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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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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工厂复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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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工厂复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完整文档)

工厂复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5篇

工厂复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1

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各项工作,应对各项紧急突发情况,

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防控工作机构

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担任小组组长,具体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察督办。相应成立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宣传,物质储备等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二、防护措施

1、抽调人员组成保卫检查组

2、保卫检查组配备以下设备

3、复工前必须对员工进行全员健康排查。

4、任何进入本网吧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5、配置电子体温计,任何人员进入本单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

限制体温超过37.3℃的人员进入。

6、对进入本网吧的外来人员进行记录,包括姓名,来源地、体温情况、联系方式等。

7、提前采购酒精、次氯酸钠,因市场急缺,可能会增加采购难

度,需进行储备。

8、联系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的购买,最大限度保证复工需要。

兴欣网络会所

2020年3月17日

工厂复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2

  一、复工复产期间物业管理防控要点

  1.物业服务企业如何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要成立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物业服务领导小组,由企业领导牵头负责,企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统筹有序安排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制定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及时了解企业在管项目所属地区的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确保疫情防控人员、物资、经费能够满足配合相关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以大局为重,认真履行联防联控职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坚决不信谣、不传谣,及时排查整改物业管理区域和企业内部输入性、流动性、聚集性风险。

  2.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哪些日常服务项目?

  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所属地区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和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积极支持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不得随意对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设置条件和障碍,延缓开工时间。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客服、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绿化保洁、秩序维护等日常服务工作,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工作的正常开展。

  3.物业服务企业应如何做好员工管理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加强员工健康教育、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实行健康状况报告;所有工作人员在岗时应全程佩戴防护口罩,按照分区作业的原则实行24小时轮流倒班和值班制度;分散就餐并减少员工聚集,做好员工的个人防护工作,尤其是对门禁岗位、垃圾处理岗位、消杀岗位、与隔离人员接触岗位四个易感岗位员工做好重点防护,避免产生交叉感染。关心关爱员工心理健康,及时疏解心理压力;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应加强员工集体宿舍清洁消毒和员工个人卫生管理,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集体宿舍住宿的员工,可采取外出登记管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取措施降低员工宿舍居住密度。

  4.物业服务企业应如何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应保持疫情防控信息沟通机制有效,与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保持密切联系,确保有关疫情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使人员能够充分了解防控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5.物业服务企业应如何做好物业管理区域进出管理工作?

  (1)工作区域。各出入口应设置防控卡点,防控卡点实行24小时人员值班制度。无门卫值守的出入口暂时关闭。加强工作区域人员和车辆进出登记管理工作;应暂时停用触摸式人员身份识别设备,采用其他方式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时,应在入口处对人员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人员较多时,可在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楼宇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检测体温超过37.3℃时,应隔离报告并禁止进入工作区域;要尽量减少非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人员进入本区域,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的,应检测体温,并询问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

  (2)出现疫情传播并划为疫区的物业项目。可按照要求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和车辆的进出;协助有关部门关闭物业管理区域内影院、新商业等公共场所;必要时按当地政府要求通知物业管理区域内企业暂时停工。

  (3)对于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的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应首先做好疏导和解释工作,仍不配合的可禁止其进出物业管理区域、上报社区街道,严重影响秩序的,应及时上报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物业服务企业应如何做好公共区域疫情防控工作?

  室外公共区域清洁和消毒。应按要求对室外公共区域进行消毒。进行物业管理区域消毒作业前,应提前告知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做好人员防护工作。

  室内公共区域清洁和消毒。应加强停车场、设备间、大堂、走廊、卫生间、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管理和空气流通。应重视门把手、门禁和电梯控制面板、楼梯扶手等常触易传染病毒部位的消毒工作。应适当增加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的消毒次数,做好消毒记录并公示。

  电梯消毒。电梯轿厢和电梯门应每日不少于3次使用消毒液或医用酒精喷洒擦拭消毒并记录。电梯轿厢通风系统应处于常开状态,并确保正常使用。发生疫情病例的建筑物,所有电梯轿厢、井道、层站和电梯机房,应全面消毒后再使用。

  保障洗手设施正常运行。工作场所应设置洗手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

  规范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公共活动设施消毒。公共座椅、健身器材等室外休闲活动设施要保持清洁卫生,每日进行消毒并记录。

  7.物业服务企业应如何做好疫情期间餐厅管理?

  适当延长餐厅供餐时间,通过错峰就餐、分散用餐、送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避免面对面就坐,最好是同向坐,相隔距离一米以上。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

  8.物业服务企业应如何做好空调和通风设备的使用和消毒?

  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管理指引》要求,进行有关空调通风系统日常运营管理。要根据建筑空调、通风系统配置情况及使用要求,通过开启送排风系统、提高空调系统新风量、合理开启外窗等手段,最大限度地增强建筑物的通风换气能力。要根据空调使用要求和疫情非常时期的特殊情况,增加过滤器的清洁消毒和更换频次。

  地下车库的通风系统应增加开启频次,确保区域内空气流通。

  9.物业服务企业应如何做好人员聚集场所管控工作?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工作场所、会议室、餐厅、电梯、卫生间、通勤工具等人员聚集区域,应设专人负责定期消毒;应引导人员使用通道、电梯、楼梯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应减少会议次数,控制会议规模、缩短会议时间,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建议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的工作方式。

  10.物业管理区域发现疑似症状人员及单位,应如何应对处置?

  发现疑似症状人员后,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活动区域,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车间等办公场所以及员工住处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发现确诊病例后的单位,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疫点消毒等工作。疫情播散的单位,要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停使用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使用。

  二、复工复产期间政策指南——人力资源篇

  1.员工被传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的医疗期如何计算?

  医疗期是指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员工被确诊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则从其被确诊之日起执行医疗期政策,其隔离时间,不计算在职工依法应享受的医疗期之内。根据有关规定,医疗期应按以下标准执行:(上海等地有不同规定的,按照当地的医疗期标准)

  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20年1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1月5日至4月4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2.员工在医疗期可以获得什么医疗待遇?

  依据国家卫健委和财政部发布的政策,对于因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人员,享有以下医疗待遇:

  (1)对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2)对于其中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备案,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3)患者使用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但是,如果员工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则应当由医疗保险支付的待遇费用将由单位承担。

  3.员工被政府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的,工资应当如何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中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第一条中也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第三条中规定,“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所以,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4.如果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应该如何处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第一条中规定,“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所以,如果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应当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5.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延长假期吗?

  鉴于疫情形势,为了更好地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让员工有更长的时间在家休息,减少感染的可能性,用人单位可以在国家规定的假期基础之上再延长假期。

  在国务院放假通知基础之上的用人单位自行决定延长假期,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以年休假方式安排的,则该延长期间为年休假,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正常的劳动报酬。如果按照年休假方式延长假期的,单位应当提前通知相关员工,并确保员工收到通知。

  (2)以补休方式安排的,则该延长假期即为原有加班的补休,单位也应当向员工支付正常的劳动报酬。

  (3)以轮休调休方式安排的,则该延长假期应当纳入综合计算工时之周期,进行工作时间的计算。单位可先行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劳动报酬,然后纳入2020年度的综合计算工时进行工作时间数的结算。

  (4)以待岗方式安排的,应当与员工协商确定待岗期和工资待遇,并以协议的方式确定。

  (5)以停工、停产、歇业方式安排的,则单位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1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省相关规定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1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付出了正常劳动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者双方约定支付工资;劳动者未付出正常劳动的,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准支付生活费。

  但是,如员工在单位放假之前已经申请并获得批准有假期,应当作如下调整:

  (1)员工之前已经申请事假的,则该事假应当撤销,纳入公司正常放假(包括国务院延长的假期在内)处理。

  (2)员工之前已经申请病假的,若该病假超出公司放假安排的,则公司可继续执行病假待遇,若该病假假期在公司放假期内的,建议按照公司放假处理。

  6.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口罩吗?如不能提供,员工可以拒绝上班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但对于一般行业的企业而言,口罩并不是单位必须要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

  所以,一般行业及岗位的员工不能以单位未提供口罩为由,拒绝上班工作。但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第二条(三)指导规范用工管理,“对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要指导企业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积极动员职工返岗”。因此,对于积极返工的员工,在不能自行供给口罩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给予支持,主动提供,以保证防疫期间员工的人身安全,也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和爱护,有利于员工安心工作。

  7.企业员工能否拒绝在政府公布的复工日期后复工,如员工拒绝到岗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怎么处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第二条中规定,“对不愿复工的职工,要指导企业工会及时宣讲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指导企业依法予以处理。鼓励企业积极探索稳定劳动关系的途径和方法,对采取相应措施后仍需要裁员的企业,要指导企业制定裁员方案,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所以,如并非由于疫情防控措施、自身疾病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岗工作的,用人单位劝导无效的,可以根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按照法定程序对员工予以处罚。

  8.对于因疫情原因未及时回公司上班的员工,应如何处理?

  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回单位上班的职工,其未能及时返司的原因可能是在隔离,或在治疗,或因疫情而无法乘坐交通工具(如湖北多地航班、火车停运),则应当分别对待,不可一刀切。

  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回单位上班的职工,单位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安排加班劳动者补休以及鼓励员工无薪事假。其中,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单位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单位应当按照当地规定支付基本生活费,如北京的规定是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执行工作任务的出差职工,因疫情未能及时返回单位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单位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9.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的,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需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进行综合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所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的,不属于工伤。

  10.企业如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停工的,员工工资该如何支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之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11.用人单位可否拒绝曾患病的员工回单位上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中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所以,如果员工已经治愈或已排除传染病嫌疑,用人单位不可以此拒绝其回单位上班,这种行为涉嫌用工歧视。

  12.对于劳动纠纷,受疫情影响无法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仲裁,或仲裁机构难以在法定期限内审理案件,应如何处理?

  根据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通知,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三条规定,可以分以下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时效中止。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审限顺延。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13.对于劳动纠纷,受疫情影响涉及诉讼时效,应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通则》《民法总则》等相关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虽然有疫情的存在,但并不代表全部合同的履行都发生了不可抗力,故应当收集证据以证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因疫情这种不可抗力事件,且发生在诉讼时效6个月内的,则可主张不可抗力而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三、复工复产期间政策指南

  ——政策扶持篇

  (一)财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多条政策,政策涉及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与物业服务企业相关的主要有以下条文: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四、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一、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一、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二、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此上述公告之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物业服务企业,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

  (二)企业扶持政策

  目前已有部分地区出台了疫情期间对物业服务的补贴政策。比如深圳市、杭州市等地明确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在管面积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给予两个月补助。湖北省对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住宅小区在管户数每月15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财政补助。成都市规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独立法人物业服务企业可获30%不超过10万防疫物资补助。

  海南省对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在管户数每户10元/月的标准补助给企业两个月,还要求切实保障物业防疫物资供应。将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防疫物资纳入全省防疫物资统筹分配范围,通过集中配发、特许优先购买等方式,充分保障物业防疫物资供应。浙江省多条新政支持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要求各地要积极帮助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当地政府争取相应补助,争取按照生活服务类标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环卫、公交、物业等行业公租房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减免1至3个月租金。以及对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及运营管理单位因疫情防控额外产生的物资采购、人员成本等费用支出予以适当补助。

  其他地区虽未明确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扶持政策,但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适用各地政府对企业的各大支持政策。比如上海市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减轻企业负担若干政策的通知》,明确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调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以及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四川省《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从减负、金融、财税和稳岗各个方面给予企业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把握好当地对企业的扶持政策,尽力降低疫情对自身的影响,以度过此次疫情的难关。

  四、复工复产期间政策指南

  ——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1.增值税方面

  (1)作为物业服务企业,2020年2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进一步延长到28号之后,增值税专用发票勾选确认的期限是否也会延期?

  答: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27号)规定,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将进一步延长至2月28日,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用途确认的期限也相应延长至2月28日。

  (2)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9号)文件免征增值税如何开具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和9号公告有关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

  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本公告规定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

  (3)在疫情期间,物业服务企业买来发给员工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水,酒精等防护用品,买的时候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部分进项是否适用“用于集体福利”而无法抵扣?

  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在疫情期间购买的口罩、酒精等防护用品,属于特殊时期的劳保用品,取得合法有效扣税凭证的(所谓合法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门发行的行政性票据),财务上可以列入员工的集体福利,在疫情期间,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例:某物业服务企业为员工购买口罩5万个,价值11.3万元,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注明价款10万,税款1.3万,那么,该购买口罩取得的进项1.3万,可以在企业申报的销项税款中进行抵扣。

  (4)疫情期间,物业服务企业为了公共区域消杀消毒所购买了防疫物质,但是拿不到增值税发票,这种情况还能以什么凭证做增值税的扣除?

  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疫情期间购买的口罩、酒精,防护服,消毒水,护目镜,体温枪等防护用品,属于特殊时期的劳保用品,取得合法有效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

  (5)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是不是要先办理增值税免税备案手续才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纳税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和第9号文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2.企业所得税方面

  (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一、二、三条中提到的物品和货物是否有具体范围?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一、二条涉及所得税捐赠什么物品可以享受全额扣除政策的问题。根据2020年9号文件规定,企业和个人只要通过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捐赠,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并且这些捐赠的用途是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即可享受全额扣除政策。即税收政策只强调捐赠的用途,而不限制捐赠了什么物品和货物。

  (7)物业服务企业和员工个人发生符合条件的捐赠,全额扣除时,应纳税所得额不足以扣除,超过部分是否可以结转?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文,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全额扣除。如果出现亏损的,不足抵扣,可以按照规定亏损正常结转。个人所得税方面,在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政策框架下,尚无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相关规定。因此,个人捐赠是不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

  (8)疫情期间,物业服务企业为保障员工的自身安全给员工发放的购买口罩的费用,能否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公司给员工购买防护物品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直接发放现金补贴,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例:某物业公司在疫情期间,按实际使用量和口罩市场价,规定给每个员工发放200元/人的现金,员工300人,用于员工购买口罩防控疫情,共计费用6万元。在财务上可以列支员工的福利费开支,按扣除比例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个人所得税方面

  (9)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请问这个文件里的“药品”“医疗用品”“防护用品”都包含什么内容?

  答:考虑到药品、医疗用品、防护用品种类很多,政策上难以将他们一一正列举,因此原则上,只要是与防控疫情直接相关的药品、医疗用品、防护用品物资,如口罩、护目镜、消毒液、手套、防护服等,都可以享受财税2020年10号公告有关免税的规定。

  (10)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问题,涉及的征管、政策问题是否可以参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执行?如:单位员工把捐款给公司,由公司统一捐赠,个人怎么在计算个税时候税前扣除?个人捐赠的口罩等防护用品如何确认金额?

