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2024-05

耗材采购管理制度【完整版】

|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耗材采购管理制度【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耗材采购管理制度【完整版】

耗材采购管理制度1

  为加强局机关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的采购领用管理制度,提高使用效率,切实减少浪费,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的采购

  1、办公用品包括:空调、门窗、书柜、桌椅、运动器材、照明设施、清洁工具、插座、纸张、笔墨等。

  2、电脑耗材包括:电脑主机和配件等;路由器、照相录像设备、打印机、扫描仪、U盘、移动硬盘、USB扩展器等;打印纸、复写纸、复印纸、鼠标垫、电源线、数据线、网线、色带、墨盒、墨水、硒鼓、碳粉等。

  3、大额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如空调、运动器材、电脑、复印机、扫描仪、桌椅等,由股室根据工作需要先向分管领导申请,报局长同意后按领导批示办理。

  4、我局的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实行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统一发放、股室使用的办法,按实际领用金额纳入各股室经费核算。各股室所需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须提前列出购买计划,经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采购。

  5、日常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的购买,由办公室根据各股室所需的要求和实际库存情况,提出需购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的清单及数量,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交保管人员验收入库(登记金额、数量,建立保管帐)。

  6、大型物品采购要严格按照*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各股室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购买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局长审批后,由财务室对接*采购,实行公开招标,择优购买。

  7、日常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的采购要实行定点采购和非定点采购两种方式。成批备品须定点采购,在定点商店没有的可在其他点采购,由财务室办理*采购相关手续。

  8、重大活动(含节日、慰问活动等)和会议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采购准备相关物品的,由办公室或财务室人员负责采购办理。

  二、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的管理及领用

  1、办公室要对所购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建帐保管,发放时注明领取人、物品名称、领取日期和件数。

  2、物品保管由办公室人员负责,保管人员要详细填写相关记录,财务室要定期与办公用品保管人员核对库存帐目,保证库存办公用品帐物相符。

  3、各股室领取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时,应坚持“勤俭节约、即用即领”的原则,指定专人按实际需要领用,做到不乱领、不多领。

  4、领用前要填写《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领用登记表》,由保管人员审批后方能发放。

  5、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保管人员要加强对办公用品库房的管理,保持库房整洁,防止办公用品电脑耗材损坏、丢失。

  6、各股室使用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时,要发扬勤俭节约的精神,能用的"要尽量使用,能修的就不要更换,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努力降低消耗成本。

  7、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每月结算一次。

  20xx年1月29日


耗材采购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耗材采购管理制度(扩展1)

——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3篇

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1

  医院采购办在医院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用耗材的采购工作。采购办严格执行医院耗材采购流程。

  一、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

  1、高值医用耗材是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临床使用量大、价格相对较高、社会反映强烈的医用耗材。我院高值医用耗材包含*规定的参考目录内耗材(见附表)和500元以上医用耗材。

  2、对于*集中招标的高值耗材、植入性材料的选用必须在《*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目录》内选用。

  3、新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须由采购办提交医院采购领导小组同意审批后,由采购办询价采购,并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并履行质量验收手续。

  4、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高值耗材,向医院采购办提出申请,采购办根据相关规定及采购流程进行采购管理。

  5、血管介入类耗材因合作协议医院负责进行监管。

  二、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

  1、对于*集中招标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的选用必须在《*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目录》范围内采购。

  2、严禁各科室将未经报批手续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进入我院临床使用。

  3、临床确需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首先由科室提出申请报采购办,经分管领导同意并经申请审批后,由采购办询价采购。

  4、 使用科室按月消耗量向耗材库报月领用计划,耗材库汇总后报采购办,采购办根据库存情况和各临床科室月领用计划,编制月采购计划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采购

  三、采购办对医用耗材供货商及产品资质,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查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销售人员的身份证件,并将所有相关证件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所有医用耗材全部入库并按规定领取使用,不得由供应商直接送入医技、临床科室。同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患者、患者家属介绍购买非我院供应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患者自购的耗材也不得应用于临床诊疗。

