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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14篇

| 来源:网友投稿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14篇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  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排查整改工作报告为贯彻落实全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整改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进一步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14篇,供大家参考。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14篇

篇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

  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排查整改工作报告为贯彻落实全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整改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进一步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整改巩固和拓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成果杜固镇在落实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基础上结合两不愁三保障有关问题举一反三排查进一步开展集中排查整改目前已完成排查任务

  为贯彻落实全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整改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进一步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整改,巩固和拓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成果,杜固镇在落实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基础上,结合“两不愁三保障”有关问题举一反三排查,进一步开展集中排查整改,目前已完成排查任务。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排部署情况我乡高度重视此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整改工作,乡党委书记牛永辉对防贫监测帮扶工作问题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村把防贫监测帮扶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村要依照《通知》要求,逐人逐户,全面排查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补齐短板,确保求真务实、落实责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取得的胜利成果。会后,由乡扶贫办统一组织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扶贫专干组成工作小组,入户排查,坚决补短板、强弱项、解难题。二、排查结果情况(一)“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稳定实现情况。所有农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稳定实现,已建立长效机制,对动态新增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到位,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认定纳入情况。所有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认定,不存在“体外循环”问题。对“应纳未纳”的,及时认定纳入监测范围。对已纳入监测的所有农户,按“三类对象”重新分类采集信息。(三)风险消除户后续管理情况。系统中已标注“风险消除”户,确实做到稳定消除风险。对风险稳定消除的,不再继续监测帮扶。(四)系统信息“账实相符”情况。排查核实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系统信息,重点关注家庭成员变动、劳动能力变化、就学就业信息变更等,已对“账实不符”的及时整改。并将在以后及时动态调整。三、下一步打算

  我乡将以此次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继续精准施策,确保不出现大规模返贫现象。同时加强乡村扶贫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力度,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确保动态监测、精准帮扶,进一步优化精准帮扶举措。对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坚持缺什么补什么,避免过度保障,做到精准施策,确保农户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篇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

  脱贫监测户会议记录范文(通用3篇)

  摆脱贫困是一个中文词,意思是摆脱贫困。2022年11月23日,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832个贫困县将脱贫,国家扶贫目标和任务已经完成。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脱贫监测户会议记录的文章3篇,欢迎品鉴!

  按照省、州建议,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极力打贏扶贫攻坚战,创建化解相对贫穷的长效机制”精神,加强失地农民预警监测,积极探索创建平衡扶贫长效机制,持续稳固扶贫攻坚实效,融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避免失地农民监测和扶贫机制,对扶贫不平衡人口和边缘人口展开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辨认出问题自查工作,常态化积极开展脱贫对象“转头看看”“转头帮忙”,保证全县所有贫困户贫困户2022年持续平衡达至扶贫选择退出标准,有效率防止出现代莱绝对贫穷,保证全面小康路上“不凿一户、不渴一人”,夺回赢下扶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行乡村复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

  (一)扶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高于5000元且存有失地农民风险的贫困户已扶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总收入锐减或开支激增的已扶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式

  根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

  第一步:排。2022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

  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华。县级攻坚筹办统筹规划非政府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积极开展进村入户走访调查,重点核实“两不恨三确保”平衡同时实现情况,与否存有失地农民、贫困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辨认出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当列入初步监测对象划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核定的名单,入户收集追加边缘户信息,由乡(镇)非政府人员在国家系统中打印追加边缘户,标示追加扶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辨认出的追加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填报。等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示的扶贫监测户和打印的边缘户引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构成全县避免失地农民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2022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迁调。各行业部门必须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可以同乡(镇)制订存有针对性的扶贫措施,应当限时顺利完成抓好扶贫。对预警的扶贫监测户,对照2022年扶贫选择退出的标准,对标抓好,全面合格;对预警的边缘户,必须及时全面落实扶贫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六、时间精心安排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动员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二)测评打印。4月上旬前,顺利完成追加监测对象的测评工作。4月中旬前,顺利完成追加监测对象的信息打印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实效稳固。7月至12月,每月积极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积极开展对标抓好和扶贫救助,立行公改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非政府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将避免失地农民监测和扶贫工作做为赢下扶贫攻坚收官之战的关键措施,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融合本地实际,制订本乡(镇)、本部门避免失地农民监测和扶贫实施方案,细化健全扶贫措施,建立健全动态扶贫机制和限时核验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认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加强督查问效。秉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扶贫攻坚目标任务同时实现的问题,必须立行公改为;对工作中须要进一步改良的问题,必须实行针对性的措施持续自查。县纪委、县攻坚党委政府强化监管指导,将避免失地农民监测和扶贫工作列入日常督查巡查关键范畴,保证责任全面落实、工作全面落实、政策全面落实。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中共xx县委员会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x农领发〔2022〕x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为做好我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行常态化监测帮扶工作,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对全镇所有农村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实行动态监测管理,持续压实行业与地方帮扶职责,继续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实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的即时性、精准性、有效性,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监测扶贫不平衡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开支很大或总收入大幅削减引致基本生活发生轻微困难户这三类人员,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恨三确保”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高度关注存有大病重病和经济负担较轻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定群体的家庭。

  (二)监测范围。

  2022年以扶贫攻坚期国家脱贫标准的1.5倍(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000元)为监测指导线。以后每年综合全区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岗位数总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户标准等因素动态调整,合理确认监测范围,实事求是确认监测对象规模。

  (三)防止规模性返贫。

  必须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关键性突发性公共事件增添的影响,全力严防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农村劳动力失业显著激增、乡村产业项目失利,我镇易地脱贫迁址分散征用区迁址人口劳动力和社区带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必须一棵訾底线思维,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可能将引发规模性失地农民的风险因素,科学制订规模性失地农民预警指标和应急处理措施,保证一旦发生风险,努力做到快速、科学、有序应付。对短时间、区域性出现的聚集性失地农民现象必须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呈报。

  三、工作步骤

  (一)快速辨认出预警。

  完善、拓宽监测渠道,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核查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

  1.农户独立自主申报。农户存有失地农民或贫困风险的,可以自行向所在村(社区)委会明确提出列入监测对象提出申请,或是通过国家失地农民监测app.12317服务平台、xx防贫监测信息系统等展开申报。各村(社区)必须强化政策宣传,提升政策知悉度。

