组长、

  2.仓库保管员,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合并职能,但必须明确岗位职责。

  3.仓储人员应当慎重挑选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及保管知识,作风严谨、思想品德好的人员担任仓储保管工作。

  4.仓储人员必须职能明确,明确规定职责权限、工作范围和任务。做到既有分工又有配合、协调,人人忠于职守、守职尽责、勤奋工作,完成各自任务,实行岗位责任制。

  5.严格规定纪律,建立仓库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实行规范化管理。

  6.建立仓储人员考勤考核、奖惩、升迁和轮岗轮训制度。实行监督检查,

  制约不规则行为,激励其积极、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任务。

  7.实行交接班制度和人员调动交接制度,做好交接工作,明确交接人员的责任。

  二、仓储管理制度

  (一)仓存管理原则

  1.库存合理原则

  仓库的库存应根据公司的生产销售计划和资金情况,以及各类物资的生产周期情况。合理使用资金,防止盲目购进,超储超压,脱销脱供等情况的发生,对库存实行控制管理,适时调查库存结构和数量。

  2.凭证收货、发货原则

  仓库管理员应根据管理制度规定专人负责,按凭证办理收发业务,做到无合理性凭证不收发物资。仓管人员对物品进、出仓,应当即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办;应保证帐物相符,经常核对,并得随时受单位主管或财务部稽核人员的抽点。

  3.货物进出原则

  坚持无进无出、先进先出原则,批次清晰,确保各类物资不积压、不损坏。

  4.四清原则

  即账、物、卡、数量相符清楚、规格批次清、质量性能清、主要用途清。

  (二)仓库管理的有关规定

  1.各类物资的入库管理:

  (1)仓库管理人员应根据当月当日物资采购计划、生产计划、送货通知单对交库的各类物资进行验收,凡与计划品种、数量不相符的,必须向有关人员问明情况方可验收。

  (2)仓库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根据质量安全检验人员开据的验货检验单予以验收,否则严禁入库。当实交数超出合格证上的数量时,应要求供方补开多出部分的合格证,才能予以验收入库。

  (3)各类物资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看包装是否完好,标记是否清楚,入库品种、数量、型号是否与送货单相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采购人员查实核对。并同供方当面交接清楚。各种原始凭证不得涂改,入库前必须对入库物资、逐项清点、核对,属工程用料应在入库单等单据上标明工程名称,并及时登账建卡。

  2.库存物资保管规定:

  (1)入库后各物资要摆放整齐,分类合理,做到有物必有.类、有类必有区;严禁把尺寸大小相似或性能上相互影响的物资放到一起。按各品种不同的要求进行保管、存放,露天存放的物资要根据不同性质和要求进行覆盖和衬垫,使其不受雨水浸泡和阳光曝晒。做到在保质期内不锈蚀、不变质、不失效、不损坏。

  (2)仓库保管员应经常对自己所分管的物资进行数量上的核准,做到每月小盘点,每季大盘点,保持账、物、卡三相符。同时做到规格批次清,质量性能清、主要用途清。

  3.各类物资出库管理规定:

  (1)各类物资出库时必须凭主管单位签发的领料单、发货清单从仓库中领出,仓库保管人员要同领用单位人员一起当面点清数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严禁超数量发货。

  (2)出库物资必须有合格证,否则不准出库。一次领不完一批的,可根据用户需要随时另开合格证,原合格证不出库。

  (3)涉及容器周转的仓库,要坚持以一换一的容器交换制度,特殊情况也必须打欠条,并按时归还。

  4.登账管理规定:

  对出入库的各类物资做到及时逐笔登账、销账,日清月结,字迹清楚不涂改,如有写错可用红线更正法进行纠正。

  5.退库管理规定:

  凡从仓库中领出的物资原则上不得退货,若需要退库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查明原因后方可退库,退库前要有质检人员的验证证明,仓库做好数量的清点工作,并按ISO9000标准要求分类登账,定置存放。

  6.仓库积压、变质、报废物品的处理规定:

  为使仓库始终处于良好的储存备用状态,原则上每年12月份对公司各类仓库清理一遍,由仓库提出对库存超过保质期的物资的处理建议,并组织质量安全QC、技术处、生产部、财务处对其进行一次鉴定、确认,对经鉴定仍有使用价值的继续使用或保存,确实过期无用的则办理有关报废手续,清理出库。

  三、仓库储存操作规范

  1.存货的入库和出库手续必须完整严密,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操作。

  2.存货收、发、存的品种和数量必须正确,并有专人负责,不发生错收、错发的事故。

  3.存货的保管由专人负责,做到安全、完整,卡与实物相符,堆放整齐,品质完好。

  4.公司各仓库内禁带火种、严禁烟火,各库门窗要按防盗要求关锁,并做好防水、防潮工作。班前、班后搞好检查,及时关好电闸、水、气阀门。做到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破坏。

  5.有特殊要求的各类物资必须按特殊要求进行保管、存放。

  6.各仓库必须每天清扫,做好库容整洁、地面无杂物,各类物资定置存放。

  7.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不说脏话粗话,服务态度要端正,服务意识要明确,不乱写乱画,不乱扔乱倒,不损坏公物。

  四、仓储人员的工作纪律

  1.不准接受企业非仓储部门人员和客户的请吃送礼和贿赂;不准向客户或非仓储人员索取钱物;不准怠忽职守,擅离岗位和违反规章制度随意操作,造成责任事故,按规定及有关法律追究责任;不准仓储人员带领非相关人员进入仓库。

  2.严禁仓储人员无证发货、无单出库;严禁将含毒、易燃、易爆、易腐蚀物资与一般的物资存放在一起,必须另按指定地点妥善存放与保管;严禁仓储人员酒后上班和在仓库内饮酒、吸烟;严禁仓储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嬉笑打骂,随意损坏或挪用存储的物资;严禁隐匿不报或谎报仓储工作中发现或发生的问题;严禁仓储人员内部纷争,闹不团结或纪律松懈。