  答:可以参照,本次疫情个人捐赠全额扣除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执行,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

  例:某物业服务企业在此次新冠肺炎期间,组织员工向某基金会捐赠人民币10万,其中公司捐赠7万元,员工张三个人捐赠1万,李四捐赠1.5万,王五捐赠5千元,某基金会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收据,金额10万元,那么员工张三等可以在计算个税时,可以凭据以上票据进行税前扣除捐赠的金额。

  (11)在疫情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和员工购买并捐赠的口罩防护服等防护用品,按照什么金额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答:个人在享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捐赠全额扣除政策时,具体操作办法应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执行。根据财税2019年第99号公告规定,捐赠口罩、防护服等物资的,应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捐赠额,享受税前扣除政策。同时,根据公益捐赠的有关制度要求,接受物资捐赠的公益性社会组织会按照相应的办法确认捐赠防护用品的市场价格。如,在个人购买物资的时间与实际捐赠的时间很接近的情况下,公益性社会组织会按照购买价格确定物资市场价格。需要说明的是这个市场价格会取得捐赠者的确认。因此,捐赠者可以按照与公益性社会组织确认的物资市场价格确定捐赠额。

  (12)物业服务企业的员工和公司法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疫情防控的地区进行了捐赠,由于公益性社会组织因故无法及时开具票据,但承诺过一段时间再开具票据,这样情况还能享受个税扣除政策吗?

  答:可以,个人在享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捐赠全额扣除政策时,具体操作办法应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执行。根据财税2019年第99号公告规定,如果个人在捐赠时不能及时取得捐赠票据的,可以暂凭捐赠银行支付凭证享受扣除政策,并在捐赠之日起的90日内取得捐赠票据即可。

  4.社保和医保及住房公积金方面

  (13)疫情期间,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是否有相应的缓交免交方面的措施和政策?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以下简称11号文件)的规定,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份可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可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征期不超过3个月,也就是说减征政策可以执行到4月份。湖北省对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可免征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各地的减免政策统一从2020年2月开始执行,不得延后执行,终止月份按各省份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14)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执行期限?

  答:各地的减免政策统一从2020年2月开始执行,不得延后执行,终止月份按各省份具体实施办法执行。各地确定的减免政策执行月份要连续连贯,执行期限的合计月数不得突破11号文件规定的上限。具体来说,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份可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可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征期不超过3个月,也就是说减征政策可以执行到4月份。湖北省对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可免征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

  各地的减免政策要严格界定为费款所属期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参保单位补缴减免政策实施前的欠费,预缴减免政策终止后的社会保险费,均不属于此次减免政策范围。

  (15)此次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企业采取了差异化政策,具体适用对象是怎么划分的?

  答:此次出台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除湖北省外的其他省份可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可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湖北省可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大中小微型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

  (16)物业管理行业划型标准是什么?

  答:确定企业划型是精准实施减免政策的前提。按照工信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规定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企业划分类型。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尚未明确的,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是根据企业现有参保登记、申报等数据按现行标准进行划型。二是现有数据无法满足企业划型需要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企业分支机构按其所属独立法人的类型划型。参保企业对划型结论有异议的,可提起变更申请。政策执行期间,新设企业要按时办理参保手续,各地要对新参保企业及时做好划型,确保其按规定享受相关减免政策。

  (17)有的参保单位2月份已经缴纳了三项社会保险费,得知所在地区实施了减免政策后,能否退还2月份应减免的单位费款?

  答:对于已征收2020年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地区,要重新核定参保单位应缴额,准确确定减免金额。对于减免部分的金额,优先选择直接退费。对于中小微企业,各地可按程序批量退费,参保单位无需提交申请或报送相关资料;对于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会充分尊重单位的意愿和选择,可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也可退回。

  (18)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是否可以申请缓缴?缓缴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包括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

  (19)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将于2020年4月30日到期,许多企业比较关心到期后这一政策是否会延续?

  答:将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具体实施方案由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0)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期间,是否影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续?

  答:减免政策执行期间,不会影响人员正常流动,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关系转移接续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其中,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仍按缴费基数12%的比例转移统筹基金。

  (21)此次阶段性减免政策力度大、范围广,是否会对社保基金运行及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产生影响?

  答:此次阶段性减免政策是在充分考虑三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和基金结余的基础上制定的,总体上基金支撑能力较强,减免政策实施后可保证制度及社保基金正常运行。各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确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此外,将继续推进社会保险的省级统筹工作,继续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2020年的调剂比例提到4%,以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

  (22)各地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执行期限?

  答: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效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明确规定,实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地区,政策执行的起始月份统一为2020年2月,不得延后,执行期限的合计月数不得超过5个月,具体终止月份按照各统筹地区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减征政策界定为费款所属期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单位补缴减征政策实施前的欠费、预缴减征政策终止后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均不属于此次减征政策范围。

  (23)有的参保单位2月份已经缴纳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得知所在地区实施了阶段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后,能否退还2月份多缴的单位费款?

  答:在实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地区,对于2020年2月已经征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相关部门将重新核定参保单位应缴费额,准确确定减征部分的金额。减征部分的金额,优先选择直接退费。相关部门按程序依职权批量发起退费,无需缴费人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如参保单位愿意,也可冲抵以后月份的单位缴费。

  (24)住房公积金方面,是否有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

  答: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提出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要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职工,特别是对一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来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同样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

  一、物业公司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传染病是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一类疾病。中国目前的法定传染病有甲、乙、丙3类,共37种。常见的传染病主要有流行性感冒, 霍乱、鼠疫、肺结核, 血吸虫病、沙眼,狂犬病等;主要传播途径有呼吸道传播、消化道传播、血液传播、体表传播等。

  传染病疫情的特点是有病原体,有传染性和流行性,感染后常有免疫性。有些传染病还有季节性或地方性。传染病的分类尚未统一,有些按病原体分类,有些按传播途径分类。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传染病疫情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公司、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处应当持科学客观的态度,以政府相关卫生防疫机构为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传染病疫情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加大建筑区划内的环境维护和宣传力度;

  传染病疫情事件的预防和紧急措施:

  (一) 传染病的预防应采取以切断主要传播环节为主导的综合措施。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必须具备3个环节,即传染源(能排出病原体的人和/或动物)、传播途径(病原体传染他人的途径)及易感者(对该种传染病无免疫力者)。若能完全切断其中的一个环节,即可防止该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各种传染病的薄弱环节各不相同。在预防中应充分利用。除主导环节外对其他环节也应采取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预防各种传染病。

  (二)在传染疾病高发期,公司、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处应当加强环境维护力度,对建筑区划内及周边进行定期消毒处理,开展灭鼠、灭蝇、灭蚊等工作,阻断传染疾病传播途径。

  (三)定期联系相关卫生防疫机构,在建筑区划内开展传染性疾病防治宣传,使业主使用人了解基本的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公司、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处相关从业人员应注意多了解传染性疾病预防和处理的相关知识,树立忧患意识,发生疫情时,应在保障自身不被传染的前提下,开展防治工作。

  (五)当发现传染性疾病或者疑似出现传染性疾病,公司、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处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及时报告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六)建筑区划内若出现经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认的疫情后,公司、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处应当在相关机构的指导下协助开展工作。

  (七)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下,将建筑区划内发生的疫情情况、防治措施以及注意事项,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所有人员,做好防范措施。

  (八)协组相关部门对疫情感染区域进行隔离,设立警戒,禁止人员进去。

  (九)根据相关机构的指导使用相应的药剂对疫情感染区周边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十)疫情期间,随时了解收集疫情防治最新信息,并向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发布。

  (十一) 在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权威的信息宣布疫情得到消除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组织环境维护人员对相关区域进行彻底消毒。

  (十二) 在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解除警戒,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

  二、物业公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操

  (一)清洁消杀要求

  1、公共服务区域每天消毒1-2次,包括不限于:卫生间、更衣室、休息室、会议室、走廊、水龙头、门把手、电梯及按钮等区域或物体表面,使用5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拖拭(擦拭)消毒;有污染时使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