  2.基层干部走访排查。一是组织集中排查。结合年度动态管理工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由镇政府组织镇挂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区)“两委”干部等人员完成。二是常态化排查。由镇政府组织镇挂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等结合日常走访,开展常态化预警排查,对排查出来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通过xx防贫监测信息系统提交风险预警信息。三是开展专项排查,针对出现的规模性返贫风险情况,对特定区域开展专项排查,及时解决风险隐患。

  3.部门筛查预警。镇政府将教育、民政、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身心健康、水利、应急管理、残联、医保、移民等部门积极开展数据比对筛查出来疑为风险户意见反馈给村(社区)核查。

  4.其他渠道。左邻右舍等向村(社区)反映困难,媒体曝光、群众信访等。

  (二)确认监测对象。

  每个月对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发现的疑似风险户,各村(社区)应在5个工作日内,采取措施快速响应,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实、财产检索、行政村评议、镇复核公示、

  县级审定”程序进行认定,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且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

  1.入户核实。镇挂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区)“两委”干部每月12日前顺利完成本村(社区)线上核查和线下排查,入户收集信息现场打印xx防贫app,无风险的则标示“无风险”;存有风险的则按程序展开判定,确认疑为风险户名单,由各村(社区)将名单解得镇政府。

  2.财产检索。镇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将县级财产检索结果反馈给各村(社区)。对在财产检索中发现农户有不宜纳入的情形,且家庭无特殊情况的,原则上不纳入监测对象;对虽有不宜纳入的情形,但家庭有特殊情况、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经镇级、县级专门审议同意后可以纳入。

  3.村级评议。各村(社区)融合财产检索意见反馈再次核实,每月20日前村(社区)“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非政府评议代表(可以由联系村民小组(屯)的村(社区)“两委”干部、村(社区)监委、村民小组(屯)短、居住村民小组(屯)退休干部、旧党员、妇女代表等共同组成,人数为7人以上的单数)对疑为监测对象展开评议,镇政府派遣至少1名熟识工作的同志列席评议会。根据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对照监测对象不必列入的几种情形,综合考量农户家庭生产生活情况逐户评议与否列入,构成村级拟将列入监测对象名单报镇政府。

  4.镇级复核公示。组织班子成员、挂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社区)“两委”干部等人员对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入户调查核实和村级评议情况进行审核,形成复核意见和拟纳入监测对象复核名单。对于符合条件的,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在镇政府驻地、各村(社区)委会所在地及所在村民小组(屯)公示5天,每月27日前完成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监测标准的农户,由镇人民政府签署审核意见,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复核名单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5.县级核定。每月30日前县人民政府核定拟将列入监测对象名单。确认监测对象名单后,镇政府于下个月3日前非政府防贫监测信息员在全国严防失地农民监测信息系统和xx防贫系统中顺利完成打印,并知会农户。

  (三)开展精准帮扶。

  对按程序列入的监测对象,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实行扶贫措施,努力做到晚干涉、晚扶贫。

  1.明确帮扶责任人。监测对象纳入后5个工作日内,要按照“一对一”原则安排监测对象的帮扶责任人(镇挂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社区)“两委”干部),由帮扶责任人与监测对象共同商量,综合考虑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帮扶需求、发展能力水平等制定帮扶计划。原则上,帮扶责任人每季度至少走访一次帮扶的监测对象,重点跟踪帮

  扶措施的落实,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工作需要采集、完善、更新信息,按季度登记监测对象的收入信息,配合村(社区)委会做好监测对象帮扶措施的民主公开工作。

  2.全面落实扶贫措施。秉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扶贫结合,采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贯通大力推进乡村复兴补助金资金等,从增加收入和增加开支“两线发力”,在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按“缺什么迁调什么”原则对所有监测对象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对风险单一的,实行单项措施,避免陷于福利陷阱;对风险繁杂多样的,因户施策全面落实综合性扶贫;对存有劳动能力的,秉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推动平衡脱贫致富;对并无劳动能力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劳动力赢得平衡总收入的,列入农村低保户或特困户人员救助养育范围,搞好兜底确保,强化人文关怀;对内生动力严重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唤起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发展能力;对因突发性事故引致刚性开支激增陷于应急性困难的,或经过政策范围内救助,仍然开支较低、经济负担较轻的,引导各地充分运用社会扶贫资金,加强救助力度。

  3.加强跟踪落实。镇政府要组织各部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测对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落实的要及时提醒反馈相关部门或帮扶责任人。各村(社区)要结合日常工作,加强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掌握帮扶措施的成效,确保措施“管用能用”,真正发挥效果。

  (四)判定风险消解。

  监测对象纳入一定时期后,根据监测和帮扶情况,按照“村级商讨研究、入户核实、行政村评议、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定”等五步程序,分类开展风险消除认定工作,风险消除不设比例限制。

  1.对总收入持续平衡、“两不恨三确保”及饮水安全持续稳固、失地农民贫困风险已经平衡消解的,标示为“风险消解”,不再按“监测对象”展开监测扶贫,不再精心安排扶贫责任人。

  2.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于需要发展产业的,应跟踪帮扶1年以上;对依靠就业务工的,应跟踪帮扶半年以上;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出现问题的,要持续跟踪帮扶至落实政策措施且稳定有保障。

  3.对并无劳动能力的,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示“风险消解”,持续追踪监测。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非政府领导。

  镇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主体责任,镇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总抓,镇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统筹推进,镇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履行工作专责,牵头推进监测对象动态管理、考核检查等。镇乡村振兴办、中小学校、民政办、财政所、派出所、社保中心、农业农村中心、危改办、卫生院、乡村建设中心、残联等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加强风险信息预警、数据比对、信息审核和行业帮扶,共同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实。

  (二)强化政策积极支持和社会扶贫。

  对外出务工监测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安排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促进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充分用好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养老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行业政策,监测对象住院继续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继续向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支持监测对象“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并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继续发挥定点帮扶、东西部协作优势,对监测对象持续开展帮扶,创新探索多种方式筹措社会资金,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强社会帮扶力量。

  (三)强化信息化管理和队伍建设。

  充分借鉴脱贫攻坚期的经验做法和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信息化管理。脱贫攻坚期内的扶贫信息员转为防贫监测信息员队伍,负责监测对象信息采集更新等工作。

  (四)严格考核评估。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是中央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重要指标。自治区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及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范围,要加强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工作调度,镇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暗访,压实工作责任。要定期集中研判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并抓好落实。