  五、仓库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一)仓库主管人员岗位

  仓库主管在生产副总领导下,负责仓库内存货的收、发、存管理,并对供应处负责,报告工作,其岗位责任如下:

  1.负责组织和管理仓库原材料的收发,存储和安全工作。保证供应生产、工程和销售所需的各种原材料。

  2.正确组织、安排、规定各类物资的仓位(存放场地),其中包括有毒、易燃、易腐蚀物资的存放场地。

  3.规定各类仓储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范围和任务,使人员分工明确,职责分明,互相配合。

  4.负责制定与实施存货储存管理的规章制度,规定存货收、发、存的操作方法与规范,严格执行仓储人员的纪律,实行人员轮调,实施纪律控制。

  5.库的通风负责完善仓、防火、防洪、防腐、防盗窃,监控的安全措施和存货准备的配合工作,指定专人管理。

  6.负责与销售、生产、采购、会计部门的联系,随时报告存货的收、发、存情况,其中包括超储积压、脱供、存期过长和质量变化的情况,以便及时进行处理。

  7.组织专人负责保管存货,随时清点、核对和检查存货数量与质量状况,确保存货的安全和完整。

  8.负责检查存货的"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仓库人员职守情况,防止仓储人员怠忽职守、违反纪律和规章造成责任事故的发生,如发现仓储人员违反纪律和制度的及时进行处理。

  (二)仓库保管人员的岗位责任

  1.在仓库主管的领导下,根据分配的任务,对各自负责的仓库物资进行管理,并对仓库主管负责报告工作。

  2.对分管的存货做到堆装整齐,便于清点、发货,并随时清点存量,检查质量状况,出现超储、积压、脱供、变质、残损、保质期将到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仓库主管人员处理。

  3.严格按仓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章进行物资的收、存、发货工作,配合财务人员的查登账务。

  4.随时检查存货的堆装和安全设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存货的安全和完整。

  5.遵守储存规章制度和纪律,不擅离岗位,做到尽职尽守。

  6.负责看守仓库,保证仓库安全,防止发生存货被盗被窃和破坏仓库安全设施以及纵火犯罪行为。

  7.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严格禁止非仓库人员和外来人员入库。

  (三)凡两人以上管理仓库应设组长,负责仓库主管所授权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其他保管人员的岗位责任进行监督。并负责向仓库主管汇报工作。

  (四)对仓库保管人员的要求、考核和奖罚

  1.仓库必须建立健全仓库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仓库具体管理细则,针对各不同性质的仓库进行管理。

  2.对于仓库管理的有关规定中每一项没做到的,应对相应仓库管理人员进行经济处罚,连续三次做不到的建议调离仓储岗位。

  六、仓储管理报告制度

  1.建立仓储管理报告制度

  ①根据仓库情况及物资种类做出各类存货的收、发、存月报。每月仓库应盘点一次,检查货的实存、货卡结存数、物资明细账余额三者是否一致;每年年终,仓储人员应会同财务部、采购部门共同办理总盘存,并填具《盘存报告表》。

  ②存货损耗和短缺损失报告。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应及时上报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处理;仓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约做法。

  ③仓储人员重大责任事故报告。

  ④存货安全状况报告。实施电脑化后,《物资盘点表》由电脑制表,仓管员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⑤工程发货及退货物资情况报告。保管物资未经总经理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拆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总经理批准。


会务人员管理规章制度3篇(扩展3)

——外包人员管理规章制度3篇

外包人员管理规章制度1

  一、业务单位承包本公司业务项目时,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并保证提供的资质证明是合法的、正式的、有效的和完整的。公司发包部门不得业务发包给无相关资质的公司做,承包前承包单位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证件:

  1.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盖单位红章,复印件下同);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行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公司发包部门要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并及时到公司安全主任处进行备案。合同生效后方可进入我公司作业。

  三、公司发包部门负责向承包公司宣讲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重点危险点。

  四、业务承包单位在施工或操作中会影响他人安全的,需要地作业现场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醒目的安全标志牌。

  五、业务承包单位对应对其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且还要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把其工作人员已进行过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常识教育的承诺书在其工作人员进公司前交人事行政部。

  六、承包单位进厂作业前需要提供其工作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存档后。在务工过程中人员发生变动时,承包单位应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告知公司发包部门,并将新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公司人事行政部存档。

  七、承包单位工作人员凭身份证进出公司。

  八、承包单位工作人员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活动。

  承包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时,及时告知其所在承包单位,由其承包单位在三天内到公司交纳罚。

外包人员管理规章制度2

  一、目的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二、范围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三、负责部门综合部、生产部、保卫科。

  四、管理规定

  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5、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6、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按合同规定,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7、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8、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9、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10、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11、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12、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13、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14、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15、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分管生产的副总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16、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分管生产的副总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17、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生产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18、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19、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发生意外。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20、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21、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22、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

  23、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24、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25、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26、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会务人员管理规章制度3篇(扩展4)

——公司人员规章制度3篇

公司人员规章制度1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促使管理人员自我改进,自我完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业绩,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诚实守信,务实高效,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二条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 管理人员在接受重要工作任务时,应签订相应承诺表,按《岗位职责》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对上级与公司的声誉负责,实现自己的诺言。

  第四条 按时报送各类计划、报表、资料,保证内容数据真实详细。

  第五条 按时参加公司或部门召集的各类会议、培训、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按程序请假。

  第六条 各部门之间团结协作,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工作的须出示工作联系函。

  第七条 承诺表见附件1,工作联系函见附件2。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公司人员规章制度2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进一步完善企业分配制度和建立新型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人事管理体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竞争与激励机制,积极吸引、开发、保留各类高素质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电力公司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聘用的各类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社会通用工种人员。其中包括:

  1、按照用人单位的需要接收的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培养的全日制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适用专业毕业生;

  2、按照用人单位的需要接收的适用于社会服务性岗位、工种和特殊技能岗位、工种的中专、技校应届毕业生;

  3、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必须接收录用的复转军人;

  4、按照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并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招聘的其他适用人员。

  三、管理权限

  1、电力公司对公司所管辖的企业按照本办法聘用的各类人员实行计划管理,聘用指导,控制监督的原则;

  2、遵循“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各用人单位负责被聘用人员的选聘、使用、考核、培训、劳动合同、薪酬支付等聘用管理;

  3、遵循对被聘用人员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实行人事关系代理制的原则。聘用人员本人需委托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电力公司分部,对其人事关系等实行人事代理。

  四、劳动用工及工资计划管理

  1、各用人单位每年11月底前应根据本企业下年度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特殊人才的用工需求预测,在本单位内部无法满足用人需求、确有空岗的情况下,向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报送下年度本企业《聘用人员需求计划》。计划中应列明聘用的岗位、工种、专业、人数、期限等,公司在下年度一季度末之前下达劳动用工计划时,审批下达聘用人员计划。

  2、对各用人单位因工作任务急需,聘用期限不满一年的临时用工,可根据工作任务的性质和紧迫程度,追加劳动用工计划和聘用人员计划。

  3、对已达到或超过劳动定员或暂定人数的电力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定员人数的基础上下达工资计划,实行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即不另行增减聘用人员工资计划。

  4、对未达到劳动定员或暂定人数的电力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原核定主业人数的基础上下达工资计划,实行增人增资,即根据实际聘用人数另行核增聘用人员工资计划。但工资总额不得突破定员人数的工资计划。

  5、对暂未核定定员的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各专业公司的聘用人员,在电力公司每年核定暂定人数的基础上,下达新增聘用人员计划。按照增人增资,减人减资,分类核算,统一管理的原则,将聘用人员的工资纳入各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范围内管理。电力公司每年下达工资计划时,将根据各用人单位实际聘用人员情况,适当核增聘用人员的工资计划。下达增人计划而实际未新聘用人员的,不予核增相应的工资计划。

  6、电力公司每年对各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合同到期的情况进行核查。对合同期满的聘用人员无论是否在岗,均直接核减劳动用工计划。对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各专业公司,还需相应核减工资计划。

  7、各企业按公司下达的计划进行聘用的复转军人,按规定相应增加工资计划。

  五、聘用原则

  根据各用人单位的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对有志于开创、发展、建设电力事业,符合聘用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按本管理办法进行聘用,并遵循三项用人原则:

  1、公*、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选才原则;

  3、量才使用,择优聘用,人尽其才的适用原则。

  六、聘用条件

  被聘用人员必须具备所从事岗位的各项聘用条件,其中: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政治上同*保持一致;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无党纪、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罚的记录;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具有履行所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6、文化程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7、对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生产岗位或特殊工种岗位和社会通用工种岗位,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8、被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应控制在: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40岁以下,生产岗位35岁以下。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9、已证明,拟聘人员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10、经批准,已自谋职业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原电力公司系统职工不得聘用;

  11、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自定。

  七、招聘程序

  1、用人单位根据公司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含聘用人员计划),在公司系统内无法满足用人需求、确有空岗的情况下,即可制定外部招聘方案,经电力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通过媒体广告、设摊招聘、他人引荐或网络查询等形式对外开展招聘活动。

  3、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材料进行分类整理、资格审查筛选,确定应试人员名单。

  4、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工作性质以及应聘人员个人经历等,选择恰当的考试、考核方式。一般应有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察等方式。

  5、由用人单位负责组成招聘考试工作小组,组织并参加对应聘人员的考试考察工作。

  6、经招聘考试合格初步确定的人选,视情况应作深入、有效的背景调查。

  7、应聘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合格后,还必须到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出具医院体检证明,以确保应聘人员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8、完成上述招聘工作之后,用人单位必须将招聘工作全部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电力公司报告,同时上报《应聘人员录用意向报告书》。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对各单位招聘工作的程序及其合规性、有效性进行核实,审查被录用人员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上岗条件,确定录用人选,分类报批并公布结果。

  9、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根据电力公司审批意见,对被录用人员发录用通知单,并限期报到,签订初聘人员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

  10、初次聘用的应届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及复转军人均需到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电力公司分部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方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若不能实行委托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初次聘用的其他人员可暂不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待续聘时再予以办理。

  11、各用人单位必须严把外系统进人录用关,对不按招聘程序和上岗条件录用人员的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辞退被录用人员,由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同时将严肃处理该单位主管领导及有关经办人员。

  八、初次聘用人员的管理

  1、初次聘用期间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对初聘人员均应进行试用或培训,坚持双向选择、优胜劣汰的原则。

  2、初聘期限分别为:

  (1)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为6个月;

  (2)适用于特殊技能工种的应届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为3个月;

  (3)适用于社会服务性通用工种的.应届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为30———45天;

  (4)复员军人培训期一般为一年;

  (5)转业干部适应期最长为2年。

  (6)对于直接引进的特殊人才或高层管理人员,经电力公司批准后,确定初次聘用期限。

  (7)其他人员一般为1———6个月。

  3、初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必须按规定与企业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初聘期满后,双方重新确立劳动关系。

  4、初聘期间,聘用人员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其专长及工作需要,分别规定见习程序及培训方式,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

  5、聘用人员初聘期满由各用人单位对其道德品质、业务水*、操作技能、遵守规章制度、敬业精神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鉴定(大专以上人员应附实习报告),确认其是否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发书面通知予以辞退;考核合格者,可按有关程序办理续聘手续。无论续聘与否均及时向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

