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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计划多章3篇

| 来源:网友投稿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计划多章3篇

供销社2023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参考xxxx年,县供销社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二十大精神,始终把意识形态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同步抓好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强化领导班子政治担当,强化机关干部思想教育阵地建设,凝聚起了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合力,有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各项工作落实见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计划多章的文章3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计划多章篇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积极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年来,单位荣获全国“节约型机关”“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嘉善“清廉单元建设展示点”,4件案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1件案件获评2023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4项工作获省市级领导批示肯定,涉台检察工作品牌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2个集体和22名个人获得县级以上荣誉表彰。

  一、自觉融入大局,以法治之力护航县域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把“两个维护”贯穿检察履职,在护航经济稳进提质、保障社会安定有序、推动嘉善长治久安中体现检察担当。

  推进检察环节“除险保安”。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下同)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15件340人,起诉951件1520人,案件数同比分别下降29.04%和4.0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件21人。坚持依法战“疫”,一体抓实疫情防控和涉疫履职,办理危害防疫秩序案件4件,2名干警获战“疫”先锋通报表扬。积极推动金融风险化解,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嘉善县联合打击洗钱犯罪的若干意见》。协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排摸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件,市检察院立案侦查1件。

  营造安商惠企法治环境。牢固树立“审慎谦抑”和“平等保护”理念,将“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羁押的不羁押、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宽缓量刑建议”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件涉企案件中,依法对6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扎实开展民企内部贪腐立案监督专项行动,依法起诉职务侵占、合同诈骗、假冒注册商标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9件9人。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稳妥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件8人,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出台《企业合规行刑衔接工作办法》。着力打造“一站式”检察服务,助力企业纾困发展,“线下”举办“法助共富 检心为民”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30余名企业家开展座谈交流,当面倾听企业司法诉求;“线上”依托“检企e站”智慧平台,实现与500多家企业实时互动,解决相关咨询30余件。

  深化落实国家战略决策。着力推进长三角检察一体化发展,积极探索常见罪名跨区域司法标准趋同,牵头设立“青吴嘉”联合生态修复基地,成立示范区未成年人检察保护联盟,建立示范区破产案件涉税协作机制,合力提升区域协作能级。深入贯彻中央对台工作决策部署,主动对接在善台胞台企司法需求,创新构建“一站一员一基地”工作机制,探索开展具有嘉善特色的台资企业合规改革本地实践,聘任8名优秀台商代表担任首批涉台检察联络员,出台《示范区检察机关协作配合促进台资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密切检察机关和台胞台企之间的工作联系,相关经验做法被写入2023年全国“两会”检察工作报告,工作成绩两次得到省检察院检察长批示肯定,

  二、恪尽检察职责,以有力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牢立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深入实践以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贯通“四大检察”,以强有力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

  审前主导做优刑事检察。积极适应“镜头下办案”要求,全面适用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办理的2件网络犯罪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切实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扎实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作,开展电子数据取证、危险驾驶办理、涉案财物处置等专项监督,对侦查机关监督立案139人,监督撤案50人,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罪漏犯7人。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助力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水平,经验做法获最高检官方微信转发。

  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纵深推进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向法院提出监督5件,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扎实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车辆查封、套路贷改判案件、公积金领域专项监督,创新开展不动产税费违法承担类案监督,发出审判、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0件,1件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4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执行监督优质案件。依法办理一起恶意“逃废债”案件,针对被执行人利用虚假租赁协议逃避法院执行现象,与县法院联合出台《法检关于加强网络司法拍卖协作机制的意见》,合力提升司法拍卖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

  质效双优做实行政检察。坚持“权利保护”和“权力监督”并重,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3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8件。积极推动法律监督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相衔接,针对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移送执行对接不畅问题,推动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聚焦市场主体登记监管领域,监督发现曾被判处刑罚等不符合规定人员担任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情况,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维护市场秩序,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认真履行公益保护崇高使命,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60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2件,发送磋商函14件,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关心支持,建立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聘任包括代表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36人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成功办理古树名木保护等志愿者推送案件3件。与县妇联建立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办理的督促保护妇女隐私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三、坚持守正创新,以能动履职激发基层善治活力

  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检察机关坚持司法为民的新窗口,持续深化“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以“检察之力”融入“社会之治”。