  五、因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事故或紧急抢救,需进行紧急采购的医用耗材,可在采购领导小组的指示下,由采购办紧急调拨,调拨后2-5天内补齐相关手续。

  六、订购的医用耗材到货后,严格执行产品交接和验收入库手续。验收合格入库的耗材,由采购办通知申购科室领用,以保证诊疗活动的顺利开展。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货物,采购办要及时办理退换货的事宜。

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医学装备的采购工作,杜绝采购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促进廉政建设,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备科必须从具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卫生产品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二、常规医用耗材采购

  由临床科室向库管员按月提交申请,库管员根据库存实际情况和临床需求,编制常规医用耗材采购计划,提交设备科主任审批通过,由采购员按照既定供应商进行采购。

  三、新增医用耗材采购

  新增医用耗材科室,须临床科室负责人填写《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增医用耗材申请表》,医务科同意后、递交设备科。设备科根据临床科室提供的计划,初步审核相关供应商的资质、证件、产品证书。组织相关院感、医护、财务等职能部门对需新增医用耗材进行调研、论证,审核通过后,报医院采购中心进行招标采购。

  四、临床急需医用材料,由临床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设备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采购,事后补办申购手续。

  五、任何部门、科室或个人不得自行采购,否则将受到院纪处分及经济处


耗材采购管理制度(扩展2)

——药品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耗材采购管理制度1

  一、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药品招标的中标目录和本院基本用药目录采购药品,保持相应库存量,以满足临床用药需要。

  五、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七、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不得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置中、西药品

  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九、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库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库房保管员、采购人员必须每月向监管部门汇报本月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耗材采购管理制度(扩展3)

——药品耗材采购的管理制度

药品耗材采购的管理制度1

  一、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药品招标的中标目录和本院基本用药目录采购药品,保持相应库存量,以满足临床用药需要。

  五、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七、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不得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置中、西药品

  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九、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库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库房保管员、采购人员必须每月向监管部门汇报本月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耗材采购管理制度(扩展4)

——疫苗采购管理制度_疫苗采购管理制度 (菁选2篇)

疫苗采购管理制度_疫苗采购管理制度1

  一、疫苗管理人员应掌握疫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贮藏、养护等方面知识,并经过有关培训方可上岗。

  二、疫苗采购计划

  单位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计划应包括疫苗的品种、数量、供应渠道与供应方式等内容,提前1个月上报。

  三、疫苗采购

  (一)必须从市疾控中心采购疫苗;

  (二)接收或购进的疫苗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批签发检验报告书、生产批号、有效期和生产日期;购进进口疫苗的,还应当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的证明文件,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三)接收疫苗或购进疫苗时,应查看疫苗的冷藏条件。在规定的冷链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

  (四)认真做好疫苗购进验收记录,切实做到票、账、货相符。购进数量、供货单位、购货日期、质量情况(温度)及验收人签名等。购进验收记录的填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漏项,并妥善保存2年备查。

  四、疫苗贮藏与运输

  (一)应设有独立的疫苗贮藏室,与生活等区域分开;环境应卫生、整洁、明亮;设有相应的冷藏、防潮、防辐射、防鼠、防盗等设施设备,并达到疫苗贮藏规定的温度;

  (二)拆零疫苗应保留原包装及标签,不得同其它拆零疫苗混放;

  (三)疫苗应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并按照失效期长短、进库先后,有计划地分发,分发时应按规定填写出库记录;

  (四)报废疫苗需分开存放,并立设明显标志;

  五、发现假劣疫苗或质量可疑的疫苗,应当及时报当地药监部门,不得继续销售、使用或作退、换货和销毁处理。

疫苗采购管理制度_疫苗采购管理制度2

  1.采购需求的确认和采购计划。

  1.1疫苗采购的数量:公司只经营第二类疫苗,应根据最低和最高库存量,以不积压,不脱销,保证供应,提出采购需求。

  1.2采购中心与销售部门每月根据药品质量情况及销售部门的进销存业务业绩和未执行合同,编制月《采购计划》。

  1.3编制疫苗采购计划必须考虑供货单位或购入途径和到货周期的`不同情况,并考虑疫苗冷链运输受不同季节气温影响等因素。

  1.4疫苗《采购计划》的主要内容:要货部门、采购人员、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生产企业、供货单位、计划数量、进货期限和金额等。