  6、聘用人员在初聘期间违反国家及企业有关规定的立即予以辞退,由各用人单位即行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报备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

  九、续聘合同的管理

  1、对初聘期满考核合格需续聘的人员,必须先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或续办人事代理委托手续后,方可与用人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书》、《聘用协议书》。若不能实行委托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不得聘用。

  2、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所有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聘用协议书》,必须按《劳动法》、《电力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合同、协议各一式3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人事代理机构执一份。

  3、续聘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期限:

  (1)续聘人员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或项目为期限两种,一次最长不超过5年。所有聘用人员在同一企业内续签劳动合同最多不超过2次。

  (2)聘用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2~5年。

  (3)急需聘用的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执业资格或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2~3年。

  (4)聘用的应届大专毕业生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1~3年。

  (5)聘用具有特殊技能的应届中专、技校毕业生初次续签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6)聘用社会服务性通用工种人员,均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初次续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7)聘用的复员军人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1~2年,转业干部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2~3年。

  4、续聘合同终止与再次续签

  (1)所有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行终止劳动关系。

  (2)无论何种期限劳动合同,都应按有关规定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及赔偿办法。

  (3)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应依据《劳动法》、《电力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4)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当时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聘用员工在合同期内的考核结果,依照择优的原则,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并经电力公司批准劳动用工计划后,可再续签2~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具体期限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5、《聘用协议书》的签订

  (1)各类聘用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时,还必须在《劳动合同书》内明确规定签订《聘用协议书》。

  (2)《聘用协议书》主要条款应明确:聘用人员的岗位和聘用期限,聘用期间双方应履行的主要职责和义务、享有的权益,聘用协议终止条件等,双方应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签字生效。

  (3)《聘用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书》应同时生效,期限一致,其主要条款应相互对应,协调一致,互为补充,要避免互相矛盾的条款和文字。

  (4)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工作需要在企业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时,还需签订补充聘用协议,作为聘用协议的变更证明。

  (5)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书》时,也应重新签订《聘用协议书》。不再重签劳动合同时,即视为聘用协议到期,自动解聘。

  6、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与被代理人签订的《聘用协议书》,必须由人事代理机构鉴证。

  十、聘用人员的人事代理

  1、根据自治区人事厅人事代理制度的规定,各用人单位委托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的主要内容有:

  (1)办理用人单位聘用人员的合同鉴证手续;

  (2)办理代理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业务,接受、保存、调转其人事关系,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传递及材料续整;

  (3)为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出具代理人员的公证、结婚、离婚、独生子女、档案工资记载、求职升学、出国政审、因私出境护照及需要从档案材料中出具的各类证明材料;

  (4)办理聘用人员的工资收入记载、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考试报名等手续;

  (5)接转代理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

  (6)代理机构具备条件的,可代委托单位和个人办理代理人员社会保险业务;

  (7)办理双方协商的其他有关事项。

  2、人事代理必须由聘用人员自行委托。人事代理委托人均应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协议,明确代理对象、代理期限、代理内容,确定代理费用和交纳的方式等。代理费用可由用人单位承担。

  3、根据企业工作性质、聘用期限和被聘用人员自身条件,对聘用人员分别实行全过程人事代理制和阶段性人事代理制。

  (1)对企业聘用社会性通用工种人员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或项目为聘用期限的人员,无论初次聘用还是续聘,在聘用期间均实行全过程的人事代理制。

  (2)对企业聘用的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在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及以内的,在聘用期间实行全过程的人事代理制。在劳动合同期限为连续3年以上的,在聘期满3年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继续委托人事代理机构进行人事代理;也可结束人事代理的委托,经电力公司批准,由聘用单位负责办理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转入手续,将其纳入电力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范围。

  (3)对由电力公司管理、企业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初次续聘期间实行全过程的人事代理制。经电力公司批准,对再次续聘期限为2年以上的,应由电力公司负责及时办理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转入手续,将其纳入电力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范围。

  (4)对企业急需聘用的特殊专门人才,在初次续聘期间实行全过程的人事代理制。在再次续聘期限为2年之内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或继续委托人事代理,或结束人事代理委托,经电力公司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其人事档案转入手续。对再次续聘期限为2年以上的,须经电力公司批准,由聘用单位负责办理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转入手续,将其纳入电力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范围。

  4、各用人单位对拟结束人事代理委托、转为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的聘用人员必须从严掌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5、各用人单位每年应及时向人事代理机构统一转移已形成且需归档的聘用人员的各类材料。

  十一、聘用期间的管理

  1、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管理和考核,从签订《聘用协议书》、《劳动合同书》之日起对聘用人员实行全过程考核制度,建立业绩考核档案,记录奖惩情况,每年一小结;合同期满,做出总体评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业绩考核档案及相关手续有用人单位及时转入人事代理机构。

  2、各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聘用协议书》的有关条款,在对现有机构、岗位设置进行定编、定员、定岗、定责工作基础上,制定聘任人员任期考核管理办法。

  3、聘用人员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所从事工作的工作标准和岗位职责,忠于企业,保守企业秘密。

  4、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在培训、使用、奖励、提拔和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应与本单位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同等对待。

  5、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时,按有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理,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6、根据工作需要,被聘用人员可在用人单位内部调整工作岗位,但不得在公司系统内各用人单位之间直接调遣。在各用人单位之间的流动必须遵循本办法中“聘用程序”所规定的办法办理,并及时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7、企业对违纪的聘用人员,经劝告、教育、警告而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聘用人员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享有辞职的权力。

  8、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聘用人员和原用人单位均应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离职工作移交手续,减少因员工离职造成的对企业工作上的损失。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需将其保管和领用的文件、资料及公共财务向原聘用单位有关部门移交,避免因此造成的责任不清或无法追索责任的后果。凡未办理手续擅自离职者,企业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9、聘用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企业可予以除名或开除。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国家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2)泄露企业机密,影响内部团结,损害企业形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并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因刑事犯罪被*机关拘留逮捕者;