  (五)减低基层经济负担。

  镇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规范各类“巩固脱贫成果”相关排查、检查工作,与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结合起来,按照统一部署开展排查,避免多头部署、重复排查,防止层层加码。加强部门数据共享,统筹利用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记录人:

  会议内容

  11月7日下午,江河村举行贫困户扶贫、贫困村奥梅利工作会议,镇包点干部、村两委、副组长、村民代表出席此次会议。会议由江河村书记孟刘海策划。

  会上,江河村副主任刘先胜传达镇度贫困户脱贫、村出列,2022年度五保、低保动态调整,农村合作医疗、家庭医生、森林防火、计划生育、退宅还耕等相关文件。村主任黄显文在大会上作了工作总结以及当前工作的报告。

  镇包点干部余克新特别强调:一必须村两委、副组长、村民代表首先必须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搞好恰当的动员宣传工作;二要村脱贫档案一定必须规范、齐全、健全,制度必须上墙,分工责任必须明晰,上级交代的任务必须顺利完成;三要始终紧绷计划生育、森林防雷这两根弦,必须常抓不懈,一刻严禁收紧。

  大会最后进行贫困户脱贫票决和贫困村出列、贫困户直接脱贫户表决。

  

  

篇三: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已经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基础上,进一步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要求各乡镇对所有农村人口全面排查,对排查出因各种原因导致人均收入骤减的户及时纳入和识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监测。相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一)建立预警性常态化排查机制1.排查范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覆盖所有行政村及农村社区、所有农村人口。重点关注有失业人员、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2.排查方式。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采取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途径进行排查,各种途径互为补充、相互协同;

  及时掌握分析媒体、信访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1)基层干部排查。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帮扶力量结合日常走访进行排查,重点核实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信息、应用系统校验预警信息和农户申请情况,并定期跟踪回访。在坚持常态化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部署安排并结合我省实际,每

  

  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集中排查。(2)部门筛查预警。县级逐步完善预警信息推送机制,组织、

  发改、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卫健、应急管理、审计、市场监管、统计、医保、金融、乡村振兴、信访、大数据管理、林业、残联、税务等相关行业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共享、数据比对等工作,及时将“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疑似问题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的预警信息推送乡村,为乡村组织开展预警性常态化排查和确定监测对象提供信息支撑。

  (3)农户自主申报。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户政策知晓度。农户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利用防止返贫监测手机APP、拨打服务咨询电话等途径申报。自主申报农户应填写承诺授权书,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并授权相关部门依法查询其家庭资产(主要包括房产、土地、车辆、大型农机具、经济实体、财务收支、理财产品以及纳税等情况)、家庭成员从业情况及社保等相关信息。

  3.规模性返贫排查预警。重点关注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

  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

  

  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创业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合理确定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确定监测对象和范围1.监测对象。以户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区分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与突发严重困难户的依据,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则归入脱贫不稳定户或边缘易致贫户;

  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7000元,则归入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成员是“农转非”的考虑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共同开支,若符合条件可以纳入监测对象。长期居住和生活在农村的非农人口,若符合条件可以纳入监测对象。因易地搬迁转为城镇户口的,若符合条件也可以纳入监测对象。在保障监测帮扶效果的前提下,不强制要求配备帮扶责任人,但是需要明确监测联系人,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2.监测范围。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每年根据上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调整。XX县2021年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7000元为参考,综合考虑其收入支出状况、

  

  “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返贫致贫风险情况等,对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精准帮扶。对于收入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均无问题,且不存在教育、医疗等刚性支出较大情况,纳入监测对象的人均收入参考范围虽然低于7000元,也可以不纳入监测对象。

  3.监测程序(1)承诺授权。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途径发现的拟监测对象签订承诺授权书。

  (2)信息比对。村级及时收集汇总签订承诺授权书的农户信息,通过乡镇统一报送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及时开展信息比对、反馈比对结果。

  (3)村级初选。村级根据比对反馈信息,结合家庭基本情况、返贫致贫风险等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初选监测对象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乡镇确定。乡镇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初选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最终监测对象,并在所在村公告。

  (5)录入建档。乡镇将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备案,并将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同时建立村级监测帮扶档案。

  (三)实施精准帮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1.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

  

  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引导其参与当地农业产业和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鼓励监测对象以承包地、家庭资产入股等方式参与本地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通过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对有发展意愿和发展项目但缺乏资金的监测对象,提供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等金融政策支持。

  2.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外出务工意愿的,持续做好劳动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岗位对接等服务,促进稳定就业。对跨省实现稳定就业的,可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对不具备外出务工条件或外出务工意愿不高的,特别是留守妇女,鼓励支持其就近就业。对弱劳动力中有就业意愿的,积极安置其参与保洁、护林、护河、护路等各级各类公益性岗位。鼓励支持监测对象通过参与农村项目建设、公益劳动等增加收入。

  3.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对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及时落实医疗、残疾人、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的监测对象,采取有力举措及时加以解决。

  4.社会帮扶。继续发挥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等制度优势,鼓励

  

  各地创新帮扶手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及时化解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鼓励支持各地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客观公正、群众受益”原则,开展精准保险帮扶,预防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引发的返贫致贫风险。

  5.扶志扶智。积极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积极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通过选树自强不息、稳定增收致富典型和开展文明户评选等活动,不断激发监测对象勤劳致富内生动力。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残济困,营造守望相助、互帮互爱的文明风尚。

  (四)风险消除1.风险消除原则。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标注“风险消除”。标注“风险消除”后,不再享受监测对象的帮扶政策。需要落实“四个不摘”的继续落实,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但如果是脱贫户继续享受有关政策。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风险消除时间没有强制要求,但是不能当月进当月出。

  2.风险消除程序(1)村级评议公示。结合家庭收入支出情况、

  

  “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以及帮扶成效,村级组织对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情况进行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初步拟定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名单并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乡镇确定公告。乡镇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拟定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最终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并在所在村公告。

  (3)标注风险消除。乡镇将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备案,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同时完善信息采集表及相关档案内容。

  (4)告知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后,乡镇组织村级将风险消除结果告知所标注的监测对象。

  3.其他有关事项。针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再次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照监测程序重新进行认定,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在国家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监测对象风险再标注。

  以上要求6月15日前全部排查完毕。

  

  

  

篇四: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范文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按照省、州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2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监测内容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式根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第一步:排。2022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2022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照2022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六、时间安排(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动员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巩固。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七、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认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要