  2、制作“本区域已消毒”的临时标识,标识底端空白处预留数行消毒时间、责任人签字栏,张贴于主要客户及员工活动的区域。例如:

  3、在小区入口、电梯等位置配置免洗的手部消毒液,张贴标识,提醒客户及员工积极进行手部消毒。

  (二)人员防控要求

  1、项目应储备红外测温仪,根据疫情进展配置在人流出入口。使用前应充分与客户沟通取得其同意,外接商务项目应提前报备甲方,自有项目应取得区域总批准。

  2、所有密切对客服务人员,如大堂保安、前台客服、客户区域清洁人员等,在工作时应佩戴好防菌口罩。

  3、项目可采购一批防菌口罩,提供给特殊情况下急需的人员使用。其他客户群体,应提醒其自购和进行防范。

  4、每日班组会议前,各员工应主动申报自己是否有无“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如有疑似病例,应立刻按应急要求处理。

  三、成立现场疫情应急防范小组

  1、应急小组需包括通讯指挥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现场救援组等,确定各组成员和职责分工,事先应对参与应急的全体成员进行应急流程培训,并进行现场演练,相关应急活动应在保证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2、如项目出现疑似病例:

  ?区域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应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集团公司,外接项目需同步上报至甲方。

  ?通讯指挥组由中控室人员参与,负责收集应急各环节进展信息,及时传递至各应急分队。应急启动后,中控室应在第一时间内联系120或当地疾控中心救援。

  ?安全保卫组立刻对病例所在楼层进行警戒隔离、安排人员巡楼检查有无同类情况,同时在外围进行警戒,劝导无关人员不要进入敏感区域。

  ?后勤保障组准备好备用口罩、测温枪、担架、防护服(如有)等应急物资。在征得甲方或上级部门允许下,发布“疑似病例通知”,通知客户及员工进行体温自测,同时通知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进行14天医学隔离观察。

  ?现场救援组负责引导120车辆进入,协助进行疑似病例转移。然后再次对有污染区域进行重点消毒。

  ?现场应急人员均需佩戴好防菌口罩。

  ?信息发布应由总指挥或其授权人员进行,其他应急成员不得通过任何渠道向外发布信息。

  四、消毒片使用方法及推荐品牌

  (一)健之素牌消毒泡腾片

  1.使用方法:每片1g加水0.4-1kg(80-200mg/L),溶解后浸泡、擦拭、喷洒,用喷洒的方式是消毒液于被消毒物体表面接触10分钟。

  2.适用范围:用于饮水、物体表面和空气消毒。

  3. 规格

  A:片重0.65g/片每片有效氯250mg;

  B:片重1.25g/片每片含有效氯500mg。

  4. 消毒剂使用方法:本使用方法是按照B片重1.25g/片的含氯量500mg规格进行配比,如使用A片的规格,数量上请加倍。

  4.1 洗手间消毒除臭除味:使用浓度200mg/L[1片(1g)兑500g水]喷淋、擦洗10-30分钟。即每500 ml自来水加一片健之素,溶解后用抹布对洗手间所有设施擦洗10-30分钟,滞留5分钟后用清水清洗干净(注意滞留时间过短达不到消毒作用)。

  4.2 物体表面消毒:适用于台面、电梯、家具、门把手、餐具、茶具、桌布等消毒:使用浓度50㎎/L[1片(1g)兑2000g水]浸泡、擦拭5-10分钟即可。即每2000 ml自来水中加一片健之素,溶解后用抹布浸满消毒液,擦拭消毒。滞留5分钟后用清水清洗干净。

  4.3 公共环境、办公室消毒:使用浓度100-150mg/L[1片(1g)兑666-1000g水]喷淋、擦洗10-30分钟即可达到消毒除臭除味效果。喷药剂量需15-20ml/M3。

  4.4 地面、墙面、浴室、食堂消毒:每2000 ml自来水中加一片健之素,溶解后喷洒,冲洗或拖擦。滞留10分钟后用清水清洗干净。

  4.5 拖把、毛巾消毒:墩布桶内放2-3片,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注意对有色织物有轻度的漂白作用。

  5. 注意事项

  5.1 如果使用的健之素是250mg规格者,数量应加倍;用于布类、物体表面、污物消毒的消毒液应现配现用;

  5.2 消毒液配制时,先加水后加药片;

  5.3 各区域使用消毒剂清洁时每天不得少于两次。

  (二)84消毒液:84消毒液是一种以次氯酸钠为主的高效消毒剂,主要成分为次氯酸钠(NaClO)。无色或淡黄色液体,且具有刺激性气味,有效氯含量5.5~6.5%。

  1、84消毒液有一定的刺激性与腐蚀性,必须稀释以后才能使用。一般稀释浓度为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即1000毫升水里面放2到5毫升84消毒液。浸泡时间为10到30分钟。被消毒物品应该全部浸没在水中,消毒以后应该用清水冲洗干净后才能使用。

  2、84消毒液的漂白作用与腐蚀性较强,最好不要用于衣物的消毒,必须使用时浓度要低,浸泡的时间不要太长。

  3、84消毒液的失效原理与消毒原理是一样的,因此盛消毒液的容器必须加盖盖好,否则生成的HClO会分解(2HClO=光照=2HCl+O2↑),达不到消毒的效果。

  4、不要把84消毒液与其他洗涤剂或消毒液混合使用,因为这样会加大空气中氯气的浓度而引起氯气中毒。

  5、消毒液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我们在购买与使用时要注意生产日期,放置太久其有效氯含量下降而影响消毒效果。

  6、本品对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应戴手套,避免接触皮肤。

  7、本品对金属有腐蚀作用,对织物有漂白作用,慎用。

  8、使用方法:一般物体表面(洗手间、马桶、物体表面)和公共场所环境(下水管道、垃圾桶、沟渠)用原液按照1:29的比例兑水(半桶水倒入4个瓶盖原液),浸泡20分钟后拖地、擦拭或用喷壶进行喷洒。滞留10分钟后用清水将物体表面和地面等清洁干净。

  特别要求:

  1、相关应急动作请各项目即日起至疫情警报解除日,持续执行。具体应急动作项目需根据自身情况及甲方要求进行调整和部署。

  2、疫情期间,请各项目假期值班负责人反馈每日进展信息至各区域品质,节后由项目经理反馈。每日18:00以区域为单位,提报至XXX处。

  3、反馈信息包括:

  (1)项目开展防范的动作描述、图片。

  (2)如出现疑似病例的应急动作,可按特别事件上报方式处理。

工厂复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3

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各项工作, 应对各项紧急突发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 成立防控工作机构

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由单位负责人担任小组组长, 具体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察督办。

相应成立人员管控, 环境消毒, 疫情宣传,物质储备等工作小组, 明确职责分工, 责任到岗, 任务到人。

二、 开工时间

本单位开工时间定于*月 *日(农历正月 *日), 在此期间管理人员按值班顺序到单位进行值班, 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疫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劝返开工前到厂人员。

三、 防护措施

(一) 保卫检查

1、 抽调人员组成保卫检查组。

2、 保卫检查组配备以下设备

3、 复工前必须对员工进行全员健康排查。

4、 任何进入本单位人员, 必须佩戴口罩。

5、 配置电子体温计, 任何人员进入本单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限制体温超过 37. 3℃的人员进入。