  1.5疫苗采购计划审批:由采购中心经理审核其销量、库存、总量、断货情况等,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情况。 2.首营企业、品种的采购。

  2.1药品采购凡未与公司建立供需关系的企业和首次从某企业采购新品种(新剂型、新规格、新包装)的疫苗,均应按《首营企业管理规定》(首营资质审核:应有国家食药监部门核准的生产/经营的范围)、《首营品种管理规程》进货申请审批,已通过首营审批的企业、品种方可实施采购。

  2.2查询公司供销链网络系统,对已通过录入公司供销链系统的合格供应厂商和已在经营的品种,可直接实施采购。

  3.合同的订立

  3.1签定采购合同:采购部在进货前应就有关原则与供应厂商签定《采购合同》(采购协议)(附有质量保证内容) 合同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1)明确所购疫苗质量应符合国家的标准和有关要求,包括交货期、售后服务等。

  2)明确所购疫苗(国产)供货时每件包装应附产品合格证。(每批到货均应附该批疫苗《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3)明确所购疫苗包装标准,标签和说明书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疫苗的运输,应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规定

  5)进口疫苗除上述外,还应附有供货单位原印章的《生物制品进口批件》、《进口疫苗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

  6)采购的疫苗应是近三个月的生产的药品。

  7)注明价格及交货方式,如遇价格调整,则需重新签定。

  3.2采购合同的审批:签定的采购合同应由采购经理审批签字或授权的采购人员签字同意后加盖公章,审批不同意的则返回给采购员,重新与供应商订立合同。

  3.3 采购员将加盖公章的合同反馈给供应商,要求其盖章签字后一个月内寄回,采购员将合同编号整理归档。

  4.采购的实施

  4.1采购员应按《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合同),其有效期为一个月,过后如还须订购必须重新发订单(合同)。

  4.2采购员根据采购合同将采购信息输入到供销链系统中,生成电子版《采购合同》,通过网络传递物流,并生成电子版本的《验收单》,内容包括:疫苗名称、规格、剂型、供应单位、生产企业、有效期、购进数量、购货日期。

  4.3采购员应根据采购订单(合同),以不同的方式与供应商联系,主动询问发货情况并跟踪到货信息,如需更改订单:

  1)数量的更改则重复3.条款,

  2)供应商更改的则重复1.条款,以确保采购订单(合同)的履行。

  4.4采购员应对未按约定执行的采购订单(合同),应与供应商联络进行催货,并作为供应商年度业绩评定的依据。

  5.到货情况确认

  6.5.1情况处理。

  7.1.符合订单:

  1)仓库疫苗验收员根据采购到货验收信息由《采购合同》生成电子版的“采购预报”转《验收单》。

  2)采购员收到供应商开具合法票据后,应与“采购进仓”《入库单》的品规、数量、供应商名称等进行核对,无误后在供销链系统中进行勾联,并按付款要求执行付款审批。

  2. 不符合订单:客服人员与采购人员进行电话沟通,依据沟通的结果由验收员进行验收或拒收。

  3.对于疫苗供货异常的按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执行。

  5.2采购员将到货入库情况记录在《购进记录》中

  5.3采购中心应及时将进货质量异常情况,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售后服务和预防纠正措施报告情况记入供应厂商业绩评定内容作为年度进货质量评审的依据。


耗材采购管理制度(扩展5)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_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菁选2篇)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_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