  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篇五: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要求,结合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树牢底线思维,持续压实责任,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织密行业部门横向协同监测、县(区)乡村纵向精准筛查的防贫网,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筑牢“防线”、紧盯“红线”、兜住“底线”,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二、监测对象和范围(一)监测对象。以区农村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政策性移民和自主迁徙农村居民困难户等特殊群体的家庭,对戒毒康复但存在返贫风险人员强化预警监测帮扶。(二)监测范围。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结合区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2021年区参考值6000元,以后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另行确定。脱贫不稳定户应当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因大病重病(以医疗机构确诊为准),②因灾,③因突发事件(重大变故、疫情影响),④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⑤因经营亏损(产业失败)等引发的刚性支出较大超过上年度收入或收入大幅缩减的,且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风险。边缘易致贫户应当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或长期慢性病按合规分级诊疗个人

  自费开支较大的,②家庭供养2个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职学生)享受助学政策后常规开支较大的,③家庭遇到重大灾害、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疫情影响),④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等引发的刚性支出较大超过上年度收入或收入大幅缩减的,且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风险。突发严重困难户应当为:收入高于监测值或家庭条件好于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一般水平,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存在风险。

  负面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监测范围:对存在虚报家庭开支、隐瞒家庭资产财产、自费出国、高档消费等情况的;单人户、老人户但其直系亲属家庭条件好的;过度医疗治疗、超范围使用报销名录范围之外营养类药物、进口类药物和进口类材料的;民主评议或公示过程中群众意见较大且当事人不能提供佐证的;存在违法行为及其家属故意行为造成伤害的、不按规定使用政策补贴的、其它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的。

  (三)防止规模性返贫。各乡镇、各部门要重点监测关注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宏观政策调整、产业结构转型、市场价格波动、企业严重亏损等引起的大宗农副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发展失败、社会融入等方面风险隐患与易发生规模性返贫群体,发现解决因责任、工作、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各相关行业部门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加强帮扶措施落实,及时化解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

  三、监测方式采取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互为补充,相互协同的监测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建立“主动发现、信息共享、调度分析、动态帮扶、督导督办”动态监

  测帮扶五项机制。(一)主动发现机制。1.农户自主申报。乡村两级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政

  策宣传,提高农户政策知晓度。指导农户到乡、村民生服务中心填写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纸质申请书或通过防返贫监测系统手机APP软件注册申报,告知申请人须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查询家庭资产和家庭成员从业情况等信息。

  2.基层干部排查。乡村两级要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四查四补”常态化工作机制。集中排查与日常排查相结合,区乡村振兴局(扶贫办)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问题集中排查,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结合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信息、应用系统校验预警信息和农户申请情况负责日常监测排查核实。一是各村的小组长(或网格员)每月至少1次定期对本小组(或网格责任区域)所有农户生产生活、收入、饮水、住房、医疗保障、社会保障、教育、产业就业等情况开展日常摸排,重点核实各部门筛查反馈至乡镇预警农户和收入骤减、开支骤增、“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风险的农户,将摸排、核实情况及时报告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二是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或村“两委”根据小组长(或网格员)摸排核实情况及农户申请情况,进一步入户核实,建立拟监测对象名单,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经村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复核初审。

  (二)信息共享机制。采取部门筛查预警方式,各行业部门依托业务系统,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大数据比对分析(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开展),及时将筛查预警对象反馈乡村组织实地核查,同时报送乡村振兴局(扶贫办),实现横向同频共振、纵向无缝衔接。

  (1)卫生健康局: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大病、重病救治情况进行监测,筛查医疗机构新增确诊大病、重症慢性病或突发疫情重症等农村患者信息,建立健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监测预警和精准帮

  扶机制。排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慢性病管理情况,梳理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随访服务情况,落实健康评估、用药指导等。

  (2)医疗保障局:筛查基本医疗合规保障后个人自费开支较大(超过上年度全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2021年合规保障后个人自费开支超过2万元)的农村大病、重症慢性病或突发疫情重症患者信息,并定期筛查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情况,落实参保动员主体责任。

  (3)教育局:严格落实控辍保学机制,每学期开学前后集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每月筛查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信息、困难学生资助信息。

  

篇六: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自治区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办法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按照省、州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1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二、监测对象(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三、监测内容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四、监测方式根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五、监测步骤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动员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四)成效巩固。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七、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二)认真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认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三)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篇七: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

  2019年起我省在狠抓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同时将建立防止返贫劢态监测帮扶机制作为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内容2020月在全省部署启劢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省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审定全省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实施意见细化对象任务明确具体要求多次召开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脱贫攻坚重点工作推进会及片区脱贫攻坚座谈会等会议研究出台多个细化完善文件统筹脱贫攻坚重点任务推劢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落实

  全面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情况总结

  2020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把防止返贫摆在脱贫攻坚重要位置,省市县三级全面建立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实现工作常态化,全省4.36万边缘易致贫人口、4.31万脱贫不稳定人口全部纳入动态监测范围,落实了针对性帮扶措施,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坚持省负总责,统筹部署推进。2019年起,我省在狠抓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同时,将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作为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内容,2020年3月在全省部署启动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省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审定全省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实施意见,细化对象任务,明确具体要求,多次召开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脱贫攻坚重点工作推进会及片区脱贫攻坚座谈会等会议,研究出台多个细化完善文件,统筹脱贫攻坚重点任务,推动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落实。各市县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全面建立防返贫监测队伍,逐级压实监测预警责任,确保了机制落实落地、发挥实效。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建立完善机制。为确保监测预警工作更加符合实际,各地在坚持国家和省上要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细化监测标准,从主要考虑收入标准全面拓展到既关注收入线、又聚焦重点人群,充分兼顾了地方实情。各地相应建立了基层摸排、行业筛查、平台监测、分析研判、交办反馈、跟踪落实等机制及配套制度,实行线上实时比对监测、线下每周实地摸排,通过核实、研判、审核、确认等程序,一旦发现符合条件人员,及时开展帮扶,形成“对象发现、风险预警、交办核查、动态帮扶、问题消除”管理闭环,有效提升了监测帮扶实效。

  三是坚持依托平台,快捷高效预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了省脱贫攻坚监测预警系统,省市县乡村五级及各级行业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共用。依托平台和微信小程序等手段,对重点人群随时采集信息,实时监测分析,收集困难需求;对行业部门筛查反馈、日常灾情监测等重点信息实现随时导入和常态化填报,为基层精准锁定风险问题,提高监测时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省级层面还建立了医保、教育、民政、人社、残联、扶贫等部门信息定期比对和风险筛查制度,依托部门信息筛查疑似风险对象,及时预警交办,落实帮扶措施。2020年累计交办核查37.84万疑似风险户,极大扩展了监测预警覆盖面,全省受灾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平台监测和动态帮扶范围。