  (4)无故旷工连续7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

  10、用人单位应对辞职和被解聘、辞退、除名、开除的聘用人员及时填写《人员变动登记表》,并向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同时,将上述人员介绍到人事代理机构进行登记。

  11、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聘用人员,原聘用单位必须及时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十二、工资报酬及相关待遇

  1、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应遵照有关规定,按时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聘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以及为其建立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

  2、聘用人员工资报酬实行档案工资与执行标准相分离的原则。聘用人员岗位发生变动时,其收入和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

  3、初聘期间工资报酬与福利待遇

  (1)初聘人员的工资由聘用单位发放,其工资标准参照下列标准执行:

  ①中专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450元;

  ②大专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650元;

  ③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850元;

  ④双学士本科应届毕业生工资为1100元;

  ⑤硕士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1200元;

  ⑥博士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1500元;

  ⑦对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人才的,可参照上述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以不高于30的幅度适当提高。

  (2)对初聘期限内被辞退者,仅支付实际工作或劳动期间的工资,不另支付其他费用。

  4、续聘期间工资报酬与福利待遇。

  (1)聘用的社会通用工种人员的工资,用人单位可参照本地区当年劳动力市场相关专业岗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标准,按照本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状况,结合被聘用人员的岗位和业绩考核结果,分高、中、低三档价位执行。

  (2)聘用的生产专业技术及各类管理人员的工资,用人单位可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状况,结合被聘用人员的岗位和业绩考核结果,按照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工资结构,自行决定工资水*及分配方式。

  (3)对聘用的其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可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项目)定酬、按业绩(科技成果)定酬的多种分配办法。对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实行重奖,其奖励可在企业技术开发费中据实列支。奖励办法有:

  ①项目成果奖励;

  ②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商品化的新增净利润提成;

  ③技术转让以及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所得净收入提成;

  ④关键技术折价入股和股份奖励、股份(股票)期权分配。

  (4)对聘用的营销人员,其收入一是可依据完成的销售收入量确定,二是可与销售经营的实际回款额挂钩。对推销新产品和库存1年以上积压产品或回收逾期1年以上货款效果显著的人员应给予奖励,其奖励可在销售费用中据实列支。

  5、聘用人员属特殊专业人才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聘用期间,可享受本单位住房政策;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做出重大贡献的,可享受奖励住房的政策(国家或自治区房改政策已明确执行商品住房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6、其他聘用人员在履行短期劳动合同期间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但不享受本单位福利分房或福利购房待遇。

  7、各用人单位必须为聘用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8、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可按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连续工作满3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9、转为全员劳动合同制的聘用人员,在享受各种待遇上与本单位原职工同等对待。

  10、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其生活补助或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法》及国家、自治区*等有关规定执行。

  11、聘用人员不实行企业内部退养制度,不执行电力公司职工自谋职业的有关规定。

  1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其工资与相关福利待遇随之取消。

  十三、其他

  1、本办法对聘用人员未明确的事宜,均参照电力公司现行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2、本管理办法由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本管理办法自xxx年x月xx日起试行。

公司人员规章制度3

  随着公司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总经理办公室文件往来及人员出入日益增多,为了促进各方面工作有序的开展,加强总经理办公室的管理、保障总经理办公室的权威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最高行政部门,公司内部人员有义务和责任保障和维护总经理办公室的.权威性。

  二、除特殊情况外,凡各部门报送总经理审阅批示的文件须有总经理秘书视不同情况转交办理。

  三、凡报送总经理办公室的文件须字迹清楚、条理明晰、重点突出。

  四、凡与总经理办公室的重要文件往来都须有收发记录,由总经理办公室发出的文件,总经理办公室有权审查落实情况。

  五、公司外部人员除特殊情况外,须有总经理文秘问清来人工作单位、姓名及来意并通报总经理获允许后方能进入总经理办公室,否则,不得随意出入。


会务人员管理规章制度3篇(扩展5)

——卫生间管理规定人员规章制度3篇

卫生间管理规定人员规章制度1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建筑工地的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必须严格分离,生活区应设置统一的集体食堂、宿舍、男女简易浴室、男女厕所、茶水棚、晒衣区等。

  第三条 食堂选址应远离有毒有害场所,20米内不得有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宿舍与厕所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第四条 在建工程内部不能兼作住宿使用。

  第五条 生活区应落实消灭蚊蝇孽生的措施,确保生活区的环境卫生。

  第六条 生活区垃圾应集中归堆、遮挡、及时处理;废水要及时排放,不得乱倒乱流,不得有积水,区内应做到卫生整洁、无污水、无污物。

  第二章 食堂卫生管理

  第七条 食堂设施:

  (一)食堂分就餐间和制作间,面积需与进餐人数相当,其地面和墙裙用水泥作抹面。有条件的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其周围要镶嵌白瓷砖,炉灶应有通风排烟设备;

  (二)食堂应有冷藏冰箱;

  (三)食品加工机械、用具、炊具、容器应有防蝇、防尘设备;

  (四)食堂应有相应的更衣、消毒、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蝇、防尘设备以及通畅的上下水管道;

  (五)餐厅应设有洗碗池、残渣桶和洗手设备;

  (六)公用餐具应有专用洗刷、消毒和存放设备。

  第八条 食堂管理:

  (一)食堂应当申领卫生许可证,具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项目经理要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并将提高食品卫生质量、预防食物中毒,列入岗位责任制的考核条件中;

  (二)食堂要经常开展食品卫生检查工作,各施工企业要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检查。

  第九条 炊事人员卫生:

  (一)食堂炊事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

  (二)炊事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操作,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三)炊事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做好个人卫生。

  第十条 食品卫生:

  (一)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二)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生熟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三)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要做到用容器加盖存放,物见本色,确保清洁卫生;

  (四)制售过程及使用操作用具和设施如刀、墩、案板、盆、碗及其他盛器、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时要严格做到食品的生熟分开;

  (五)销售饭菜时要用餐具盛装直接入口的食品;

  (六)饭、菜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销售与食用;

  (七)公用食具要每日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八)盛放丢弃食物的桶必须有盖,并及时清运。

  (一)生活区应有合格的可供食用的自来水,不得用河水作为食用水;

  (二)茶水棚的茶水桶应做到加盖加锁,并配备茶具和消毒设备,保证茶水供应。严禁饮用生水;

  (三)夏季必须确保施工现场凉开水或清凉茶的供应,防止发生中暑脱水现象。

  第三章 宿舍卫生管理

  第十二条 宿舍应使用永久、半永久建筑房屋或活动板房,禁止使用易燃材料建造,檐口高度不得低于2.8米,门和主要通道宽不少于1.2米,应适当分区间隔为数间房间,且必须明亮通风,门窗应齐全、牢固,窗户面积不少宿舍面积的1/5。

  第十三条 宿舍室内地面要求浇筑厚度不小于10厘米厚,强度不低于C10的混凝土地面,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坡度不少于0.5%,并严禁有积水。

  第十四条 宿舍的入住人数按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2*方米,每房间不得超过25人。

  第十五条 工人入住宿舍,必须由班组长申请,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并做好登记,不得更改。退宿时,必须到登记处注销床号。非本工地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住在本生活区。

  第十六条 每间宿舍门口应挂牌标明入住班组、入住人姓名。

  第十七条 宿舍内若使用大于36V电压须做好漏电开关保护。电线拉设应符合防火要求和低压线路架设规范,严禁随意牵拉电线、接灯头、插座;严禁在电线上挂晒毛巾、衣服等违章行为。

  第十八条 宿舍必须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室长负责制,规定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并张贴上墙,做到宿舍内外天天有人打扫,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

  第十九条 宿舍必须按入住人数设置适当的男女淋浴间、厕所,每25人至少设置1个淋浴位和1个厕所蹲位。

  第二十条 宿舍内应设垃圾桶,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工人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摆放整齐,不到处乱放,做到整齐美观。

  第二十一条 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加热器具。

  第四章 厕所卫生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生活区应按规定设置厕所。厕所屋顶墙壁要严密,安装门窗,便槽内必须抹水泥,有条件可铺设瓷砖,并应有冲水或加盖措施。厕所应安排专人管理,并按规定建造化粪池。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沟渠中。

  第二十三条 生活区厕所应建立定期清扫制度,设专人每日冲洗打扫,做到无积垢、垃圾及无明显臭味,并应有洗手水源。

  第二十四条 生活区厕所应定期进行打药或撒消毒粉,消灭蝇蛆。


会务人员管理规章制度3篇(扩展6)

——环卫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菁选3篇)

环卫管理人员规章制度1

  一、环卫日常养护作业管理(100分)

  (一)卫生清扫保洁(20分)

  1、保洁人员须统一着反光式安全工作服上岗。未着装上岗的,每人一次扣1分。

  2、按标准配齐保洁人员。每缺1人扣1分。

  3、道路(包括人行道)每日普扫两遍,早7:00前完成第一遍普扫,下午3:00前完成第二遍普扫,全天巡回保洁。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普扫任务的,每路段每次扣1分。

  4、清扫保洁达到“六净”、“六不”标准。六净:即路面净,路沿石净,人行道、墙基净,绿化带、花坛、公共绿地、树坑净,雨水斗净,果皮箱净;六不:即不见积水,不见杂物,不见人畜粪便,不漏收堆,不往雨水斗、明沟、绿化带、花坛倾倒垃圾污物,不焚烧树叶、杂草和废纸。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1分。

  5、主要道路采取机械和人工清扫相结合的方式,机扫率达到100%。机扫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2分。

  6、清扫车作业时使用警示灯,进行喷水压尘;清扫时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2分。

  7、洒水车作业时使用提示音乐、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道路夏季洒水每日上、下午各1次。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2分。

  8、除冬季外,干道每周高压冲洗一次。道路冲洗作业应在早7时前完成;冲洗时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2分。

  9、按照“以雪为令、降雪即清”的要求,一般Ⅳ级以上等级的降雪,要2小时内进行抛撒融雪剂除雪作业;抛撒融雪剂以道路中央两侧车道为主,抛撒均匀、无漏撒;严禁将融雪剂抛撒到树穴池和绿化带内;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清理辖区积雪,并在2日内将路面积水、沙土、炉渣及其它废弃物清扫干净。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2分。

  (二)生活垃圾收运作业(20分)

  1、生活垃圾定点定时收集,投放垃圾时间一般为每天早6:00—8:30,晚18:30—20:00;实行每日上午8:30—10:00集中清运;生活垃圾清运达到日产日清。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3分。

  2、对单位、沿街店铺、商贸区等单位实施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发现一处未袋装的垃圾,扣0.5分。

  3、实行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处置申报制度;完善餐厨垃圾收运系统。有一项不达标扣3分。

  4、垃圾运输车辆保持车容整洁、标志清晰,按操作规程装卸,文明作业;垃圾收集作业完成后,要车走地面净、垃圾桶复位。严禁使用敞开式垃圾运输车收运作业,杜绝撒漏二次污染。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3分。

  5、辖区内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建筑垃圾。发现卫生死角,每处扣2分,积存建筑垃圾每处扣5分。

  (三)公厕管理服务(10分)

  1、每座公厕有专人管理,设施设备完好(包括灯具、镜子、挂衣钩、洗手器具等),保洁达到“六无、五净、二通”质量标准,即无尿垢、无积水、无蛆蝇、无蛛网、无粪便、无异味;地面净、蹲坑区净、门窗天花板净、管理间净、公厕5米区净;上水通、下水通。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2分。