6、 对进入本单位的外来人员进行记录, 包括姓名, 来源地、 体温情况、 联系方式等。

7、 对进入本单位车辆使用 200ppm 消毒水进行喷雾消毒。

(二) 对外业务管理

1、 与客户进行反馈开工时间及订单安排。

2、 与近期来访客户进行沟通, 取消近期来访事宜, 待疫情过后再行安排。

3、 与生产环节沟通好开工后的发货计划及物料包材事宜。

(三) 生产管理

1、 开工前对员工进行统计, 本地员工、 外地员工人数, 及员工亲友、 周边有无发热、 疫情等, 如有发热或疫情的, 劝其在家积极治疗, 并做好自我隔离。

2、 开工后每天上午、 中午对进入车间员工进行体温检测, 体温超过 37. 3℃的, 送医院或发热门诊进行治疗, 待康复后才能返厂上班。

3、 每日对生产区域地面墙壁, 使用 200ppm 次氯酸钠进行喷雾消毒, 车间每日班后对更衣室、 工作间进行臭氧消毒。

4、 每日将车间内员工体检检查情况, 特别感冒发烧人员, 上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直到疫情结束。

5、 门岗人员严格管理员工进入车间前戴好医用口罩, 并对手部消毒(150ppm 消毒水浸泡 30 秒或用 75%酒精喷洒), 不能严格消毒人员, 禁止进入车间。

(四) 食堂管理

1、 食堂内工作人员, 每日进行体温检查, 体温超过 37. 3℃, 送医院或发热门诊进行治疗。

2、 食堂工作人员, 每日工作前, 戴好医用口罩, 并对手部消毒(150ppm 消毒水浸泡 30 秒或用 75%酒精喷洒)。

3、 食堂工作人员, 每日在 9: 00、 14: 00、 19: 00, 对地面、 桌面使用 200ppm 消毒水进行喷洒。

4、 食堂工作人员, 每日在 9: 00-11: 00, 14: 00-16: 00, 对食堂进行开窗通风 2 小时, 或根据天气自行调节开窗时间;

5、 食堂内餐具: 不锈钢碗、 盘、 筷子, 每日早中晚, 对清洗后餐具进行高温消毒(100℃消毒 20 分钟)。

6、 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服、 手套使用 150-200ppm 消毒水做好清洗消毒。

(五) 采购管理

1、 提前联系原辅料、 包材等系列物资的库存及采购, 充分考虑疫情导致的运输时间的延长或者不能到货情况。

2、 提前采购酒精、 次氯酸钠, 因市场急缺, 可能会增加采购难度, 需进行储备。

3、 联系医用口罩、 一次性手套的购买, 最大限度保证生产加工需要。

4、 提前通知外来车间进入厂区, 主动接受消毒措施, 否则不予进入。

(六) 办公后勤管理

1、 设置隔离观察室, 有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的员工, 已经返工的, 要求其居家隔离或在本单位设置的隔离留观室进行 14 天的隔离观察。

2、 配备足量的体温计、 消毒液、 口罩等防护用品。

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 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

3、 办公后勤全员佩戴医用口罩, 进入办公区进行手部 75%酒精喷洒消毒。

4、 坚持每日大扫除, 工作场所、 员工宿舍、 员工食堂勤通风,门厅、 会议室、 楼道、 电梯、 卫生间、 食堂等公共场所勤消毒。

5、 公司内的大规模会议、 聚餐、 来访、 培训全部取消, 尽量采用视频会议等进行沟通。

6、 在单位入口、 宣传栏、 车间入口、 食堂、 宿舍楼, 张贴疫情防护常识。

7、 设置一次性口罩专用垃圾桶进行定点回收, 进行消毒水喷洒后废弃。

8、 疫情期间停止不必要的出差活动, 使用电话、 微信等办理。

四、 发生疫情应对措施

1、 隔离。

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 乏力、 干咳等) 和异常情况的, 保卫检查组立即对疑似病例进行单独隔离。

2、 报告。

隔离疑似病例后, 保卫检查组立即向本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领导小组要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3、 送诊。

疑似病例发病前 14 天如有湖北居住史或旅行史的, 保卫检查组可联系定点收治医院进行收治; 其他地区的送就近发热门诊进行观察治疗。

4、 排查。

全面排查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并对其进行单独隔离观察 14 天。

5、 消毒。

聘请具有资质的消杀(毒) 公司对疑似病例宿舍、 工作场所以及其活动过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

6、 轮休或停工。

如一次性出现多人发热, 视情况采取轮休或停产停工措施, 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 分散防护。

领导小组配合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中心) 介入调查, 作好防护工作。

7、 封闭。

如陆续出现疑似病例, 实行全面封闭, 全体本单位员工禁止外出。

领导小组配合各级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中心) 介入调查, 作好防护工作。

8、 配合调查。

出现疑似病例, 全体人员需积极配合调查, 帮助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摸清疑似病例流行病学史, 将疫情扩散风险降至最低。

篇二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 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 农业农村局党委会统一部署, 为提高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能力和水平, 规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普及防治知识,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减轻直至消除危害, 保障全体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 特制定本预案。

一、 总体目标

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 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使全体职工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 增强防范意识。

做到早发现、 早报告、 早隔离、 早治疗, 集中救治。

坚决控制疫情的传播、 蔓延, 保障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 维护我局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 组织管理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负责指挥、 组织、 协调、 部署和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具体工作。

组 长: xxx

副组长: xxx

下设内部人员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农贸市场动物屠宰规范化管理指挥部分别由 xxx 担任指挥长, 分别具体负责。

三、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点

(一) 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防控责任。

(二) 加强正面宣传, 注意舆论导向。

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可防、 可控的宣传力度,普及传染病防控基本知识, 让全体职工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预防知识。

密切关注疫情动态, 正确引导舆论, 严防炒作, 确保安全稳定。

设立疫情防控办公室。

(三) 加强应急准备, 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随着疫情发展散发的可能性在不断增加, 疫情防控办公室依据本单位情况完善应对预案, 积极采购储备防控物资(75%酒精、 口罩、 84消毒液) 发现异常, 及早报告, 适时启动预案。

农业农村局设置二个隔离房间(小会议室和大会议室), 作为疑似人员的留观室, 适时向上级领导申请其他隔离房间。

(四) 针对疫情全面培训。

对全体职工开展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知识培训, 并做好办公环境中的防范工作。

提高防控意识, 增强抗病能力,休息时间尽量少去公共场所, 有其它疾病就医时, 尽量少去已经有疫情发生的医院就诊。

建立预检制度, 加强疫情的报告工作。

(五) 加强预检工作。

了解职工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 有无哺乳动物、 禽类等接触史, 尤其是野生动物接触史, 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当发现有上述接触史的发热人员时应立即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建立全体职工疫情防治工作每日汇总表, 立足早发现、 早报告、 早隔离、 早治疗。

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的就诊病例, 及时上报, 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保护健康人群。

本单位所有人员有义务及时报告家属或密切接触者已经发生的疫情或可疑感染情况。

(六) 防控应对措施。

采取空气消毒和公用物品消毒措施对办公环境、 会议室等进行消毒。

由局疫情防控办公室有关人员, 采用喷洒方式进行空气消毒和“84” 消毒液消毒公用物品等措施对办公环境进行消毒。

四、 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厂复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4

  我们迎来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导致复工时间延长。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希望对你有帮助。

  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一、成立应急小组

  公司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发烧、咳嗽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出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公司所有办公场所,按照领导小组和卫生防疫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二、主要职责

  1、综合管理部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

  2、财务部保障购买应急物资及必需品的资金。

  3、业务部___负责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4、销售部及其他部门保护易感人群,协调公司综合管理部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5、__货场、__货场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根据发展公司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三、预防疫情

  公司各部门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通风工作每天上、下午上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 , 要使用空调,必须定期换气 。

  2、消毒工作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个人要注重个人卫生。

  四、应急对策

  1、疫情一旦发生,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组及时向卫生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应急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工作为重点,安全运行部作为安全归口部门,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综合管理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应急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和工会部门一起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的尽早过去。