  四是坚持分类施策,实现精准帮扶。各地认真落实监测对象帮扶要求,一方面落实“四个结合”要求,统筹实现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相结合,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一方面坚持精准研判、分类施策,将监测对象全部纳入现行帮扶政策范围,对有劳动能力且具备条件的,通过产业就业扶持,确保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低保、医疗、养老保险等综合保障措施;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出现困难的,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防止返贫致贫。同时,积极探索实践防贫保险、社会帮扶等措施,为提高帮扶成效提供了更多手段。

  五是坚持严督实导,提升工作成效。我省始终将“严实”要求贯穿防返贫机制全过程。2020年全省开展的县际交叉检查、督导、成效考核等,均将建立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作为巩固脱贫成果的重点内容,推动了工作落实、责任落实。结合脱贫攻坚“三排查三清零”、对标补短等专项工作,各级全面提升了防返贫工

  作水平。同时,各地积极创新,探索出了许多好的做法,如重点人群“六必访”、“黄、橙、红”三色预警监测、建立县镇村三级精准防贫便民服务窗口、开通精准防贫申报渠道、创设防贫保险等“七大基金”等,为全省机制建立、工作落实提供了借鉴,为机制发挥更大效用打下了基础。

  下一步,将认真贯彻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等有关精神,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不断完善监测预警手段,强化动态帮扶措施,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接续支持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篇八: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

  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提升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实效,全力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做到“义务教育有保障",结合XX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新要求,履行教育部门职责,强化责任担当,树牢底线思维,健全工作机制,织密监测网络,共享预警信息,精准教育帮扶,做到发现到位、干预到位、帮扶到位,消除致贫返贫风险,高质量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区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失学辍学。二、监测对象(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监测全区所有农村家庭615周岁子女就读情况。重点监测农村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即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三类户”家庭6-15周岁子女失学辍学学生,义务教育段因学困、厌学有辍学倾向等可能造成“义务教育有保障”风险的学生。(-)帮扶对象。脱贫户、监测户、城乡低保户、特困救助等家庭经济困难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孤、残等重点学生。重点帮扶“三类户”监测户家庭义务段学生、因学困、厌学等原因有辍学倾向等可能造成〃义务教育有保障〃风险的学生。三、监测方式

  (一)联动监测。依托我区防范返贫动态监测网络化管理工作体系,各中心校与辖区镇办、相关部门组建“防范返贫动态监测”共同体,确保辖区内防范返贫动态监测数据共享,实现预警监测对象全覆盖。

  (二)集中排查。由各中心校根据对入户走访、村组报告、平台监测分析、服务渠道监管反应等信息,结合镇、村数据对辖区农村家庭进行排查,重点排查义务段“三类户”家庭学生等可能造成“义务教育有保障”风险学生的就读和资助政策落实等情况,建立学生信息台账,开展关爱帮扶活动,落实帮扶措施。

  (三)学校筛查。由各学校负责组织排查因学困、厌学有辍学倾向的学生,每月以班级为单位,通过日常观察、师生交谈、同学访谈、家校互动及大家访等方式,动态监测本校学生家庭潜在的致贫风险点,建立学校学困、厌学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台账,上报教育督导室审核,经督导室研判通过后,报区局巩固办备案,开展关爱帮扶活动。

  (四)平台反应核查。区局根据省市防返贫预警监测平台反馈的疑似风险信息,组织户籍地中心校对反应数据信息及时进行核实,建立“三类户”家庭6—15周岁学生信息台账,上报区局巩固办。区局将全区“三类户”家庭6—15学生信息台账-2-下发就读学校,由学生就读学校开展关爱帮扶活动,填写统计表、收集关爱帮扶过程性资料报学生就读中心校,“三类户”家庭学生就读中心校汇总后报区局巩固办。

  四、帮扶措施(-)控辍保学,动态清零围绕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实施“262”排查模式,严格落实

  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动态监测等制度,建立控辍保学台账,重点加强对“三类户”家庭学生、因学困、厌学有辍学倾向学生的日常监测和督导检查,一生一案,一人一策,使学生进得去、留得住、学得好。

  (二)精准资助,落在实处一是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和标准,对重点监测帮扶学生落实好学前一年幼儿“一免一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普通高中“一免一助”、中职学校“一免一助”及高等教育生源地贷款等各项教育惠民政策。二是用活公益资助资源。充分利用“双百工程”帮扶、“名校+”开展共同体帮扶、社会帮扶等资源,资助帮扶重点监测帮扶学生。三是完善校内资助体系。对重点监测帮扶学生,及时落实校内资助,补齐政策短板。(三)关爱帮扶,健康成长各学校要组织党员、教师结对帮扶脱贫家庭学生,尤其对重点监测帮扶学生,坚持志智双扶,充分利用“教育扶贫微信-3-小程序”,制定帮扶计划,通过谈话、家访、捐赠物资等多种形式,开展帮学习、帮生活、帮志向活动,关心关爱他们的学习、生活及思想动态,开展励志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感恩教育,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向着美好生活奋力前行,努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五、工作要求(-)狠抓“发力点”O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思想站位,

  把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扎实有效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筛查预警和帮扶关爱工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预警到位、措施有力、帮扶有效。

  (二)织密“防护网”。各中心校要强化与镇村的协作,做好防返贫监测和风险化解工作。以集中排查、每月组织的常态化筛查为手段,扎实做到排查内容不漏项、排查范围不漏人。各学校对疑似辍学学生认真研究,快速处置,制定针对性强的帮扶措施,落实专人跟踪问效,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消除隐患。

  (三)守住“返贫线”O各中心校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配合镇村更新维护基础信息,确保数据准确一致,对辖区内“三类户”家庭学生、因学困、厌学有辍学倾向学生,做好校内关爱帮扶,落实资助政策,并与每月25号前上报《防返贫动态监测“三类户”学生帮扶关爱情况统计表》及过程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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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已经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基础上,进一步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要求各乡镇对所有农村人口全面排查,对排查出因各种原因导致人均收入骤减的户及时纳入和识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监测。相关要求如下:一、工作内容(一)建立预警性常态化排查机制1.排查范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覆盖所有行政村及农村社区、所有农村人口。重点关注有失业人员、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家庭。2.排查方式。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采取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途径进行排查,各种途径互为补充、相互协同;及时掌握分析媒体、信访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1)基层干部排查。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帮扶力量结合日常走访进行排查,重点核实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信息、应用系统校验预警信息和农户申请情况,并定期跟踪回访。在坚持常态化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部署安排并结合我省实际,每年至少组