  2、公厕管理人员要着标志服、挂牌上岗;每天6:30一21:30免费向公众开放;公厕维修及时,易损件维修不超过2天。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1分。

  3、按规定设置规范的公厕标志牌、导向牌;公厕标志牌、导向牌应整洁干净。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1分。

  (四)环卫设施设备管理(15分)

  1、垃圾桶管理

  (1)辖区内道路、村庄、居民小区、农贸市场要按照垃圾量足额配备密闭式垃圾桶,垃圾桶容器化率达到100%。容器化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3分。

  (2)成立垃圾桶专业管护队伍,健全巡检制度,及时维修、更换破损、冒溢的垃圾桶,杜绝二次污染;垃圾桶规格、标识、颜色应统一,实行桶车对接;垃圾桶摆放整齐,外观整洁,无残缺、破损;定期清洗,保持桶体干净、无污渍。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2分。

  (3)城区主要道路、广场等区域按照“隐蔽、方便、安全”的原则,实现垃圾桶退路。占用车行道、人行道摆放的垃圾桶,一律退出。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1分。

  2、果皮箱管理

  (1)道路两侧按照商业大街25—50米、交通干道50—80米、一般道路80—100米的间隔规划设置果皮箱。未完成市下达的果皮箱设置数量的,每缺1个扣0.5分。

  (2)果皮箱应每日清掏一次,擦洗一次,保持箱体整洁,无垃圾积存;及时维修、更换破损、缺失的果皮箱。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每个扣1分。

  3、环卫车辆管理

  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定期检修,确保车况良好;每天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冲洗,保持车容车貌整洁;车辆作业时无抛、撒、漏、挂现象。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2分。

  (五)台账档案信息(10分)

  1、建立环境卫生台账资料和考核档案,做到信息详实、准确、规范,分类归档。内容包括环卫基础资料(环卫设施设备档案、环卫数据统计、道路机扫、洒水及冲洗作业记录、垃圾清运记录、车辆维护记录等)和自查记录(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等)。未建立的,每项扣2分;不规范的,每项扣1分。

  2、每月向市环卫部门提报信息不少于4篇。每少1篇扣1分。

  (六)网格化管理(10分)

  1、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无缝隙、全覆盖”原则,科学划分道路保洁、公厕、果皮箱、垃圾桶、休息点、停车场等位置管理网格,确定责任人。未完成的,扣3分。

  2、完成环卫数字化监管系统,所有环卫车辆加装GPS等装置,建立数字化监控*台和数字化档案系统,对环卫作业车辆、环卫设施实行动态监管、实时监控,实行市、街两级管理部门信息共享。未完成的,扣10分。

  (七)群众投诉媒体曝光(5分)

  及时处理群众投诉、网络舆情、人民来信、公开电话、媒体曝光等问题,对反映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结、答复的,每件次扣3分;督办2次以上仍未整改的,每件次扣5分。

  (八)社会满意度(10分)

  6月底和12月底,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对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管理、公厕保洁服务、环卫设施设备养护管理等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度低于95%,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

  二、公厕建设(改造)、环卫设施设备购置(100分)

  1、9月底前完成市下达的公厕建设任务。经验收合格,得30分。每少建1座扣15分。

  对现有设施陈旧、老化公厕进行改造,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完成改造数量且验收合格的,得10分。未完成改造,每少1座扣5分。

  2、10月底前按规定的配置标准、数量,完成市下达的环卫车辆(清扫车、压缩车、高压冲洗车、餐厨垃圾收集车等)购置任务,经考核验收合格的,得40分。每少配备1辆扣10分。

  3、6月底前完成市下达的垃圾桶、果皮箱购置和安装任务,规格、型号、标识、颜色等符合统一标准,设置到位,得20分。不符合购置标准的不得分;数量不足的,每少1个扣1分。

环卫管理人员规章制度2

  一、校园是学生学习、生活并从中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具有十分重要的育人功能。为此,严格按照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现代化有关校园环境建设的要求,对校园环境建设作好整体规划。有计划地实施,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并通过各项管理措施,创建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二、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具和设施。室内要有面盆、毛巾、扫帚、抹布等卫生器具;校园内设有公共厕所、垃圾箱;食堂有专门的消毒和灭蝇设备,没有烟尘等空气污染。

  三、落实卫生包干,坚持检查评比。进一步落实“任务到组,责任到人”的清卫包干办法,从培养学生良好的养成习惯上下功夫。教室、清洁区由学生负责打扫保洁;教师办公室、会议室等由教师、职工负责打扫保洁。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灰尘、污染,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不随地大小便,不乱倒垃圾。厕所和垃圾箱由专人或值日生每天进行打扫、冲洗或清理。卫生检查小组和值日师生坚持每天一次检查,两周一小评,一月一小评。

  四、落实绿化管理责任制,搞好校园绿化。采取专职人员管理和师生共同管理的方法,将花圃和绿化地段的花木分片包干管理。做到管活、管好、管全、 管成材。多种树木,多栽花草。绿化面积达到规定指标。凡破坏绿化者,视其情节,给予赔偿或罚款等处分。

  五、环境布置朴素美观,体现教育性。校园的整体布局和各个部位的建筑造型及其装饰,都要规范、和谐,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板报和橱窗内容定期更换,新鲜悦目。布告、通知等正确使用简化字,字体工整,行文规范。校内广播、电视台节目内容健康,形式活泼。

  六、校舍设备齐全,保持清洁卫生。班级教室、专用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安置有序。各类用房定期作安全检查,粉刷油漆,并及时进行维修,不准继续使用危房。自行车停放在车棚或指定地点,排列整齐。

  七、教职工宿舍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卫生,床铺整齐,物品安放有序,门前实行三包。