  多措并举推进诉源治理。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通过完善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体系、常态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落实帮扶教育等方式,有效加强审前过滤,诉前羁押率、轻刑起诉率保持合理低位运行。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检察机关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建立检调对接与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对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较小的刑事犯罪,促成刑事和解13件。完善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实行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用足用好公开听证化解矛盾纠纷,吸纳17名来自各行各业专业人士组建听证员库,开展听证会11次,与去年同比上升175%。

  倾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积极回应百姓急难愁盼,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侵害群众利益犯罪,依法起诉244件361人。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2件13人,针对食药行业从业禁止监管漏洞,推动示范区检察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建食品药品领域严重失信者“黑名单”,共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开展守护“美丽河湖”系列行动,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件7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4件,督促回收和清理固体废物2万余吨,督促修复被损耕地600余亩,追缴公益损害赔偿金1100余万元。

  捍卫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从严从快起诉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12件,全力守护群众“养老钱”。用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2人,起诉18人;最大程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21人;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因案施策制发“督促监护令”6份;与团县委共建未检工作网格员制度,促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优化升级。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与县慈善总会签订司法救助对象帮扶专项基金合作协议,帮助更多因案致贫家庭走出生活困境,全年发放司法救助金67万余元,救助56人,实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数字检察激活治理效能。深入实践“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数字检察之路,从“小案”办理出发,发现“三无”电动摩托车套用非标电动车牌照违规上路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交警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回溯查处,督促相关车行建立“一车一档一报告”机制,从源头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案件被列入全省数字检察“一本账”,办案经验获最高检简报刊载,工作成效得到《浙江法治报》头版刊登。聚焦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险专项监督,推动新办理施工许可项目安责险全覆盖。《基于多源卫星遥感的检察公益诉讼在线辅助办案关键技术研究》被纳入最高检“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点专项。自主谋划的“长三角示范区数智共享监督应用”,入选省级政法工作现代化创新引导项目,实现与青吴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3万余条信息共享,发现监督线索8条,有效提升跨省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四、夯实基础建设,以赶考姿态推动嘉善检察行稳致远

  以推进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一体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始终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大政治任务,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研讨交流36次,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更好发挥党建引领带动作用,依托“红船精神”教学基地等平台,深入开展“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纵深推进“双建争先”工程,深化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新时代检察队伍“四化”建设要求,深化开展检校合作,聘任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教授担任专家顾问,成立专家工作室,1篇类案监督案例和1篇理论研究成果分获2023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案例和创新论文,3篇调研课题获省级以上立项,4篇论文被综合知名期刊转载。着力深化人才兴检战略,将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交流锻炼有机结合,推动检察干警法律监督专业素能和攻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1名干警获评全省优秀公诉人,6名干警获评全市十佳、优秀公诉人,1名干警获评嘉善县第十一届“十大杰出青年”。

  坚持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自觉接受县委政法委政治督查,持续开展“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活动。把“勇于开展自我监督”落到实处,常态化落实检察官任职回避、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开展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离任人员从事律师等专项督察。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线索移送、工作联络制度,实行检察干警违纪违法线索随时互通、重大事项记录定期互享,推动纪律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制约监督,是检察权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深融入检察履职实践。我们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主动报告检察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情况,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报送人大备案工作;扎实推进“四大检察”核心业务下沉基层单元,实现“益之家”志愿者驿站入驻人大代表联络站全覆盖。我们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县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建立健全代表委员常态化走访联络机制。我们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认真开展常态化专题会商,配合开展不批捕案件专项监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项目化监督等检查工作。我们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任9名特约检察员、6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论证、听证、公开审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嘉善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县纪委监委和政法各单位支持、配合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大局的前瞻性和精准度还有待提高,创新性、引领性举措还需进一步谋划;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与新时期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还有差距,数字检察综合治理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仍需强化,亮点品牌工作还需进一步推进。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紧盯不放,持续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既是莫大肯定,更是赋予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也是嘉善开启新一轮示范点和新三年示范区建设新征程之年。县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奋进“双示范”建设新征程主题主线,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嘉善“双示范”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围绕“方向更明”,矢志不渝守好“红色根脉”。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保障、促进党的全面领导在法治轨道上、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得到全面落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六学六进六争先”学习实践活动,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围绕“履职更优”,依法能动服务中心大局。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深化除险保安攻坚行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助力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紧扣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新部署新要求,聚焦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建立企业防范法律风险长效宣传教育机制,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发展环境。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为抓手,积极参与碧水、蓝天、净土、清废行动,深化示范区生态环境联保共治,用最严密法治保障助力绿色发展。