  织开展两次集中排查。(2)部门筛查预警。县级逐步完善预警信息推送机制,组织、

  发改、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卫健、应急管理、审计、市场监管、统计、医保、金融、乡村振兴、信访、大数据管理、林业、残联、税务等相关行业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共享、数据比对等工作,及时将“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疑似问题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的预警信息推送乡村,为乡村组织开展预警性常态化排查和确定监测对象提供信息支撑。

  (3)农户自主申报。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户政策知晓度。农户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利用防止返贫监测手机APP、拨打服务咨询电话等途径申报。自主申报农户应填写承诺授权书,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并授权相关部门依法查询其家庭资产(主要包括房产、土地、车辆、大型农机具、经济实体、财务收支、理财产品以及纳税等情况)、家庭成员从业情况及社保等相关信息。

  3.规模性返贫排查预警。重点关注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创业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合理确定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

  措,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二)确定监测对象和范围1.监测对象。以户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

  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区分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与突发严重困难户的依据,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则归入脱贫不稳定户或边缘易致贫户;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7000元,则归入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成员是“农转非”的考虑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共同开支,若符合条件可以纳入监测对象。长期居住和生活在农村的非农人口,若符合条件可以纳入监测对象。因易地搬迁转为城镇户口的,若符合条件也可以纳入监测对象。在保障监测帮扶效果的前提下,不强制要求配备帮扶责任人,但是需要明确监测联系人,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2.监测范围。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倍为底线,每年根据上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调整。XX县2021年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7000元为参考,综合考虑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返贫致贫风险情况等,对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精准帮扶。对于收入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均无问题,且不存在教育、医疗等刚性支出较大情况,纳入监测对象的人均收入参考范围虽然低于7000元,也可以不纳入监测对象。

  3.监测程序(1)承诺授权。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途径发现的拟监测对象签订承诺授权书。

  (2)信息比对。村级及时收集汇总签订承诺授权书的农户信息,通过乡镇统一报送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及时开展信息比对、反馈比对结果。

  (3)村级初选。村级根据比对反馈信息,结合家庭基本情况、返贫致贫风险等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初选监测对象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乡镇确定。乡镇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初选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最终监测对象,并在所在村公告。

  (5)录入建档。乡镇将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备案,并将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同时建立村级监测帮扶档案。

  (三)实施精准帮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1.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引导其参与当地农业产业和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鼓励监测对象以承包地、家庭资产入股等方式参与本地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通过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对有发展意愿和发展项目但缺乏资金的监测对象,提供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等金融政策支持。2.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外出务工意愿的,持续做好劳动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岗位对接等服务,促进稳定就业。对跨省实

  现稳定就业的,可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对不具备外出务工条件或外出务工意愿不高的,特别是留守妇女,鼓励支持其就近就业。对弱劳动力中有就业意愿的,积极安置其参与保洁、护林、护河、护路等各级各类公益性岗位。鼓励支持监测对象通过参与农村项目建设、公益劳动等增加收入。

  

篇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

  全面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情况总结

  2020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把防止返贫摆在脱贫攻坚重要位置,省市县三级全面建立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实现工作常态化,全省4.36万边缘易致贫人口、4.31万脱贫不稳定人口全部纳入动态监测范围,落实了针对性帮扶措施,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坚持省负总责,统筹部署推进。2019年起,我省在狠抓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同时,将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作为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内容,2020年3月在全省部署启动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省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审定全省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实施意见,细化对象任务,明确具体要求,多次召开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脱贫攻坚重点工作推进会及片区脱贫攻坚座谈会等会议,研究出台多个细化完善文件,统筹脱贫攻坚重点任务,推动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落实。各市县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全面建立防返贫监测队伍,逐级压实监测预警责任,确保了机制落实落地、发挥实效。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建立完善机制。为确保监测预警工作更加符合实际,各地在坚持国家和省上要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细化监测标准,从主要考虑收入标准全面拓展到既关注收入线、又聚焦重点人群,充分兼顾了地方实情。各地相应建立了基层摸排、行业筛查、平台监测、分析研判、交办反馈、跟踪落实等机制及配套制度,实行线上实时比对监测、线下每周实地摸排,通过核实、研判、审核、确认等程序,一旦发现符合条件人员,及时开展帮扶,形成“对象发现、风险预警、交办核查、动态帮扶、问题消除”管理闭环,有效提升了监测帮扶实效。

  三是坚持依托平台,快捷高效预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了省脱贫攻坚监测预警系统,省市县乡村五级及各级行业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共用。依托平台和微信小程序等手段,对重点人群随时采集信息,实时监测分析,收集困难需求;对行业部门筛查反馈、日常灾情监测等重点信息实现随时导入和常态化填报,为基层精准锁定风险问题,提高监测时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省级层面还建立了医保、教育、民政、人社、残联、扶贫等部门信息定期比对和风险筛查制度,依托部门信息筛查疑似风险对象,及时预警交办,落实帮扶措施。2020年累计交办核查37.84万疑似风险户,极大扩展了监测预警覆盖面,全省受灾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平台监测和动态帮扶范围。

  四是坚持分类施策,实现精准帮扶。各地认真落实监测对象帮扶要求,一方面落实“四个结合”要求,统筹实现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相结合,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一方面坚持精准研判、分类施策,将监测对象全部纳入现行帮扶政策范围,对有劳动能力且具备条件的,通过产业就业扶持,确保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低保、医疗、养老保险等综合保障措施;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出现困难的,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防止返贫致贫。同时,积极探索实践防贫保险、社会帮扶等措施,为提高帮扶成效提供了更多手段。

  五是坚持严督实导,提升工作成效。我省始终将“严实”要求贯穿防返贫机制全过程。2020年全省开展的县际交叉检查、督导、成效考核等,均将建立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作为巩固脱贫成果的重点内容,推动了工作落实、责任落实。结合脱贫攻坚“三排查三清零”、对标补短等专项工作,各级全面提升了防返贫工