  1.在严格遵守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2、药剂科应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3、采购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各地区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情况下、采购证照齐全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供货单位由药剂科提名,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盖红章的销售人员单位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4、采购人员根据临床与科研的需要,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在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5、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6、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7、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8、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药剂科必须每年向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9、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_药品采购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药品管理,规范采购流程,根据《国家卫生*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年70号)和《湘潭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潭纠办发2013年1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剂科应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库管理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管理及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并参加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并获得品种配送权的配送企业进行采购,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依法营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按医院要求在纪委和监审部门监督下与供货单位签定年度《购销协议》、《质量保证协议》、《诚信经营协议》、《廉洁协议》。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参加湖南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目录采购药品,严格执行中标购进价和零差价销售,按照上级招标负责部门的要求及时在医院醒目位置以电子显示屏的形式向患者公布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最新中标执行价格,执行的结果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对于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未覆盖到的临床紧缺、必须的小品种药品采购员必须按照上级药品集中招标负责部门的具体要求完善相应的备案采购工作,经同意后才可进行采购。

  六、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根据省级集中招标中标结果、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主管副院长、院长依次审核同意方可采购,药品的仓储应有一定的储备量以保障临床正常用药和应急医疗的需要。

  七、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检验报告书》进行严格审验,审验合格方可对药品验收入库。

  八、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

  九、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或参加药品集中招标投标并作为中标方但拒不履行中标结果的供货单位要及时向上级招标采购负责部门汇报以便规范和监督其违约行为,保障正常采购行为的进行。

  十、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入库、出库记录和药品相关信息,如实反映药品来源、去向、医保类别、效期、库存等相关信息。

  十一、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

  十二、药剂科采购人员、库房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各司其职,在药剂科主任的领导下抓好质量关和入出库管理关,保证账务相符。


耗材采购管理制度(扩展6)

——*采购管理制度

*采购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挥部门集中采购的优势,满足特殊要求采购项目的需要,提高我市*采购的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纳入市级*采购管理的单位,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属于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的行为。

  各单位在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时,其采购方式及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等审批手续,均由各单位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

  第三条 属于当年公布的*市市级*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纳入部门集中采购:

  (一)货物、服务及其他工程类项目,其单项或同类批量价值15万元至50万元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二)市财政批复当年的*采购预算中,列明应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三)属本单位有特殊技术或时间要求的,由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管理部门批复同意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第四条 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管理的单位,应当由本单位分管*采购工作的领导、纪检*门、财务部门和负责*采购业务的部门组成本单位的“*采购管理小组”,并报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下称“采购办”)备案。

  第五条 各单位的*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部门集中采购,包括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含市*采购中心和各采购代理机构,下同)代理采购,会同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整理、归集采购项目采购全过程的有关文件,采购结束后向采购办提交备案资料等。

  第六条 各单位*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建立采购项目档案,将采购全过程产生的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存。档案保存时间应不少于十五年。

  采购文件、资料包括:已确定资金来源的*采购计划表、采购活动情况记录、采购(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供应商投标文件、采购结果确认书、采购合同、验收报告、质疑及投诉情况答复和处理决定以及其他相关的文件。

  第七条 采购办是我市*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定期向市人民*进行通报。

  第二章 部门集中采购的操作程序

  第八条 各单位*采购管理小组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办理:

  (一)编制*采购计划。

  各单位采购属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采购项目时,应按《*市*采购市级工作程序》(东财〔*〕63号)中关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编制*采购计划表的规定,编制*采购计划。

  1、应填写有“部门集中采购”字样的*采购计划表。

  2、属市财政安排资金的采购项目应根据下达的年度*采购预算填报采购形式。使用年度*采购预算以外的资金采购(包括单位自筹资金)纳入当年《*市市级*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应根据限额标准填报采购形式。

  3、*采购计划表应用A3纸编制一式四份,连同有计划表电子文档的软盘报送到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

  4、*采购计划表报送的时间要求:应于每年12月1日前(节假日顺延,下同)报送下年度第一季度的《采购计划表》,每年在3月1日、6月1日、9月1日前分别报送本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采购计划表》,逾期报送《采购计划表》的,如无合理理由,将视为报送下一季度的《采购计划表》。

  同一年度内,对同一采购品目可以安排两次采购计划,但不得超过两次。

  5、部门集中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进行采购。公开招标是*采购的主要方式。

  各单位*采购管理小组在填报*采购计划时,应自行确定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二)*采购计划的资金确认和批复。