  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20〕2号)及《江苏省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20〕3号,以下简称“指南”)等文件要求和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安排,现就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做到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主要内容

  (一)复工时间节点

  各地各部门要监督企业坚决落实省政府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和我市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告要求,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无新增返通人员,继续生产不会造成人员流动的企业,必须报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审核,经同意后,可以在维持原有生产规模且不新增加员工的基础上继续生产,同时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特殊情况且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需提前复工复产的企业,如涉及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须向所在地政府(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企业复工标准

  企业在复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产复工

  1、机制建立到位。企业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建立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信息报告人,明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制定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疑似病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观察措施和送医治疗等预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返通前半个月内活动轨迹进行细致排查,认真填写《返通员工行程登记表和承诺书》(详见附件1),坚决劝阻省外重点疫区的职工在疫情结束之前回厂工作,对去过重点疫区的返厂员工要排查其抵通时间,按规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口罩、红外测温仪、消毒水、消毒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所在地政府(管委会)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

  4、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红外测温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工复产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复工前对工厂进行彻底消毒、复工后每天进行消毒;食堂禁止宰杀活畜禽,餐具实行消毒,注意食物安全卫生。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测量体温并保留检测记录。

  5、宣传教育到位。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为员工准备防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并组织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员工个人疫情防控意识。

  (三)复工审核流程

  各地要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复工方案,落实防疫措施,力促早日复工。

  2月10日前,企业复工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20〕2号)精神,逐级进行审批;2月10日后,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3日(自然日)向所在地企业防控组申请报备,各地各级企业防控组要积极帮助企业完善复工手续,加快审批流程。企业申请复工的受理审核流程如下

  1、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申请报备;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向所在乡镇(街道)、园区企业防控组申请报备;

  2、企业向所在地企业防控组上报复工申请和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2);

  3、接到申请后一日内,企业所在地企业防控组对照“五个到位”复工标准,对企业现场和方案进行检查,符合复工标准的,批准复工。所在县(市)、区对复工程序有特殊要求的按各地规范程序执行。

  (四)复工前期准备

  1、健全工作机制。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须成立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实施检疫查验、健康防护、安全复工,制定本单位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在响应期内常态化进行员工疫情防控、环境消毒、防疫宣传、物资准备等方面工作,确保企业疫情安全防控措施做到位。未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的,不得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下设员工回流统计组、每日诊断隔离组、厂区宿舍消毒组、疫情宣传教育组、防护用品保供组、食堂食品安全组等6个小组,明确专人任小组长,对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不得复工。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企业要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2、落实防控措施。企业应在拟复工前,按照指南和复工标准做好信息告知、组织动员、健康排查、物资准备、方案制定,组织员工提前开展连续性的防控监测防疫工作,建立日报制度并形成台账(详见附件3),复工后每日向所在地企业防控组报告,没有变化的实行“零报告”。参与复工生产的员工需追溯满14天每日监测无异常,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申报复工。企业应及早研判生产和市场形势,合理安排复工日期。2月10日前除防疫、安全必须人员外,其他人员不进入厂区,外地员工不提前返厂待命。企业应加强员工管理,组织员工执行防疫措施,下班后员工居家封闭管理,减少聚集性活动,做到活动轨迹清晰可控。

  3、明确防控职责。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地政府(管委会)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员工向企业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各地企业防控组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企业将各项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五)复工后期督查

  企业复工后,各地企业防控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疫情防控隐患的督促整改,存在重大隐患风险的提请相关职能部门作出停产整改决定。各在产及复工企业要严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底线,不得违反或降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标准。

  三、其他事项

  (一)建立派驻联系制度

  各地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派驻联系复工企业制度加强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以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整治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各级机关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按照“指导、督促、服务”三结合要求,进一步“优服务、防疫情、促发展”,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服务企业保障生产经营,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强化部门整体联动

  市工信、商务、住建、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市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要帮助复工企业协调防疫物资保障;市人社、工信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情况,协调解决缺工问题;市卫生健康、公安、工信、商务、交通等部门要强化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和健康信息。

  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1 总则

  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生产、生活区域新冠疫情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工作基本原则

  本预案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善待生命”的原则,以疫情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防控疫情、保障生产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公司内不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安全有序的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 危险源辨识

  1 职工放假、出差途中前往或途径疫区被感染。

  2 职工放假、出差途中通过接触被感染人员导致被感染。

  3 外来人员带来传染病源。

  2新型冠状病毒特性

  1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特性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β属) ,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为2019-nCoV)。

  2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划分,本次新冠病毒为乙类疫情,按最高管理等级甲类管理。

  3 临床表现主要为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急性呼 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

  4 前期绝大多数病例有武汉市华南海鲜市场暴露史,后期继发的绝大多数病例均为武汉人员或有武汉相关人员接触史或直接与病患有接触,少儿相对不易感染。

  5 预后情况绝大多数病患预后情况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病情危重者以老弱为主。

  4 突发疫情事件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

  公司内生产、办公、生活区域。

  4 事件分级

  1 重大事件进入过公司人员或公司内部人员被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 一般事件与病患者有接触史的人员隔离期未满14天进入公司内,或公司内人员出现相关症状(未确诊)。

  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 应急指挥机构

  1 应急指挥部

  成立“新冠疫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分管副总担任。应急指挥部职责如下

  a、高度重视疫情的危害性,密切关注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及时研判并做好生产经营活动决策部署。

  b、审批应急工作小组应对和处置方案,确保资源保障。

  c、关注所在单位员工及家庭疫情情况,对有关困难员工采取救助措施。

  d、做好节后复工部署,摸排清楚员工节日期间涉及紧密接触的隔离安排,避免内部传染。

  2 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在公司疫情指挥部下设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担任,下设应急统筹、应急资源保障、应急协调管理三个单元,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工作职责

  a、密切关注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建立逐级汇报机制;

  b、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制定具体应对和处置方案;

  c、摸清所在部门、车间员工及家庭疫情情况,实行一事一报机制;

  d、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提出节后复工建议方案;

  e、收集出入疫区人员、出现流感症状人员信息并每日向领导小组汇报;

  f、督促全面开展生产、办公、住宿等场所的消毒工作;

  g、为员工配发有效的防护口罩,宣传正确的病毒预防措施;

  h、每日对所有员工监测一次体温并做好记录,直至疫情全面被消灭。

  其它主要单位职责

  2 各部门、车间职责

  1复工前做好本部门、车间员工情况摸底工作,着重了解员工节假日出行情况,有无武汉等疫区及相关人员接触史,有无病患接触史,有无疫情相关症状,并及时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备。

  2复工后做好本部门、车间员工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员工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和措施。

  3 出现紧急情况立即上报,并做好现场管控。

  4 控制不必要的外来人员进出,若有必要,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 生产保障部

  1 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公司正常生产的必要物资供应。

  2 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劳保用品、消毒药水等必要物资的采购。

  3 做好水电气供给保障工作。

  4 综合管理部

  1督促安保人员做好外来人员管控工作,及时发现疫情的苗头。

  2督促保洁人员同时做好卫生清扫和消毒杀菌工作。

  2负责后勤保障,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3食堂采买要避开病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4负责对住宿部区域的员工进行监督检查。

  5安排专人负责公司门口的监测设备如红外线温度仪等的监控记录。

  6准备应急时的车辆调用、确保及时有效出车。

  5其他部门职责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应急指挥部命令,做好应急配合工作。

  6全体员工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公司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2及时如实上报个人疫情接触信息和身体异常情况。