  作水平。同时,各地积极创新,探索出了许多好的做法,如重点人群“六必访”、“黄、橙、红”三色预警监测、建立县镇村三级精准防贫便民服务窗口、开通精准防贫申报渠道、创设防贫保险等“七大基金”等,为全省机制建立、工作落实提供了借鉴,为机制发挥更大效用打下了基础。

  下一步,将认真贯彻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等有关精神,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不断完善监测预警手段,强化动态帮扶措施,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接续支持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篇十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央、省、市、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加强对受灾群众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动态监测,及时预警致贫返贫风险,提升脱贫成效,深入巩固脱贫成果,结合全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镇、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全镇范围内受灾群众存在的返(致)贫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从而有效杜绝返贫和新增致贫,持续深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确保受灾群众及建档立卡脱贫户在现有政策下脱贫稳定、边缘户不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达到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监测对象(一)监测对象识别标准1.受灾脱贫不稳定户:年人均收入低于6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

  建档立卡已脱贫户。2.受灾边缘易致贫户:年人均收入低于6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

  非建档立卡农户。(二)不纳入监测对象的情况1.受灾群众中家庭有消费型车辆、商品房、公职人员、实质性经

  商办企业等情况。2.受灾群众中家庭唯一住房为土坯房,但人均可支配性收入稳定

  超过6000元,无重大疾病、残疾人员或丧失劳动力等情况。3.受灾群众中子女有消费型车辆、商品房、公职人员、实质性经

  商办企业等情况的老人户不列入监测对象,各村要切实加强子女教育或采取司法援助等方式,解决老人户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注意:1.子女与老人分户的,子女条件较好的也不纳入监测对象范围。2.纳入监测对象须是同一户口或生活经济共同并满足纳入监测的条件。)

  三、监测内容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受灾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调查。(一)收入监测。详细了解受灾群众当月收入数额变化,预判是否存在收入不达标或明显下降、来源不稳定、渠道不合理等返贫风险。

  (二)两不愁三保障;监测。查看核实受灾群众教育、医疗政策是否持续享受,住房、饮水、生活用电、通讯等硬件是否持续达标,两不愁三保障;不能够稳定实现。一是因突发灾害导致房屋受损存在安全隐患或因灾造成无房的情况。二是因突发灾害导致群众水源被污染,无法使用的情况。三是因其他灾害原因造成两不愁三保障;不能稳定实现的风险。

  四、监测方式镇、村联动,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将受灾群众名单报镇乡村振兴中心,按照乡村振兴中心的要求落实,结合适时入户走访,对受灾群众中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回头帮;。五、监测步骤按照镇乡村振兴中心的排、访、评、录、测、补、销;七步工作法对受灾对象进行筛查确定、动态监测、分类帮扶、补短销号,具体步骤为:(一)初筛初定第一步∶精准排;。每月5日前,由村两委;、第一书记负责,帮扶干部等人员参与组成工作队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将受灾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稳定,收入不达标等情况,以及

  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困难家庭户作为拟监测对象,集中核实并上报镇乡村振兴中心。

  第二步:重点访;。每月10日前,镇党委、政府统筹组织村两委对村上报的初步受灾群众名单开展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并同步做好家庭成员和非家庭成员直系亲属信息采集。

  第三步:综合评;。1.村级初评(每月15日前)。村委会排查汇总初步受灾群众名单后,第一时间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帮扶干部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形成初评意见后,在统筹组织人员逐户核实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复核,形成书面评定结果反馈到县级相关部门。2镇上评定(每月18日前)。镇扶贫办对反馈对象名单,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初步锁定名单后报县进行比对。(二)准确锁定第四步︰准确录;。根据县及部门比对形成最终锁定名单后,由镇扶贫办反馈给各村核实信息,核实完毕后将组织力量录入大数据平台。第五步:每月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

  实现情况,对受灾监测对象进行动态监测,要实地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三)分类帮扶第六步:分类补;。根据监测对象、分类实施帮扶措施:1.以补;为主,对照脱贫标准补齐短板。对于收入不达标的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协调就近和外出务工等途径增收,对收入不达标且无劳力的,民政部门负责加强兜底政策扶持;对于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保障方面不达标的,由水务、教育、卫健、住建等负责补齐短板。⒉以扶;为主,根据受灾群众劳动力状况和收入结构,制定帮扶措施。通过就业创业培训、种养殖技术指导等方式,提升造血;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壮大产业规模,多元促进增收,巩固提高脱贫质量。3.以引;为主,突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主题,加强扶志扶智教育等激励机制,树立脱贫榜样。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四)精准核实销号第七步:核实销;。根据县级相关和乡村振兴中心的反馈信息后

  将进行再次核实并标注销号。六、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保障。防止受灾群众返贫是底线任务,是乡村振

  兴的头等大事,镇级各部门和各村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要亲自过问、亲自负责、亲自组织,严格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动真碰硬排查。各村和镇级各部门要对受灾群众严格对标一超六有;标准,一户一户的过,一项一项的问;,做到不遮掩,不隐瞒,不留死角,准确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抓好问题整改。各村坚决落实主责主担,主动发现、排查辖区存在的返贫致贫风险对象,及进纳入监测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杜绝出现规模性返贫。

  

篇十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

 一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贏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XX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致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贏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二、监测对象(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包括2019年底已纳入的脱贫监测户和符合条件新增的监测户。(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包括2019年底已纳入的边缘户和符合条件新增的边缘户。

  三、监测内容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三有”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收入、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及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及帮扶情况进行监测。脱贫户(含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两不愁三保障三有”不达标情况和整改情况;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返贫(致贫)风险是否解决;是否有新增符合条件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四、监测标准“三保障三有”情况暂按2019年脱贫验收标准监测,收入标准按年人均纯收入5000元为监测标准,以月人均纯收入累计监测,收入计算规则按2019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要求执行。返贫、致贫风险分因大病返贫、因学返贫、因灾返贫、因残返贫、因突发事件返贫、因产业失败返贫、因就业不稳返贫、其他返贫等风险。五、监测方式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四川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六、监测步骤

  第一步:排。一是各村根据监测标准,结合信访情况,通过全覆盖排查将“两不愁三保障三有”不达标的作为拟监测对象上报镇脱贫办;二是县脱贫办汇总乡镇上报的拟监测对象名单后反馈至县级“两不愁三保障三有”责任部门,相关部门进行行业对标情况核实确认,并将核实结果报县脱贫办;三是县脱贫办梳理汇总行业对标部门核实结果后,将拟监测对象名单(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交由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工作(车、房、经商、公职人员等情况),将比对结果反馈至对标行业部门和乡镇。