  1、一般情况下,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收到各单位报送的部门集中采购的*采购计划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拟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资金来源情况进行审核。

  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对其资金来源完成审核后,将一式四份的*采购计划退一份给采购人,同时各抄送一份给采购办和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

  2、如有关单位因采购项目特殊,要求以邀请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应在报送*采购计划的同时,向采购办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原因)。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对其资金来源完成审核后,将一式四份的《采购计划表》连同采购人的书面申请转采购办对其采购方式进行批复。

  采购办对采购项目是否符合以邀请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要求审核完毕后,即向相关单位作出批复,并将《*市市级单位*采购计划批复书》(下称“计划批复书”)和*采购计划发回采购人各一份,送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和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各一份。

  (三)*采购计划的调整。

  *采购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按原报批程序执行。

  (四)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各单位在编报*采购计划时,将拟委托实施项目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清楚,并在收到市财政局确认采购资金和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采购计划(需要采购办批复的项目,应在收到计划批复书)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计划(或计划批复书)送达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并按《*市*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书面的委托协议。

  (五)编制采购(招标)文件。

  各单位的*采购管理小组应当派出专门人员会同有关的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项目的采购(招标)文件。如采购项目技术复杂的,应邀请有关专家协助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招标)文件中应明确采购项目的开标、评标地点。开标、评标地点原则上应在*市*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应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办提出使用市*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和评标室的申请。如因市*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无法安排开标室和评标室的,由采购人向采购办提出改换开标、评标地点的申请,经采购办同意后才可指定地点进行开标、评标。

  (六)确定部门集中采购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遵照《*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有关*采购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告、开标、评标,并推选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各单位*采购管理小组依法对推选出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书面确认。采购结果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按《*市*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

  组成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应在相关的采购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市*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关于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有关规定进行随机抽取。

  (七)申请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

  采购结果公示完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办申请统一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并向有关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没有申请统一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不得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签订采购合同。

  各单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各单位应当将合同副本报采购办备案。

  第九条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相关采购资料报采购办备案。

  第十条 各单位*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对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属大型或技术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第十一条 各单位*采购管理小组应按合同的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款项的拨付手续,资金拨付的程序按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我市市级*采购资金拨付若干问题的通知》(东财〔*〕14号)执行。

  第十二条 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每月14和28日,将接受委托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有关情况反馈采购办。

  第三章 违规责任

  第十三条 各单位*采购管理小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采购办将要求其进行整改,并由采购办定期向市人民*通报相关情况:

  (一)采购项目未经市财政局确定资金,擅自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二)超出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采购项目,未向*采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擅自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三)有拆分项目行为,规避公开招标的;

  (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

  (五)采购结束后,不按规定将采购活动相关资料送*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的";

  (六)不按合同规定支付有关款项给供应商,被相关供应商投诉的;

  (七)一年内连续三次以上委托同一采购代理机构的;

  (八)拒绝接受*采购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资格一年。

  有关单位被取消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资格后,一年内其*采购项目的采购按集中采购的有关程序执行。

  第十五条 采购代理机构在实施采购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推荐访问:耗材 管理制度 采购 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耗材采购管理制度1 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耗材采购管理规定 高值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最新推荐New Ranking

1软件实施方案(实用8篇)(完整文档)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我们应该重视方...

22023年应聘自我介绍(优秀18篇)(精选文档)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

3房屋租赁合同电子版免费(汇总19篇)【优秀范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书的...

42023年度上课看课外书检讨书(模板20篇)(精选文档)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

52023年最新春节晚会结束语十字(11篇)(完整)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

6护理干事个人总结(实用8篇)

工作学习中一定要善始善终,只有总结才标志工作阶段性完成或者彻底的终止。通过总结对工作学习进行回...

7坚持方面名人名言(通用16篇)【优秀范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

8代发工资协议签好后多久发放(优秀8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

9美术论文鉴赏(大全19篇)【精选推荐】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

10领导辞职报告(汇总20篇)(范文推荐)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报告对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