  3发现身边人员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主动上报。

  6 预防与预警

  1 预防

  1 按各部门员工摸底了解情况,安排有疫区或患者接触史的进行隔离14天,无异常后复岗。

  2在公司门岗安排人员对所有进入公司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

  3员工在国家相关部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前必须按公司要求每天佩戴口罩,口罩由公司发放每天两个。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尤其要防备疫情发生地区和可能感染的人员进入厂区,必要进入时使用测温枪进行体温监测无异常登记后佩戴口罩进入,进入后全程必须有人陪同。

  5加强卫生清扫和消毒杀菌工作,一般场所每日消杀一次,人员密集场所每日消杀两次,口罩回收桶每日消杀三次。

  6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饮食卫生,适量运动、注意休息。

  7办公住宿场所应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生活、工作场所干净。

  8勤洗手、勤晒衣服和被褥。

  9取消一切娱乐性活动,尽量避免前往空气流通不畅、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

  10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综合管理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的宣传,使广大员工能及时了解预防知识。

  具体预防处置流程如下

  2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1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 疑似病例所在部门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各部门每天定时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汇报本部门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如有则按处置流程处置。

   2 公司领导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3 发生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后,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在上级防疫部门专家的指导下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甄别、抢救和转运,并予以有效隔离,同时向上级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报告,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统一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治疗医院进行进一步确诊、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

  4制作表格分发到各部门,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人员的体温进行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采取措施。

  5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综合管理部及时将疑似病人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情况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

  6综合管理部督促安保人员对外来人员及时进行摸底排查,尽早发现疫情的苗头,及时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同时做好厂区的卫生监督工作。

  3 预警结束

  疑似病人经医学观察诊断为非新冠疫情,或疑似病人经治疗处理后确认康复,厂区及住宿部经过14天后无新的病例出现。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后发布预警结束通报。

  7 信息报告

  1 本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2 当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时,应立即报告部门主任。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

  3 部门主任接报告后,立即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和公司相关领导。

  5 确认异常情况属实后由公司领导指定窗口向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地方卫生部门报告。

  6 突发事件发生后,以上所有流程报告间隔每级不得超过1小时。

  7 外部机构的联系方式。

  1 急救电话120 报警电话110

  2 兰州市疾控中心0931*******

  8 应急响应

  1 响应分级

  1 发生一般事件,由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为负责人。

  2 发生重大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为负责人。立即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立即向疾控中心及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并配合相关工作。

  2 响应程序

  1 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接到发现突发事件报告,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判断应急响级别。

  2 二级响应马上到现场确定情况,情况属实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马上确定病患是否已经送至医院就医,通知综合管理部对密切接触病患的人员进行隔离,在宿舍设置隔离室,并联动其他各部门,密切关注事件的发展趋势,做好公司日常生产工作,并根据事态的发展确定是否启动应一级响应。

  3 一级响应立即向疾控中心及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并配合相关工作,后续工作由政府指挥安排。

  3 应急处置要点

  1参加处置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有条件的应该佩戴防护面具或护目镜

  2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公司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3发现人和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患者碰触或使用的一切物品。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人员当天活动的室内场所及接触过的物品、食物等,经应急指挥部同意行政事务中心通知安健环部先行隔离,为医疗机构人员调查取证保存原始材料。未经应急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

  4考虑发现人有被传染的可能,在公司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到达后,发现人简要汇报相关情况,并根据应急指挥部安排,执行预防传染他人的隔离措施。

  5应急处置过程中,其他人员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患者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6发现疫情部门应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同时做好生产人员安排,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7处置人员带好防护用具,做好自我保护工作,对所发现的疑似病人,按有关规定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联系或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诊断、治疗和转运。转运时要用医疗机构的专车将病人转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将发病情况,诊断或疑似诊断(病历)向收治医院详细介绍,帮助收治医院在最短时间内明确诊断,及时治疗。

  8综合管理部根据专业医疗机构意见,安排人员选择合适的药品,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宜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采取其它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2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联系地方疾病控制中心等相关防疫部门对感染区域及公司其他部门进行消毒。

  9行政事务中心配合上级防疫部门调查、登记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史;对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集中隔离或者分散隔离的方法进行医学观察。

  10综合管理部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在宿舍设置专门的隔离房间,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综合管理部食堂采买要避开病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11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公司各出入口及隔离观察区的警戒工作,隔离区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4 其他处置措施

  1各级领导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公司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各级健康人员要在不被传染的情况下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2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乘坐本公司车辆,随时对公司属车辆进行消毒。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3公司工会及各部门分工会应抽调人力做好患者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

  4各部门接到应急反应的通知后,应按各自的职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按照规定表格内容对所属人员的体温等进行监测,及时发现疑似病例,及时上报。组织排查与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并告知当事人暂时不要与其他人员接触,并自行限制活动范围。

  5当疫情暴发,虽采取措施但不能有效控制时,为保证生产有序进行,对部分健康的运行、检修和管理岗位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5应急结束

  在本公司所辖区域,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14天内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由总指挥或总指挥授权宣布情急情况结束。

  9 后期处置

  1 “突发情况”处置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10 应急保障

  10.1 应急队伍

  应急队伍由甘肃安全谷应急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综合应急编组构成,紧急情况时各编组积极履行自身职责,以及公司指挥领导的其他命令。

  10.2 应急物资与装备

  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生产保障部组织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红外线温度仪等。综合管理部安排小车两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

  10.3 通信与信息

  公司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方式进行。

  10.4 经费

  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负责保障本预案所需应急专项经费,财务部负责此经费的统一管理,保障专款专用,在应急状态下确保及时到位。

工厂复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5

《公司复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本_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cla>< cla>< cla>< cla> 摘要:5.2.2复工后做好本部门、车间员工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员工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和措施,2 公司领导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8.4.5当疫情暴发,虽采取措施但不能有效控制时,为保证生产有序进行,对部分健康的运行、检修和管理岗位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生产、生活区域新冠疫情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工作基本原则 本预案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善待生命”的原则,以疫情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防控疫情、保障生产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
的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公司内不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安全有序的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危险源辨识 3.1.1 职工放假、出差途中前往或途径疫区被感染。

3.1.2 职工放假、出差途中通过接触被感染人员导致被感染。

3.1.3 外来人员带来传染病源。

3.2新型冠状病毒特性 3.2.1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特性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β属 ,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为2019-nCoV)。

3.2.2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划分,本次新冠病毒为乙类疫情,按最高管理等级甲类管理。

3.2.3 临床表现主要为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急性呼 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

3.2.4 前期绝大多数病例有武汉市华南海鲜市场暴露史,后期继发的绝大多数病例均为武汉人员或有武汉相关人员接触史或直接与病患有接触,少儿相对不易感染。

3.2.5 预后情况:绝大多数病患预后情况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病情危重者以老弱为主。

3.4 突发疫情事件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 公司内生产、办公、生活区域。

4 事件分级 4.1 重大事件:进入过公司人员或公司内部人员被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4.2 一般事件:与病患者有接触史的人员隔离期未满14天进入公司内,或公司内人员出现相关症状(未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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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 应急指挥机构 5.1.1 应急指挥部 成立“新冠疫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分管副总担任。应急指挥部职责如下:
a、高度重视疫情的危害性,密切关注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及时研判并做好生产经营活动决策部署。

b、审批应急工作小组应对和处置方案,确保资源保障。

c、关注所在单位员工及家庭疫情情况,对有关困难员工采取救助措施。

d、做好节后复工部署,摸排清楚员工节日期间涉及紧密接触的隔离安排,避免内部传染。

5.1.2 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在公司疫情指挥部下设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担任,下设应急统筹、应急资源保障、应急协调管理三个单元,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工作职责:
a、密切关注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建立逐级汇报机制;

b、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制定具体应对和处置方案;

c、摸清所在部门、车间员工及家庭疫情情况,实行一事一报机制;

d、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提出节后复工建议方案;

e、收集出入疫区人员、出现流感症状人员信息并每日向领导小组汇报;

f、督促全面开展生产、办公、住宿等场所的消毒工作;

g、为员工配发有效的防护口罩,宣传正确的病毒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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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每日对所有员工监测一次体温并做好记录,直至疫情全面被消灭。