  三是围绕“监督更强”,持之以恒深耕主责主业。坚持宪法定位,自觉扛起“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重大责任,全面提升“四大检察”法律监督质效。扎实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常态化、规范化运作,积极开展“派驻+巡回”检察,着力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加强与人大、政协、统战、团委等部门沟通联系,推动构建全社会公益保护大格局。持续深化“检察大数据”战略,探索更有时代特征、检察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四是围绕“满意更多”,用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牢记人民性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属性,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融入检察履职实践,做实做细核心业务下沉基层单元,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益之家”实质化运作。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倾力守护“一老一小”,加大整治养老诈骗和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五是围绕“基础更实”,凝心聚力抓好自身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着力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深化人才兴检战略,加快推进检察队伍“四化”建设,健全检察人员实战化、靶向化、精准化专业素能培训机制,突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努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肩负着更大职责使命。县检察院将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坚定的检察作为,更加便捷的检察服务,更加温暖的检察举措,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善精彩篇章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计划多章篇2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在新起点上迈出新步伐。11项核心业务数据全部位居全市前三。4个集体和12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一、始终坚持政治引领,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检察履职水平“质”的提升。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向县委和市院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16件次,党组向县委报告工作2次。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意见”,两次走进县委党校,为新任县人大代表和科级干部普及法律监督工作知识,确保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落实接受监督的政治责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组监督。召开党组、纪检组会商会4次,制定不起诉案件回访制度,派驻纪检组对87名不起诉案件的涉案当事人进行回访,规范检察官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县委巡察整改要求,反馈的三个方面13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依法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次,接受履职监督。聘任7名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通过走访、电话等方式与代表、委员联络工作11次。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及时答复,回复满意率100%。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253份、案件信息51条,通过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围绕“检察机关职能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主题,与网民在线互动,听取意见建议。

  (三)助力净化县域政治生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加强监检配合。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5件5人,受理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依法办理了戴某某受贿、徇私枉法案,屠某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滥用职权案等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

  二、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加快更高水平平安霍邱建设

  依法惩治危害社会稳定、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2023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1人,提起公诉812人。

  (一)不折不扣守牢安全底线。巩固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审查起诉涉嫌恶势力组织犯罪案件4件15人,追诉恶势力组织犯罪成员1名。提前介入张某等7人恶势力组织犯罪案件,建议公安机关审计追缴涉案资产300余万元,依法追诉漏罪2个。依法惩治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25人、提起公诉23人。依法快捕涉及1998年和2006年两起命案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全程引导侦查,全面固定证据。突出办理“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49人、提起公诉139人。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4人,提起公诉6人。办理的稻米加工企业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反映被市委简报采用,市委主要领导作出专门批示。

  (二)有力有效维护社会秩序。扎实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制度,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260件次,办结各类信访件12件,程序告知和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关心关爱涉案困难群体。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发放救助金43万余元。对一起受害人系在校大学生的交通肇事案件,启动市、县联合救助,彰显司法温情。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刑案件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74人,不起诉208人,对诉讼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或决定变更强制措施16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50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

  (三)尽心尽力优化营商环境。搭建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直通平台,在六钢集团设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站,定期开展交流、宣讲。班子成员先后走访青松塑胶、龙源新能源等40多家民营企业,了解企业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件,对民营企业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1人,相对不起诉1人。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试点工作,对某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负责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作为霍邱首例企业合规案件,向市、省检察院层报。经批复同意后,联合县应急管理等部门,对该公司提出合规整改方案,经评估验收合格,依法对2名涉案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企业有序运转。

  (四)用心用情办好为民实事。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在卤菜中添加罂粟壳的非法行为,一律提起公诉,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起诉28件31人。守护“钱袋子”的安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前介入相关案件1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人,切实保护老年群体养老钱。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易发多发态势,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断卡”行动,批准逮捕6人、提起公诉17人。办理的李某等人诈骗犯罪案件获评安徽省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例。守护未成年人成长。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批捕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5件18人,起诉9件11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6人。按照省“弱势困境儿童特别保护行动”要求,启动长三角司法协作机制,协助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让1名霍邱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并协调县妇联、民政局等多家单位共同确定了后续保障事宜。