  第二步:访。乡镇组织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干部等力量,倡导参照大排查入户工作模式,采取村与村交叉的方式对照拟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三有”达标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拟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县脱贫办将走访核实结果反馈至乡镇。

  第三步:评。乡镇根据走访核实的拟监测对象反馈和信息比对结果,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形成监测对象初步名单报县脱贫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并由镇脱贫办组织人员在国家系

  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名单中存在“两不愁三保障三有”不达标的,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待省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镇、村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新的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审定并在国家系统补录、及时预警。大数据平台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自动生成前,从3月起,每月22日前上报村级监测管理台账。

  第六步:补。乡镇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各村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要对照2020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收入不达标、愁吃、愁穿的问题由农技站、劳保站、民政所负责;义务教育保障问题由镇科教文卫办负责;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由卫健办负责;住房安全保障问题由村建办负责,安全饮水问题由水务办负责;生活用电问题由张勇负责;广播电视问题由陈继刚负责;其他问题和特殊困难由镇脱贫办统筹,根据问题成因交相关业务股室负责。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县级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脱贫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六、时间安排(一)方案制定。3月22日前,乡镇完成本级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二)评定录入。4月10日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15日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四)成效巩固。7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七、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各村实际,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二)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根据镇脱贫办工作要求,加强工作统筹,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

  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业务股室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落实落地。信息比对部门要做好监测对象购买车、房、经商办企业、公职人员的信息比对工作。各村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镇脱贫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篇十三: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

 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

  案

  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的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县各级扶贫部门要求,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常态化走访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是从制度上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村要把该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明确监测范围,精准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实行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分层分类开展针对性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防止出现返贫。

  二、监测范围(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包括脱贫享受政策户和一般农户)。重点关注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大病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

  (二)监测标准。2021年省定监测线确定为6500元。对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省定监测线,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农户,应当纳入监测范

  围:因病、因残、因学等原因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导致

  “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受到影响的;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因引发的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家庭生活出现临

  时性困难的。符合以上条件,但家庭成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纳入监测

  范围:拥有并经常使用高档乘用车辆的;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拆迁除外);注册公司、企业并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且收益较高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不依法履行义

  务或履行义务不到位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计算口径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同,计算周期为农户

  发现月份的上年度本月到本年度上月。(三)监测内容。重点监测农户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

  全、家庭成员变化、帮扶政策落实以及返贫致贫风险变化等情况。三、监测对象信息

  

  

篇十四: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扶贫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临贫预警、骤贫处置、防贫保稳各项工作,有效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总书记对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委经济工作、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省负总责、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和收入等方面,跟踪变化情况、着力促增收、强兜底、救急难,做到及时发现、分类帮扶、动态清零,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二、基本原则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提前发现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协同做好低保、特困供养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监测,及时制定计划,采取有效帮扶,防止返贫致贫发生。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共同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有效形成防止返贫的合力。坚持开发式帮扶和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因人因户,分类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采取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坚持日常监测与定期动态调整相结合。日常开展动态监测预警,实时更新监测台账信息,做到发现及时、响应迅速,帮扶到位。定期组织监测对象动态调整和数据共享,提升监测准确性,确保有针对性的帮扶,实现“动态清零”。

  

  三、监测方法(一)监测对象和范围。一是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二是已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三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户;四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五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21年底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农户。由市扶贫办分析^p研判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存在风险的认定为监测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监测内容。持续跟踪收入支出情况,监测是否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因罹患重病、受自然灾害、出现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等。(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育局、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水利局、民政局等)(三)监测程序。通过农户申报、乡(镇)街道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数据比对等途径,由市扶贫办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定期进行风险消除评估,实行动态管理。1.农户申报。农户申报材料由村“两委”、驻村干部等核实,由乡(镇)街道确认后报市扶贫办核定,每半个月报送一次。”、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出现生活困难情况,定期开展回访核查,每半个月报送一次预警人员,由市扶贫办核定。3.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教育、住建、卫健、医保、水利、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组织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入户或其他手段进行筛查,及时报送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的预警信息,由市扶贫办确认汇总,定期开展数据共享和对接,行业部门每2个月至少与市扶贫办进行一次数据交换。

  

  4.监测对象确定及管理。村“两委”、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上报的预警人员,经市扶贫办核实确认为监测对象后,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和乡村,并由乡(镇)街道、村两级按照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监测对象实行线下台账和信息系统同步管理。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分级建立监测台账,准确记录农户基础信息、筛查走访、风险种类和预警等级、采取的帮扶措施、风险消除情况等内容,所有台账都要实时动态更新。民政部门监测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专项管理,定期交换数据。市扶贫办每2个月组织开展一次风险消除评估和动态管理,及时将新纳入的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已消除风险的在系统中进行标记,实现“动态清零”。监测对象的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可即时动态调整。

  (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育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人社局等)

  (四)分级预警。对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根据风险种类、收入水平与结构、家庭成员劳动能力等因素,继续实行分级预警。监测对象预警级别按照从高到低分为“Ⅰ、Ⅱ、Ⅲ”三个等级,分别用“红、黄、蓝”三种颜色标示。Ⅰ级红色预警,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或家庭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濒临返贫致贫户。Ⅱ级黄色预警,即无劳动力、无创业能力、收入仅靠资金帮扶、产业分红等方式带动,出现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极易返贫致贫户。Ⅲ级蓝色预警,即因病因残等部分丧失劳动力、收入水平不够稳定、自主发展动力不足,主要依靠产业项目和帮扶带动,出现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容易返贫致贫户。

  返贫(致贫)风险因素,主要有因大病、因学、因残、因灾、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定等种类,监测对象确定预警等级后,分类实施帮扶,并根据风险变化情况实时调整预警级别。对评估已消除风险的,在保持监测的基础上,标记消除风险,取消预警级别。

  (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民政局等)四、帮扶措施

  

  采取分层分类的方式组织实施帮扶。根据“省负总责、州市乡抓落实”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省级相关部门关于帮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要求,州级层面指导县市根据监测对象实际制定帮扶计划、督促落实帮扶措施。市级层面,制定针对性帮扶计划、落实具体措施;各乡(镇)街道按照计划实施帮扶,对各项帮扶措施成效进行密切跟踪。对纳入防止返贫监测的对象,采取下列措施分类施策。

  

推荐访问: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 帮扶 健全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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