其它主要单位职责:
5.2 各部门、车间职责 5.2.1复工前做好本部门、车间员工情况摸底工作,着重了解员工节假日出行情况,有无武汉等疫区及相关人员接触史,有无病患接触史,有无疫情相关症状,并及时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备。

5.2.2复工后做好本部门、车间员工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员工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和措施。

5.2.3 出现紧急情况立即上报,并做好现场管控。

5.2.4 控制不必要的外来人员进出,若有必要,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3 生产保障部 5.3.1 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公司正常生产的必要物资供应。

5.3.2 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劳保用品、消毒药水等必要物资的采购。

5.3.3 做好水电气供给保障工作。

5.4 综合管理部 5.4.1督促安保人员做好外来人员管控工作,及时发现疫情的苗头。

5.4.2督促保洁人员同时做好卫生清扫和消毒杀菌工作。

5.4.2负责后勤保障,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5.4.3食堂采买要避开病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5.4.4负责对住宿部区域的员工进行监督检查。

5.4.5安排专人负责公司门口的监测设备如红外线温度仪等的监控记录。

5.4.6准备应急时的车辆调用、确保及时有效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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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其他部门职责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应急指挥部命令,做好应急配合工作。

5.6全体员工职责 5.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公司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5.6.2及时如实上报个人疫情接触信息和身体异常情况。

5.6.3发现身边人员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主动上报。

6 预防与预警 6.1 预防 6.1.1 按各部门员工摸底了解情况,安排有疫区或患者接触史的进行隔离14天,无异常后复岗。

6.1.2在公司门岗安排人员对所有进入公司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

6.1.3员工在国家相关部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前必须按公司要求每天佩戴口罩,口罩由公司发放每天两个。

6.1.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尤其要防备疫情发生地区和可能感染的人员进入厂区,必要进入时使用测温枪进行体温监测无异常登记后佩戴口罩进入,进入后全程必须有人陪同。

6.1.5加强卫生清扫和消毒杀菌工作,一般场所每日消杀一次,人员密集场所每日消杀两次,口罩回收桶每日消杀三次。

6.1.6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饮食卫生,适量运动、注意休息。

6.1.7办公住宿场所应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生活、工作场所干净。

6.1.8勤洗手、勤晒衣服和被褥。

6.1.9取消一切娱乐性活动,尽量避免前往空气流通不畅、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

6.1.10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综合管理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的宣传,使广大员工能及时了解预防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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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预防处置流程如下:
6.2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6.3.1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 疑似病例所在部门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各部门每天定时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汇报本部门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如有则按处置流程处置。

6.3. 2 公司领导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6.3.3 发生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后,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在上级防疫部门专家的指导下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甄别、抢救和转运,并予以有效隔离,同时向上级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报告,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统一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治疗医院进行进一步确诊、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

6.3.4制作表格分发到各部门,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人员的体温进行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采取措施。

6.3.5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综合管理部及时将疑似病人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情况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

6.3.6综合管理部督促安保人员对外来人员及时进行摸底排查,尽早发现疫情的苗头,及时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同时做好厂区的卫生监督工作。

6.3 预警结束 疑似病人经医学观察诊断为非新冠疫情,或疑似病人经治疗处理后确认康复,厂区及住宿部经过14天后无新的病例出现。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后发布预警结束通报。

7 信息报告 7.1 本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7.2 当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时,应立即报告部门主任。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

7.3 部门主任接报告后,立即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和公司相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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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确认异常情况属实后由公司领导指定窗口向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地方卫生部门报告。

7.6 突发事件发生后,以上所有流程报告间隔每级不得超过1小时。

7.7 外部机构的联系方式。

7.7.1 急救电话:120 报警电话:110 7.7.2 兰州市疾控中心:09318488782 8 应急响应 8.1 响应分级 8.1.1 发生一般事件,由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为负责人。

8.1.2 发生重大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为负责人。立即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立即向疾控中心及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并配合相关工作。

8.2 响应程序 8.2.1 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接到发现突发事件报告,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判断应急响级别。

8.2.2 二级响应:马上到现场确定情况,情况属实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马上确定病患是否已经送至医院就医,通知综合管理部对密切接触病患的人员进行隔离,在宿舍设置隔离室,并联动其他各部门,密切关注事件的发展趋势,做好公司日常生产工作,并根据事态的发展确定是否启动应一级响应。

8.2.3 一级响应:立即向疾控中心及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并配合相关工作,后续工作由政府指挥安排。

8.3 应急处置要点 8.3.1参加处置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有条件的应该佩戴防护面具或护目镜 8.3.2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公司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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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发现人和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患者碰触或使用的一切物品。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人员当天活动的室内场所及接触过的物品、食物等,经应急指挥部同意行政事务中心通知安健环部先行隔离,为医疗机构人员调查取证保存原始材料。未经应急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

8.3.4考虑发现人有被传染的可能,在公司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到达后,发现人简要汇报相关情况,并根据应急指挥部安排,执行预防传染他人的隔离措施。

8.3.5应急处置过程中,其他人员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患者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8.3.6发现疫情部门应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同时做好生产人员安排,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8.3.7处置人员带好防护用具,做好自我保护工作,对所发现的疑似病人,按有关规定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联系或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诊断、治疗和转运。转运时要用医疗机构的专车将病人转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将发病情况,诊断或疑似诊断(病历)向收治医院详细介绍,帮助收治医院在最短时间内明确诊断,及时治疗。

8.3.8综合管理部根据专业医疗机构意见,安排人员选择合适的药品,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
对不宜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采取其它有效的消杀方法;
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2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联系地方疾病控制中心等相关防疫部门对感染区域及公司其他部门进行消毒。

8.3.9行政事务中心配合上级防疫部门调查、登记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史;
对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集中隔离或者分散隔离的方法进行医学观察。

8.3.10综合管理部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在宿舍设置专门的隔离房间,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综合管理部食堂采买要避开病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8.3.11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公司各出入口及隔离观察区的警戒工作,隔离区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8.4 其他处置措施 .
8.4.1各级领导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公司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各级健康人员要在不被传染的情况下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8.4.2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乘坐本公司车辆,随时对公司属车辆进行消毒。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8.4.3公司工会及各部门分工会应抽调人力做好患者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

8.4.4各部门接到应急反应的通知后,应按各自的职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按照规定表格内容对所属人员的体温等进行监测,及时发现疑似病例,及时上报。组织排查与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并告知当事人暂时不要与其他人员接触,并自行限制活动范围。

8.4.5当疫情暴发,虽采取措施但不能有效控制时,为保证生产有序进行,对部分健康的运行、检修和管理岗位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8.5应急结束 在本公司所辖区域,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
且14天内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由总指挥或总指挥授权宣布情急情况结束。

9 后期处置 9.1 “突发情况”处置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9.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10 应急保障 10.1 应急队伍 .
应急队伍由甘肃安全谷应急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综合应急编组构成,紧急情况时各编组积极履行自身职责,以及公司指挥领导的其他命令。

10.2 应急物资与装备 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生产保障部组织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红外线温度仪等。综合管理部安排小车两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

10.3 通信与信息 公司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方式进行。

10.4 经费 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负责保障本预案所需应急专项经费,财务部负责此经费的统一管理,保障专款专用,在应急状态下确保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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