  三、始终聚焦主责主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业务,以检察监督新理念引领“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一)刑事检察绽放新姿态。深入贯彻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与县公安局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5件,监督立案22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5件,真正将监督与协作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监督纠正违法情形22件,建议收监4人,同步审查暂予监外执行4人,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9件。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

  (二)民事检察迸发新活力。建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有效衔接机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助力执行风暴,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2件。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9件,讨薪20.2万元。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对17件涉嫌虚假诉讼案件依法进行监督,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3人,省、市检察院给予充分肯定。办理的农行与兴业融资担保公司、庆发集团贷款担保纠纷虚假诉讼案件,为县财政挽回损失3000余万元。

  (三)行政检察展现新作为。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两次召开“府检联动”会议,促进实现人员“互联”、信息“互享”和案件“互商”,向有关部门发送综合治理类行政检察建议9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发出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件,制发全市首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对涉及淮河冲填区林木砍伐行政诉讼案件提出监督意见。全年行政检察案件办理数位居全市第一。

  (四)公益诉讼绘就新图景。持续加强公共利益保护,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7件。加强跨省协同配合,建立史灌(泉)河(固始-霍邱段)生态保护协作配合机制,会同固始县检察院等单位开展巡查,联合办理了一起网箱养殖污染水源案件,仅用37天就解决了水源地污染问题,相关做法在《检察日报》等媒体刊登。办理的公安部、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代某某等人非法炼铅污染环境案,对30余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大气污染修复费用1800余万元。在办理王某某非法采矿案件中,同步追偿生态修复费用,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四、始终强化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一体化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的职业化检察队伍。

  (一)从严治检正风肃纪。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和“以案为戒”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理想信念。坚持制度管人,将“醉驾”等不起诉条件和办案流程标准化,一把尺子量到底,规范检察官自由裁量权。修改完善23项管理制度,严格制度执行,注重以上率下,确保工作运转规范有序。狠抓廉政建设,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两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持续推进“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共完成重大事项填报17件。

  (二)素能强检专业专心。夯实理论基础,组织干警参加“重罪检察实务大讲堂”、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培训班等教育培训46次,参与培训620人次,持续提升理论素养。加强实践锻炼,开展青年干警辩论赛,以赛促学,营造“比学赶超”工作氛围,持续提升业务水平。做强核心团队,注重专业化团队建设,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办案组、轻刑案件办案组、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组的核心优势,持续提升专业能力。

  (三)文化育检凝心聚力。打造文化阵地,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建设“文明之家”干警休闲阅览室,打造楼层主题文化墙,让干警充分感受浓厚检察文化氛围。丰富文化生活,通过开展五四青年谈、端午射五毒、七一庆党建等“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活跃机关氛围。2023年,获评六安市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不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有待提升;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能力水平还有差距;检察权行使和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两个意见”,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以不负人民的时代担当,全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富民强县、奋力跨越赶超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更加主动服务全县中心大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扎实做好重要节点保安护稳工作。服务“一地一区一极”战略,加强经济社会风险预判预警。进一步健全企业权益保护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业乱象治理和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集中整治,为“双招双引”、打造富民强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更加深入做实为民司法举措。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聚焦“三农”领域问题,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助推乡村振兴。切实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坚决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持续办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民生检察工作,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三是更加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全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持续创新非羁押诉讼模式。围绕“青山、绿水、红土地”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府检、监检、法检联动,扎实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方法变革,做到能动履职、精准监督。

  四是更加着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持续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政治三力”。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弛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落实好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拓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更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各位代表,星光不问追梦人,时光不负实干者。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埋头苦干,爬坡奋进,为谱写新阶段现代化美好霍邱建设壮丽篇章作出更大的贡献!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计划多章篇3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县委“民族圣地·绿色黄陵”定位,锚定“走在延安前列、争创全省一流”目标,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自觉融入县域治理,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我院共办理各类案件547件,同比上升4.6%。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同比下降37.5%,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同比上升1.8%,主动履职公益诉讼案件同比上升76.4%。

  一、坚持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以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

  在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上体现“检察站位”,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三个自觉”,进一步做实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的总体要求。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政治自觉。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法律监督重要事项、重点工作32次,出台相关落实意见8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座谈交流、专题访谈等各类形式,组织开展学习52次,研究贯彻落实措施70余项。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若干措施》,建立具体落实措施10项,与有关部门共同梳理问题并建章立制6项,向县人大、县委政法委专题报告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并获批示肯定。