  八、食堂桌椅擦净,排列整齐,地面、洗碗池及其他地方经常保持整洁,无乱倒饭菜现象,食堂内无蝇、无鼠、无蟑螂。

环卫管理人员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行业监管,建立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改善城市面貌,制定如下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

  第三条市财政每年度安排专项资金,对各街道、开发区公厕建设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投入予以补助。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按照“分项考核、月底公布、年底累计”的原则进行考核。

  第二章环境卫生考核

  第四条环境卫生考核分为月度常规考核、年度公厕建设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考核两部分,满分200分。月度常规考核分值100分;年度公厕建设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考核分值100分,其中年度公厕建设(包括改造)考核分值40分,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考核分值60分。

  月度常规考核内容为:清扫保洁(含机扫率、夏季洒水、高压冲洗)、生活垃圾收运密闭化作业、生活垃圾定点定时收集、袋装化收集、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公厕服务管理、环卫设施设备管理养护、网格化管理、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社会满意度测评等。

  年度公厕建设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考核内容为市下达给各街道、开发区的公厕建设(包括改造)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任务。

  第五条环境卫生月度常规考核实行“日查日考、月底通报”制度,每月考核成绩通过《今日》、电视台和政务网对外公布。

  年度公厕建设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考核11月底单独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得分计入年度考核成绩。

  环境卫生年度考核成绩=月度常规考核*均得分+年度公厕建设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考核得分。

  第三章园林绿化考核

  第六条园林绿化考核分为年度绿化建设(绿色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月度日常养护管理考核两部分,满分为200分。年度绿化建设(绿色建设)考核分值100分。月度日常养护管理考核分值100分。

  年度绿化建设(绿色建设)考核内容为:市下达的绿化建设指标。主要内容为绿地集中建设、绿道建设、道路绿化改造、行道树补植、大树栽植、庭院绿化改造、背街小巷绿化、空地绿化、立体绿化、精品工程创建等。

  月度日常养护管理考核内容为:浇水施肥、中耕除草、防寒防风、修剪整形、病虫害防治、园林设施维护、植物保护、日常卫生保洁和重大节庆活动环境保障等。

  第七条园林绿化月度日常养护考核实行“日查周考、月底通报”制度,每月考核成绩通过《今日》、电视台和政务网对外公布。绿化建设(绿色建设)进度每月一排名,施工季节每周一排名,11月底进行年终考核,计入成绩。

  园林绿化年度考核成绩=年度绿化建设(绿色建设)考核得分+月度日常养护管理考核*均得分。

  第四章以奖代补

  第八条按市统一标准,新建公厕2座,经考核验收合格后,市财政按每座公厕建设投资的30%予以补助;完不成的不予奖补。

  按规定的配置、标准、型号、数量,完成市下达的环卫车辆、垃圾桶和果皮箱购置更新任务,经考核验收合格后,市财政按车辆购置资金的25%、果皮箱和垃圾桶购置资金的20%予以补助;完不成的`不予奖补。

  第九条环境卫生奖补资金,年底由市城乡建设局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补方案,报市*批准后,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各街道、开发区。

  第五章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条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年度考核成绩年底累计排名,纳入各街道、开发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成绩。并通过《今日》、电视台和政务网对外公布。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鼓励各街道、开发区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采取新方式、新技术、新机制,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果。

  第十二条各街道、开发区要不断提高环卫和园林工人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劳动防护标准配发相关劳保用品;加强职工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十三条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考核,由市城乡建设局按照《市城市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和《市城市园林绿化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


会务人员管理规章制度3篇(扩展7)

——疫情值班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疫情值班人员管理规章制度1

  1、施工单位要对现场全封闭管理,仅留主大门唯一通道,人车分流,防止工人随意外出将病毒带回项目部。

  2、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招录外地新来打工人员必须在未到之前提前两天填报行程轨迹、健康状况上报复核合格后方可调入,杜绝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在疫情期间不允许风险中等区域的车辆进入现场。

  4、白天及夜间安保人员必须2小时巡查一次围墙,杜绝工人翻墙外出或进入工地。

  5、所有人员在疫情未解除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地,确需离开必须在EPC项目部开具的出门证,详细说明出门事由。

  6、疫情期间所有工人不得将亲戚、朋友留宿项目部。

  7、隔离区、生活区、观察区均需封闭围档,严禁区内人员互相流动。

  8、施工单位宿舍在附近村内的严格执行防疫管理。

  9、外出人员做好签字审批后方可外出。

  10、对中风险来往人员进行隔离、测温、观察等措施。

  11、疫情严重或反弹期间严禁聚众饮酒、打牌等现象。

  12、丰县南部新城初级中学、实验小学、开发区学校各个校区分包商必须加强对疫情防控的管理,应急的"管理、演练的.管理,提高防范意识,不松懈、不忽视;EPC项目组加强监督督促。

推荐访问:会务 管理规章制度 人员 会务人员管理规章制度3篇 会务人员管理规章制度1 会务人员管理规章制度100条

最新推荐New Ranking

1软件实施方案(实用8篇)(完整文档)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我们应该重视方...

22023年应聘自我介绍(优秀18篇)(精选文档)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

3房屋租赁合同电子版免费(汇总19篇)【优秀范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书的...

42023年度上课看课外书检讨书(模板20篇)(精选文档)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

52023年最新春节晚会结束语十字(11篇)(完整)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

6护理干事个人总结(实用8篇)

工作学习中一定要善始善终,只有总结才标志工作阶段性完成或者彻底的终止。通过总结对工作学习进行回...

7坚持方面名人名言(通用16篇)【优秀范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

8代发工资协议签好后多久发放(优秀8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

9美术论文鉴赏(大全19篇)【精选推荐】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

10领导辞职报告(汇总20篇)(范文推荐)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报告对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