  二是坚持能动履职服务发展大局的法治自觉。不断深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更高,开展各类专项检察活动26次,用法治力量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就业增收、基础教育、医疗保障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持续深耕检察建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推动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下进驻综治中心,实现县、乡两级全覆盖,更实助力基层治理。深刻认识抓党建就是抓业务,坚持党组织建设和办案团队建设相统一、党建工作与监督办案相融合,以党建“五化六融”为抓手,精心打造“红色检察品牌”。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推动自身建设的检察自觉。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落实,主动开展认罪认罚教育转化、量刑协商、确定刑量刑建议等工作,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和行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绿色通道、专人联络、定期通报、联席会议等13项制度,形成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检察主观能动性,加强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力度,全程跟踪引导侦查,从源头提高案件质量。不断激发检察内生动力,加强岗位练兵和素能培训,强化检察人才支撑,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

  二、坚持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以更强责任彰显实干担当

  在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上扛牢“检察责任”,聚焦县域社会治理的难点堵点,勇于担当作为,推进检察工作与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深度融合。

  一是坚决维护县域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从严打击,对轻微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1人,提起公诉94人,同比分别下降43.1%、25.4%。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促进常治长效,专项斗争成果凸显,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与2021年相比,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类案件下降26.7%;盗窃、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类案件下降13.5%;毒品(涉毒)案件下降40%。

  二是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重大社会风险防控化解专项行动,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人。深化“断卡”行动,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48人。紧盯黄陵煤炭生产大县实际,认真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更规范、劳动者权益保护更到位。着力打造秦创原轩辕科技创新中心法律服务品牌,建立“四个一”法律服务企业措施,设立13个企业联系点,先后深入企业宣传宣讲1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8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问题58条。

  三是积极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全年不批捕15人,不捕率26.79%,同比上升7.69%;不起诉23人,不诉率19.3%,同比下降5.99%;诉前羁押率35.11%,同比下降44%。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0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5.37%,切实在执法中做到“法理情”相统一。针对社会治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制发检察建议121份,采纳率100%。全面落实领导办信、当面接待、视频接访、律师参与等制度,妥善办理信访事项14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为100%。

  三、坚持深化推进平安建设,以更实举措践行为民初心

  在做优做实为民司法上传递“检察温度”,围绕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新期盼,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是当好生态检察卫士。推行“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机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件,通过办案挽回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4.96亩,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370余吨。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出台《黄陵县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和伤害家畜补偿办法》,进一步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受害群众合法权益。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17条协作配合机制,为生态环境的系统治理提供司法保障。推行“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形成多元保护合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二是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积极回应公众诉求,扎实开展守护民生安全五大行动,守护群众“个人信息”“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钱袋子”安全。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领域工作力度,与县文旅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创新和拓展“检消”协作领域,与消防救援部门共同出台《公共消防安全领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形成“检察监督+行业监管+社会治理”协同模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三是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推动形成全方位、多维度保护合力。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2件2人,精准帮教社会调查3次,犯罪记录封存3人。建立覆盖全县22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工作体系,累计开展法治讲座和宣传活动38次。创新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悄悄话信箱”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活动,收集并整理涉及青少年身心健康等问题30余条,全力构建绿色、阳光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相关做法已于近期被延安电视台报道。

  四是维护特殊群体权益。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方位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起诉侵害残疾人、老年人权益犯罪5人。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联合相关部门,为50名农民工追讨回拖欠工资69万元。对因案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应救尽救”,共救助13人,发放救助金8.3万元。与县妇联共同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以依法能动履职更好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四、坚持深耕法律监督主业,以更优履职守护公平正义

  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上担负“检察使命”,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全面加强“四大检察”业务融合,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一是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全面加强刑事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同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发出纠正违法意见书、提出量刑建议、提前介入、列席审委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的监督。全面推开巡回检察工作,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1件,纠正刑罚执行不当9件,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执行不当8件,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12件,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司法。

  二是民事检察监督持续增强。坚持精准监督,将矛盾化解贯穿民事检察办案全过程,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完成市院交办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1件,终结审查2件。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3件,其中9件为类案检察建议,均已按期书面回复并采纳。办理全市首例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并与法院、妇联、残联等部门共同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联系机制》,切实保障特殊弱势群体的诉讼权益。

  三是行政检察监督稳步推进。持续更新监督理念,把行政争议化解、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的工作重点。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4件,追缴行政处罚罚款18.5万元。

  四是公益诉讼监督创新推进。充分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聚焦“4+6”法定领域,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7件,立案9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2份,均回复采纳,诉前整改率100%。深入开展“守护绿色黄陵、检察在行动”专项活动,对黄帝陵、桥山林区、沮河、南沟门水库、子午岭等重点场所部位,通过每月现场拍摄,记录动态变化,留存“绿色影像记忆”,建立“绿色黄陵”大数据地图;健全“绿色守护者”工作组织,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24人,将绿色黄陵守护者队伍延伸至乡镇村组基层一线。

  五、坚持抓紧抓实自身建设,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

  在打造过硬队伍上展现“检察风采”,抓实抓细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严的要求和实的举措贯彻到队伍建设全过程,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是着眼素质能力提升。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选派40余人次参加省市院组织的业务培训,邀请10余名专家教授进行专题授课。开展检察官大讲堂8期、文化沙龙7期,与西北政法大学联合建立“能动检察推动诉源治理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打造“育玉学堂”品牌,推动干警理论素养与业务能力一体提升。队伍活力不断增强,按期职级晋升9人,新招录5名检察官助理和12名书记员。服务保障更加有力,争取省市县财政支持,顺利完成大楼修缮工作,对办案车辆进行更新,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有效改善。

  二是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以案件评查倒逼办案质量提升,全年共评查各类案件86件,健全完善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的监督办案考核指标。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认真落实县委“作风建设提升年”专项活动,建立业务数据动态公示制度、干部管理“三个档案”制度、督促工作推进“三项报告”制度,出台完善作风建设相关制度机制9项,印发领导干部周报告、部室工作周动态和检务督察周通报各48期,切实推动队伍作风建设明显好转。

  三是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用心用情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先后组织各类联络活动19次,面对面听取并答复各类意见建议23条。主动公开程序性信息180条、法律文书47份、重要案件信息60条。邀请代表委员对重信重访、司法救助等案件的办理及法律适用情况进行听证评审13次。积极开展“检察宣传走基层”活动,组织宣传2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6000余份,深入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黄陵检察工作总体向好,稳中有进。42项核心业务数据进入全市前三。配合市检察院在我县成功举办全市检察机关网络安全暨保密教育培训班和案件评查培训班。1起典型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40余篇检察工作动态被中省市媒体采用。“沮水润心”未成年人保护、守护绿色黄陵、干警培训“育玉学堂”、“清韵黄检”廉政建设等品牌不断深化。先后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等多项荣誉,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的满意率达到99.23%,进入全市先进行列。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成绩皆为过往,奋进正是序章。我们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力度和效果还不够明显,在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乡村振兴等方面还要持续发力。二是检察信息化建设还不健全,在“智慧检务”系统建设、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等方面还需不断加强。三是检察官专业素养还不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在提升政治素养、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还需常抓不懈。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认真研究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及任务

  各位代表,岁序更替,华章又新。2023年,县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县委“民族圣地·绿色黄陵”“三区一高地”定位和“六大发展目标”,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四大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努力实现“走在延安前列、争创全省一流”目标,为谱写黄陵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坚持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学、深入学,确保干警常学常新、常悟常进。坚持政治统领业务,积极构建政治与业务相融合的思想、话语、行为和评价体系。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民之所需”,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坚持服务大局,加强业务建设。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大力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药环”“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更好履行保护市场主体、护航经济发展的检察职责,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依法打击涉农刑事犯罪,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扎实做好检察环节诉源治理,持续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

  三、坚持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夯实基层组织、做好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充分用好检察文化沙龙、检察官大讲堂、检察青年汇等平台,努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法律人才。加强机关廉洁文化建设,深耕“清韵黄检”品牌建设,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检,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四、坚持守正创新,加强品牌建设。聚焦干警素能提升,打造“育玉学堂”品牌,推动新入职干警持续学习成长和长期在岗干警的知识更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持续深耕“沮水润心”未检品牌,护航未成年人茁壮成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秦创原法律服务品牌创建,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生态环境品质更高,打造公益诉讼特色品牌,持续开展“守护绿色黄陵、检察在行动”专项活动,推进黄帝陵、桥山林区等重点部位生态保护,聚力当好黄陵生态环境检察卫士。

  各位代表,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聚焦监督质效,聚力改革创新,能动履职、勇毅前行,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黄陵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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